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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消防试压冲洗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7

一、工程概况聊城电厂新厂一期工程2#机组厂区消防水试压和冲洗系统,主要包括2#汽机房消防管道,2#锅炉岛消防管道。二、主要工作量焊接钢管Φ325×8?600m无缝钢管Φ159×5280m,其他规格钢管800m三、主要依据1.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纸2.《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3.《自动喷水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96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四、主要的施工机、器具电动打压泵1台??电源盘1个??管钳4把??套筒扳手1套电气焊工具各1套??打压用压力表2只五、施工劳动力组织及进展1.组织机构工程负责人:肖正金?技术负责人:李东海安全负责人:侯向东质量负责人:肖正金?现场负责人:宋四湖电工负责人:宋中强打压及冲洗人员8人2.施工进度计划2003年4月9日开始2003年4月11日结束六、主要施工方案1.利用1#机组消防水对2#机组消防管道进行充水,待水注满后,根据系统本身压力看是否达到试验压力1.17MPa,如达不到要求,隔离后再利用电动打压泵进行升压。2.系统试压合格结束后再分段进行管网冲洗。冲洗顺序应先室外,后室内;先地下,后地上。七、施工措施(一)试压1.对不能参加试压的管段、设备、仪表、阀门及附件应加以隔离或拆除;加设的临时盲板应具有突出于法兰的边耳,且应做明显标志,并记录临时盲板的数量。2.试压所用的压力表不少于2只;精度不应低于1.5级,量程应为试验压力值的1.5~2倍。3.试压前,应对管道的支架、吊架进行检查,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4.试压前,对管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有无敞口的管道,如有加以封闭。5.水压强度试验的测试点设在系统管网的最低点。6.对管网注水时,应将管网内的空气排净,并应缓慢升压。7.系统试压时,应有多人巡视管道,当发现泄露时,应停止试压,并应放空管网中的水,消除缺陷后,重新再试。8.打压过程中管道接口处禁止站人。9.缓慢升压,达到试验压力1.17MPa后,稳压30分钟,目测管网应无泄露和变形,且压力降不应大于0.05MPa。10.试压结束后,应及时拆除所有临时盲板及试验用的管道,并应与记录核对无误。11.填写试压记录并请有关人员签字。(二)冲洗1.管网冲洗应在试压合格后分段进行。冲洗应先室外,后室内;先地下,后地上;室内部分的冲洗应按配水干管、配水管、配水支管的顺序进行。2.冲洗前应对1#机组与2#机组的隔离进行检查,并应通知1#机运行值长,保证在冲洗2#机组时不影响1#机组消防水系统的正常运行。3.冲洗前应对系统的仪表采取保护措施。4.冲洗前应对管道支架、吊架进行检查,必要时采取加固措施。5.对不能经受冲洗的设备和冲洗后可能存留脏物、杂物的管段,应进行清理。6.冲洗直径大于100mm的管道时,应对其焊缝、死角和底部进行敲打,但不得损伤管道。7.从系统中排出的冲洗用水,应及时而顺畅的进入预定排水系统,而不应造成任何水害。排水管道的截面面积不得小于被冲洗管道截面积的60%8.首先打开阀门F1—F6、F8、F9,关闭阀门F7、F10进行干管冲洗,待放水处水的颜色与透明度与入口处水的颜色基本一致时,停止冲洗。(见附图)9.关闭阀门F5、F9打开阀门F7再次进行冲洗,待放水处水的颜色与透明度与入口处水的颜色基本一致时,说明干管基本冲洗干净,此时停止冲洗。进行分支管的冲洗。(见附图)10.分支管冲洗时,把各个分支管底部的消火栓打开,利用消防带把水派到派污井内,待排出水的颜色与透明度与入口处水的颜色基本一致时,说明分支管基本冲洗干净,停止冲洗。此时全部冲洗结束。11.管网冲洗的水流速度不宜小于3m/s;其流量不宜小于下表规定。管道公称直径mm冲洗流量L/S.管网冲洗应连续进行,当出口处的颜色与透明度与入口处水的颜色基本一致时,冲洗方可结束。13.管网冲洗的水流方向应与灭火时管网的水流方向一致。14.管网冲洗合格后,应按规范填写冲洗记录,并多方签证认可。八、质量保证措施1.所有试压和冲洗人员必须持证上岗。2.所有使用中的计量器具、压力表应检验有效。3.管网水冲洗必须在试压合格后分段进行。九、环保措施1.试压和冲洗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及时清除,坚持三无五清,并分类存放到临时垃圾存放点,保持现场的整洁有序。2.加临时盲板时,电焊及气焊工作时注意防火,严格按规定进行施工,焊条头及时回收。3.管件安装时使用的铅油麻丝或密封胶带等物要清理干净,不得有任何污染。4.管道冲洗及水压试验用水应排到指定排水沟内,严禁随意排放。十、安全措施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不得穿高跟鞋或带钉子的鞋。2.高空作业正确扎好检验合格的安全带,安全带必须正确栓在牢固的地方。3.高空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应系保险绳,螺丝螺母等应装在工具袋中,严禁高空落物。4.进入施工现场要注意空洞和临时围栏,施工现场如有孔洞要预先封堵好,不?准随意掀开隔栅板,临时围栏不准依靠及移动,若需移动围栏及掀开孔洞盖板,必须办理安全作业工作票,经安监部门批准,并做好现场监护。5.文明施工,现场清洁,工作先后有序,做到“三无五清”。6.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7.施工现场注意防火,加强防火措施。8.不合格的防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要随时了解和掌握现场施工情况,并对现场的安全工作负责。10.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并且参加施工人员必须进行的措施学习和进行交底签证。十一、措施性材料钢管0.8T?输水橡胶管80m压力表3块?乙炔2瓶阀门10只?氧气2瓶?各种管件10个十二、危险因素辨识与控制

篇2:某厂区防火灭火措施

为防止发生矿井火灾事故,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和公司财产及员工生命安全不受侵害,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我矿安全生产实际,制定矿井防灭火措施如下:

一、井上防灭火措施

㈠建立健全防灭火组织

组?长:胡利平

副组长;黄学富:

成?员:刘胜兵、黄仕询、徐安胜、江再发、姚顺富。

2、矿成立义务消防队

3、防灭火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消防器材的检查和对防火重点地点的消防监督检查,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检查每月一次,抽查不定次数,随时进行,及时发现消防隐患,限期落实整改措施。

㈡配齐配足消防设施

各重点防火部位配备必要的防火设施和器材、油库、木料场等场所配备干粉灭火器两部,必要时应配有消防栓、水枪、水龙带,设置专用灭火水池和消防泵;配电室、绞车房配备干粉灭火器、消防沙箱、灭火锨等。

㈢完善落实防火制度

1、完善防火检查制度,消防器材、设备维护保养制度,消防教育培训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各重点防火部位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制定灭火预案,让职工清楚一旦遇到火源,知道怎样扑救。

2、木料场、油库部位位置明显的“禁止烟火”警示牌,2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

㈣及时有效处置火险

1、一旦发生火险,发现人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报警。

2、接报人接到火情报告后,视险情立即向专业消防队、防灭火领导小组以及职工群众报警,同时汇报分公司值班领导。

3、火险发现人,先期到达火场的扑救人员应利用现有灭火器材积极设法扑救火险,义务消防队员到场后按灭火预案立即实施灭火。

4、担任火场总指挥的最高行政领导会同防火小组成员应及时调整人员和灭火预案,尽快控制,扑灭火灾。

5、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置火灾事故,找出原因和教训,制定出整改措施。做到警钟长鸣,长治久安。

二、井下防灭火措施

㈠外因火灾防治措施

我矿煤炭属不易自燃型,建矿以来从未发生过自燃现象,因此外因火灾是矿井防灭火的重点。外因火灾主要来源于井下电器设备的失爆,电缆超负荷,电缆接头连接不良,违章放炮等原因根据以上实际制定措施如下:

1、认真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防火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火炉取暖”的制度和井下自检制度,严禁携带烟火下井。

2、必须在井上下设立消防材料库,井上下的消防系统设施、装备及消防材料和工具的品种、数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检查、更换、保证齐全灵用。

3、设立地面和井下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理系统(可与防尘管路共用,但必须满足水量要求)。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每隔100米设置支管和阀门。地面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

4、搞好机电设备管理,严格执行《机电设备管理制度》过流短路、漏电、三大保护,选型正确,整定合理,杜绝电器失爆,确保电器运行良好。

5、各机房硐室,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所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等集中铁箱内,集中处理,各机房硐室要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并定时试验更换。机房硐室周围经常保持清洁,对杂物经常清除。

6、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实施时,要制定安全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并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监督。

7、井下仓库、火药库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场所,杜绝火源,并设置消防系统,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8、加大通风管理力度,通风系统合理,提高通风工作质量,减少漏风,保证各通风地点有足够的风量和规定的风速。

9、加强反风设施的检查维修,确保齐全灵用。当井口及井底车场附近发生火灾时,由总工程师组织在井口和井筒人员安全撤离的同时采取反风措施。

10坚持使用风电闭锁,对采空区和废巷道要及时封闭,防止老空区漏风,预防煤的自燃发火。

11、严格执行火药管理制度、放炮制度;禁止违章作业放炮,杜绝放明炮、糊炮。

12、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及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措施,想方设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调度室。

13、调度室接到火险报告后应立即汇报有关领导组织人员及时查明受威胁人员情况,组织矿山救护队抢救遇险人员。同时查明火灾地点范围和发火原因,采取措施避免火灾气体向有人的巷道蔓延。

14、遇险人员要沉着冷静,迅速判断火灾可能危及的区域,在做好临时防护、佩戴好自救器的情况下紧急有序的沿避灾路线撤离。若无法撤出时,要迅速到一个不受威胁的就近硐室暂避,把入口关闭,隔绝风流,并设法与外界联系。

㈡内因火灾的防治措施

我矿煤炭随属不易自燃型,建矿以来从来没有发现过煤炭自燃迹象,但是我们在防治煤炭自燃发火方面也非常重视,并制定预防煤层自燃发火的综合措施如下:

1、所有采掘工作面、煤层巷道都必须统计煤层自燃发火期,通过观测统计,确定各煤层的最短自燃发火期。

2、开采自燃煤层时,集中运输大巷或总回风巷位置应布置在岩层内或不易自燃的煤层内;如果布置在容易自燃的煤层内,必须砌或锚喷。碹后的空隙和冒落处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充填密实,或用无腐蚀性、无毒性的材料进行处理。

3、开采自燃煤层时,采煤工作面必须采用后退式开采,并根据采取防火措施后的煤层自燃发火期确定采区的开采期限。在地质构造复杂,断层带、残留煤柱等区域开采时,应根据矿山地质和开采技术条件,在作业规程中另行确定采区开采方式和开采期限。回采过程中不得任意留设设计外煤柱和顶煤。采煤工作面采到停采线时,必须采取措施使顶板冒落严实。

4、开采自燃的急倾斜煤层用垮落法控制顶板时,在主石门和采区运输石门上方,必须留有煤柱。禁止采掘留在主石门上方的煤柱。留在采区运输石门上方的煤柱在采区结束后可以回收,但必须采取防止自然发火的措施。

5、开采自燃煤层时,应尽量在自然发火期内完成,并及时进行封闭,不能在自然发火期内采完并及时进行封闭的工作面和采区,必须对采空区、突出和冒落的孔洞等空隙采用预防性灌浆或全部充填、喷洒阻化剂、注阻化泥浆、注凝胶、注惰性气体、均压等措施,编制相应的防灭火设计,防止自燃发火。

6、采用灌浆防火时,采区设计必须明确规定巷道布置方式、隔离煤柱尺寸、灌浆系统、疏放系统、预筑防火墙的位置以及采掘顺序。安排生产计划时,必须同时安排防火灌浆计划,落实灌浆地点、时间、进度、灌浆浓度和灌浆量。对采区开采线、停采线、上下煤柱线内的采空区,应加强防火灌浆同时应有灌浆前疏水和灌浆后防止馈浆、透水的措施。

7、采用阻化剂防火时选用的阻化剂材料不的污染井下空气和危害人体健康同时在设计中要对阻化剂的种类、数量及阻化效果等做出明确规定并采取防止阻化剂腐蚀机械设备、支架的措施。

8、开采自燃煤层采用全部充填法采煤时,不得采用可燃性材料作为充填材料,采空区和三角点必须填满。

9、开采自燃煤层时,在开采设计中,必须预先选定构筑防火门的位置,当采煤工作面投产和通风系统形成后,必须按设计选定的防火门位置构筑好防火门墙,并准备足够数量的封闭防火门墙的材料。

10、开采自燃煤层时,在采区设计中必须明确选定自然发火观测站或观测点,并定期监测、分析监测结果。发现有自然发火指标超过或达到临界值等异常变化时,立即发出自然发火预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1、在自燃煤层中掘进巷道时,对巷道中出现的冒顶区必须及时进行防火处理,并定期检查。

12、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矿调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立即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灭火工作。

一、规定

?1、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每一名职工必须经过培训,未经培训,没有取得安全资格证的,不得上岗作业。

?3、所有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4、全体职工必须认真学习本规程,熟知本工种的各项规定。

?(一)监测系统

利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监测一氧化碳的变化情况,在可能发生自燃的地点安设一氧化碳传感器,实时检测巷道内气体变化,以掌握各种可靠数据。

对监测系统的数据及时进行分析,发现温度上升明显、一氧化碳浓度超过0.0024%或增加较快时,要及时组织工作面所有人员撤离、防灭火等。并向通风科、矿调度汇报情况。严格按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认真填写自然发火预测预报记录。

监测重点:采煤工作面上下隅角,盲巷密闭墙,采空区,通风构筑物附近。

(二)综合防灭火措施

?1、加强通风管理,确保工作面的风量达到可靠风量以上,风速满足要求。

2、确保工作区域空气成份满足要求,正常情况下氧气浓度不得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0.5%,其它气体符合规程规定。

3、如发生高温点、一氧化碳等异常现象及时报告矿调度室,矿调度室及时通知通风科,迅速查明原因,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理,同时要向矿长、技术负责人汇报。必要时按要求组织人员撤离。

4、认真执行综合防灭火措施,保障防灭火用水有充足的水量和符合要求的水压。

5、对有发火危险的地区,采取喷射阻化剂,封闭注氮,调风均压等技术措施进行综合防灭火措施。

6、按计划配足风量,至少每10天对工作面风量检测一次

7、安瓦工每天必须对采煤工作面上下隅角,盲巷密闭墙,采空区,通风构筑物附近,进行瓦斯和温度检查一次。

8、保证将工作面浮煤清扫干净,不留隅角煤,严禁煤尘飞扬、堆积。

9、加强防尘设施管理,使用好各种防尘、降尘设施,不得拆除损坏,保障防尘用水的水量和压力符合要求。

二、防止煤层自燃发火措施

1、不得随意留顶底煤,及时扫清浮煤。

2、备好消防火水头、三通阀门,每50m设置一个消火水头,按有关规定配齐,消防设施使用可靠。

3、峒室、油脂库、配电点等峒室,配备2个8kg干粉灭火器,0.5m3砂箱及防火器材工具,由所机电人员负责维护。

4、采面预防煤层自燃发火,开展预测预报,定期对采面及周围采空区密闭进行检测和分析,发现有自燃发火预兆时,要依据发火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处理。

5、通风安全员巡回检查要求:工作面有人作业时,每班至少对该区域按规定路线和时间巡回检查2次汇报2次;工作面无人作业时,每班至少检查汇报一次,对于回风区域的硐室、密闭要设点每班检查汇报一次。

6、通风安全员要认真检查CH4、CO2、CO等有害气体浓度和温度,通风系统情况,"一通三防"设施状态和隐患等,并及时填写记录和汇报。

7、不得空班漏检和假检,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并互相签字,瓦检箱设在工作面机尾支架附近。

8、安全监测,工作面回顺设置各种传感器,与矿监测系统联网进行监测。

三、防灭火要求

1、本矿有煤层自燃发火倾向,在回采期间保证将工作面浮煤清扫干净,应尽量保持设计的推进速度,在临时停产期间,要加大综合防灭火措施。

2、调整通风系统,确保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

3、发现有自燃发火预兆时,要依据发火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处理。

篇3:某厂区消防工程技术总结

一、?工程概况

王坪电厂2×210MW机组消防工程包括:全厂火灾报警控制及监控系统、集控楼、网控楼、汽机房火灾报警及控制系统、油库区泡沫灭火系统、厂内输煤栈桥自动水灭火系统及水幕灭火系统、变压器水喷雾灭火系统。

二、?主要施工技术总结

2.1泡沫灭火系统施工技术总结:

2.1.1由于该泡沫灭火系统是液上灭火,所以安装在油罐顶部的泡沫发生器在施工时一定要保证其后部有不小于1米的管段,以保证进入油罐中的是混合充分的、达到灭火要求的泡沫。

2.1.2地埋管道施工中加强外部防腐处理,并注意管道坡向问题,保证管道排空、冲洗减轻管道内部腐蚀。

2.1.3本工程保护对象为两座500立米储油罐,采用防雾喷防腐蚀不锈钢雨淋控水阀,具体施工中要注意管道内部杂物清理以避免阀瓣意外卡滞。

2.2闭式自动水灭火系统施工技术总结:

2.2.1自动水灭火系统管材应根据设计要求选用,管径小于100mm应采用螺纹连接,管径大于100mm应采用沟槽连接。

2.2.2管道在安装前要对管道进行校正,安装过程中要及时清理管内杂物。暂停安装的管道要做好管道敞口封堵。

2.2.3焊接:如需在镀锌管道上开孔焊接应提前预制,必要时应采用法兰活结,焊接后必须做好防腐再进行安装。严禁在已安装的管道上开孔焊接。

2.2.4干管安装:

2.2.4.1水平安装管道的支架一般以吊架为主,每段干管应设1个防晃支架。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

2.2.4.2立管安装在管道竖井内时,在管井内预埋铁件上安装支架固定,安装位置距地面或楼面1.3-1.5米,层高超过5米应增设支架。

2.2.5支管安装:

?配水支管上每一直管段相邻两喷头之间的管段设置的吊架均不宜少于一个,当喷头三间距离小于1.8米时可隔断设置,但吊架的间距不宜大于3.6米。每一配水支管宜设一个防晃支架。管道支吊架安装位置不应妨碍喷头的喷水效果。

2.2.6水压试验:

2.2.6.1喷洒管道水压试验可分层分段进行,管道安装最高点应有排气装置,高低点各安装一块压力表,注满水后检查管道有无泄漏再进行加压,当达到试验压力后应保持30分钟并对管道进行细致检查,发现漏点做好标记,待卸压后处理,必要时泄水处理。

2.2.6.2水压试验压力应根据工作压力确定。当系统工作压力等于或小于1MPa时试验压力采用1.45MPa,当系统压力大于1MPa时,试验压力采用工作压力再加0.4MPa。试压时稳压30分钟,目测管网应无变形无泄漏,压降不大于0.05MPa。试压合格后及时办理验收手续。

2.2.7冲洗:

喷洒管道试压后可连续进行冲洗工作,冲洗时应确保系统流量。排水管应与排水系统可靠连接,其排放应畅通和安全。管网冲洗时应连续进行,当出口水质透明时方可结束。管网冲洗的水流方向应与灭火时管网的水流方向一致。冲洗合格后应将管内得水排除干净并及时办理验收手续

2.2.8报警阀组安装:

安装报警阀时应先安装水源控水阀、报警阀,然后根据设备说明书进行辅助设备及附件安装。水源控水阀、报警阀与配水干管的连接,使水流方向一致。报警阀组安装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2.9喷洒头支管安装:

2.2.9.1喷洒头支管安装指喷洒头的末端一段支管,支管管径一律为25mm末端用25mm×15mm的异径管箍安装。支管末端的弯头处100mm以内应加卡件固定,防止喷头与吊顶接触不牢,上下错动。

2.2.9.2上喷头有条件可与支管同时安装,其它管道安装完后不易操作的位置也应先安装好向上喷的喷洒头。

2.2.9.3系统打压可分段分层进行。试压合格后将压力降至工作压力作严密性试验,稳压24小时不渗不漏为合格。

2.2.10系统组件安装:

2.2.10.1水流指示器安装:一般安装在每层或某区域的分支干管上。水流指示器前后应保持5倍安装管径长度的直管段,安装时应水平立装,注意水流方向与指示的箭头方向保持一致,安装后的水流指示器浆片,膜片应动作做灵活,不应与管壁发生碰擦。

2.2.11通水调试:

2.2.11.1喷洒系统安装完进行整体通水,使系统达到正常的工作压力准备调试。

2.2.11.2通过末端试水装置防水,当管网压力下降至设定值时,稳压泵应启动,停止放水,当管网压力恢复到正常值时,稳压泵应停止运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和消防水泵等应及时动作并发出相应信号。

2.2.12成品保护:

2.2.12.1消防系统施工完毕后,各部分的设备组件要有保护措施,防止碰动跑水。

2.2.12.2报警阀配件及各部分的仪表等均应加强管理,防止丢失损坏。

2.3水幕系统施工技术总结:

2.3.1水幕系统的喷头安装,要成线成行,喷头之间的距离一定要按照设计执行,保证水幕烛火及灭火的效果。

2.3.2在雨淋阀打开的瞬间由于冲力的作用,为避免系统损坏,水幕系统的管道一定要固定牢固。

2.3.3电厂所有的水幕系统,水幕不得少于三排。

2.4雨淋灭火系统施工技术总结:

2.4.1雨淋系统主要是为了起到灭火、降温的作用,在安装的时候,喷头不能被周围的其他管道等挡住。

2.4.2安装时要特别注意雨淋喷头受到损坏,须用专用扳手。

2.4.3由于电厂的雨淋系统多用于油系统的灭火和降温,该处有许多管道,安装时要合理避开保证系统的功能完善。

2.5水喷雾灭火系统施工技术总结

2.5.1水雾喷头安装要采用双自由度的安装效果,是为了在试喷时根据现场效果,更好的调整喷头的位置和朝向,使水雾的效果达到最佳。

2.5.2管道由于有瞬间的冲力的扰动,固定牢固,是必须注意的细节。

2.5.3在变压器周围安装的管道,要注意可靠的接地,防止静电现象对系统或者对变压器的损害。

2.5.4为了对主变压器的特殊保护,一般需要两套系统的保护,特殊情况也可以采用两个雨淋阀控制保护一个系统的设计理念。

2.5.5雨淋阀组安装时,远程手控阀门最好安在人员在发生火灾时可以最快最易操作的地方。

2.5.6雨淋阀组的试水蝶阀,调到待应状态时,要及时关闭。避免系统启动时造成水量减少,喷雾效果的降低。

2.6报警及控制系统施工技术总结:

2.6.1在施工过程中应当确保施工艺及关键施工过程的规范化

明确消防用电设备的动力线、控制线、接地线及火灾报警信号传输线的敷设方式。消防设备电气配线的可靠性用以确保向消防设备正常供电和有效实施人员疏散与火灾扑救。消防设备电气配线的耐火性用以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且消防设备配电线路可能处于火场之中时能持续供电。在消防工程中,通常是结合建筑电气设计与施工,对消防设备配电线路采用耐火耐热配线措施来达到其可靠性、耐火性要求。

2.6.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和采用穿金属管或封闭式线槽保护,消防控制通信和报警线路在暗敷时采用防燃型电线保护管敷设在不燃结构层内,保护层厚度为3cm或按如下两种基本措施处理:

2.6.2.1当消防设备配电线路安敷设施,通常采用普通的电线电缆,并将其穿金属管埋设在非燃烧体结构内且穿管安敷保护层厚度不小于30mm。

2.6.2.2当消防设备配电线路明敷设时,应穿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保护且采用防火涂料提高线路的耐燃性能,或直接采用经阻燃处理的电线电缆和铜皮防火电缆等并敷设在电缆竖井或吊顶内或有防火保护措施的封闭式线槽内。总线制系统的干线,需考虑更高的防火要求,采用耐火电缆敷设在耐火电缆桥架内。

2.6.3消火栓泵、喷淋泵等配电线路

消火栓系统加压泵、水喷淋系统加压泵、水幕系统加压泵等消防水泵的配电线路包括消防电源干线和各水泵电动机配电支线两部分。水泵电动机配电线路穿金属管并埋设在非燃烧体结构内和采用电缆桥架架空敷设

2.6.4消防广播通讯等配电线路

火灾应急广播、消防电话、火灾警铃等设备的电气配线,在条件采用阻燃型电线穿保护管单独暗敷或按基本(1)处理;必须采用明敷线路时,应对线路做耐火处理。

2.6.5火灾报警器的安装

2.6.5.1火灾报警控制器安装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

2.6.5.2火灾报警控制器为落地安装,应采用m14、m12镀锌螺栓固定于型钢或混凝土基础,基础应高出地面0.1-0.2m。

2.6.5.3火灾报警控制器应在室内垂直安装,屏立面倾斜度不大于5度。

2.6.5.4引入火灾报警器的电缆或导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2.6.5.4.1配线应整齐,避免交叉,并应固定牢靠;

2.6.5.4.2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采用机打印编码标识,并与图纸一致,字迹清晰不易退色;

2.6.5.4.3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2根;

2.6.5.4.4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不小于20cm的余量,软芯电缆在接入设备时应使用冷压接线端子处理电缆头;

2.6.5.4.5导线应绑扎成束,导线引入穿线后,在进行管处应封堵。

2.6.5.5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主电源引入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主电源应有明显标志。火灾报警控制器机柜要求可靠接地,独立接地时接地电阻小于4Ω,联合接地时接地电阻应小于1Ω。

2.6.6点式火灾探测器的安装

探测器安装时,要安装施工图选定的位置,现场定位划线,在吊顶上安装时要注意纵横成排对称。在施工现场时遇到其它专业设备等障碍时,要做出设当的移位,如移位超出探测器保护范围,应当与设计部门联系,进行设计修改变更。点型火灾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2.6.6.1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05m;

2.6.6.2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障碍物;

2.6.6.3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2.6.6.4探测器的底座应固定可靠,在吊顶上安装时应先把盒子固定在主龙骨上或在顶棚上生根作支架,其连接导线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当采用焊接时不得使用腐蚀性的阻焊剂,外接导线应有0.15m的余量,入端处应有明显标志。

2.6.6.5探测器确认灯应面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

2.6.6.6探测器底座的穿线孔宜封堵,安装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2.6.6.7探测器的接线应按厂家要求接线,但“+”线应为红色,“-”线应为蓝色,其余线根据不同用途采用其它颜色区分,但同一工程中相同的导线颜色应一致。

2.6.6.8在宽度小于3m内走道顶棚生设置探测器是宜居中布置。感温探测器的安装距离,不应超过10m;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距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一半。

2.6.6.9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必须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度。

2.6.7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安装

2.6.7.1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和环境条件要求

应采用螺钉固定安装在机柜内,并采取通风、散热措施;安装位置不应受强光直射,当有不可避免的强光直射时,应加遮光罩遮挡;引出的尾纤宜留有大于1m的余量,不得影响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信号处理器的正常运行;主电源引入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主电源应有明显标志;尾纤、同轴电缆应固定,外露部分应穿金属软管,并应在金属软管上采取防火保护措施;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每一接线端子上都应清晰、牢固地标注上其编号或符号;接地应牢固,并有明显标志。

2.6.7.2机柜(控制台)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机柜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控制台及机柜的底座应加塞座与地面固定;控制台及机柜安装应竖直平稳,垂直偏差不得超过1.5%;控制台面板安装应各在同一平面上并塞准线平行,前后偏差尺寸不得大于3mm;控制台及机柜内的设备和部件应安装牢固、端正;附件完整、无损伤、螺丝紧固。

2.6.7.3感温光纤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直线段应每隔1.0-1.5m设置吊点或支点;在感温光纤走向改变或转角处应设置吊点或支点;消防控制室内感温光纤在架空地板下敷设时,主机上的感温光纤宜留10m长的余量并应妥善放置;感温光纤与系统信号处理器尾纤连接器的耦合工艺,应符合有关要求。在槽盒式桥架、电缆竖井、油罐、贮油箱等处设感温光纤时,宜每隔2m左右用捆扎带和被测物绑缚。

2.6.8手动报警按钮(带电话插孔)安装

手动报警按钮应安装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在墙面安装时,其底部边距的面高度以为1.5米,且有明显标志。手动报警按钮应安装牢固,并不得倾斜。手动报警按钮的连接导线,应留有100mm的余量。

2.6.9声光报警器的安装

声光报警器的安装中心距地面高度1.8米为宜。

2.6.10消防电话系统的安装

消防专用电话总机应设在消防控制中心,采用台式或壁挂式。总机所能带的分机门数和电话插孔数应留有20%余量。

2.6.11模块的安装

2.6.11.1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中使用的监控和控制模块,在管道竖井内安装是,可明设在墙上。在管道及其支架吊架上不得安装模块,模块安装应端正牢固。

2.6.11.2模块箱内应合理配线并设置接线端子,模块和端子应合理配置,箱内应附有端子接线图。

2.6.11.3模块应安装牢固端正,应采取防潮、防腐措施。

2.6.12系统接地安装

消防控制室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列要求:采用消防专用接地装置时,工作接地电阻值应小于4欧姆;采用联合接地时,接地电阻应小于1欧姆。

三、?工程技术管理

3.1工程技术日常管理规定

3.1.1图纸会审:开工前须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核,了解图纸内容、设计意图以及提前发现问题的目的。

3.1.2提出物资需用计划:工作要求具有准确性、超前性,应根据实际施工进度开列材料清单,超前性指必须考虑部分非标材料、大批量材料的采购周期,防止出现因计划滞后而材料不能及时采购回来的局面。

3.1.3技术措施的制定:首先,技术措施、方案制定后必须具有指导施工的可操作性;其次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规划的主要方案,在施工现场应现场情况的变化而引起的技术困难也要技术人员及时拿出方案、措施。

3.1.4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这项问题要求技术管理人员不仅要及时解决施工人员反映的问题,而且自己要深入现场,依靠本身对整体的了解及技术要求的熟悉,提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证施工的顺畅。

3.1.5动态跟踪施工状况:即施工工作的质量是否满足标准,是否存在不安全因数及施工进度能否满足要求做到心中有数,不至出现无法控制的局面

3.1.6组织验收:验收标志着静态安装工作终结,技术人员通过验收组织,对安装工作是否按图施工,是否符合技术规范,是否符合工艺质量要求做出结论,防止不符合想进入动态运行。

3.1.7资料整理:资料包括安装原始记录、工作联系单、设计变更单、工序交接单、安装验评表、试运资料、各类签证表等,所有资料都应及时收集、处理、填报、上报。

3.2施工组织技术规划

施工组织技术规划涵盖的内容非常多,总体方面在开工前根据工程的规模、设备概况、工程概况、工程工期、施工环境等因素,对施工平面布置、机具配置、物供能力、人力资源配备、施工网络计划、总体方案等方面均已做出设计,其他方面如技术措施、方案、作业指导书、二次设计图、应急措施预案等则需根据施工图纸、现场施工环境特点做出详细的规划。

四、?安全质量管理

4.1明确质量目标,使操作者的活动有明确的目的性。

4.2建立严格的质量验收制度,通过过程控制确保质量安全。

4.3加强质量工作的日常检查力度。

4.4建立安装质量奖罚制度,奖优罚劣。

4.5规划小口径管道布置的二次设计项目及有针对性的专题措施,从而从技术角度保证了工艺质量优良性。

首安工业消防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

篇4:厂区热工作业安全规程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化工企业生产区域热工作业分类、安全防火要求、热工分析及合格规程、《热工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等。

本规程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易燃易爆场所的热工作业。

本规程不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的固定热工区作业和固定用火作业。

2.引用规程

下列规程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程中引用而构成本规程的条文,在颁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规程若被修改,所有密闭空间相关作业应执行新规程。

·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HG23012-1999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HG23014-1999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3.3.定义

本规程采用下列定义。

3.13.1热工作业

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3.23.2易燃易爆场所

生产和储存的物品的场所符合GBJ16-87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4.4.热工作业分类

热工作业分为特殊危险热工作业、一级热工作业和二级热工作业三类。

4.14.1特殊危险热工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的热工作业。

4.24.2一级热工作业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热工作业。

4.34.3二级热工作业

除特殊危险热工作业和一级热工作业以外的热工作业。

4.4

4.4凡厂、车间或单独厂房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厂安全防火部门批准,热工作业可按二级热工作业管理。

4.54.5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热工作业应升级管理。

5.5.热工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5.15.1一级和二级热工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5.1.15.1.1热工作业必须办理热工安全作业证,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热工作业,还须执行HG23012、HG

23014的规定。

5.1.25.1.2厂区管廊上的热工作业按一级热工作业管理,带压不置换热工作业按特殊危险热工作业管理。

5.1.3

5.1.3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热工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热工作业。

5.1.45.1.4凡在处于GBJ16-

87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管道、容器、塔罐等生产设施上热工作业,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

5.1.5

5.1.5高空进行热工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染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5.1.6

5.1.6拆除管线的热工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热工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热工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5.1.75.1.7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热工作业,其氧含量不得超过20%。

5.1.85.1.8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热工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热工作业时,热工作业应升级管理。

5.1.9

5.1.9热工作业应有专人监火,热工作业前应清除热工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5.1.105.1.10热工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5.1.11

5.1.11使用气焊割热工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二者与热工作业地点均不小于10米,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

5.1.125.1.12在铁路沿线(25米以内)的热工作业,遇装有化学危险物品的火车通过或停留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5.1.13

5.1.13凡在有可燃物或难燃物构件的凉水塔、脱气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热工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

5.1.145.1.14热工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5.25.2特殊危险热工作业的安全防火要求

特殊危险热工作业在符合5.1条规定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规定。

5.2.1在下列情况下不准进行带压不置换热工作业。

5.2.1.15.2.1.1生产不稳定。

5.2.1.25.2.1.2设备、管道等腐蚀严重。

5.2.2

5.2.2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热工作业时,车间主管领导、热工作业与被热工作业单位的安全员、厂主管安全防火部门人员、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必须到现场,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5.2.35.2.3热工作业前,生产单位要通知工厂生产调度部门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5.2.4

5.2.4热工作业过程中,必须设专人负责监视生产系统内压力变化情况,使系统保持不低于100毫米水柱正压。低于100毫米水柱压力应停止热工作业,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热工作业。严禁负压热工作业。

5.2.55.2.5热工作业现场的通排风要良好,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6.6.热工分析及合格规程

6.1

6.1热工分析应由热工分析人进行。凡是在易燃易爆装置、管道、储罐、阴井等部位及其它认为应进行分析的部位热工时,热工作业前必须进行热工分析。

6.26.2热工分析的取样点,均应由热工所在单位的专(兼)职安全员或当班班长负责提出。

6.36.3热工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特殊热工的分析样品应保留到热工结束。

6.46.4取样与热工间隔不得超过30分钟,如超过此间隔或热工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分钟,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如现场分析手段无法实现上述要求者,应由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签字同意,另做具体处理。

6.56.5使用测爆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必须经被测对象的规程气体样品标定合格。

6.66.6热工分析合格判定

6.6.1如使用测爆仪或其它类似手段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汽浓度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0%。

6.6.2使用其它分析手段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0.5%;当被测的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0.2%。

7.7.《热工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7.1

7.1《热工安全作业证》为两联,特殊危险热工、一级热工、二级热工安全作业证分别以三道、二道、一道斜红杠加以区分。《热工安全作业证》的格式见附录。

7.27.2《热工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程序和使用要求

7.2.1《热工安全作业证》由申请热工单位指定热工项目负责人办理。办证人须按《热工安全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然后根据热工等级,按7.4条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最后将办理好的《热工安全作业证》交热工项目负责人。

7.2.2热工负责人持办理好的《热工安全作业证》到现场,检查热工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热工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将《热工安全作业证》交给热工人。

7.2.3一份《热工安全作业证》只准在一个热工点使用,热工后,由热工人在《热工安全作业证》上签字。如果在同一热工点多人同时热工作业,可使用一份《热工安全作业证》,但参加热工作业的所有热工人应分别在《热工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7.2.4《热工安全作业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7.2.5《热工安全作业证》一式两份,终审批准人和热工人各持一份存查;特殊危险《热工安全作业证》由主管安全防火部门存查。

7.37.3《热工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限

特殊危险热工作业的《热工安全作业证》和一级热工作业的《热工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为24小时。

7.3.17.3.1二级热工作业的《热工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为120小时。

7.3.27.3.2热工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热工安全作业证》。

7.47.4《热工安全作业证》的审批

7.4.1特殊危险热工作业的《热工安全作业证》由热工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经主管安全防火部门复检签字后,报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终审批准。

7.4.2一级热工作业的《热工安全作业证》由热工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后,报主管安全防火部门终审批准。

7.4.3二级热工作业的《热工安全作业证》由热工地点所在单位的主管领导终审批准。

8.8.职责要求

8.1

8.1热工项目负责人对热工作业负全面责任。必须在热工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热工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热工安全措施的制订、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8.2

8.2独立承担热工作业的热工人,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并在《热工安全作业证》上签字。若带徒作业时,热工人必须在场监护。热工人接到《热工安全作业证》后,要核对证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热工,并向单位主管安全防火部门报告。热工人必须随身携带《热工安全作业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热工作业。热工前(包括热工停歇期超过30分钟

再次热工),热工人应主动向热工点所在单位当班班长呈验《热工安全作业证》,经其签字后方可进行热工作业。

8.3

8.3监火人由热工点所在单位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消防知识的人员担任。必要时,也可由热工单位和热工点所在单位共同指派。新项目施工热工,由施工单位指派监火人。监火人所在位置应便于观察热工和火花溅落,必要时可增设监火人。监火人负责热工现场的监护与检查,随时扑灭热工飞溅的火花,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热工人停止热工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监火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热工期间,不准兼作其它工作;在热工作业完成后,要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8.4

8.4被热工单位班组长(值班长、工段长)为热工部位的负责人,对所属生产系统在热工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参与制定、负责落实热工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热工作业的衔接,检查《热工安全作业证》。对审批手续不完备的《热工安全作业证》有制止热工作业的权力。在热工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热工作业。

8.5

8.5热工分析人对热工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根据热工地点所在单位的要求,亲自到现场取样分析,在《热工安全作业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

8.6

8.6执行热工单位和热工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负责检查本规程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特殊危险热工、一级热工,安全员必须到现场。

8.7

8.7各级热工作业的审查批准人审批热工作业时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热工部位及周围情况,确定是否需作热工分析,审查并明确热工等级,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热工安全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7.2要求。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热工作业。

篇5:厂区道路作业安全规程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厂区道路作业的定义、安全要求和《道路安全作业证》办理程序。

本规程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的道路作业。

2.定义

本规程采用下列定义:

厂区道路作业

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3.道路作业安全要求

3.1凡在厂区内进行道路作业必须办理《道路安全作业证》。《道路安全作业证》格式见附录。

3.2道路申请单位负责管理施工现场。企业要在道路路口设立道路标志,为来往的车辆提示绕行线路。

3.3厂区交通管理部门审批《道路安全作业证》后,要立即书面通知生产、HSE等有关部门。

3.4施工作业人员接到《道路安全作业证》确认无误后,即可进行道路作业。

3.5道路时,施工单位负责在路口设置交通挡杆、道路标识。

3.6道路后,施工单位负责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栏、交通警告牌,夜间要悬挂红灯。

3.7道路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负责清理现场,撤除现场、路口设置的挡杆、道路标识、围栏、警告牌、红灯。申请道路单位检查核实后,负责报告厂区交通管理部门,然后由厂区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各有关单位道路工作结束恢复交通。

3.8道路作业应按《道路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严禁涂改、转借《道路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3.9对《道路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3.10在《道路安全作业证》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道路作业时,由道路申请单位重新办理《道路安全作业证》。

4.《道路安全作业证》办理

4.1《道路安全作业证》由申请道路作业的单位指定专人办理。

4.2《道路安全作业证》由厂区交通管理部门审批。

4.3申请道路作业的单位在厂区交通管理部门领取《道路安全作业证》,逐项填写后交施工单位。

4.4施工单位接到《道路安全作业证》后,填写《道路安全作业证》中施工单位应填写的内容,填写后将《道路安全作业证》交道路申请单位。

4.5道路申请单位从施工单位收到《道路安全作业证》后,交厂区交通管理部门审批,并将办理好的《道路安全作业证》留存,并分别送交厂区交通管理部门、施工单位各一份。

附录(规程的附录)

道路安全作业证

申请单位:

1.道路地段所在位置草图、道路原因及时间:

2.道路时所采取的安全措施:

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

3.道路后施工单位采取的安全措施:

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审批单位意见:

审批单位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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