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使用规程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使用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6

除严格执行GB3787—83《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外,还应执行我厂以下补充规定。

1.我厂补充规定

(1)各单位应指定专人对工具妥善保管,按照GB3787—83的规定每季度至少全面检查一次。不懂安全技术规程的人不得使用。

(2)使用前应检查工具名牌是否与将采用的电源电压相符。如果对使用的电源模糊,则禁止使用。

(3)电动工具应有专用插销。禁止将导线直接挂在电源上。

(4)湿手不准插拔插销或拉合开关,拉合时脸应避开可能产生的弧光。

(5)禁止在负荷的情况下拔插销或拉电源开关,以上工作应在停机后进行。

(6)在使用中发现电气缺陷,应立即请电工检修,否则准使用,禁止非电气人员随意拆修。

(7)进入容器设备应按规定办理“进入容器设备作业证”。

(8)有关人员在容器内进行检修时,应使用电压不超过12伏或24伏的低压防爆灯,在容器外部必须有人监护。

(9)检验仪器和修理工具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软线和可靠的接地线,容器内部电线一般不得有接头,外部接头应使用插头插座或加可靠绝缘。

(10)在容器内工作时,容器外部必须有专人监护,电源开关、变压器、漏电保护器应设在容器外部,电源开关应在监护人跟前,发生意外情况时可立即断电。

(11)监护人必须具有安全用电知识,懂得预防触电和触电急救知识和必需的防火、防爆、防毒知识。

篇2:手持式电动工具管理使用检查检修安全技术规程

1、分类工具按触电保护分为:Ⅰ类工具指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还包含一个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其方法是将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已安装的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线连接起来,使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害的事故中不成为带电体。Ⅱ类工具指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还提供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和设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Ⅲ类工具指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和在工具内部不会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2、对软电缆或软线的安全要求2.1Ⅰ类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三芯(单项工具)或四芯(三相工具)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或护套软线;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接地或接零线。2.2工具的软电缆或软线不得任意接长或拆换。3、对插头、插座的安全要求3.1工具所用的插头、插座必须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带有接地插脚的插头、插座在插合时应符合规定的接触顺序,防止误插入。3.2工具软电缆或软线上的插头不得任意拆除或调换。3.3三级插座的接地插孔应单独用导线接至接地线(采用保护接地的)或单独导线接至地线(采用保护接零的),不得在插座内用导线将零线与地线直接连接。4、检查和检修4.1工具在发出或收回时,应由保管人员进行日常检查。4.2工具必须由专职人员进行检查,每季度至少全面检查一次。4.3工具的日常检查包括以下项目:4.3.1外壳、手柄有否裂缝和破损。4.3.2保护接地线或接地零线连接是否正确且牢固可靠。4.3.3软电缆或软线是否完好无损。4.3.4插头是否完整无损。4.3.5开关动作是否正常灵活,有无缺陷和破裂。4.3.6电气保护装置是否完好。4.3.7机械保护装置是否完好。4.3.8工具转动部分是否灵活无障碍。4.4工具的定期检查,除4.3条的规定外,还须测量工具的绝缘电阻,如绝缘电阻小于表1规定的数值,必须进行干燥处理和检修,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表1:绝缘电阻测量标准测量部位绝缘电阻(MΩ)Ⅰ类工具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2Ⅱ类工具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Ⅲ类工具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714.5工具如有绝缘损坏,软电缆或软线护套破裂,保护接地或接零线脱落,插头插座裂开或有损于安全的机械损伤等故障时,应立即进行修理,未修复前不得继续使用。4.6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拆卸和修理工具。4.7在检修时,工具内的绝缘衬垫、管套等不得任意拆除、调换及漏装。

篇3: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1.手持式电动工具(以下简称工具)应有专人保管、定期检查,严格借用手持和登记建卡等管理制度。

2.工具使用前必须对外壳、手柄、电源线、插头、开关、接地或接零及保护装置进行认真检查,是否完整无缺、灵敏可靠,否则禁止使用。

3.使用工具同时必须配用相应的触电保安器和劳动保护用品。

4.在一般场所,应选用II类工具。

5.在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必须使用II类或III类工具。如果使用I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保安器。

6.在狭窄场所如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等,应使用III类工具,如果使用II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不大于15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保安器。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流联接必须放在外面,并设专人监护。

7.在湿热、雪雨以及存在爆炸性或腐蚀气体的场所,使用工具必须符合相应的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8.对工具及所属附件,非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拆修。

9.使用工具时用力均匀合理。

10.使用工具时,立足要平稳牢固。严禁在梯子上或悬空作业。

11.拆接电源线由电气人员负责。

12.使用工具必须配有合格的漏电保安器设施,否则不准使用。

篇4: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使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和说明书,并应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认真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

2、在一般场所,为保证安全,应选用Ⅱ类工具,必须采用可靠的安全措施,如漏电保护器,保护接零等,使用者必须戴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板上。

3、在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必须使用Ⅱ类或Ⅲ类工具,并采取漏电保护及保护接零等安全保护措施。

4、在特殊环境,如湿热、雨雪以及存在爆炸性或腐蚀性的场所,使用的工具必须符合相应的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5、工具的所有插头、插座,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工具软电缆或软线上的插头不得任意拆除或调换。

6、工具中运用的危险零部件或部位,必须按有关标准装设机械防护装置(如防护罩、防护盖等),不得任意拆除。

7、非专职人员不得擅自拆卸和修理工具。

8、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应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正确使用和佩带安全防护用具。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