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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6

第一条: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作业人员(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都要熟知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过本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新招收及调换工程或脱岗6个月后重新上岗的作业人员都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安排上岗。

第二条:参加施工作业的人员应经体检合格,有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者不得上岗作业。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

第三条:施工现场的有关管理人员,应获得建设部规定的施工企业关键岗位执业资格证书。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应带头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及本省有关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严格执行本安全技术规程,不违章指挥,并监督、检查作业人员执行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四条: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必须佩带工作证(卡)并戴好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在作业中严格遵守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安全上岗,不违章作业,不擅离工作岗位,不乱串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并按规定穿衣着鞋,正确使用、保管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第五条:参加作业的人员在施工现场行走,应走安全通道,禁止蹬踏土壁和固壁支撑及攀爬脚手架、垂直运输设备架体、模板支撑和钢筋骨架等上下;禁止用大步跨跃或跳跃等方式进入脚手架或作业层面;禁止在未铺设脚手板的脚手架上、未固定的梁底模上及刚砌筑的墙面上作业或行走。

第六条:作业人员享有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建议权、紧急避险权和人身保障权,并有权拒绝违反本规程的作业命令。

篇2:高处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条:从事高处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的人员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

第二条:高处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前,必须对有关防护设施及个人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得在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强令或强行冒险作业。

第三条:作业时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挂设点必须安全、可靠。

第四条:高处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不得妨碍作业,并制定防止坠落的措施;使用工具应有防止工具脱手坠落伤人的措施;工具用完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第五条: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处及登高架设作业、起重和打桩作业。

第六条:使用梯子登高作业,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如需接长使用,应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一处。梯子横档间距以300mm为宜。使用时上端要固定牢固,下端应有防滑措施。

第七条:单面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人字梯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使用时第一档或第三档之间应设置拉撑。禁止两人同时在梯子上作业。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脚手架上禁止使用梯子登高作业。

第八条: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专人负责。

第九条: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保护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或随同运料的吊篮、吊装物上下。

篇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条:建设工程形式的基本条件是:

(1)制定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保证施工安全的各项措施。

(2)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已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审批。

(3)具备执业资格的各关键岗位人员已按规定要求配备。

(4)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为作业人员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

第二条: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电力线路下方施工。不得在高、低压电力线路的下方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第三条:施工现场采取的各种安全防护措施,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并由专业人员搭设或安装。搭设或安装完毕,施工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保持记录。

第四条: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及高处临边等危险作业处,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挂设符合规定的各类安全标志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第五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符合要求的安全通道,供作业人员通行。安全通道必须保持畅通,设置规定的标志并提供安全和足够的照明。

第六条:施工现场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动。确因作业需要临时折动的,应经施工现场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措施,方可拆除。作业完毕,立即恢复原状。

第七条:施工现场各种脚手架、垂直运输设备及施工临时用电线路等,必须编制有针对性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由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和人员安装或拆除。使用中应有专人操作和维护。首次安装或分段安装完毕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保持记录。

第八条:建设工程应严格执行分部(分项)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指挥生产的人员在向班组分配生产任务时,必须同时向他们进行安全技术书面交底。

第九条: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安全操作距离,达不到要求的,必须制定有效的防护措施;在实施防护措施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人员监护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实施过程中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应设置醒目的警告标志牌,警告标志牌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第十条:施工现场用工,不得违反规定,禁止招收童工。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

第十一条:*光或γ射线探伤作业区,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非操作人员不准进入。

篇4:推土机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1.作业前,应查明施工场地明、暗设置物(电线、地下电缆、管道、坑道等)的地点及走向,并采用明显记号表示。严禁在离电缆1m距离以内作业。

2.推土机在坚硬土壤或多石土壤地带作业时,应先进行爆破或用松土器翻松。在沼泽地带作业时,应更换湿地专用履带板。

3.推土机行驶通过或在其上作业的桥、涵、堤、坝等,应具备相应的承载能力。

4.不得用推土机推石灰、烟灰等粉尘物料和用作碾碎石块的作业。

5.牵引其他机械设备时,应有专人负责指挥。钢丝绳的连接应牢固可靠。在坡道或长距离牵引时,应采用牵引杆连接。

6.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部件无松动、连接良好;

2)燃油、润滑油、液压油等符合规定;

3)各系统管路无裂纹或泄漏;

4)各操纵杆和制动踏板的行程、履带的松紧度或轮胎气压均符合要求。

7.启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离,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并应按照JGJ33-20**第3.2节的规定启动内燃机,严禁拖、顶启动。

8.启动后应检查各仪表指示值,液压系统应工作有效;当运转正常、水温达到55℃、机油温度达到45℃时,方可全载荷作业。

9.推土机行驶前,严禁有人站在履带或刀片的支架上,机械四周应无障碍物,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动。

10.采用主离合器传动的推土机接合应平稳,起步不得过猛,不得使离合器处于半接合状态下运转;液力传动的推土机,应先解除变速杆的锁紧状态,踏下减速器踏板,变速杆应在一定档位,然后缓慢释放减速踏板。

11.在块石路面行驶时,应将履带张紧。当需要原地旋转或急转弯时,应采用低速档进行。当行走机构夹入块石时,应采用正、反向往复行驶使块石排除。

12.在浅水地带行驶或作业时,应查明水深,冷却风扇叶不得接触水面。下水前和出水后,均应对行走装置加注润滑脂。

13.推土机上、下坡或超过障碍物时应采用低速挡。上坡不得换档,下坡不得空挡滑行。横向行驶的坡度不得超过10°。当需要在陡坡上推土时,应先进行填挖,使机身保持平衡,方可作业。

14.在上坡途中,当内燃机突然熄灭,应立即放下铲刀,并锁住制动踏板。在分离主离合器后,方可重新启动内燃机。

15.下坡时,当推土机下行速度大于内燃机传动速度时,转向动作的操纵应与平地行走时操纵的方向相反,此时不得使用制动器。

16.填沟作业驶近边坡时,铲刀不得越出边缘。后退时,应先换档,方可提升铲刀进行倒车。

17.在深沟、基坑或陡坡地区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其垂直边坡高度不应大于2m。

18.在推土或松土作业中不得超载,不得作有损于铲刀、推土架、松土器等装置的动作,各项操作应缓慢平稳。无液力变矩器装置的推土机,在作业中有超载趋势时,应稍微提升刀片或变换低速档。

19.推树时,树干不得倒向推土机及高空架设物。推屋墙或围墙时,其高度不宜超过2.5m。严禁推带有钢筋或与地基基础连接的混凝土桩等建筑物。

20.两台以上推土机在同一地区作业时,前后距离应大于8.0m;左右距离应大于1.5m。在狭窄道路上行驶时,未得前机同意,后机不得超越。

21.推土机顶推铲运机作助铲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进入助铲位置进行顶推中,应与铲运机保持同一直线行驶;

2)铲刀的提升高度应适当,不得触及铲斗的轮胎;

3)助铲时应均匀用力,不得猛推猛撞,应防止将铲斗后轮胎顶离地面或使铲斗吃土过深;

4)铲斗满载提升时,应减少推力,待铲斗提离地面后即减速脱离接触;

5)后退时,应先看清后方情况,当需绕过正后方驶来的铲运机倒向助铲位置时,宜从来车的左侧绕行。

22.推土机转移行驶时,铲刀距地面宜为4O0mm,不得用高速档行驶和进行急转弯。不得长距离倒退行驶。

23.作业完毕后,应将推土机开到平坦安全的地方,落下铲刀,有松土器的,应将松土器爪落下。在坡道上停机时,应将变速杆挂低速档,接合主离合器,锁住制动踏板,并将履带或轮胎揳住。

24.停机时,应先降低内燃机转速,变速杆放在空挡,锁紧液力传动的变速杆,分开主离合器,踏下制动板并锁紧,待水温降到75℃以下,油温度降到90℃以下时,方可熄灭。

25.推土机长途转移工地时,应采用平板拖车装运。短途行走转移时,距离不宜超过10km,并在行走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和润滑行走装置。

26.在推土机下面检修时,内燃机必须熄火,铲刀应放下或垫稳。

篇5:季节性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暴雨、大风前后,要检查工地各项临时设施,以及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用电线路等,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应立即排除。

第二条:高层建筑及烟囱、水塔等高耸构筑物施工,其钢脚手架、大型钢模板及钢筋工程、金属操作平台以及使用的塔吊等垂直运输设备、打桩机械和施工现场贮存易燃易爆品的仓库,应按规定设置避雷装置。机电设备的电器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第三条:施工现场的道路、露天使用的机械设备基座、脚手架基础等应有良好的排水措施并必须加强维护。安全通道、脚手架斜道的脚手板应有有效的防滑措施。

第四条: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室外作业应避开高温时间,室内的高温作业场所及办公室和宿舍,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第五条:冬期施工取暖,应符合防火要求,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禁止在施工现场烧明火取暖,禁止使用电炉、照明灯具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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