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工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前应检查作业环境、作业场所的气体浓度是否保持在有关规定范围之内(特别是对有坑、槽内和通风不好的房间),否则不得进行施工。
2、患有皮肤病、支气管炎、眼病及对沥青刺激过敏的人员,不得从事防水作业。
3、操作也人员应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不得赤脚、穿短袖衣服和短裤作业。作业时应将袖口、裤脚扎好,手脚及皮肤不得直接接触沥青。
4、在坡度较大的屋面上施工时,应设置防滑设施,檐口处应有防护栏杆。施工到檐口时,下方不得有人站立、行走或停留。
5、在深坑或地下室施工,上下通道应平稳可靠,避开立体交叉作业。
6、作业人员如感到头疼或头晕恶心,应立即停止工作进行治疗。
7、拆除的废旧沥青应集中清理,不得随地乱丢,不得从高空向下倾倒,以防伤害其他人员和污染环境。
8、施工所用的架子应有专业人员搭设,防水工不得私自搭设和拆除防护设施。
篇2:防水工作业安全操作要点
(1)患皮肤病、眼角膜病和对沥青有严重过敏反应者不得进行沥青作业。
(2)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皮肤不得外露。
(3)熬油应有经验的工人看守,随时测控油温,熬量不得超过锅容量的3/4。下料应慢慢溜入,严禁大块投放。下班熄灭炉火,盖好锅盖。当锅申沥青着火时,应立即用锅盖盖紧铁锅,封闭炉门,熄灭炉火。
(4)装运沥青不得使用锡焊的容器,盛油量不得超过其容量的2/3,垂直吊运的下放不得有人。
(5)配制冷底子油时,不得超过锅容量1/2,温度不超过80。C,并严禁烟火。
(6)屋面贴铺卷材时,四周应设置1·2m高围栏,靠近屋面边沿时应侧身操作。
(7)在地下室、管道、容器内等进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业时,应定时轮换间歇,通风换气。
篇3:防水工操作规程
1、在铺涂沥青时,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皮肤不得外露。装卸、搬运碎沥青,必须洒水,防止粉末飞扬。
2、熔化桶装沥青,先将桶盖和气眼全部打开,用铁条串通后,方准烘烤,并经常疏通放油孔和气眼。严禁火焰与油直接接触。
3、熬油必须由有经验的工人看守,要随时测量油温,熬油量不得超过油锅容量的四分之三,下料应慢慢溜放,严禁大块投放,下班熄火关闭炉门,盖好锅盖。
4、锅内沥青着火,应立即用铁锅盖盖住,停止鼓风,封闭炉门,熄灭炉火,并严禁在燃烧的沥青中浇水,应用干砂或湿麻袋灭火。
5、在地下室、基础、池壁、管道、容器内等处进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业,应配戴防毒面具,定时轮换,通风换气。
篇4:防水工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患皮肤病,眼结膜病以及对沥青刺激过敏的人员,不能参加接触沥青的操作。
2.沥青操作人员,不得赤脚或穿短袖衣服进行作业,应将裤脚袖口扎紧,鞋面应扎鞋盖,应戴长袖手套。
3.熬油必须由有经验的工人看着,要随时测量控制油温,熬油量不得超过油锅容量的四分之三,下料应慢慢溜放,严禁大块投放。下班熄火,关闭炉门,盖好锅盖。
4.锅内沥青着火,立即用铁锅盖盖住,停止鼓风,封闭炉门,熄灭炉火.严禁在燃烧的沥青中浇水。应用干砂、湿麻袋灭火。
5.灶附近严禁放置汽油、煤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6.随时注意沥青温度变化。当沥青熬到由白烟转为很浓的红黄烟时,即有着火危险,应立即停火。
装运沥青的勺、桶、壶等工具,不得用锡焊,盛油量不得超过容器的三分之二。
篇5:防水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患皮肤病,眼结膜病以及对沥青刺激过敏的人员,不能参加接触沥青的操作。
2、沥青操作人员,不得赤脚或穿短袖衣服进行作业,应将裤脚袖口扎紧,鞋面应扎鞋盖,应戴长袖手套。
3、熬油必须由有经验的工人看着,要随时测量控制油温,熬油量不得超过油锅容量的四分之三,下料应慢慢溜放,严禁大块投放。下班熄火,关闭炉门,盖好锅盖。
4、锅内沥青着火,立即用铁锅盖盖住,停止鼓风,封闭炉门,熄灭炉火.严禁在燃烧的沥青中浇水。应用干砂、湿麻袋灭火。
5、灶附近严禁放置汽油、煤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6、随时注意沥青温度变化。当沥青熬到由白烟转为很浓的红黄烟时,即有着火危险,应立即停火。
7、装运沥青的勺、桶、壶等工具,不得用锡焊,盛油量不得超过容器的三分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