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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5

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规范人事管理有关程序,明确各部门人员的职责,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质量,促进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程序适用于公司人事方面管理工作。

2.职责:

行政人事部负责人事管理的组织、协调的工作,各部门主管以上人员按权限划分,负责人事管理中的各项审核、审批工作。

3.工作程序

3.1人员招聘:

3.1.1申请: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加人员,必须按照如下程序提出申请:

3.1.1.1填写"招聘申请表";

3.1.1.2报送人事行政部对如下内容予以审核:

a.缺员是否属实;

b.可否内部调剂;

c.招聘条件是否符合公司要求和国家有关劳动法规政策。

3.1.1.3人事行政部审核后,在"招聘申请表"中写明审核结果并呈报总经办审批。

3.1.2招聘:

3.1.2.1人事行政部根据批准后的"招聘申请表"拟制订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包括:招聘原因、招聘途径、招聘预算、招聘发布日期等内容,招聘预算超过______元以上须由总经理审批。

3.1.2.2联络本地和内地劳务部门(如职业介绍所)、技工学校、职业学校、或就近发布招聘通告。

3.1.2.3中高层管理人员及特殊岗位人员(特殊岗位人员指保管、保安、财会、报关员、司机等)可根据招聘条件及招聘预算费用主要通过各级人才市场、媒体广告、人才网页进行招聘。

3.1.3考核

3.1.3.1初审:

由人事主管对应聘人员的各种证件(身分证、文凭、职称证书、驾驶证、特殊岗位上岗证、外省人员劳务证、计生证等能证明自己文化素质及能力的证书、论文、作品)进行审核,辨明真伪,应聘人员要填写好"招工登记表"并附本人照片。人事部门工作人员运用观察、交谈、查证、提问等方法,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并做好记录。

3.1.3.2面试:

a.笔试:由人事部对其综合能力进行测试后,写出评语,推荐给用人部门主管对其专业能力进行进一步测试,作出记录汇总到人事行政部。

b.会审:必要时可由人事行政主管、用人部门主管、总经办主任与应聘人共同面谈,进行会审,填写会审记录后上报给总经理。主管以上级人员招聘,须由总经理面试,将面试结果记录在"招工登记表"中反馈给人事行政部。

3.1.4聘用

3.1.4.1应聘人员经人事主管、用人部门主管以及公司有关领导面试合格后,由人事行政部通知其本人前来报到,报到时携带以下资料(可酌情增减):

a身分证复印件;

b相片;

c体检表;

d学历职称等证件复印件。

3.1.4.2人事行政部引导新进人员,逐项协助办理以下事项:

a.签订"试用期合同"

b.制考勤卡并解释使用方法

c.领用拖鞋和工具

d.根据公司规定安排食宿

3.1.4.3招聘生产线工人程序见"关于招聘生产线工人的流水程序"

3.1.4.4入职培训:

人事行政部对入职员工进行入职培训,介绍公司基本情况及企业文化,组织学习有关规章制度和安全消防知识,并就新员工提出的问题予以解答或解决。

3.1.4.5上岗:

由用工部门主管向新同事解释岗位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对其试用期工作做出安排,介绍同事相互认识,新员工正式进入试用期。

3.1.4.6试用期考核:

凡被录用的新员工(组长以上级管理人员)均须经试用期考核,一般为三个月,公司将根据该员工在试用试用期内的表现,酌情延长或缩短试用期,试用期最短不少于一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考核程序详见"绩效考核制度"中"试用期考核")。

3.1.4.7见习期考核:

试用期满,证实其品行、文化、勤勉程度及身体状况等基本符合公司要求,但尚缺乏经验,仍不能独立工作的,公司可与其签订合同,并给予培训或实习的机会,进入见习期。

3.1.4.8转正

a.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由用人部门负责人提出建议并将员工"试用期考核表"送报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签署意见并呈报公司领导批准后,转为正式员工。

a.见习期满后,经培训或实习,各项能力都有明显提高,能够独立工作的,考核后,可按程序转为正式员工。

b.经审批成为公司正式员工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自愿的前提下(特殊岗位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应不少于一年,聘用期满的,根据双方意愿决定是否续签。所有签订合同的员工,将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并承担相应义务。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仍按"试用期合同"执行,且不享受探亲费、社会保险及工龄补贴等合同工待遇(详见"总办字9905号"文件)。

3.2员工调动、晋升、降职程序:

公司根据工作和员工的工作能力及工作表现,对员工进行调动、晋升、降职的职务安排,具体程序如下:

3.2.1部门负责人提出员工的工作调动、职务升降的建议,填写"员工调动申请表"关人事行政部审核。

3.2.2人事行政部与当事人进行谈话,并根据公司人事政策要求进行审查,认为符合员工调动、晋升、降职条件的,填写好相关意见,呈报公司领导审批,对不符合员工调动、晋升、降职条件的,申请表将退回原部门。

3.2.3工人岗位的调动由各部门主管决定电话通知或报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进行备案,组长级以上职位调动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由人事行政部发出调动指令。

3.2.4人事行政部发出调令后,相关部门应立即办理各项手续,包括工作移交、工资级别调整,福利制度调整,新岗位工作入职培训等工作。

3.2.5经公司领导直接决定调动或晋升、降职者,凭领导书面决定,由人事行政部据此发出调令,知会相关部门及当事人,并办理有关手续。

3.3员工离职:

3.3.1辞职:

3.3.1.1辞职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3.3.1.2由部门主管填写"员工离职审批表"并附本人申请,送人事行政部审核;

3.3.1.3人事行政部门根据人事档案,认定是否属正常辞工;

a.临时工6个月后,合同工合同期满提出辞工,属正常辞工。

>b.临时工未满6个月或合同工合同期未满提出辞工,属非正常辞工。

3.3.1.4人事行政部签署审核意见后,报总经办审批,主管以上人员须总经理批准方可。

3.3.1.5属正常辞工者,申请期满后,根据生产、工作情况,最长延期不超过30天,经部门主管同意并在"离厂手续清单"上签署意见后,方可办理正常离职手续;非正常辞工者,部门主管应将认定意见通知到人,员工有异议的,可向人事行政部提出复议。

3.3.1.6申请辞工者,在未获准离厂前,应同在职职工一样遵守制度,坚守岗位,保质保量守成生产和工作任务,公司不予歧视,有成绩照常奖励消极怠工、违抗指令、完不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公司将照章处罚。

3.3.1.7在申请期内请假,原则上不予批准,擅自离岗,以旷工论处,特殊情况确需的须经主管批准报人事部备案,假期一般不超过2天。

3.3.1.8一切离厂人员均需持"离厂手续清单"到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方可离厂。

3.3.2辞退:

3.3.2.1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或公司生产任务不饱满时,部门主管可提出辞退建议:

a.试用期未满,被证明不符合条件可能力较差、表现不佳而不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

b.患有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疗部门证实身体不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a.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需求或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在公司内部又找不到合适岗位的。

b.劳动态度差,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

c.其他情形。

3.3.2.2部门直接领导根据公司规定的辞退条件,实事求是地对照员工的现实能力、表现或特定的事实,提出辞退建议,填写"员工离职审批表",呈报部门主管。

3.3.2.3部门主管接到"离职审批表"后,调查了解相关情况,根据事实情况确认是否需要辞退,如确认需辞退的,签署辞退意见并送报人事行政部。如属不应辞退的,与有关部门领导沟通后,协商安排工作。

3.3.2.4人事行政部收到"离职审批表"后,需进行适当的调查和确认,与拟辞退员工谈话,了解有关情况,如确认需要辞退的,签署意见后送总经办审批,如属不应辞退的,人事行政部与相关部门主管沟通,协商解决办法。组长级以上人员辞退,须由总经理审批。

3.3.2.5总经办批准辞退建议的,由人事行政部通知相关部门。如未批准辞退的,由人事行政部及相关部门与员工谈话,并视情况对其工作岗位作适当的调整。

3.3.2.6被辞退人员的处理结果要经人事行政部备案。

3.3.2.7由部门主管通知被辞退员工办理辞退手续。

3.3.2.8辞退也可由部经理直接向人事行政部下达书面指令,由人事行政部据此办理辞退手续。

3.3.2.9拟辞退的员工有权按公司规定的申诉渠道进行申诉,但不得扰乱正常秩序,不得扰乱公司领导的工作。

3.3.3自动离职;

3.3.3.1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自动离职:

a.试用期或在职期间,无故连续旷工3天以上。

b.离职申请未经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强行离厂的。

c.违反申请期间内有关规定的,无故超过批准假期不按时返工的。

3.3.3.2自动离职者,视为自愿放弃在本公司的一切权益,并可根据其行为对本公司造成的损害,予以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3.3.3公司有权对其工资、违约金等做出处理。

3.3.4开除:

3.3.4.1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有权开除:

a.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b.失职、营私舞弊、贪污腐化或有其他严重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

c.对公司有严重的欺骗行为的。

d.因触犯法律而被拘留、劳教、逮捕或判刑的。

e.泄漏商业或技术秘密,使公司蒙受损失的。

3.3.4.2由部门主管提出开除建议,并填写"员工离职审批表",签署意见后,送报人事行政部。

3.3.4.3人事行政部接到"离职审批表"后,进行核查确认,签署意见后,报总经办审批。

3.3.4.4开除也可由总经理直接向人事行政部下达书面指令,由人事行政部据此办理开开除手续。

3.3.4.5总经办批准的开除建议,由人事行政部通知相关部门,由部门领导通知该员工办理有关离职手续。

3.3.4.6开除员工处理结果由人事行政部进行备案。

3.3.4.7拟开除员工可按公司规定的申诉渠道进行申诉,但不得扰乱正常秩序,不得扰乱公司领导的工作。

3.3.4.8根据其行为对本公司造成的损害的,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3.5离职清算:

3.3.5.1员工离职前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到人事行政部领取"员工离厂手续清单",按规定办理工作物品移交、退还手续,然后由人事行政部知会财务部进行离职清算(具体按"员工离厂手续清单"逐项办理)。

3.3.5.2非正常辞工者,按协议或合同约定条款扣除违约保证金,发给正常工资。

3.3.5.3正常辞工,且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者以及辞退者,发给正常工资,退还所有押金、保证金。

3.3.5.4开除者,按公司规定予以处分或罚款外,扣除违约保证金,发给正常工资。

3.3.5.5自动离职者,不予结算工资并不退还所有押金、保证金。

3.3.5.6生产工人离厂手续办理时间为每月的20日至23日,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

3.3.6所有离职人员自办完离职手续后,即与本公司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篇2:食品销售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

食品销售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根据市场情况与销售局势,为真正做到细耕市场、完善网络,公司同意由各市场在当地招聘各级销售人员以加强各省销售力量,具体操作条款分述如下:

1、来源:由公司统一招聘与各市场在当地市、县就地招聘相结合。各市场必须建立完善的各级销售人员的电子档案及原始档案,2、保证公司随时随地可以调阅人员档案资料。

3、工资资金额度:各市场的所有的销售人员的年工资奖金总额在公司规定的比例范围内开支,4、不5、得超支使用。

6、招聘、用人手续:

1.各分公司需招聘的各级销售人员要求是要年龄不超过35岁,五官端正、人品好,最好有大专学历,条件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条件。

2.各市场招聘人员需要提前申请,报告中必须明确招聘什么地区、什么岗位的人员,公司批复同意后才开始招聘。(必须是原岗位有空缺)。辞退人员也需要提前申请,注出什么人,什么原因辞职,公司批准后离职。

3.各分公司根据公司批件招聘合格的销售人员。新招聘人员需要在招聘当天将《新进销售人员情况表》传真回公司办公室。

4.公司同意后,市场则可以招聘该人员,正式使用时间从当月26日开始计。同时,市场则必须在2天内将《新进销售人员登记表》(见附件1),同时提供该表所要求的身份复印件、个人简历、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单的复印件等有关材料,一并寄回销售公司办公室人事管理员唐隽处,要求必须在本月30日将销售人员的各项资料寄到:迟寄公司将视作该员工最终市场没有录用,予以除名处理。

5.如果公司同意市场的人员辞职、离退报告,也请市场督促辞退、离职人员在3天内在将《离职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传真回公司唐隽处。离退人员当月的工资奖金不予发放。正式员工离退的则必须在15天内到公司办离职手续,延期不办者,公司将视同自动离厂,原有的股份不予退还,分红等不予发放。

7、工资资金、待遇

1.销售人员工资奖金由各分公司在公司额定的人数及工资奖金总额内参照当地工资水平制定其基本工资水平,并根据业绩进行考核资金,方案由公司批准后执行。

2.优秀的销售代表可以晋升为客户经理,优秀的客户经理可以晋升为区域经理;优秀的区域经理可以晋升为省级经理。

8、工资发放办法

各级销售人员的工资资金在每月1-5日到各分管分厂凭身份证领取(具体时间由各省级经理与各分厂协商后操作。

9、奖惩条例

1.公司要求各省对《新进销售人员登记表》及附带的各项资料进行确认核查。公司如果发现出现错误或问题,将扣罚省级经理、区域经理、内务助理各200元/次。

2.销售人员的招聘、离退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传真报公司,如果没有及时报公司的,一经发现,首次扣罚省级经理、区域经理各200元,第二次发现扣罚省级经理、区域经理500元,第三次发现扣罚省级经理、区域经理1000元,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处罚、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

3.如果有市场在人员招聘、工资发放情况有问题,存在吃空饷、弄虚作假的情况,公司一经发现将开除责任销售人员,并扣罚责任区域经理、省级经理500元/次。

4.屡次违反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人员,公司将予以严肃处理,直至开除。

10、劳动纪律

1.按时上下班:7:50-11:30;13:00-17:00

2.调休必须提前办理。

3.在杭进销售公司,景芳基地等所有公司大门必须佩戴上岗证。

4.在上班期间必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不得喧哗、聊天、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出门必须开具出门单,领导签字后出门。

6.每天下班结束必须关好门窗,电器等。

7.销售人员回杭、离杭必须在考勤员处登记。

11、销售公司员工行为规范

1.热爱公司,热爱集体,热爱岗位,热爱工作。

2.钻研业务,提高水平,开拓创新,扩展销售。

3.服从领导,积极工作,认真负责,不出差错。

4.遵守纪律,按时上班,准时下班,及时考勤。

5.工作时间,文明办公,不说闲话,不做闲事。

6.团结友爱,尊重同事,互相帮助,发扬民主。

7.提高公德,谦虚谨慎,待人处事,热情礼貌。

8,廉洁奉公,公私分明,树立正气,警惕腐蚀。

9.经济情况,严格保密,公司利益,放在首位。

10.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公司财物,人人爱惜。

11.工作场地,干净整洁,个人卫生,保持清洁。

12.视顾客为上帝,给顾客以方便,积极围绕销售经营做好各项工作。

附件一:新进销售人员登记表

新进销售人员登记表

填表时间:

姓名性别年龄照片

籍贯政治面貌

家庭地址邮编

联系电话个人联系方式

学历毕业学校专业

原单位证明人联系电话

进入**时间

职位分管经销商

身份证复印件签名

直属亲戚

姓名与本人关系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备注

个人简历(要求附学历证书复印件,并且有证明人及联系方式)

1.以上表格内容必须由本人如实、详细地填写,所需资料必须准备,一式两份。一份交公司,一份交各办事处。

区域经理(签名):

省级经理(签名):

日期:

附件二:离职人员登记表

离职人员登记表

原所属地区

姓名性别年龄

家庭地址邮编

住宅电话个人联系方式

学历毕业学校

正式进入**时间正式离职时间

分管经销商名称

因何原因离职

原分管经销商有关该名同志财务问题的意见经销商名称(盖章):

区域经理意见:

省级经理意见:

注:该表需要本人填写。日期:

篇3:广告传媒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广告传媒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一)员工招聘原则

1、公开、公正原则。

公开、公正的原则是保证引进人才质量的前提条件。在招聘工作中,必须做到计划公开,岗位公开,要求公开,考核和评价标准公正。

2、平等、竞争原则

择业面前人人平等,必须杜绝因为地域、民族、单位、学派等不同而带来的歧视现象。考核过程中引入竞争机制,原则上每个岗位应有三人以上的应聘者。

3、回避原则

公司允许员工向公司推荐人才(亲属除外),但应遵循回避原则,面试考核人员不应与应聘人有特殊关系。如果遇有同学、朋友等来应聘,面试考核人员应主动回避。保证被推荐人和其他应聘者在同等标准下接受考核。

4、保密原则

招聘考核人员必须注意自身言行,严守公司机密。在招聘过程中,妥善保管公司有关资料文件。另一方面,招聘考核人员还应为应聘者严格保密,不准将应聘者情况随意透露给他人。

(二)招聘主管部门

人事经理为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办公室为公司聘工作的职能部门。

(三)招聘申请

1、公司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工作需要及人员使用状况,填写员工招聘申请表,报办公室。

2、办公室根据各部门汇总情况,提出公司招聘计划,报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批准。

(四)招聘程序

1、由人事经理组织招聘组负责对人员进行筛选,至少由二人组成。

2、初选:办公室对应聘材料通览后,挑选基本条件合格者,发出面试通知。

3、面试:由人事经理组织评审委员对所有参与面试人员进行初步考核,填写面试记录表。考核其基本素质、品质等。主要考核内容包括:个人修养、工作责任心及敬业精神、工作稳定性、工作环境的适应性、分析判断能力等。

4、复试:由部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对初步考核合格者进行复试。

5、实习:由办公室安排所有复试合格人员按专业分别到各业务部门进行1―2周的实习,实习结束后,实习人员提交实习报告,办公室征求该部门各位成员的反映后提交一份评估报告,两份报告交总经理和办公室作为是否录用的参考,并由办公室向其原所在单位、院校了解情况。

6、录用:综合考虑用人部门的考核结果等,经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签字批准后,对合格者发送录用通知单。

(五)录用

1、发出录用通知。

2、应聘者接到录用通知后,到指定医院体检。如查出有严重疾病,取消录用资格。

3、应聘人被录用,如在发出录用通知15天内不能正常报到,可取消录用资格。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延期报到。

(六)试用及正式录用

1、新进员工携录用通知书和其它人事档案材料等到办公室报到,按办公室指定到用人部门报到,开始一至六个月的试用期,签定劳动合同。特聘人员经总经理审批可不实行试用期。

2、员工试用期满,由本人提交转正申请,经用人部门负责人审查并签署具体意见后送办公室汇总,上报总经理审批。签定正式的劳动合同,合同最低年限视员工岗位职务等因素而定,一般员工为一年一签、管理人员可三年一签。所有劳动合同须经公司总经理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方可正式生效。公司按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离退休人员和在其他单位享有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员工可不办(理)。

(七)劳动合同解除

1、公司因下列原因,可对有关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因本人业务、技术水平等原因,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要求;

(2)员工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员工因劳动合同趋于届满;

(4)员工在劳动合同期内提出辞职;

(5)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

2、或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于离职前30日书面提出并签收确认。

3、员工辞职时,应向其所在部门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和人事经理签署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开始办(理)辞职手续。

4、离职人员应在一周内交还所有公司物品,结清帐务,办好工作交接手续:

(1)向所在部门就自己的工作近况、详细客户档案(包括国外、国内客户)、所有业务情况、接手的所有单证和财务票据、公司纸质方案文件和电脑内的方案文件等,制成一份书面的交接清单,由离职人员、公司指派的交接人员和部门经理三方做完整的交接工作,并在交接清单上签名确认。

(2)辞职者除私人物品外,不得带走属于公司的任何东西,包括员工手册、工作笔记、公司的文件资料书籍等,还有公司发放的其它办公用品:如电脑、通讯工具、计算器、名片等,以及办公桌、文件柜和公司大门等的钥匙。所有公司物品交办公室签收。

(3)财务部门负责清点离职人员的所有财务款项,离职人员必须还清所有支款欠款等。完成本条(1)到(3)以后,结算离职人员应得的工资款项,出具结算证明。

(4)所有交接清单和证明等必须附在离职申请表后面作为离职手续齐全的凭证。

5、涉密岗位员工辞职,必须作出书面承诺,保证不对外泄露公司技术秘密及商业机密。

6、人事经理审核其离职手续齐全后,正式允许其离开,并结算离职人员应得的工资款项。

7、员工不按规定离职或办(理)离职手续的,视为员工违约,公司有权要求员工赔偿公司的损失,赔偿金额参照合同条款执行。

(八)外聘人员

1、外聘人员与公司不发生任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均为公司合作伙伴。外聘人员均需填写登记表由其本人签字确认,由办公室存档。外聘人员对其自身行为、安全负责,公司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2、公司顾问、艺术顾问、独立董事等由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负责聘请。

3、其他外聘人员按公司业务分工由各部门报请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批准,由办公室负责办(理)工作合作关系手续。

篇4:集团公司重要人事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重要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重要人事管理是指对集团公司本部或集团公司直接投资的各类子公司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的任用、考评、奖惩、培训的管理。

第二章任用

第二条重要人事任用范围:集团公司本部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财务负责人的聘用或解聘;委派或更换子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中应由集团公司委派或更换的董(监)事会成员;决定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人选;提名参股子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人选。

第三条重要人事任用要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注重实绩的原则。

重要人事任用要遵循《集团母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用实施细则》所规定的管理权

第四条限和工作程序。

第三章考评

第五条考评对象:集团公司本部总经理;集团本部派出的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全资子公司总经理…

第六条集团公司建立以责任制为核心的经营管理者考评制度。考评按"谁任用,谁考评"的原则分工。考评应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尽可能量化;动态与静态相结合,以动态为主;日常和定期相结合,重视日常监控;结果和过程相结合,更注重结果。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考评结果要与使用、奖惩挂钩并向考评对象反馈。

考评内容分工作业绩考核和素质能力考核。考评指标、考评方式、考评时间、考评工作的组织和程序、考评结果的认定等按照《集团母子公司主要经营管理者考核细则》

第七条执行。

第四章奖惩

第八条奖惩应坚持注重业绩、客观公正、奖惩并举、奖惩分明、物质与精神相结合的原则。

第九条奖惩对象为考评对象。

第十条奖励内容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物质奖励:按照不同的资产规模、经营规模和管理难度,确定经营者的基本收入,依据经营者的考核结果,以现金形式给予一般奖励;对于业绩显着、贡献突出的以期权形式给予特别奖励。

精神奖励:通过授予或推荐评选星级企业家给予荣誉激励;通过委以重任,提供成才舞台给予机会激励;通过提出高于常人、具有较大压力和动力的要求给予目标(压力)激励。

第十一条惩罚内容分训诫警告、限期整改、扣减期权奖、就地免职(解聘)或责令自行辞职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培训

第十二条培训类型分为岗前培训、岗上培训。岗前培训主要是对即将上岗的人员进行管理岗位和领导岗位的要求培训;岗上培训是对现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针对性培训。

第十三条培训形式分为在职培训、脱产进修、个人自学、个别辅导、外出考察、专家咨询等。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和修改权在集团公司董事会。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篇5:集团公司人事异动管理制度(2)

集团公司人事异动管理制度(二)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使人事异动程序化、制度化,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人事异动是指员工岗位变动和终止,其中包括新进、调动、升迁和离职。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分(子)公司。

第四条各分(子)公司必须于每月5日之前报人事异动情况到集团公司总部人力资源中心

二、新进

第五条新进是指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由人力资源中心或各分(子)公司通过招工招聘、接管兼并收购企业原有员工等形式引进人员。

第六条招工招聘按《招聘管理制度》执行。

第七条新进员工管理

(一)除人力资源中心和经集团公司总裁直接批准的分(子)公司外,其它部门未经授权不得自行招聘员工。

(二)新员工进入公司后,人力资源中心、各分(子)公司人事负责人将新员工简历、身份证复印件、照片、体检表、面试评价表等收集齐全,及时输入人事信息系统。

(三)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人力资源中心检查冒名顶替和二次入司员工,一经查出立即辞退。

(四)集团公司总部所招新员工分到相应分(子)公司或部门的,各分(子)公司、部门须凭借人力资源中心开具的调令接受新员工。

(五)由人力资源中心出具调令之日起,部门正式对员工进行日常考勤,前期新员工工资由人力资源中心督促各部门按培训期工资核发。

三、调动(包括迁调和借调)

第八条本规定迁调是指对员工工作部门、岗位、职务或工作地点的变迁,但不包含职务级别的升降。

第九条以下情况准予迁调

(一)调出和调往部门(单位)都表示同意。

(二)本人确实不适合原工作岗位,且调往部门(单位)愿意接收。

(三)调往岗位确实能更好的发挥申调者特长,且不影响原工作岗位工作。

(四)为了解决员工实际生活困难。

(五)其它确实需要迁调的或总裁特批的。

第十条员工在部门内部的迁调

各部门负责人可根据部门需要或员工的能力、学识及个人爱好等情况对部门内部的人事迁调做出安排,但对科级(含)以上人员的迁调必须报人力资源中心备案,必要时人力资源中心将组织公开竞聘。

第十一条员工在部门之间的迁调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因参加竞聘产生的人事迁调,按《竞聘管理制度》办理。

(二)人力资源中心安排的人事迁调,其程序为:

第一,用人部门向人力资源中心递交迁调申请,申请中必须详细说明迁调何人、迁调原因等,或人力资源中心根据公司人力资源规划需要,提出人员迁调议项。

第二,科级(含)人员迁调按《干部管理工作条例》规定执行,其他人员经人力资源中心对其资格审核后批准。

第三,人力资源中心开具迁调调令。

第四,自调令开具之日起,调入部门正式对员工进行考勤。

(三)因迁调者本人意愿的人事迁调,程序为:

第一,申调人向人力资源中心出具书面调动申请,在人力资源中心填写《员工调动申请表》。

第二,人力资源中心一周内审查申调人申调资格合格后,与其所在部门(公司)和接收部门(公司)进行协调。

第三,调出和调入部门(公司)都签字同意后,人力资源中心开具迁调调令。

第十二条本规定中借调是指因工作需要,在某段时间内,员工在不同部门间或同一部门不同科室间的暂时性工作变动,但其职务级别不变,部门或科室隶属关系不变。

第十三条借调程序

(一)由用人部门(公司)向人力资源中心提出借调申请,申请中必须详细说明借调何人、借调原因、借调时间等。

(二)人力资源中心对是否需要借调进行审核。

(三)调出部门(公司)负责人同意后,人力资源中心开具借调调令。

第十四条借调管理

(一)借调人员借调期未满返回原部门(公司),应持借调部门(公司)书面证明到人力资源中心办理注销手续;被借调人员借调期满返回原部门(公司),原部门(公司)人事负责人或其本人到人力资源中心办理借调注销手续。

(二)借调期间,被借调人服从借调部门(公司)的管理。

(三)借调人员的工资管理:

管理人员的借调:在借调期间,基础工资与其它福利待遇按原级别待遇不变(特殊情况除外),绩效工资由借调部门(公司)按其所从事岗位的工资标准计算工资。

普通员工的借调:由借调部门(公司)按其所从事岗位的工资标准计算工资。

借调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工作暂时无法交接清楚或其它特殊情况下需要续借时,借用部门(公司)应提交文字说明给人力资源中心,并得到调出部门(公司)的同意。续借程序参照"借调程序",但延续时间不得超过10天。

员工调动流程:

四、升迁

第十五条升迁分为实授、代理和见习三种

(一)实授指通过正常竞聘程序或由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直接批准,正式担任某一职务,行使相应职权,承担相应责任,并享受相应待遇的升迁方式。

(二)代理是指因未经过竞聘或竞聘未产生合适人选,指定某人暂时代理行使某一职务的职责,享受该职务的职务津贴与绩效考核工资,但不享受其相应的基本工资与福利待遇的升迁方式。

(三)见习是指通过正常的竞聘程序或由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直接批准,行使某一职务职权,享受低一级别的工资与待遇的升迁方式。

第十六条升迁程序

(一)通过竞聘的升迁必须按照《竞聘管理制度》进行。

(二)经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直接任命的升迁,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各方面的协调工作,并发文任命、开出调令。

(三)代理的最长期限为6个月。

代理职务与原职务同属于一个部门的,可保留原职务不变;不同属一个部门的,必须辞去原职务。

代理职务经人事考核合格后可转为实授,并由人力资源中心发正式任命文件。代理时间满6个月的转为实授后需试用三个月,考核合格后转正。

见习期6个月,见习职务经人事考核合格后自行转正。人力资源中心将该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报财务部审核备案。

五、离职

第十七条本公司离职包括辞退、辞职、开除、自动离职等四种情况。

第十八条辞退

下列情况之解除合同属辞退:

(一)员工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发生非公司或员工个人意愿,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之重大客观事件。

辞退权限:

员工员的辞退,由各部门、分(子)公司总经理提交辞退书面申请,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批后执行。

辞退管理:

(一)合同期内,人力资源中心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并督促所在部门做好人事交接工作。

(二)科级(含)以上管理人员的辞退,由人力资源中心在全公司发文通告;科级(不含)以下人员的辞退,人力资源中心和各公司负责在小范围内发文通告。

(三)公司辞退人员,公司可视具体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助。

第十九条辞职

提交辞职申请时间:

(一)新进员工在试用内可随时向所在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二)试用期后的合同期内员工应提前一月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辞职程序:

(一)辞职人员提交辞职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批。

(二)辞职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三)辞职人员按照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后,办理离职手续。

结算工资:

辞职人员可结算工资,但应按公司相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和支付罚款,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开除

开除是指按照《干部管理工作条例》、《惩罚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对责任员工进行的最严厉处罚。被开除人员可结算工资,公司与员工都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员工应按公司相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和经济处罚。

开除程序:

(一)构成开除条件的员工,由所在公司、部门或有考核权的部门提交事实报告与初步处理意见,科级(不含)以下人员经所在公司、部门审批并报人力资源中心核准后执行。科级(含)以上管理人员的开除按《干部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二)科级(含)以上人员的开除由人力资源中心在全公司发文通告;科级(不含)以下人员的开除由人力资源中心或所在公司在小范围内发文通告。

(三)督促被开除人员办理好交接工作。

(四)被开除人员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十一条自动离职

员工无故离开公司,连续旷工3日的、辞职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公司连续3日的均视为自动离职。自动离职的员工不得结算工资,并承担一切违约责任。如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还将追究其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离职人员都要填写《离职工作移交清单》和《离职手续清单》,做好工作交接和物品交接,经接收人和人事助理签字确认后,交接完成。

八、考核办法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及各公司不经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或总裁授权招入新员工,扣除该公司、部门总经理绩效奖金100元/个人。

第二十四条异动人员的每日考勤不得空白,远距离调动应按照《出差管理规定》执行出差与考勤管理工作。否则,考勤人员与员工本人都要承担责任。

第二十五条各责任部门不按本规定及时办理员工异动手续,扣除责任人绩效奖金50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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