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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部安全防范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5

依照安全防范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办值班值宿制度,节日期间实行干部和更夫同时值班。所有值班人员严禁脱岗、漏岗,确保本单位安全。

二、责任明确。为确保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防范及管理,行政首长为建材办第一责任人,主管主任负责安全防范的具体工作,各科室负责人为本部门第一责任人,小食堂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同时成立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堵塞漏洞,确保安全。

三、加强办内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值班巡查,对有金库的财务室要落实防范措施,现金不得超储,对水、暖、电、气等设备设施,坚持日常巡查,因工作不负责出现问题,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及领导的责任。

四、严格管理消防器材,经常检查保养,保证取用方便,使用有效,按时更换灭火器。

五、职工须熟知办里安全防范的设备设施,学懂会用消防器材及水、暖、电、气的控制装置,发现匪警、火警、漏气、跑水时现场人员要采取应急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消防、燃气、自来水等相关部门和上级机关。

篇2:选矿厂安全防范重点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一、前言: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按照《矿山安全生产》中的有关规定,做到“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从严对全厂范围内高危区域地带的安全放范管理,做到责任明确,措施提当,保障各项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应急救援制度。

二.成立选矿厂安全防范重点及应急救援预案领导小组:

组长:张仁忠

副组长:张友辉曹江洪刘训才罗时忠

成员:庹宇翔刘沧何伦森杜荣华何德飞张光明吴启涛

王健林张茂林杨继明杨炎以及各车间兼职安全员

二、选矿厂安全防范重点部位:

硫酸贮罐高位水池尾矿库

1.0硫酸贮罐应急救援制度:

1.1严格执行卸酸操作规程,穿戴好劳保用品,并检查酸车有无漏酸和门有无松动,卸酸工方能开始卸酸

1.2进入厂部的酸车,卸酸工在认真检查好酸罐,确保有一定空度的情况下,方能可以卸酸

1.3卸酸过程中,严禁赤手、赤足卸酸,开始放酸后,并离卸酸位置3米以上站立

1.4酸车卸酸完毕,卸酸人和经警负责对卸酸完毕与否进行检查,并将酸票由卸酸人和调度当班人员签字,方可放行

1.5严禁其它任何闲杂人员到硫酸贮罐5米以内游玩、站立

1.6生产安全科负责安排卸酸工每天测量硫酸贮罐空位,并报调度室是否通知运输公司运酸,确保我厂生产的顺利进行

1.7生产安全科负责硫酸贮罐液位的监控,以及对硫酸进量和用量的统计、安全的管理工作

2.0权利:

2.1生产安全科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3.0责任:

3.1生产安全科对硫酸贮罐的的安全管理负责

4.2卸酸工在卸酸过程中违章操作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负责

㈡高位水池安全管理制度

1.适用范围:

1.1本制度仅适用于新龙坝选矿厂高位水池

2.制度内容:

2.1严禁任何人攀越池子和到高位水池游泳

2.2严禁任何人和畜离高位水池3米以内游玩和放牧

2.3生产安全科将按时对高位水池房屋的开、闭,安排人查看高位水池水位情况,不得在高位水池边缘进行查看。

3.权利:

3.1有权制止任何闲杂人员攀越水池和到高位水池游玩

3.2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制止违章作业

4.责任:

4.1生产安全科对高位水池的安全管理负责

4.2生产安全科调度室对抽水过程中,由于查看液位不准、计算不准,造成水从顶部溢出和其它安全事故负责

㈢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

1.适用范围:

1.1本制度仅适用于新龙坝选矿厂尾矿库

2.制度内容:

2.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以及上级机关的规定和指示,掌握尾矿设施的自身规律性和科学性,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有关操作技术规定,认真做好尾矿库使用与建设过程中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尾矿库的安全与稳定。

2.2尾矿设施管理和操作人员,发现隐患、不安全征兆,违反操作规定和设计要求而使尾矿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可能受威胁的现象,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采取处理措施,不得贻误时机。

2.3严格管理尾矿排放工作,做好废水的回收工作,尾矿排放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2.4要按企业内部责任划分,适时编制尾矿库治理的长远规划,年季计划,提供尾矿库库容资料,以及坝体的安全防范措施和治理方案。

2.5改进尾矿排放工艺,逐步实现科学化管理,以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不断提高社会效益和基地经济效益。

2.6尾矿设施的运行管理是生产技术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应坚定不移地贯彻安全第一方针,应对企业领导、基层单位领导以及管理操作人员分级明确责任,严格按制度办事,以确保尾矿设施的运行安全而可靠。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尾矿库主坝与子坝在建设中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必须保证工程质量。

3.2管理人员应随时掌握尾矿排放动态,尾矿排放要求应达到下列标准。

3.2.1尾矿颗粒分布,粗粒沉积于坝前,细粒排至库池内,在有效沉积滩范围内,不允许有大面积和较厚的矿泥沉积。

3.2.2沉积滩面应均匀平整,坡度符合设计要求。

3.2.3沉积滩必须有足够的安全长度。

3.2.4放矿矿浆流量和浓度应保持稳定。

3.2.5严格矿浆流沿着子坝内坡址流动。

3.3分散支管排放尾矿时,应根据分散放排矿支管的间距、位置,每次开放的管数与时间,水平排渗体的使用与距离,应按设计要求和作业计划布置与使用,并根据滩长,滩面矿浆流状态与滩面平整度,滩坡等情况,及时调整。

3.4开展予测坝体的稳定情况以及筑坝试验研究工作,作好坝体的监控工作,同时开展坝体移动与稳定性的研究工作。

3.5尾矿库水不仅关系到回水利用和环境污染,而且是直接威胁尾矿库安全的关键性影响因素,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和作业计划及操作技术规定,切实做好尾矿库水控制的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库池水位,水边界位置,水域范围,抓好‘五防’。

3.5.1防止洪水漫顶。

3.5.2防止渗流管涌。

3.5.3防止浸润线抬高造成滑坡。

3.5.4防止雨水冲刷坝面山洪拉沟造成泥土流失。

3.5.5防止坝面管道、闸门损坏而破坏坝面。

3.6尾矿库管理人员在负责抓好“五防”在同时,结合坝体实际情况,应组织人员进行汛前、汛后的安全大检查,当日发现的隐患,不得拖至第二天处理。(重大隐患除外),防范内容包括。

3.6.1汛前对坝体、管路、溢洪设施进行全面的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当机立断加以处理。

3.6.2加强夜间巡视,检查坝面有无拉沟渗流现象,管道闸门有无损坏和渗漏,防洪沟、人字沟有无阻塞现象,一经发现,组织人员及时处理。

3.6.3排渗井及时排水以降低浸润线。

3.6.4加强监测工作,掌握坝体水位变化及坝体位移变形动态,控制水边线位置、库区水位与实际坝顶高差,发现险情及时通报高度室,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3.6.5要有足够的调洪库容,以适应不同频率的暴雨,避免漫顶和溃坝,使坝体安全渡汛。

3.7汛前应准备好必要的抢收险物资、工具、器材,运载机械维护整修上坝道路,并确保安全畅通。

3.8堆筑的子坝不得作为抗洪挡水堤坝使用,不准在子坝设置泄洪口,汛期必须作好防冲刷和渗漏与堆坝的切实措施。

3.9尾矿库管理人员应经常观察尾矿设施有无发生事故或发现不安全征兆和隐患,如发现应及时记录出事地点,时间和有关数据等情况记录于下表

尾矿库事故处理情况分析表

序号

时间

事故地点

事故原因

况治理情

治理效果

当班人

1

2

3

3.10坝体动态监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3.10.1坝体渗流量与浑浊度观测,此类形象多半是坝体渗透变形征兆。

3.10.2坝体变形观测,检查坝体和下游坝有无塌坑裂缝现象。

3.10.3孔隙水压力观测,应注意观察库内、岸坡有无旋涡、浑水等。

3.10.4原矿粒度、矿浆流量与浓度,尾矿水水质测试。

3.10.5坝体尾矿颗粒分布、沉积滩长度与坡度测试。

3.10.6初期坝体还需检查有无兽洞、蚁穴等,并及时处理,杜绝由此带来的隐患。

3.11堆筑子坝,须充分利用筑坝时机,必须于汛期和冰冻期前完成子坝堆筑作业,不许搞仓促堆筑子坝。

3.12值班人员负责放矿管理、运行检查,事故处理、溢洪设施巡检以及各种监测设备仪器等,因此坝上值班室与生产调度室、三个泵站必须建立可靠的通讯设施,保持工作联系。

3.13尾矿分散排放和集中排放应按设计规定严格执行,以减少推土机推尾矿的迂回距离,分散排放前需先上溢洪闸板停止放水,以提高水位控制水边线。

3.14坝上输送管要特别加强巡视检查和维护管理,严防喷浆漏矿冲毁堤坝造成危害事故,严禁将管、闸、阀等杂物埋入坝体内。

3.15在尾矿库范围内,尤其在坝体、排水构筑物、输送管线及附近,不得任意进行爆破、采矿、挖土等对尾矿库安全有影响的活动。

3.16负责尾矿库区的绿化及规化管理工作,应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播种或种植,并加以维护,使坝堤坚固并减少尾矿污染范围,绿化库区环境。

4.职责与权限

4.1尾矿库管理应有中长远规划,不断学习国内外先进技术,不断改进管理办法。

4.2由于管理不善、工作失职造成尾矿污染环境事故,视其后果,按规定给予处理。

4.3尾矿库发现不安全隐患,管理人员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影响选厂生产,按规定给予处罚。

4.4因管理不严,造成尾矿数据失真,以及各类统计报表失真影响工作者,视其情节给予处罚。

4.5尾矿管理人员由选厂考评组负责考核。

4.6具体考核办法执行瓮福磷矿和厂有关规定。

篇3:爆炸物品安全防范措施规章制度

为加强爆炸物品的管理,防患于未然,按照《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华达公司的要求,特制定本规章制度。本项目在购买、运输、储存爆炸物品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此制度执行。

1、安保部具体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项目经理部对制度的实施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监督。

2、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岗位责任制,保管员由政治可靠、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并经公安机关培训取得合格证的内部职工担任,实行二十四小时有人在位值班,严禁脱岗失控。

3、爆炸物品的选址建库必须经所在地县以上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办理“储存许可证”后方可启用,其库房应具备较好的防盗、防火、防爆性能,炸药库和雷管库必须分别建造,两库必须保持一定距离,同时远离建筑物。库房周围设警戒隔离区和明显警戒标志,严禁在库区吸烟、用火,严禁将火种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仓库,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库房门向外开,实行双门和双锁设置(即里层为裹铁皮的木门,外层为防盗门),库墙设置安全通风口和防火网。

3、爆炸物品的购买必须先向所在地县以上级治安机关申请领取《爆炸物品购买证》,后在持有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化工厂或持有《爆炸物品销售认可证》的经销部门购买。爆炸物品运输、押运必须由专人持证负责,建立严格的出入库审批、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按规定进行登记签字,库房管理做到帐目清楚,手续齐备,帐物相符。

4、施工队领取使用爆炸物品要认真填写《爆炸物品逐日消耗表》,经现场负责人、安全员、爆破员核对签字后方可由项目部开具领料单领取当班使用量。施工作业剩余的爆炸物品必须当天清退入库。存储爆炸物品要分类专库存放,同一库内严禁存放性质相抵触,氧化剂、酸碱和易爆的物品。堆码应垫高200~300毫米,置放雷管必须铺胶质皮垫,并设置明显的标牌,不准靠墙堆码,垛间留有通道。硝铵炸药垛高不超过1.8米,胶质炸药垛高不超过1.5米。

5、严禁任何部门、个人转让、倒卖、易物、私存、持带危险品。

6、工程项目结束后及时清库和撤库,撤库后看守保管员负责整理原始台帐,档案等资料,并移交派出所存档。

篇4:门卫安全防范工作制度

1、公司设专职门卫,门卫工作由安全技术部专人管理,做到门卫安全制度健全,责任明确。重要出入口设门卫值班室,位置适当,视野开阔,墙体、门窗牢固。

2、出入口大门坚固安全,开启灵活,锁定方便。门区有照明设备,便于夜间观察。门卫值班室配备防卫器械、消防、应急照明器材以及必要的办公用品。

3、门卫值班室应安装报警电话,要坚持24小时值班。

4、门卫人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夜间值班的门卫人员应为男性工作人员。

5、门卫人员值班时着装整齐,行为规范。

6、门卫应加强对进出公司人员、车辆、物资等进行核对、盘查,并做好来人来客登记。

篇5: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防范制度

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防范制度

一、工作人员方面

1.工作时必须穿工作衣,采集标本时须戴口罩。接触传染性疾病患者、特种化学药品或从事微生物学检验操作时须加戴口罩或橡胶手套。

2.工作衣袋内不可放入食品以及其它个人物品,工作中使用的笔、记事簿等用品不得与工作帽、口罩放在同一工作衣袋内。

3.穿着工作服时不上街和进入食堂、宿舍、会场、托儿所等公共场所。

4.工作室内不可吸烟,工作时不可饮食,不佩带戒指、手镯等饰物;工作时不可用手指直接擦眼、挖扒耳鼻、剔齿,防止交叉感染。

5.凡遇下列情况时,双手应按规定时间浸泡消毒剂,再用洗手液、流水洗刷干净:

(1)工作告一段落时;

(2)被标本污染时;

(3)离开传染区或采集传染病标本后;

(4)下班之前。下班脱卸工作衣帽后,双手应按上法再次消毒、洗涤方可离开。

6.进入隔离病区或采集烈性传染病人的标本时,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消毒隔离防护。

7.工作时不慎受标本或其它传染物质污染,应立即消毒并妥善处理,情况严重时应立即报告科、组负责人进行处置。

8.检验人员平时应注意个人卫生,定时接受预防接种与体格检查。

二、检验用具

1.各种标本的收集、送检,要用相应的容器盛放,避免外溢,以免污染。

2.已检的一般标本,必须先消毒、灭菌或相应处理后,方可弃去或焚烧。

3.细菌培养后的废标本、已使用的培养基等须经消毒或高压灭菌后方可弃去。

4.耳垂或指尖部位采血,按常规进行局部消毒,并使用一次性采血针和采血管。

5.静脉采血要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带、一垫,避免病人交叉感染。

6.大、小便标本留取时,均使用一次性塑料杯。

7.所使用的一次性针筒、纸、杯、传染病测定反应板,应焚烧处理。

8.肝功能、微生物、肝炎标志物等报告单须经消毒后方可发出。

9.专用检验器材以及科室办公用品,未经消毒处理的,不可随意携出。

三、环境消毒和污物处理

1.建立卫生保洁制度,定人定时进行包干,保持室内整洁和环境卫生,发现蟑螂等害虫应立即扑杀并消毒。

2.实验室、值班室等室内空气要保持流通,定时进行紫外线消毒,门、窗、墙、地、桌、椅等物品表面,恒温箱、离心机、试管架以及空调设备等均应分别有指定人员定时清洁、消毒,门把手要定时消毒,踏脚垫用消毒剂保持湿润。

3.一切检验剩余标本,使用过的棉签、棉球,以及各种检验污水,均须妥善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放和弃去。弃去物由科室工勤人员送至医院统一进行处理,消毒方法按有关规定进行。

4.冰箱内只允许存放试剂、质控品、标准品等与实验室相关的材料,严禁放食品饮料以及其他私人物品;冰箱应经常消毒清洁,防止霉菌生长。

5.检验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气体,应有防止扩散措施,不可污染环境。剩余毒物、强酸、强碱、腐蚀性试剂等,均须遵照环保部门的规定处理,或者由院部统一进行处置,不得任意遗弃或倒入下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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