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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指挥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6

1.指挥人员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

2.指挥人员使用手势信号以本人的手心、手指或手臂表示吊钩、吊臂和机械移动的运动方向。

3.指挥人员不能同时看清司机和负载时,必须增设中间指挥人员以便逐级传递信号,发错信号时,应立即发停止信号。

4.在开始起吊负载时,应先用“微动”信号指挥,待负载离开地面100-200mm稳妥后,再用正常速度指挥。必要时在负载降落前,也应使用“微动”信号指挥。

5.指挥人员阴天应佩戴鲜明的标志,如标有“指挥”字样的臂章、特殊颜色的安全帽、工作服等。

6.指挥人员所戴手套的手心和手臂要易于辨别。

7.司机必须听从指挥人员指挥,当指挥信号不明时。司机应发出“重复”信号询问,明确指挥意图后,方可开车。

8.指挥人员应站在使司机能看清信号的位置上。当跟随负载运行指挥时,应随时指挥负载避开人员和障碍物。

9.负载降落前,指挥人员必须确认降落区域安全时,方可发出降落信号。

10.对起重机司机和指挥人员,必须由有关部门进行标准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能操作指挥。

篇2:起重挂钩指挥人员及钢丝绳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者必须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对工作现场应全面检查,确认无危险时,方可进行工作。

2在高空作业区工作时,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并与操作人员取得密切联系。

3集体操作时,一人指挥,分工明确,步调一致,保证安全。

4工作场地拆下来的包装材料等,应堆放整齐及时清理。

5起吊前必须对所用的钢丝绳、滑轮、吊钩、垫木、缆绳等进行严格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使用。

6在现场严禁随便松开或拆卸起重绳索,更不准拆卸电气开关,安全标志、防护罩等。

7根据工件重量和形状选择的吊具和钢丝绳,捆绑要牢固,棱角尖刃的地方要垫好。

8在操作过程中,严禁离开工作岗位,如需离开者,必须经指挥者同意,工作中严禁说笑和打闹。

9吊物下面严禁有人停留,必须标注“危险信号。”(如“禁止跨越"禁戒线用红布绳栏围),

10起吊重物和设备时,必须掌握重心,保持、平衡,操作要平稳,安全可靠。不允许有歪斜、砸、碰、撞等现象发生。

11起吊重物时必须要注意通用桥式起重机司机的“十不吊”。

12起吊时应首先稍离地面试吊吊物移动时,指挥者必须在前面指挥带路。

13钢丝绳损坏或断股时,应当更换.钢丝绳当其表面钢丝绳麽损、腐蚀钢丝直径40%以上时应当更换。

14钢丝绳安全使用与管理

1)使用前必须检查绳索是否有损坏。

2)钢丝绳不得有急剧的曲折、环圈、跳丝或砸扁等缺陷。

3)钢丝绳末端结成绳套时,最少用三个卡子,若用编结法时,其编结部分长度不少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但最短不得短于300mm。

4)钢丝绳严禁用打结的方法连接,卷扬用钢丝绳不得有接头。

5)使用中如发现出有油现象(新绳例外),这表明钢丝绳变

形很大,应立即停止工作,进行检查处理。

6)钢丝绳应经常保持清洁,一般每年浸油一次,油料采用钢丝绳油或汽缸油等(油温不得超过30°C)。

7)捆绑或吊挂用钢丝绳在第一次使用前,应规定工作负荷两倍的重量进行10min的静力试验(每隔六个月复检一次),验明没有断丝、断裂或显著变形时方可使用

15在起吊过程中,无论何人若发现操作方法和使用工具、设备发生故障或危险现象,应立即发出紧急信号,报告给指挥者和有关人员,采取改进措施进行纠正,保证安全。

16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检查、清理现场,做好现场的文明生产。

篇3:起重指挥操作规程

1、指挥人员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

2、指挥人员使用手势信号以本人的手心、手指或手臂表示吊钩、吊臂和机械移动的运动方向。

3、指挥人员不能同时看清司机和负载时,必须增设中间指挥人员以便逐级传递信号,当发现错信号时,应立即发出停止信号。

4、在开始起吊负载时,应先用“微动”信号指挥,待负载离开地面100-200mm稳妥后,再用正常速度指挥。必要时在负载降落前,也应使用“微动”信号指挥。

5、指挥人员阴天应佩戴鲜明的标志,如标有“指挥”字样的臂章、特殊颜色的安全帽、工作服等。

6、指挥人员所戴手套的手心和手臂要易于辨别。

7、司机必须听从指挥人员指挥,当指挥信号不明时。司机应发出“重复”信号询问,明确指挥意图后,方可开车。

8、指挥人员应站在使司机能看清信号的位置上。当跟随负载运行指挥时,应随时指挥负载避开人员和障碍物。

9、负载降落前,指挥人员必须确认降落区域安全时,方可发出降落信号。

10、对起重机司机和指挥人员,必须由有关部门进行标准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能操作指挥。

篇4: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起重工(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

1.一般规定

1.1起重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1.2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1.3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1.4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入监护。

1.5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侧作业,。

1.6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方向作业时,必须保持表30.1.6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

表30.6.1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见表

1.7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必须具备下列操作能力:

(1)起重机司机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所操纵的起重机的构造和技术性能。

②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制度。

③起重量、变幅、起升速度与机械稳定性的关系。

④钢丝绳的类型、鉴别、保养与安全系数的选择。

⑤一般仪表的使用及电气设备常见故障的排除。

⑥钢丝绳接头的穿结(卡接、插接)。

⑦吊装构件重量计算。

⑧操作中能及时发现或判断各机构故障,并能采取有效措施。

⑨制动器突然失效能作紧急处理。

(2)指挥信号工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应掌握所指挥的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能定期配合司机进行检查。能熟练地运用手势、旗语、哨声和通讯设备。

②能看懂一般的建筑结构施工图,能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工艺要求指挥起吊、就位构件、材料和设备等。

③掌握常用材料的重要和吊运就位方法及构件重心位置,并能计算非标准构件和材料的重量。

④正确地使用吊具、索具,编插各种规格的钢丝绳。

⑤有防止构件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变形的知识。

⑥掌握起重机最大起重量和各种高度、幅度时的起重量,熟知吊装、起重有关知识。

⑦具备指挥单机、双机或多机作业的指挥能力。

⑧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即: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信号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牵物;散物捆绑不牢;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零碎物无容器;吊装物重量不明等。

(3)挂钩工必须相对固定并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必须服从指挥信号的指挥。

②熟练运用手势、旗语、哨声的使用。

③熟悉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工作性能。

④熟悉常用材料重量,构件的重心位置及就位方法。

⑤熟悉构件的装卸、运输、堆放的有关知识。

⑥能正确使用吊、索具和各种构件的拴挂方法。

1.8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1.9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1.10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2.基本操作

2.1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2.2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护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2.3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指挥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2.4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2.5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2.6吊挂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2)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3)卡具吊挂时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4)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中心。

2.7捆绑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捆绑必须牢固。

(2)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

(3)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2.8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试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2.9长期不用的超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验、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2.10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

3.三角架(三木搭)吊装

3.1作业前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选用机具、吊具、绳索及配套材料。

3.2作业前应将作业场地整平、压实。三角架(三木搭)底部应支垫牢固。

3.3三角架顶端绑扎绳以上伸出长度不得小于60cm,捆绑点以下三杆长度应相等并用钢丝绳连接牢固,底部三脚距离相等,且为架高的1/3至2/3。相邻两杆用排木连接,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5m。

3.4吊装作业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试吊时应检查各部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正式操作。

3.5移动三角架时必须设专人指挥,由三人以上操作。

4.构件及设备的吊装

4.1作业前应检查被吊物、场地、作业空间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2作业时应缓起、缓转、缓移,并用控制绳保持吊物平稳。

4.3移动构件、设备时,构件、设备必须和拍子连接牢固,保持稳定。道路应坚实平整,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使用卷扬机移动构件或设备时,必须用慢速卷扬机。

4.4码放构件的场地应坚实平整。码放后应支撑牢固、稳定。

4.5吊装大型构件使用千斤顶调整就位时,严禁两端千斤顶同时起落;一端使用两个千斤顶调整就位时,起落速度应一致。

4.6超长型构件运输中,悬出部分不得大于总长的1/4,并应采取防护倾覆措施。

4.7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5.吊索具

5.1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量、体积、形状等选用合适的吊索具。

5.2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5.3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37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5.4吊索的水平夹角应大于45°。

5.5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焊补方法修复卡环。

5.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1)在一个节距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2)出现拧钮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3)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4)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5.7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安全。

篇5:起重指挥工司索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岗位风险预测

起重机械的作业特点是将物件在一定空间内进行提升、搬运活动,如果在起重机的安装、使用和维修等环节上稍有疏忽,就可能发生人身或设备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造成人体伤害的主要原因有:

1、吊具、索具有缺陷;

2、吊车司机与起重(司索)工之间缺乏联系或存在误解;

3、被吊货物绑扎不牢或不合理,造成货物坠落;

4、起重机安全装置失灵;

5、作业环境混乱;

6、吊车司机违章操作;

7、起重设备有缺陷。

(二)一般规定

起重作业是一项劳动强度大,技术性较强,既复杂又细微的工作。在进行设备物件的吊装作业前需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在作业过程中,必须始终有专人指挥整个作业,在规定的信号指挥下,全体作业人员应各行其是,统一行动。使整个起重作业能安全可靠地进行。在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拆卸所有与作业有关的设施,清理现场,并总结经验。起重作业的控制的因素应从人、机、料、法、环五个方面进行把关,正确无误的严格遵循安全操作规程。特制定如下起重作业事故控制措施。

1、指挥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1)吊运指挥人员必须是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视力(包括矫正)在0.8以上,无色盲症,听力能满足工作条件的要求,身体健康者。

(2)指挥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劳动部门考核合格,并发给安全技术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

(3)指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GB5082-85起重指挥信号标准与起重司机联络做到准确无误。

(4)指挥人员应熟知GB6067-85起重机安全规程和LD48-93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的安全规程。

(5)指挥起重机在雨、雾天气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检验制动器是否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正常的起吊作业。

(6)在高处指挥时,指挥人员应严格遵守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

(7)指挥人员选择位置时:

(a)应保证与起重机司机之间视线清楚;

(b)在所指挥的区域内,应能清楚的看到负荷;

(c)指挥人员应与被吊运物体,保持安全距离;

(d)当指挥人员不能同时看见起重机司机和负载时,应站到能看见起重机司机的一侧,并增设中间指挥人员传递信号。

2、起重司索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1)司索人员应熟知GB6067-85起重机安全规程和LD48-93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的安全规程。

(2)作业前应穿戴好安全帽及其他防护用品。

(3)根据吊重物的具体情况选择相适应的吊具与索具。

(4)作业前应对吊具与索具进行检查后,方可投入使用。

(5)起升吊重前,应检查连接是否牢固可靠。

(6)吊具承载时,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吊索(含各分支)不得超过安全工作载荷(含高、低温,腐蚀等特殊情况)。

(7)禁止作业人员站在被吊重物上一同起吊。严禁现场作业人员停留在吊重下。

(8)起吊重物时,司索人员应与重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9)应作到经常清理作业现场,保持道路畅通,安全通道畅通无阻。

(10)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发现不安全情况时,及时通知指挥人员。

(11)应经常保养吊具、索具,确保使用安全可靠,延长使用寿命。

(12)在高空作业时,应严格遵守高空作业的安全要求。

(13)工作结束后,所使用的绳索、吊具应放置在规定的地点,加强维护保养。达到报废标准的吊具、索具要及时报废、更新。

3、高空起重作业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高空作业可分为四个级别:

作业的高度在2~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作业的高度在5~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作业的高度在15~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作业的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高处作业;

凡在离地面2m以上进行的操作,称为高处作业。所有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在什么地点,什么时间,不论是专业人员还是临时工,均应执行操作规程。

起重作业人员在进行高处作业时,应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登高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凡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症、视力不佳、听觉不灵敏、手脚有残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3)高空作业用的吊架、手动葫芦等起重工具,必须按规程或规定搭设。严禁用吊装升降机载人。

(4)在吊篮里作业,应事先对吊篮拉绳进行检查,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将其栓在上方拉绳上,并有专人监护。

(5)高处起重作业一般不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凡因工序原因必须交叉作业时,则应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按指定的路线上下,遵守有关安全作业的各项规定。

(6)遇有六级及以上的强风或暴雨、雷电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7)上下作业时,手中不应拿工具或其他物件,应将工具放在工具袋里。传递物件应用吊绳,严禁上下抛掷工具或其他物件。

(8)现场监护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坚决制止违章、冒险作业。

4、文明作业要求:

为了使起重作业安全可靠的进行,除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外,还应符合文明生产的要求。

(1)工作中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观念,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要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业中要思想集中,防止麻痹大意,以保证安全操作。

(2)起重作业是一种集体性劳动,作业中要相互配合、相互关心、相互爱护、互相帮助、协调一致,服从统一指挥。

(3)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防止盲目蛮干,相互督促。作业中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操作。

(4)经常清理作业现场,保持作业现场清洁、整齐、安全、畅通。

(5)认真作好起重器具的维护保养工作,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6)根据起重作业的内容、性质、要求,现场情况及起重设备拥有情况,制定适宜的起重方案并进行施工。施工作业中,人员分工要明确、各行其是、听从指挥,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三)岗位操作规程?

1、起重指挥(司索)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劳动部门考核合格并发给安全技术操作证后,才能独立参加作业。未经考核合格的无证人员不得单独进行起重作业。进入现场必须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2、必须熟悉所用起重机械及工具的基本性能,作业前应认真检查使用设备或工具是否完好,不完好的设备不能投入使用。

3、严禁使用已报废的起重用具(起重工具及各种绳索)。

4、根据物件重量、体积、形状及种类采用适当的起重吊运方法。吊运时,必须保持物件重心平稳,禁止用人的身体重量来平衡吊运物件或站在物件上起吊。搬运大型物件必须有明确标志(白天挂红旗,晚间悬红灯)。

5、在起吊各种物件前应进行试吊,确认可靠后方可正式吊运。

6、使用扒杆或三脚架起吊重物时,应绑扎牢固,杆脚固定牢靠。三脚架的杆线应基本相等,脚与地面夹角不得小于60°,不可斜吊。

7、使用千斤顶时,必须上下垫牢,随起随垫,随落随抽垫木。

8、使用滚杆搬运物件时,滚杆两端不宜在工件底面过于超长。摆放滚杆人员不准戴手套,大拇指应放在滚杆孔外,其他四指入滚杆孔内。严禁满地抓,并应设监护人员,操作人员不准在重力倾斜方向一侧操作。钢丝绳穿过通道应挂有明显标志,危险区域内严禁人员通过及停留。

9、吊运重物时,尽可能不要使重物离地面太高。在任何情况下,都禁止被吊运的重物从人的头顶越过,所有人员不准在重物下停留或行走,不得将重物长时间的悬挂在空中。

10、吊运前应清理起吊地点及运行道路上的障碍物,招呼逗留人员避让,自己也应选择恰当的位置及随物护递的线路。

11、工作中严禁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张紧的绳子(如钢丝绳、链条等)。吊运中如发现捆绑松动或吊运工具出现异样,发出怪声,应立即停止操作进行检查,决不可有侥幸心理。

12、翻转大型物件时,应事先放好衬垫物,操作人员应站在重物倾斜方向对面,严禁站在重物倾斜的一方。

13、选用的钢丝绳或链条的长度必须符合要求,钢丝绳或链条的分股面夹角不能超过120°。

14、如吊运物件存有油污,应将捆绑处油污擦净,以防滑动。锐边棱角应用软物衬垫,以防损坏或割断吊绳。

15、吊运物件时,应将附在物体上的活动件固定或卸下,防止重心偏移或活动件滑下伤人。

16、吊运零星物件时,必须使用专用吊篮、吊斗等工具,同时吊运两件以上重物,要保持物件平稳,避免互相碰撞。

17、卸下吊运物件时,要垫好衬木,不规则物件要加支撑,保持平稳。不得将重物放在电器线路和管道上或堵塞通道,物件堆放整齐平稳。

18、吊运大型设备或物件时,必须由两人操作,并由一人负责指挥。在卸到运输车上时,要观察重心是否平稳,确认松绑后不致倾倒后,才可松绑卸物。

19、利用两台或两台以上起重机同时吊运一重物时,应在部门主要技术负责人领导下进行。起吊重量不得大于起重机允许总重量的75%。重量分布不得超过起重机的额

定负荷,且要保证两台起重机之间有一定的相隔距离,以免相互碰撞。操作时指挥要统一,动作要协调。

20、在起重作业中,应由起重司索工负责挂钩重物,其他人员只能协同这项工作,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由他人代替挂钩重物。

21、吊运开始前,起重指挥必须退到安全位置然后发出信号,招呼周围作业人员离开被吊重物,确认没有异常情况,可发出起吊信号。物件起吊后,作业人员注意力应集中,随时注意周围情况,不可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22、多人操作时,应由一人负责指挥,起重工应熟悉各种指挥信号,使用起重机械时应与司机密切配合,并严格执行起重机械“十不吊”的规定。

23、在离地面2m以上的高处作业时,应执行高空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24、工作结束后,应清理作业场地,将所有工具擦净,作好维护保养工作,并注意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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