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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热工艺防火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7

(一)直接火加热工艺防火

1、建筑防火要求。房间应单独设置,其建筑应为一、二级耐火等级,房间门应为防火门。

2、严格控制加热温度。加热釜加热的控温方法可采用“死锅活灶”的措施,便于撤火;烟气道加热的转桶式加热炉,应注意均匀加热,不可断料,转桶不可停止运转。

3、保证设备完好无漏

4、采取隔离措施

5、避免和清除结焦、结垢

6、防止炉膛爆炸

7、防止烟道爆炸

8、防止烟道气内夹带火星

9、设置安全装置和灭火设施

(二)水蒸气和热水加热工艺防火

1、严格安全操作

2、忌水性物质严禁用热水和水蒸气加热

3、控制和消除引火源

(三)载体加热工艺防火

1、保证设备安全。油加热循环系统应密闭;熔盐加热要确保设备系统的耐压强度和严密性,发现渗漏及时检修。

2、严格控制工艺参数

3、防止载体内混入水或其他杂质

4、选择适宜的加热方式

5、设置安全装置

(四)电加热工艺防火

1、严格安全操作

2、采取隔离措施

3、电加热设备的电路系统应符合要求

(五)换热工艺防火

1、设备的设计、制造、维护应符合要求

2、严格安全操作

3、及时清理污垢

4、防止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

5、设置安全保护和灭火设施

篇2:公共娱乐场所主要防火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凡新建、改建、扩建或者改变内部装修的公共娱乐场所,防火设计(包括防火分区、安全疏散、防烟排烟、消防给水、装修材料、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防火设计、装修图纸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应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

一、公共娱乐场所的设置

?(一)设置位置、防火间距、耐火等级

公共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博物馆、图书馆建筑内,不得毗连重要仓库或危险物品仓库。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公共娱乐场所。在公共娱乐场所的上面、下面或毗邻位置,不准布置燃油、燃气的锅炉房和油浸电力变压器室。

公共娱乐场所在建设时,应与其他建筑物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一般与甲、乙类生产厂房、库房之间应留有不少于50m的防火间距。建筑物本身不宜低于二级耐火等级。

(二)防火分隔

在建筑设计时应当考虑必要的防火技术措施:影剧院等建筑的舞台与观众厅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5h的不燃体隔墙,舞台口上部与观众厅闷顶之间的隔墙,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不燃体,隔墙上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电影放映室(包括卷片室)应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不燃体隔墙与其他部分隔开,观察孔和放映孔应设阻火闸门;剧院后台的辅助用房与舞台之间,应当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不燃体墙隔开;舞台下面的灯光操作室和可燃物储藏室,应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不燃体墙与其他部位隔开。

对超过1500个座位的影剧院和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礼堂舞台口,以及与舞台相连的侧台、后台的门窗洞口,都应设水幕分隔。对于超过1500个座位的剧院和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舞台的葡萄架下部以及建筑面积超过400m2的演播室、建筑面积超过500m2的电影摄影棚等都应设雨淋喷水灭火设备。

公共娱乐场所与其他建筑相毗连或者附设在其他建筑物内时,应当按照独立的防火分区设置。商住楼内的公共娱乐场所与居民住宅的安全出口应当分开设置。

(三)公共娱乐场所的内部装修设计和施工,必须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四)在地下建筑内设置公共娱乐场所除符合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只允许设在地下一层;

2.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每个楼梯宽度应当符合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3.应当设置机械防烟排烟设施;

4.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5.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

二、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疏散

(一)疏散出口及门的要求

1.公共娱乐场所观众厅、舞厅的安全疏散出口,应当根据人流情况合理设置,数目不应少于两个,且每个安全出口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250人,当容纳人数超过2000人时,其超过部分按每个出口平均疏散人数不超过400人计算。

2.公共娱乐场所观众厅的入场门、太平门不应设置门槛,其宽度不应小于1.4m。紧靠门口1.4m以内不应设置踏步。同时,太平门不准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应为推闩式外开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走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堵塞。

3.为确保安全疏散,公共娱乐场所室外疏散小巷的宽度不应小于3m。为了保证灭火时的需要,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等建筑四周,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二)疏散走道的布置

在布置公共娱乐场所观众厅内的疏散走道时,横走道之间的座位排数不宜超过20排。纵走道之间的座位数每排不超过22个,当前后排座距不小于90cm时,可增至50个;仅一侧有纵走道时,其座位数应减半。

(三)应急照明

1.在安全出口和疏散走道上,应设置必要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以利火灾时引导观众沿着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顺利疏散。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其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照明供电时间不得小于20min。

2.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或顶棚上,疏散指示标志宜设在太平门的顶部和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m以下的墙面上,走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宜大于20m。为了便于管理和防护,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采用玻璃或其他不燃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三、灭火设施和器材的设置

公共娱乐场所发生火灾蔓延快,扑救困难,所以,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和灭火设施。根据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规定,对于超过800个座位的剧院、电影院、俱乐部和超过1200个座位的礼堂,都应设置室内消火栓。

为了保证能及时有效控制火灾,座位超过1500个的剧院和座位超过2000个的会堂或礼堂,其观众厅、舞台上部(屋顶采用金属构件时)、化装室、道具室、储藏室、贵宾室等应设置闭式自动喷水灭火设备。

室内消火栓的布置,一般应布置在舞台、观众厅和电影放映室等重点部位,并应设置在醒目便于取用的地方。此外,对放映室(包括卷片室)、配电室、储藏室、舞台、音响操作室等重点部位,都应配备必要的灭火器。

设置在综合性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其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配备,应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对综合性建筑的防火要求。

四、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1.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在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中确定一名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并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2.公共娱乐场所的房产所有者在与其他单位、个人发生租赁、承包等关系后,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由经营者负责。

3.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阻塞。

4.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不得超过额定的人数。

5.公共娱乐场所必须加强电气防火安全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不得超负荷用电,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6.严禁在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7.公共娱乐场所内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公共娱乐场所应当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规定配备灭火器材,设置报警电话,定期维护保养,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9.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制定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制定紧急安全疏散方案。在营业期间和营业结束后,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特别要注意有无遗留烟头等火种,确认安全后,切断电源。

10.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全体员工都应当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11.卡拉OK厅及其包房内,应当设置声音或图像警报,保证在火灾发生初期,将各卡拉OK房间的画面、音响消除,播送火灾警报,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篇3:锅炉防火措施

锅炉防火

锅炉是一种承受一定压力产生蒸汽的设备。它由“锅”与“炉”两个主要部分组成,锅是装水的容器,炉是燃料燃烧的产物地方。

锅炉既是工业生产、基本建设、交通运输和人民生活中常用的设备,又是容易发生事故的特殊设备。若发生爆炸极具杀伤和破坏力,可把整个锅炉、容器或它的碎块以很高的速度抛出,并产生冲击波,直接破坏周围的设备和建筑物,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因此,使用锅炉必须加强防火安全管理。

一.火灾危险性

1.锅炉在设计、制造、安装上有缺陷,质量不合要求;操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安全装置失灵,起不到保护作用等,都可导致锅炉本身发生爆炸,引发火灾。

2.锅炉在点火前未将滞留在炉膛或烟道内的爆炸性混合物排除干净,或锅炉的燃烧系统燃烧不良,使炉膛内没有完全燃烧的产物积滞在烟道和尾部,以及燃烧室负压过大和燃料中本身混有爆炸性杂质等,都会导致锅炉的炉膛发生爆炸,炸毁锅炉房,危及周围建筑物。

3.由于一些可燃构件、可燃物与锅炉房的烟囱相距过近,在长期烘烤下起火。以及烟囱内的飞火落在周围的建筑物或可燃物上引发火灾。

4.锅炉经过长时间使用后,会在锅炉管道内部结成水垢,使金属壁过热机械强度降低,造成鼓泡、爆管、变形等现象,甚至导致爆炸。同样,若炉膛内的烟灰垢不及时清除,也可能发生爆炸燃烧事故。

5.炉渣处理不当,死灰复燃引燃附近的可燃物。

二.防火措施

1.锅炉房的要求

(1)锅炉房一般应单独设置,但不可设在(或毗邻)人员密集的场所。锅炉房应为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不过以煤为燃料且总额定蒸发量不超过每小时4吨的锅炉房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但应注意其烟囱与屋顶可燃结构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O厘米。

(2)锅炉房应选择在主体建筑的下风或侧风方向。与周围易燃、危险建筑,以及锅炉房与煤堆,锅炉房与油(气)罐等之间的防火间距,可根据储量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确定执行。

(3)锅炉房应采用每平方米一般不宜超过12O公斤的轻型屋顶作泄压面积。锅炉房作多层布置时,每层两侧至少应各有一个出口,并有安全疏散楼梯直达各层操作点。锅炉房通向室外的门应向外开,工作室或生活室的门应向锅炉内开,所有出入口和通道应保持畅通无阻。但是,与锅炉房毗连的调压间,应用防火墙分隔,其门窗应向外开启,并不得直接通向锅炉房。

(4)炉渣场地的位置要选择适当,周围最好砌筑围墙。而在锅炉房周围25米范围内,不得搭建易燃建筑或堆放可燃物。

(5)锅炉房电力线路应采用金属套管或电缆布线,不可沿载热体的表面敷设,也不可在煤场下通过。室内禁止堆放可燃物。

(6)锅炉室应根据需要设置消防给水设备、灭火系统,配备灭火器材等。

2.锅炉及其运行的要求

(1)锅炉的设计、制造、安装、运行、检修、改造、检验等必须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热火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

(2)锅炉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岗位安全责任制》及有关锅炉安全运行的各项制度。

(3)操作人员应经常检查锅炉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确保其安全可靠。操作时不可造成锅炉骤冷骤热,加水过满,断水,汽、水共腾等情况。此外,也不准在炉体和管道上烘烤任何物品,擦拭设备所用的油棉纱、油抹布应存放在金属器皿中或及时处理。

(4)禁止在锅炉内焚烧任何非锅炉本身规定的燃料。烟囱应安装消烟除尘和火星熄灭装置等。排出的热炉渣必须放置在专用炉渣场地上。

(5)有关燃煤锅炉、燃油锅炉、燃气锅炉的燃料本身防火要求及其特殊的防火要求,请参照本辑中“发电厂(站)、核电厂机构的防火”及“城市煤气、液化气生产和输配机构的防火”的相关内容。

3.锅炉清垢的要求

(1)清除水垢的方法通常有手工清洗、机械清洗和化学清洗三种方法。前两种清洗方法危险性不大,而使用化学清洗法时,是用酸性或碱性药剂溶液与水垢发生反应使水垢脱落,因溶液本身有腐蚀性和产生氢气,所以应加强通风,并严格控制附近火源。

(2)清除灰垢采用化学清灰剂时,应按爆炸物品和强氧化剂加以控制和加强管理。

篇4: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申请表,报经安全主任同意(签批)后,方可在消防员现场监督下进行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作业申请表,报经厂安全消防科同意后,安排消防员现场监督,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3二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动火作业时须办理动火作业申请表,报经厂安全消防科同意后,安排消防员跟进,即可进行动火作业。

4三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动火作业时报经厂安全消防科知道,不用安排消防员,即可进行动火作业。

5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方可动火作业。

6动火作业前要检查操作场所及下方,确定无易燃物品,否则须清理、移开,如不能清除或移走时,应用不燃材料遮挡。

7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8在生产、使用、储存液化气等易燃品的设备上禁止动火作业。

9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10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11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12使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均不小于10米,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

13在厂区公路沿线(15米以内)的动火作业,遇装有化学危险物品的车通过或停留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14凡被化学物质或油脂污染的设备,都应清洗清后方可动用明火。

15焊接/气割操作时,严禁带压设备动用明火,带压设备动火前一定要先解除压力,设备零件内部留有易爆物,外面不易检查到的严禁动火。

16高处作业要采用接火盘或安设铁片或不燃物遮挡以防火星飞溅;

17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染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18动火作业现场的易燃品,如汽油、天那水、油漆、丙酮等,必须离火源10M以外,O2瓶与乙炔瓶必须相距5M,O2瓶、乙炔瓶离火源不得少于10M。

19凡在有可燃物或难燃物构件的凉水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

20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留场观察十五分钟以上,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篇5:发油区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1、门卫和安全监管员维护好入库车辆的次序,防止发生车辆碰撞和损坏发油设施。

2、火种和穿铁钉鞋人员及未配戴防火罩的车辆进入发油区。

3、发油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集中精力,准确发油。

4、发油当班人员对设备要勤检查,禁止机具带病作业。

5、油罐车提货要做到:

⑴关好海底阀门;

⑵车体接好地线;

⑶鹤管插入油罐车底部;

⑷司机上车观察液面高度。

6、工作人员做到八不准:

⑴不准客户插鹤管;

⑵不准客户掌管输油枪;

⑶车辆未熄火不准发油;

⑷车辆未接地线不准发油;

⑸蓬布车不拆蓬布,不准发轻油;

⑹非工作人员不准启动设备;

⑺塑料桶、破损桶不准装油;

⑻不准用铁器敲打桶身、桶盖。

7、发油区严禁滚油桶,严禁修车、洗车、给汽车加油。

8、发油当班人员下班时,做到人离、电断、关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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