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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灌浆工技术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6

一、井下灌浆工(看闸阀人或看管孔人),应熟悉各条灌浆灌路系统和各个灌浆钻孔位置。

二、每个灌浆孔开始灌浆前,必须经过试灌清水,进水畅通后方能灌浆。

三、灌浆前应做以下工作:

1、灌浆前必须按规定检查好灌浆管路,整理开关闸、阀等。

2、准备完毕立即通知井上压水(小、中、大水)待钻孔或密闭进水畅通后,再通知井上灌浆,灌浆中要与井上联系。

四、正在灌浆的钻孔,如发现进浆不正常时,应暂停灌浆进行压水。正在灌浆时,当管路或钻孔发生故障,应通知井上停浆,如附近有放浆闸、阀时,可以先打开,把浆放掉,再关上闸阀正式停浆。

五、正在灌浆时,在高压胶管和老钢管附近人员不要停留,以防鼓管子伤人。

六、在满浆水情况下拆管子时,平接的先松下方螺丝,吊挂的先松靠帮螺丝,并用胶布盖住法兰盘,再大量松螺丝,防止喷水伤人。换接管子时,严禁用手指摸两个法兰盘间隙及其螺丝孔,防止错动咬手。

七、用木棍、铁杆子捅堵塞的钻孔时,要站在钻孔的两侧,躲开孔口方向,防止捅透后浆水倒流喷人。

八、在灌浆过程中要做到下列检查:

1、泄水处密闭情况,出水大小,水温大小及有害气体等。

2、泄水闸(水闸墙)是否完好,漏水大小。

3、平巷泄水时,水沟必须清畅通。

4、在回风系统灌浆时,要注意气体变化情况,当发现异常时要立即报告有关单位领导,并马上采取措施处理。

九、不灌浆钻孔,如无闸阀控制时,要用闸板(铁板)或木楔将孔口堵严实,严禁漏风。

十、通知井上灌浆后,要压水冲洗管路及钻孔,压水时间不应少于10min,即孔口听到清水为止。

十一、当时的工作情况,要详细记“灌浆日报本”上,有特殊情况用电话汇报通风调度和区队领导。

篇2:气割安全操作规程

1.进行气焊(气割)作业的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2.氧气瓶、乙炔瓶的阀、表均应齐全有效,紧固牢靠,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氧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和开闭阀门的扳手上不得沾染油脂。

3.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其他易燃物品分开保存,也不得同车运输。氧气瓶应有防震胶圈和安全帽,不得在强阳光下暴晒。严禁用塔吊或其他吊车直接运氧气瓶或乙炔瓶。

4.乙炔胶管,氧气胶管不得错装。乙炔胶管为黑色,氧气胶管为红色。

5.氧气瓶与乙炔瓶储存和使用时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或割炬(焊炬)间距离不得小于10米。

6.点燃焊(割)炬时,应先开乙炔阀点火,然后开氧气阀调整火焰,关闭时先关乙炔阀,后关闭氧气阀。

7.工作中如发现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让瓶内氧气自动跑尽,再进行拆卸修理。

8.氧气胶管,外径18毫米,应能承受20千克气压,各项性能应符合GB2550-81《氧气胶管》的规定;乙炔胶管,外径16毫米,应能承受5千克气压,各项性能应符合GB2551-81《乙炔胶管》的规定。

9.使用中,氧气胶管着火时不得拆弯胶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气。乙炔胶管着火时,应先熄灭炬火,可用胳膊弯折前面一段胶管的办法将火熄灭。

10.变质老化、脆裂、漏气的胶管及沾上油脂的胶管均不得使用。

11.不得将胶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将重物或热的物件压在胶管上,更不得将胶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胶管经过车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

12.氧气瓶使用时可立放也可平放(端部枕高),乙炔瓶必须立放使用。立放的氧气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

13.不得将胶管背在背上操作。割(焊)炬内若带有乙炔、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管、槽、缸、箱内。

14.工作完毕后应关闭氧气瓶、乙炔瓶,拆下氧气表、乙炔表,拧上气瓶安全帽;并将胶管盘起、捆好挂在室内干燥的地方,减压阀和气压表应放在工具箱内;认真检查操作地点及周围,确定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篇3:电动葫芦工安全规程

1.凡有操室的电动葫芦吊必须有专人操作,严格遵守行车工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2.开动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的机械、电气、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

3.不得超负荷起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件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撞顶。

4.起吊物件时,必须遵守挂勾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捆扎应牢固,在物件的棱角快口处,应设垫衬保护。

5.使用拖挂线电气开关启动,绝缘必须良好,正确按动电钮,注意站立位置。

6.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运行。

篇4:金属割料工(往复锯园锯)安全规程

1.使用前空运转检查运转情况,润滑、冷却部分及虎钳是否正常。

2.锯割的材料装夹要牢固,特别是多件装夹要检查是否全部紧固。

3.锯割的材料如果弯曲较大,则不应多件装夹,应单件进行装夹牢固后切割。

4.根据材料的品种和硬度选择适当的切削规范,硬度过高的材料应退火后再锯。

5.吊卸长料要注意周围是否有人,长于床面的要装托架,二人以上操作应由一人指挥。

6.锯条歪斜应及时校正,装入锯弓松紧要合适,防止断裂。

7.锯条中途折断要关闭电源后再换,并要翻转工件,另割新锯口。

8.园锯片要罩好防护罩。注意头手不要接近运转中的锯片。

9.锯好的坯料要分类堆放整齐、平稳,防止坠落,倒塌和影响通道畅通。

篇5:装卸搬运工安全规程

1.严禁遵守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物品装卸运输的有关规定。装卸粉散材料及有毒气散发的物品,应配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2.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不准超负荷使用。

3.装卸时应做到轻装轻放,重不压轻,大不压小,堆放平稳,捆扎牢固。

4.人工搬运、装卸物件应视物件轻重配备人员。杠棒、跳板、绳索等工具必须完好可靠。多人搬运同一物件时,要有专人指挥,并保持一定间隔,一律顺肩,步调一致。

5.堆放物件不可歪斜,高度要适当,对易滑动件要用木块垫塞。不准将物件堆放在安全道内。

6.用机动车辆装运货物时,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如遇必须超高、宽、长装运时,应按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要有可靠措施和明显标志。

7.装车时,随车人员要注意站立位置。车辆行驶时,不准站在物件和前拦板之间。车未停妥不准上下。

8.装卸货物应挂规定吊点,起吊装箱件时应先检查箱体脚是否牢固完好,按吊线标志吊挂,并经试吊确认稳妥后方能起吊。

9.使用卷扬机、钢管滚动滑移货物时,要有专人指挥,路面要坚实平整,绳索套结要找准重心,保持直线行进,有棱角快口部位应设垫衬,卸车或下坡应加保险绳,货物前后和牵引钢丝绳边不准站人。

10.装运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严禁与其他货物混装。要轻搬轻放,搬运场地不准吸烟。车箱内不准坐人。

11.装卸时,应根据吊位变化,注意站立位置。严禁站在吊物下面。

12.铁路车辆装运物件,不得超过车厢允许高度和宽度。铁路两侧一米五以内,不得堆放装卸物件,不准在车厢底下或顶上休息。

13.在高拦板车厢装卸货物起重驾驶员无法看清车厢内的指挥信号时,应设中间指挥,正确传递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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