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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改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5

1、单位装修、改造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装修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施工现场必须实行逐级安全责任制,确定相应人员负责工地的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

2、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要参与装修、改造设计的审核,提出安全生产管理意见;施工前应与施工单位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责任。

3、施工单位应设立专职现场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在工地安全负责人领导下,进行安全生产工作。

4、局部装修改造时,应将施工区与营业区进行隔离。

5、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设计、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6、根据季节特点以及各工种的操作特点,制定相应制度以及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本单位《动用明火管理制度》及临时用电审批等规章制度。

7、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必须使用低压照明设备;所有施工人员不准在施工现场住宿,必须到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办理登记,领取出入证。

8、因装修、改造设计需要而改变、挪用的消防设施,必须经过消防监督部门审批,严禁私自挪用、损害消防设备设施。

9、施工现场禁止存放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而使用的油漆、稀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危险品,应与施工现场异地存放,设专人保管,领用不得超出当日使用量。

10、施工现场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消除安全隐患,禁止任何物品堵塞消防通道。

11、施工现场使用的变(配)电箱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有良好的绝缘和防雨水措施;使用时要有专人看护,使用后必须立即断电。

12、开工前要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学会使用消防器材。

篇2:简明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罚款制度范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任何工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元;班组成员中有三人不戴安全帽,罚班组长500元;帽壳己换,不起安全保护作用的每发现一人次罚20元。一人连续被罚三次以上,将停工学习、教育,因不戴安全帽而发生了轻伤亡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自负。

2.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违者每发现一人次罚20元。班组成员一次有三人被罚,罚班组长100元。

3.酒后人员严禁作业,违者每发现一人次罚款100元,酒后作业发生任何事故后果自负,造成他人事故者,除承担经济责任外,将视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

4.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发现带小孩进入现场每人次罚款50元,因小孩年幼无知而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责任,由监护人自负,因乱动机械设备而造成经济损失者,由监护人全部负责。

5.严禁任何机械工在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发现在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每发现一人次罚50元,私自将机械交给非专业人员驾驶,每发现一人次罚100元,处罚后仍不改正者,加倍处罚。

6.木工区易燃处严禁吸烟,发现违者每一人次罚款20元

7.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安全管理,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安全纪律罚款20元/人次。

8.接到隐患整改单后,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或拖延执行者,罚款200元/人次。

9.脚手架上各施工班组物件,未及时清理,罚款100元/人次。

10.擅自拆卸安全栏、门、网、脚手架、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意拆除和挪动脚手架基本构件,任意破坏消防器材者,每发现一人次罚款100元,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11.严禁上、下施工,攀翻脚手架,每发现一人次罚款100元。

12.高处作业向下抛扔物品,每发现一人次罚款100元。

13.严禁非专业电工任意拉线、接电、拆电缆、电线、电动机具以及开关、插座等,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后果自负。

14.各班组未能按有关安全规范施工,经发现并被要求限期整改的,未能在期限内按要求整改完成的,每次罚款班组长1000元以上。在延期整改时间还未能按时完成的,予以重罚,起点罚金2000元以上。

篇3:施工现场储油罐油桶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现场储油罐(油桶)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现场储油罐(油桶)造成的危害,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项目部财产和职工生命健康安全,保护环境,防止油品的散失、被盗,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储油罐地址和罐区环境,必须考虑防火安全问题,要与驻地、周围居民居住区、公路、铁路、通信线路、架空电力线等处要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1.与铁路线、施工现场驻地、居民居住区及公共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少于60米;

2.与公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少于15米;

3.与国家一、二级架空通信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少于40米;二级的架空通信线路之间的4.与架空电力线路和不属于国家一、安全距离不少于1.5倍杆高;

5.与爆破作业场地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少于300米;

6.罐址不能建在有地下管线的地面上,并要有不少于40米的安全距离。

二、储油罐(油桶)安全

1.储油罐尽可能采用地下(全埋)或半地下(半埋)方式,放置采用卧式。桶装汽油要放在阴凉的地方避免曝晒。

2.一切用于储存、输转汽油的油罐、管道、装卸设备等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欧姆。

3.桶装汽油要留有不少于7%的空间,也不能太少,防止汽油加速氧化生胶。桶盖要拧紧。容器要干净防止杂质或其他油品混入。

4.对油罐、管道、油桶要经常检查维修,防止漏油。对油品质量进行检查,防止亏损和变质。

三、罐区安全

1.罐区场地最好用砂石灰土夯实或混凝土铺筑。

2.为防止油罐爆裂,油品流散,特别是防止油罐发生火灾时,由于油罐被炸坏,油品流淌燃烧,使火灾扩大蔓延,因此,地上油罐或半地下油罐。

3.储油罐周围要设置围栏进行封闭防护,并要悬挂“禁止烟火、严禁火种”“油库重地、闲人免进”等安全禁止标志、警示标志和火灾报警标志。

4.罐区(油桶)场所内要备有必要的泡沫灭火器等有效的消防器材,并应定期检查,保证其完好和有效性,不许任何人挪做它用。

5.要装设防雷电(如:避雷针)设施,其防雷击范围要覆盖整个罐区。

6.罐区周围要平整畅通,不得有阻碍车辆通行的各种障碍物。

7.及时清除罐区内及周围的易燃物和垃圾,对用过有油质的抹布、棉纱之类要妥善保管或处理,掉落地上的零星油料要及时清除。

8.罐区要制定并悬挂装、卸、输油操作规程,设专人管理、看守和操作,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并随时检查罐区环境安全,消除或制止各类安全隐患及不安全行为。

四、装卸(收发)作业安全

1.进入罐区或汽油桶场所的人员不准带入火柴、打火机等火种,更不准带入明火或火星。罐区内严禁吸烟。不允许穿带钉鞋登上装载汽油的大桶和油罐。要穿着不产生静电危害的服装。

2.夜间作业时,照明应使用防爆灯,不得使用一般电灯或碘钨灯照明,更不允许用明火照明。

3.盛装过汽油的空桶、空罐,不得接触火星,防止着火爆炸。

4.往油罐装油时,输油管要插入油面以下或接近罐的底部,以减少油料的冲击和与空气接触。

5.装卸和输送油料时,不得在油管出口上安装绸、毡滤袋。不得用人造纤维织物擦洗。

6.在空气特别干燥,温度较高的季节,应加强接地装置的检查,适当放慢灌油速度,必要时可往接地柱周围浇水。

7.一般在装油开始和装到容量的3/4以后,容易发生静电放电事故,在此时要适当控制流速。

五、油罐清洗作业安全

1.指定专人,统一指挥,并对作业人员按分工任务提出明确的操作技术规程和安全要求。

2.划定警戒区,设立警戒线和警示牌,严格控制可能产生的各类火花因素,严防铁器等工具或设备撞击。要派专人值班负责消防检查和监护工作。

3.不能利用输油管线代替洗罐用的进水管线,行喷溅式注水,也不能使用高压水枪冲洗灌壁,冲洗下来的含油污水要安全妥善处理,不能污染土壤。

六、维修作业安全

对油罐、油桶进行电焊等产生火花的维修作业,必须经过清洗以后才允许进行。不准对盛装有油品的油灌、油桶或未经清洗、含有油污的油罐、油桶进行电焊等产生火花的维修作业。

七、应急预案管理

设有油罐的施工现场必须把油罐(油桶)作为重大危险源进行管理和控制,结合现场实际,建立应急队伍,制定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措施,做好兼职消防人员的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能够做出合理反应,采取有效措施,正确使用消防设备,防止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减少损失,保证安全,严防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篇4:施工现场储油罐油桶安全管理规定

一、储油罐地址和罐区环境,必须考虑防火安全问题,要与驻地、周围居民居住区、公路、铁路、通信线路、架空电力线等处要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1.与铁路线、施工现场驻地、居民居住区及公共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少于60米;

2.与公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少于15米;

3.与国家一、二级架空通信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少于40米;二级的架空通信线路之间的4.与架空电力线路和不属于国家一、安全距离不少于1.5倍杆高;

5.与爆破作业场地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少于300米;

6.罐址不能建在有地下管线的地面上,并要有不少于40米的安全距离。

二、储油罐(油桶)安全

1.储油罐尽可能采用地下(全埋)或半地下(半埋)方式,放置采用卧式。桶装汽油要放在阴凉的地方避免曝晒。

2.一切用于储存、输转汽油的油罐、管道、装卸设备等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欧姆。

3.运送汽油的油罐汽车,必须有接地铁链条。防止受热溢出或胀裂油桶。

4.桶装汽油要留有不少于7%的空间,也不能太少,防止汽油加速氧化生胶。桶盖要拧紧。容器要干净防止杂质或其他油品混入。

5.对油罐、管道、油桶要经常检查维修,防止漏油。对油品质量进行检查,防止亏损和变质。三、罐区安全

1.罐区场地最好用砂石灰土夯实或混凝土铺筑。

2.为防止油罐爆裂,油品流散,特别是防止油罐发生火灾时,由于油罐被炸坏,油品流淌燃烧,使火灾扩大蔓延,因此,地上油罐或半地下油罐,在油罐四周要建筑防火堤。

(1)根据现场实际,防火堤可用土质建造。卧式油罐的防火堤实高不应低于0.5米,防火堤顶宽不小于0.2米。

(2)卧式油罐的外壁到防火堤的内侧基脚线的距离,不应小于3米。

(3)防火堤应能承受油罐破裂后,相当于流出油品的静压力。

(4)防火堤要保持坚实完整,不得挖洞、开孔。如因施工需要挖开时,应在缺口处准备好堵漏材料和工具,工作结束后要及时修复。

3.防火堤周围要设置围栏进行封闭防护,并要悬挂“禁止烟火、严禁火种”“油库重地、闲人免进”等安全禁止标志、警示标志和火灾报警标志。

4.罐区(油桶)场所内要备有必要的泡沫灭火器等有效的消防器材,并应定期检查,保证其完好和有效性,不许任何人挪做它用。

5.要装设防雷电(如:避雷针)设施,其防雷击范围要覆盖整个罐区。

6.罐区周围要平整畅通,不得有阻碍车辆通行的各种障碍物。

7.及时清除罐区内及周围的易燃物和垃圾,对用过有油质的抹布、棉纱之类要妥善保管或处理,掉落地上的零星油料要及时清除。

8.罐区要制定并悬挂装、卸、输油操作规程,设专人管理、看守和操作,做好收发和进出人员登记,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并随时检查罐区环境安全,消除或制止各类安全隐患及不安全行为。

四、装卸(收发)作业安全

1.进入罐区或汽油桶场所的人员不准带入火柴、打火机等火种,更不准带入明火或火星。罐区内严禁吸烟。不允许穿带钉鞋登上装载汽油的大桶和油罐。要穿着不产生静电危害的服装。

2.油罐计量器应安有铜或铝合金套子,开启大桶口盖时应使用铜扳。

3.夜间作业时,照明应使用防爆灯,不得使用一般电灯照明,更不允许用明火照明。

4.盛装过汽油的空桶、空罐,不得接触火星,防止着火爆炸。

5.往油罐装油时,输油管要插入油面以下或接近罐的底部,以减少油料的冲击和与空气接触。

6.装卸和输送油料时,不得在油管出口上安装绸、毡滤袋。不得用人造纤维织物擦洗。

7.在空气特别干燥,温度较高的季节,应加强接地装置的检查,适当放慢灌油速度,必要时可往接地柱周围浇水。

8.一般在装油开始和装到容量的3/4以后,容易发生静电放电事故,在此时要适当控制流速。

五、油罐清洗作业安全

1.指定专人,统一指挥,并对作业人员按分工任务提出明确的操作技术规程和安全要求。

2.划定警戒区,设立警戒线和警示牌,严格控制可能产生的各类火花因素,严防铁器等工具或设备撞击。要派专人值班负责消防检查和监护工作。

3.从清洗油罐到检修结束期间,做好维护工作,不得从油罐顶部进

4.不能利用输油管线代替洗罐用的进水管线,行喷溅式注水,也不能使用高压水枪冲洗灌壁,冲洗下来的含油污水要安全妥善处理,不能污染土壤。

5.清洗的油罐要打开人孔、采光孔、量油孔等,使其能自然通风排气。当油罐内油气浓度高于300毫克/立方米时,罐内作业人员要带防护面具进行作业,外部专人监护。

6.罐内作业人员要穿着不产生静电的服装,不能用化纤绳索及化纤回丝和塑料制品,对冲刷掉的铁锈、油污,可用铝、铜及软质合金制作的铲或竹、木刷、板等工具刮、擦和刷除。

7.雷雨天或风力在五级以上的风天作业不宜进行油罐的通风或清洗。

六、维修作业安全

对油罐、油桶进行电焊等产生火花的维修作业,必须经过清洗以后才允许进行。不准对盛装有油品的油灌、油桶或未经清洗、含有油污的油罐、油桶进行电焊等产生火花的维修作业。

七、应急预案管理

设有油罐的施工现场必须把油罐(油桶)作为重大危险源进行管理和控制,结合现场实际,成立消防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措施,做好兼职消防人员的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能够做出合理反应,采取有效措施,正确使用消防设备,防止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减少损失,保证安全,严防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篇5:燃气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进一步做好我公司燃气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杜绝违章作业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落实安全措施、预防事故发生。针对我公司施工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外,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知识培训;

2、施工现场的安全设备、器材以及防护用品必须齐全、有效,布置合理,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凡属特种作业工序,必须由持合格上岗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操作;

4、动火作业施工现场应设置警戒线,警示牌以及两具以上相应的灭火器具;

5、停气、降压、排空、动火及通气作业应办理相关申请,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证,经批准后方可施工(紧急事故的抢险除外);

6、进入限制空间作业(如阀井、阀室、储罐等),必须系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现场必须指派两人以上的监护人员参加,严禁单独作业;

7、进入禁火区动火作业,要明确动火地点、时间、作业内容、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负责人、动火人、监火人等,监火人不在现场不动火。

8、室外立管吊装至少要有一名专门的安全监护人员;高处作业时下方不准站人,一般不应垂直交叉作业,若因工序原因必须上下同时作业时,则应相互错开位置,上方人员注意下方人员安全;

9、不戴安全帽、不穿工作服和劳保鞋、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10、饮酒者禁止进入现场,严禁酒后登高作业;

11、在作业中禁止打闹或其他有碍作业的行为;

12、燃气设备,设施检修现场禁止吸烟;

13、禁止堵塞消防通道、挪用或损坏消防器材与设备;

14、离焊接作业点10m以内不得有乙炔发生器或氧气瓶;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摆放距离必须在5米以上。

15、不得有违反城镇燃气安装规范和安全验收规程的行为。

违反以上条例,均可以由公司安全主管部门执行处以500-5000元的罚款,以及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可以停工整顿直至取消施工资格等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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