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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安全技术控制措施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7

1、防火的基本措施

预防火灾,必须贯彻“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首先要从思想、组织管理的技术等方面采取预防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失火的可能性。万一发生火灾事故时,要迅速组织扑灭,防止火灾的蔓延扩大,以减少损失。

(1)要大力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对防火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建立健全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和防火安全制度,开展经常性的防火灾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并根据生场所性质,配备适用和足够的消防器材。

(2)认真执行建筑防火设计规范,根据生产性质,厂房和库房必须符合防火等级要求;厂房、库房之间应有安全距离,并布置消防用水和消防通道。

(3)合理布置生产工艺,根据产品原材料火灾危险性质,安排、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和工艺流程。性质不同又能互作用的物品应分开存放。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厂房,要采用局部通风或全面通风,降低易爆气体、蒸气、粉尘在厂房中的浓度。

(4)易燃易爆物质的生产,应在密闭设备中进行。对于特别危险的作业,可充装惰性气体或其他介质保护,隔绝空气。对于与空气接触会燃烧的物质应采取特殊措施存放。如金属钠存于煤油中,磷存于水中,二硫化碳用水封闭存放等。

(5)从技术上采取安全措施,消除火源。为导除静电,油库设施包括油罐、管道、卸油台、加油柱应进行可靠的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30欧。乙炔管道接地电阻不大于20欧。汽油可加入抗静电剂。往容器注入易燃液体时,注液管道要光滑、要接地,管口要插到容器底部。为了防止雷击,易燃易爆生产场所和库房还要安装避雷设施。此外设备管道要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厂房、库房地面要采用不发火地面。

2、灭火现场的组织工作

如果发生火灾,现场灾火的组织工作十分重要。有时往往由于组织不力和灭火方法不当,而蔓延成重大火灾。因此,必须认真做好灭火现场的组织工作。

(1)发现起火时,首先判明起火的部位和燃烧的物质,组织迅速扑救。如火势较大,应立即用电话等快速方法向消防队报警。报警时应详细说明起火的确切地点、部位和燃烧的物质。

(2)在消防队没有到达前,现场人员应根据不同的起火物质,采用正确有效的灭火方法,如切开电源,撤防周围的易燃易爆物质,根据现场情况,正确选择灭火用具。

(3)灭火现场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并保持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行动必须统一、协调、一致,防止现场混乱。

(4)灭火时应注意防止发生触电、中毒、窒息、倒塌、附落伤人等事故。

(5)为了便于查明起火原因,认真吸取教训,在灭火过程中,要尽可能地注意观察起火的部位、物质、蔓延方向等特点。在灭火后,要特别注意保护好现场的痕迹和遗留的物品,以利查找失火原因。

篇2:燃油设备防火防爆措施范本

火电厂都备有燃油的卸车、储存、加压供油、锅炉用油设施及相应的管道设备系统,燃油的闪点和燃点很低,设备系统的泄漏点多,燃油漏出后遇到明火即发生燃烧。同时油区特别是油泵房室内漏出的油蒸发的蒸汽与空气混合达到一定的浓度时,就会着火甚至爆炸。

例如:20**年3月8日,常熟发电厂在油码头进行油量计的安装工作中,在重油管道正在吹扫的情况下,作业人员违章采用气割工具切割重油管道法兰螺丝,造成管道内油气爆燃,发生了5人死亡的重大事故,这是一起严重的违章操作造成的重大事故。

又如:1991年8月1日,高井电厂发生6号炉燃油系统火灾事故。高井电厂6号炉在投油助燃时,由于连接10号喷燃器油枪的胶皮管老化、漏油后起火,将9、11、12号喷燃器的供油及拌气管烧断,导致大量轻柴油(78℃闪点)从4根喷燃器供油管中喷出,将两面热工控制柜烧毁,部分电缆烧断以及其他一些附属设备烧损。由于原电缆通往电缆夹层的孔洞已封堵,火灾发现及时,扑灭得快,才没有使火势蔓延。

又如:1994年3月1日,吉林热电厂发生重油母管爆裂起火特大事故。吉林热电厂锅炉点火重油母管因管材存在严重的原始缺陷——沿圆周方向分布的纵向重皮裂纹,导致运行中在12号锅炉部位管段突然爆裂,大量喷出的重油油雾在邻近锅炉运行和距爆裂点7.5m处正在进行焊接工作的条件下,被引起爆燃,而由于值长误判断为制粉系统事故,油管爆裂14min后才停油泵,导致事故的扩大,火灾造成1台410t/h锅炉烧毁和4人死亡的特大事故。

因此,燃油系统防火,一方面要防止燃油泄漏,成为燃烧的可燃物,另一方面要防止在油区内产生火源而导致发生燃烧、爆炸,并要做好消防工作。

在防止燃油泄漏方面,一是提高设备的检修质量,消除各泄漏点的渗漏缺陷,防止的燃油泄漏。二是对油泵房等室内可能积存蒸发油气的场所,要备有足够容量的通风设施,在有油漏出的情况下,经过通风确保蒸发油气与空气混合物保持在爆炸极限的下限以下。三是加强燃油系统软管的检查,并定期进行更换,以防止由于软管老化造成燃油泄漏。四是油系统法兰禁止使用塑料垫、橡皮垫(含耐油橡皮垫)和石棉纸垫,以防止老化滋垫,或附近着火时塑料垫、橡皮垫迅速熔化失效,大量漏油。五是燃油系统不要使用铸铁阀门,以防止阀门爆裂漏油。

在防止在油区内产生火源方面,一是对燃油罐区划定明确的禁火区,设置禁火标志,严禁明火。二是要采取防止产生火花或电火花的措施,如禁止穿带铁钉的鞋进入油区,在油区作业要使用防爆工具等,禁火区内使用电气设备(如开关、灯具等)要采用防爆电器设备,油区、输卸油管道有可靠的防静电安全接地装置。三是禁止在油管道上进行焊接工作是指禁止在运行或停备状态的油管道进行焊接工作。四是禁止将火种带人油区以及在油区明火作业前必须严格执行明火作业的有关规章制度。

在消防方面,燃油罐区、油泵房还应被备有专用的泡沫等灭火设施和灭火器材,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消防系统,并要保证防火通道的畅通。

篇3:运油船舶防火措施

一、运油船舶火灾的特点

运油船舶一旦发生火灾,不仅船舱内烟雾大,能见度低,温度高,产生有毒气体,对人员的逃生带来困难,而且燃烧、爆炸速度非常快,火势会上下贯通,纵横发展,形成立体火灾,往往造成船毁人亡。

其次,运油船舶的船体钢铁热传导也比较快,辐射热强,火灾发生后,可引起相邻油舱的油料被加热、气化,发生连续爆炸。运油船舶发生爆炸后,不仅会导致油品流溢到水面,形成水面大面积燃烧,而且还会给水域带来严重的污染。

根据以往的事故分析,运油船舶发生火灾爆炸,空舱多于满舱,原油多于汽油。这是因为油轮在空舱或压载航行时,轮船的稳定性能差,不如载油时稳定。空舱或充了部分水的所谓“压载”的空舱,舱内并不是真正的“空”,因为舱里面还有部分残油和大量的油气,而这些油气与空气混合到了一定比例时,就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到明火时,便会发生强烈的爆炸。

另外,运输重质油品的船舶在燃烧过程中,火焰还会出现时起时伏的现象。这是因为重质油品中有重质和轻质不同馏分,当重质油品表层的轻质成分迅速蒸发燃烧时,火焰就呈现“起”的状态;当重质油品表层的轻质成分被烧掉,下层的轻质成分还未来得及蒸发上来时,就进入“伏”的状态,很容易使扑救人员产生误判。如果油舱内装的是含水份较多的重质油品,发生爆炸燃烧时,有时还会出现重质油品的沸溢或喷溅,从而造成火势扩大蔓延,威胁人身安全。

二、运油船舶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

引发运油船舶火灾的原因,一般集中在触礁、相撞、倾覆、动用明火、机电短路、静电、焊接等几个方面。

此外,在一些小型和个体经营的运油船舶,由于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对油品的火灾危险性认识不足,消防知识缺乏,往往会因吸烟或用明火察看油位而导致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运油船舶的防火措施

根据运油船舶的火灾特点和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提出以下几点防火防爆措施。

(一)港口企业要加强防火安全管理。从事油品港口作业的企业,应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从业人员进行危险货物装卸操作及有关的安全作业培训,并且划定作业区域,明确责任人,实行封闭式管理。作业区域应设置明显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和无关船舶停靠。作业期间严禁烟火,杜绝火源。

(二)运油船舶必须检验合格。运油船舶的船体、构造、设备、性能和布置等方面,应符合国家船舶检验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规定,国际航行船舶还应符合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具备相应的适航、适装条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相应的检验证书和文书,并保持良好状态。油船气密要求高,油舱、油管各部位不得渗漏;舱盖填料要好,并且不宜多开,每次打开舱盖时,最好在填料上涂敷1层油脂,填料干燥或磨损时,应予以调换,一般每隔6个月就要将填料翻转使用,保持湿润,维护填料的弹性;观察孔口,应设置有阻火功能的铜丝网。

(三)严格履行运油申报手续。运油船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规程要求,及时申报、办理各种准运证件,接受交通海事机构的管理、监督、检查,及时整改不安全隐患,保证运输安全。运油船舶进出港口,还应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未经同意,不得进行油品港口作业。

(四)按规定的航道、航路航行。运油船舶应当选择符合安全要求的通航环境航行、停泊、作业,并顾及在附近航行、停泊、作业的其他船舶以及港口和近岸设施的安全。

(五)要谨慎驾驶,确保行驶安全。运油船舶的驾驶员、船员、押运人员应接受有关安全知识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证。运油船舶不得与其他驳船混合编队拖带。运油船舶通过狭窄或者拥挤的航道、航路,或者在气候比较恶劣、风浪较大的条件下航行、停泊、作业时,应加强了望,谨慎操作,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必要时,要向海事管理机构请求导航或者护航。为了预防触礁、碰撞,在内河航行时,除了要加强观察外,可在船队前面的船舱安装障碍物探测器,同时,还应在船舶容易碰撞的部位配置橡胶垫等弹性物质,增加缓冲力,以防钢板直接碰撞后产生火花。油船抛锚时,锚链绞车及锚链孔处应安装喷水装置,并在操作时开启,以消除锚链与钢板摩擦产生的火星。带缆应用棕麻缆,不得使用钢缆和尼龙缆,以防止摩擦火花和静电;必须使用钢缆和尼龙缆时,应先用水湿润,与舷墙钢板摩擦的部位,应用帆布包扎。

(六)要加强用火及机电安全管理。机舱、生活舱内使用的电炉、电灶、电茶壶等电热器必须密闭(可用CG2―4J封闭式电炉),并在周围用石棉分隔或衬垫。对机炉舱、厨房的烟囱,应注意观察,发现问题,及时予以调整。机舱传动轴穿过泵舱壁处的气密防爆填料,要保持湿润;装运一、二级油品的泵房传动轴不能穿过机舱,以防油气进入,接触炉膛等灼热物,引起火灾爆炸。泵舱、蓄电池间、物料间等场所,以及靠近货油舱5~10m以内的电气照明灯具,必须使用防爆型。油船内不得任意乱拉电线,油漆能起绝缘作用,不利于排除雷电,因此,避雷针头、防爆灯和白炽灯泡上不能涂刷油漆,防爆灯和白炽灯泡表面温度高,漆皮会被烤焦并起火。

(七)严格控制动火焊接。油船动火焊接,具有很大的火灾、爆炸危险性,应严格控制,特别是行驶中的油轮,更应从严控制火种。即使是空载,船舱内仍会有相当数量的油蒸气,空舱具有较大的空间,更容易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必须动火焊接时,要按动火规定要求,采取气体测试,落实隔离,关闭阀门管道,备足灭火器材等防范措施,经过批准方准动火。动火结束时,要对现场全面检查、监视,以防残留火种引发事故。

(八)油轮过驳时必须在安全区域。油轮从事水上过驳作业时,应选择缓流、避风、深水等条件较好的水域,尽量远离船舶通航密集区、航道、重要的民用目标或者设施、军用水域。

(九)油品装卸要安全。装卸油品时,甲板面上的厨房不能动火,驾驶室、生活舱的门窗一律关闭,风斗转向背面,防止油气进入生活区和机炉舱。同时,应将甲板上所有的排水孔用木塞塞紧,以免油品溢出舷外。油舱透气管应装有呼吸阀。在海上航行或闭式卸油时,呼吸阀应置于自动调节位置;装油或压载时,呼吸阀应当置于全开位置;发生火警或雷雨天气停止装卸时,应置于关闭位置。呼吸阀的好坏和灵活,可利用开始装油速度缓慢时,进行检查和调节。舱面油管法兰接口处,应当加铜片搭接。装卸油品时,必须接好接地电缆。接地电缆的截面积不得小于16mm2,接地电阻不得大于0.5Ω。接软管时,必须先接好接地电缆,后接软管;卸油完毕,先拆软管,后拆接地电缆。橡胶、塑料等绝缘管道输送油料时,会产生静电,应当采用内壁衬有铜丝网,或在软管外加金属屏蔽层并接地。禁止用水冲洗刚拆下的油管和甲板上的残油,以防产生静电火花。装卸油时,接、拆管道应当使用不发生火花的工具,操作要轻,严禁敲铲除锈。

(十)油船洗舱时注意事项。船舶进行洗(清)舱、驱气或者置换,应选择安全水域,远离通航密集区、船舶定线制区、航道、渡口、客轮码头、危险货物码头、军用码头、船闸、大型桥梁、水下通道以及重要的沿岸保护目标,并在作业之前报海事管理机构核准后方可进行。进行洗舱、驱气或者置换作业期间,不得检修和使用雷达、无线电发报机、卫星船站;不得进行明火、烤铲及其他易产生火花的作业。油船洗舱时,还要做好接地和水温、水压控制。

(十一)运油船舶必须预防静电。静电放电不易被察觉,具有很大的危险性,运油船舶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静电预防。限制流速。油品在管道中流速越快,静电的积聚就越多,开始输油的速度应不大于1m/s,以后逐渐加快,但不得超过4m/s。控制装卸方式。油品从管道口喷出或从舱顶口注入,必然要冲击舱壁、搅动舱内油品而产生大量静电,同时引起可燃性气体浓度增大。因此,油船应从底部通过密闭管道进行装油,严禁灌舱作业。防止油、水及不同油品相混。油品中如果混合有水,在管道中流动时会产生静电,进入油舱后,水的沉降同样会产生静电。

消除产生的静电。在油品中添加抗静电剂,提高油品的导电性;采用有效接地,或在船岸之间加接接地电缆等,消除电荷的大量积聚。防止静电放电着火。可使用检测报警装置,随时掌握静电电荷;或在油舱内充入惰性气体,降低可燃性气体和氧气的浓度,使其虽然放电,却难以引起燃烧和爆炸。同时,必须禁止油船现场工作人员或值班人员穿着尼龙化纤服装,以免产生静电火花。

(十二)加强油船火灾的自救能力。油船发生火灾主要依靠自救,所以,油船都应配备一定的灭火设施。但是,油船火灾往往是先爆炸,后燃烧,船上的固定灭火系统在爆炸时往往已经损坏,不能发挥灭火作用,因此,油船的灭火设施应当是固定设施与移动设备相结合。在设计时,要考虑到如何尽量避免固定灭火设施在油船爆炸时遭到破坏,而且在固定设施遭到破坏时,能用移动设备继续扑救。运油船舶应制定保证水上人员、财产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环境的措施,编制水上交通事故、油品泄漏事故和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相应的消防救援力量和防护设备及器材,以及各种求救的通讯联络和信号设备,这些都要保证落实。

当油品港口作业发生事故时,从事油品港口作业的企业应当迅速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应急行动,排除事故危害,控制事故进一步扩散,并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以争取消防救援力量的救助,减少损失和伤亡。

篇4:电焊气焊电渣焊作业防火措施

1、焊、割作业必须由持有焊工证的焊工操作。

2、严格执行“三级”临时动火审批制度。

⑴三级动火,即可能发生一般火灾事故的,由本单位安质部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

⑵二级动火,即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由动火单位安质部和保卫部门提出意见,消防安全责任人加具意见,报公司安质部共同审核,经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

⑶一级动火,即可能发生特大火灾事故的,由公司安质部提出意见,消防安全责任人加具意见,经集团公司安质部共同审核,报集团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并报市消防部门备案。如有疑难问题,还需邀请区、市劳动、公安、消防等部门的专业人员共同研究审核。

3、由烧焊动火作业人填写施工现场一级动火审批表,经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经批准后,领取动火作业证后,方能动火作业,动火作业必须落实如下防火措施。

⑴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⑵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消除不动火。

⑶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⑷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⑸盛装过气体会受热膨胀并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运火;

⑹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

⑺在高处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不动火。

⑻没有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⑼动火前要指定作业范围的消防安全负责人。

⑽作业范围消防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11)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补救。

(12)动火人中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13)动火人员和作业范围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在动火后,要彻底清理现场火种后才能离开现场。

篇5:油漆作业时防火措施

油漆作业场所禁止吸烟和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火种,禁止穿钉鞋上岗操作。

油漆作业中需要动火检修焊、割时,应按照公司准用程序,申请“热加工许可证”,并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后方能进行。

车间应设强力通风设备,自然通风条件要好。调漆房、喷漆柜、干燥室也应采取局部通风,防止易燃液体蒸气达到爆炸浓度。发生火灾时要关闭通风设备。

油漆作业场所禁止生火炉取暖,蒸气管上不准烘烤棉织品,特别是沾漆的布、手套等。

油漆调漆房只准存放一天的油漆和稀释剂用量,均匀放在门口和人员经常走动的地方,应选择安全地点妥善摆放,盖好桶盖,防止挥发遇火燃烧。

油漆作业场地和调漆房必须经常打扫,随时清除漆垢、干残渣和可燃物。沾有油漆的棉纱、抹布应每天清除,不能乱丢,应放入加有清水的金属箱内加盖密闭,沾有油漆的工作服应挂在固定通风的地方,工作服内不能装沾漆的棉纱等,以防自燃。

调漆房、烘烤房、仓库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装置,如干粉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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