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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招聘管理制度(3)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4

集团公司招聘管理制度(三)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招聘工作管理,规范招聘工作流程,明确招聘工作的权限和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招聘工作遵循内部优先,效率与成本兼顾,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及下属各子(分)公司。

二、招聘的职能分工

第四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为集团公司招聘工作的职能主管部门,负责集团公司招聘政策与制度的制定,负责集团公司总部及子(分)公司的招聘工作的管理与监督,负责集团公司人力资源战略规划及年度招聘计划的制定与落实。

第五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总部部门人员和集团中高层管理人员(如何介定)的招聘工作。(项目部人员还是集团负责)

第六条各子(分)司人事科负责年度人力资源计划的制定与人力资源工作的总结,负责招聘的实施以满足本单位所需的各类人员。

三、招聘的需求

第九条集团公司各部门/公司根据本部门/公司发展规划,制定本部门的年度需求计划,每年十月报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备案。

第十条集团公司总部各部门须在每月21日至26日向人力资源中心提交经本部门第一负责人签字批准的《人员增补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1、岗位职责,2、岗位任职资格,3、岗位考核办法,4、薪资标准(是否指部门可以承受的预算)。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总部各部门在部门编制内的人员需求,由人力资源中心根据已核准的《人员增补申请表》实施招聘。

第十二条总部各部门编制外的人员需求或因新增岗位而产生的人员需求,须提供需求原因的书面报告及新增岗位的《岗位说明书》,经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后方能实施。

四、招聘的实施

第十三条招聘分为公司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在公司内部无合适人选时可考虑外部招聘。

第十四条内部招聘时,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或子(分)公司人事科根据岗位说明书及《人员增补申请表》,发布内部招聘公告。发布的方式包括内部邮件和张贴告示等,内部招聘公告应尽可能传达到每一位正式员工。所有的正式员工都可向人力资源中心或子(分)公司人事科提出内部应聘申请。

第十五条外部招聘时,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或子(分)公司人事科根据岗位特点,可采用网上招聘、媒体广告、人才交流会、校园招聘、猎头中介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第十六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或子(分)公司人事科负责面试的初试工作,重点考察应聘者的应聘动机、性格倾向与通用技能。

第十七条用人部门负责面试的复试工作,复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与技能。最后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或子(分)公司人事科综合多方因素出具录用意见。

第十八条公司须有5人参与面试评估.

集团公司面试步骤如下:

应聘职位后备总经理级后备科级科级以下应届生

初试招聘处招聘处/直接主管招聘处/直接主管招聘处

复试总经理面试组用人部门总经理用人部门总经理用人部门主管/总经理

终试或审批人资中心总经理人资中心总经理人资中心总经理人资中心总经理

子(分)公司面试步骤如下:

应聘职位后备科级人员及以上科级以下应届生

初试人事科/直接主管人事科,直接主管人事科

复试科长面试组科长面试组用人科室的科长

终试或审批总经理总经理总经理

第十九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或子(分)公司人事科组织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及对中高级人才、关键岗位员工进行背景调查,并将调查记录记入档案。

五、员工的录用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录用为本公司员工:

1.精神病史、传染病(如乙肝、肺结核、癫痫等食品行业禁忌病)或其它重疾者;

2.有刑事(劳改、拘留、判刑等)记录者;

3.未满18周岁者;

4.二次进公司者;

5.与其他公司未解约者;

6.已签约员工的三代以内直系(旁系)亲属;

7.品行恶劣,被其他机构或组织开除者;

8.亏欠公款受处罚有案者;

9.5年内跳槽三次(含三次)以上者;

10.应届生招聘时,同一学校且同一专业的大学生超过5人。

第二十一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或子(分)公司人事科对拟录用人员的以下资料进行核实后方可录用:

1.学位证、毕业证、职称(资格)证、身份证原件;

2.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原单位社保证明、体检合格证明,就业证;

3.应届毕业生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或子(分)公司人事科须将录用员工的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应聘登记表》、《面试评价表》、个人简历进行存档。

第二十二条对被录用人员,负责招聘实施的人事部门须按照相关劳动管理制度为其办理录用手续。

六、招聘评估

第二十三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和子(分)公司人事科须进行年度和月度的招聘分析和评估。评估主要包含招聘成本的评估和招聘效果的评估。

第二十四条招聘效果评估从招聘完成率、招聘及时率、招聘合格率、招聘满意度以及渠道效果分析等方面进行。

招聘完成率=实际录用员工数÷计划招聘员工数×100%

招聘及时率=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员工数/计划招聘员工数

招聘合格率=通过试用期员工数/录用员工数

招聘满意度通过问卷调查得出。

第二十五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按年度和月度对各子(分)公司的招聘工作进行评价。

七、招聘的监督和考核

第二十六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和子(分)公司人事科有责任按照审批后的《人员增补申请表》及时向需求部门(科室)推荐候选人。

第二十七条需求部门(科室)有责任按照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或子(分)公司人事科的招聘安排进行面试并填写《面试评价表》,面试结果按要求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或子(分)公司人事科进行反馈。对于违反招聘时间安排或未按规定面试、评价及反馈者,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或子(分)公司人事科有权进行通报或评价。

第二十八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定期对招聘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对违反公司招聘管理制度及流程的行业管理部门或子(分)公司将进行通报,并督促其整改。

第二十九条凡未按

公司要求录用的人员,须一律辞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将据情节及后果对违反招聘管理制度的人员追究相关责任。

八、附则

第三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及监督执行权归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试行三个月,前期相关规定自行废止,未尽事宜另行补充。

篇2:公司人员招聘离职管理制度

公司人员招聘、离职管理制度

1.0目的为规范人员招聘和解聘流程,实现规范化的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流程,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2.0适用范围此制度适用于电器公司所有部门(包括五金和整机)。

3.0职责

3.1各部门负责人员的人力资源需求计划的申请及人员的专业技能的考核;

3.2管理部负责按批准的人力资源需求计划的招聘及人员入职资格的评定;

3.3相关部门及管理部负责离职员工手续的办理。

4.0规定

4.1人员招聘

4.1.1人员招聘类别

本公司人员招聘分为正式员工招聘和临时员工招聘两类。

4.1.1.1正式员工为本公司员工队伍的主体,享有公司制度中所规定的一切权利和待遇。

4.1.1.2临时员工是指公司由于某一段时期人手紧张,向外临时招聘的人员。临时工不占用该部门正式编制,其计酬方式采取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此外不再享有公司制度中规定的其它权利和待遇。

4.1.1.3临时员工表现出色者,在公司有增员需求而又能胜任增员岗位要求时,可以转为正式员工,享有正式员工的同等权利和待遇。

4.1.1.4人员招聘渠道和要求本公司员工的招聘分为公开从社会上求职人员中择优录用、内部员工中提拨(指从低职位向高职位)及内部员工推荐三种形式。总的招聘原则是:满足岗位职责要求和职位分析结果并有合法身分证明;内部人员推荐的原则为:被推荐人员在公司的表现状况作为推荐人资信度考核指标载入其本人档案;资信度有过下降历史的员工不再享有推荐用人的权利。

4.1.2人员招聘程序

4.1.2.1申请增员的条件*编制未满,因工作需要,做缺员补充的;*本部门有离、退职员工,岗位出现空缺的;*为确保公司经营正常动作,经公司会议研究或总经理指令的;*新部门成立或部门重组时出现职位空缺的;*为使公司更具活力,制造岗位竞争,需招聘储备人才的;*其它突发性有人员需求的。

4.1.2.2增员计划批准程序*生产员工由用人车间提出申请,制造部长批准;*基层管理人员以上由部门提出申请,管理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1.2.3招聘渠道公司门口、人才市场,广告、媒体、网站,职业介绍所,学校,内部引荐,内部招聘等。

4.1.2.4面试程序*生产员工:管理部初试,车间主管复试,制造部长批准。*基层以上管理人员:管理部初试,部门主管复试,隔级领导批准。*部长级及以上人员:(管理部推荐)总经理/董事长助理初试,董事长批准。

4.1.2.5入职程序*经面试合格后的新进人员凭公司开具的证明到指定的医院做身体健康检查,只有身体检查合格的员工方可办理正式入职手续;*由本人亲自到管理部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并递交一寸彩照2张、学历证及身份证原件(验明后留复印件后退回)、未婚证或计生证复印件各1份。*入职一个月内必须与公司签订用工劳动合同;

4.2人员离职人员离职分为自动离职、辞职、辞退、工作调动四种。除自动离职和工作调动外均需亲自办理手续。员工自离职之日起与公司的劳资关系和劳动合同一并解除,公司不予录用辞退、开除及自动离职人员。4.2.1自动离职连续旷工七天或全年累积旷工十五天以上者,做自动离职处理。自动离职人员在没有办理完离职手续前,不予结算剩余工资。

4.2.2辞职

4.2.2.1辞职是指员工因个人员工提出书面的离职申请。

4.2.2.2员工辞职须填写《人员动态表》。并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申请交直接主管及管理部;如没有提前一个月就办理离职手续者,赔偿一个月工资给公司;

4.2.2.3员工在离职手续办理前,不得无故旷工、工作马虎、消极怠工。影响工作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职务代理人到位后,辞职人员可酌情提前办理离职手续。

4.2.2.4员工按《人员动态表》的审批手续办理审批。审批程序为直接领导-部门领导-管理部-隔级领导。经各级领导同意后,交审批表交管理部才算审批流程完毕。

4.2.3.5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离职员工手续办理书》的内容在本部门进行有关文件资料、器具、工作等方面的交接,并到财务部、管理部、食堂及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结清公司一切财产、物品并需各相关事项办理人或其部门负责人员签名,若丢失财物则须承担按价赔偿责任。

4.2.3.6出现辞职情形,其部门负责人或相关部门负责人有权要求管理部通知财务部暂时停发辞职者薪资直到交接清楚。

4.2.3.7管理部根据各项工作交接情况进行程序审查,核准。财务部凭管理部/制造部核算并经相关领导签发的工资单发放。离职者按规定的时间到财务部领取薪资。辞职人员不论何时办理离厂手续,领取薪资的时间均为每月三号,辞退人员领取薪资的时间,为办理离厂手续后五天内。

5.0附件:

5.1附件1:面试通知单

5.2附件2:员工入职登记表

5.3附件3:人员动态表

5.4附件4:离职员工手续办理书

相关说明

编制人员审核人员批准人员

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篇3:员工招聘管理制度范例

员工招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1.及时补充企业人力资源,弥补岗位空缺,满足企业用人需求,促进企业经营发展战略的实现。

2.规范企业员工招聘活动,使招聘工作有效、顺利进行,为企业招募到合适的人才。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的员工招聘工作。

第3条招聘方式。

1.外部招聘

主要采用发布广告、招聘洽谈会、校园招聘及网络招聘等方法。

2.内部选拔

包括员工个人申请及企业各部门推荐人选等。

3.委托第三方招聘

通过与人才交流中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猎头公司等中介机构签订委托招聘合同,委托其代理招聘,招募所需要的关键岗位人才及高级管理人才。

第二章招聘计划制订

第4条人力资源部根据企业总裁审批通过的各部门人员编制标准及人力资源需求计划,结合企业经营发展状况,制订招聘计划。

第5条定期招聘计划。

1.人力资源部于每年末制订企业下一年度的整体招聘计划及费用预算。

2.企业各用人部门于每季度末的第一周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下一季度的招聘计划。

3.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应届毕业生的招聘计划。

第6条不定期招聘。

1.企业各部门因业务发展需要或特殊原因急需招聘人员时,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要求制订临时招聘计划。

2.各部门需要在计划外招聘人员的,应提前××天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以便人力资源部做好招聘计划及准备工作。

第三章招聘工作实施

第7条内部选拔与外部招聘。

1.企业各部门出现岗位空缺时,原则上首先考虑在企业内部全体工作人员中公开招募,在企业内部寻找合适人选来弥补岗位空缺。

2.内部员工无法满足招聘需求时,考虑外部招聘。

(1)应届毕业生的招聘,集中在每年的第一、第四季度进行。

(2)社会人员的招聘及临时招聘,根据招聘计划和各部门用人需要,合理安排时间组织实施。

第8条面试与录用。

1.人力资源部负责应聘人员的简历筛选和初试工作。

2.企业各用人部门负责应聘人员的复试工作,企业高层领导参与中高层管理职位的复试工作。

3.人力资源部配合各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综合评价,并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做出录用决策。

第9条委托第三方招聘。

1.企业高层管理岗位及核心岗位出现空缺,可委托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如猎头公司等,招募企业需要的高级优秀人才。

2.企业与外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签订招聘委托合同,约定招聘相关事宜,由外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备选的候选人,企业人力资源部组织候选人参加复试。

3.企业高层及人力资源总监负责对候选人的面试,并做出录用决策。

第四章人员录用程序

第10条新员工入职。

1.新员工入职前需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录用。

2.新员工到岗时间由企业各部门确定,人力资源部负责及时通知。

3.人力资源部负责为新员工办理各项入职手续。

(1)填写《员工登记表》,签订《劳动合同书》。

(2)调转人事档案及各类保险手续。

(3)企业规定的其他需要办理的手续。

第11条试用期规定。

1.企业新员工试用期为1~6个月不等,根据劳动合同法及企业的相关规定和各岗位的实际需要确定。

2.试用期间,用人部门应做好新员工的业务指导工作,并负责记录员工在试用期间的绩效及工作表现。

3.员工试用期满,由用人部门填写《试用期考核表》,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及总裁审批后正式录用。

第五章附则

第12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经总裁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13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企业人力资源部,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篇4:后勤企业员工招聘管理制度

后勤集团员工招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集团员工招聘工作程序,健全员工选拔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z后勤集团在编员工及非在编员工的招聘工作。

第三条招聘工作原则

1.各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以及择优录取的原则。

2.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集团所批准的岗位和编制数招聘员工。

第二章招聘工作的组织

第四条集团人力资源部是集团招聘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各单位的招聘工作进行指导,并监督各单位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各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招聘工作的策划以及具体组织、实施。

第六条外聘人才的引进工作由集团人力资源部按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后勤集团外聘人才引进办法》统一进行组织、实施。

第七条各单位所聘用人员上报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各单位必须在每月10日前将新增人员报集团人力资源部。

第三章招聘工作策划

第八条各单位应制订招聘工作策划,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按计划组织实施。

第九条招聘工作策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招聘岗位的名称及人数;

2.招聘岗位的任职资格和要求;

3.招聘工作的形式和渠道;

4.招聘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和实施部门;

5.招聘工作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以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6.招聘工作的甄选和录用办法;

7.其他。

第四章招聘形式

第十条招聘形式分为内部竞聘、外部招聘和职业院校的校园招聘三种形式。

第十一条内部竞聘

1.内部竞聘是指各单位在集团范围内,对于一些岗位进行轮换、晋升以及部分新增岗位采取的招聘方式。

2.各单位必须选择合适范围、合适渠道及时发布内部竞聘公告。

内部竞聘公告应包括所招聘岗位的名称和数量、岗位类别、岗位职责、任职资格和要求,报名方式,招聘工作时间安排等内容。

第十二条外部招聘

1.在内部竞聘不能满足所招聘岗位要求的情况下,各单位可以采用外部招聘形式。

2.各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招聘渠道,常用的招聘渠道有以下几种:

(1)员工推荐:鼓励员工通过各种形式推荐外部优秀人才,由各单位本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程序考核录用。

(2)媒体、网络招聘:通过报刊媒体、专业刊物广告、相关网站发布招聘信息,获取应聘人简历。通过筛选简历,组织面试和笔试等程序,择优录取。

(3)招聘会招聘:通过参加各类招聘会,招聘所需人才。

(4)其他形式:如高级管理、技术人才采取猎头公司招聘等。

3.外部招聘信息的发布:各单位应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招聘截止时间,以及招聘费用的预算等情况,合理安排招聘信息发布时间、方式、渠道与范围。

4.外部招聘海报:各单位需要制作、对外张贴和发布外部招聘海报时,必须将拟制作的招聘海报具体情况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审核通过后按要求统一制作和发布。

第十三条职业院校的校园招聘

1.职业院校的校园招聘是指直接与相关职业技术学校、大专院校等联系,并与其达成合作关系,招聘其优秀学员到集团各单位工作的招聘形式。

2.各单位应在每年初将校园招聘的人员需求计划报集团人力资源部,集团人力资源部根据各单位的人员需求情况进行统一汇总、分类。

3.各单位可与合适的院校进行初步联系、洽谈。在与各单位统一协调的基础上,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签订合作协议,形成合作关系。

4.各单位在所签订的合作协议框架下,按照本单位人员需求的具体情况开展校园招聘工作,并按照岗位工作标准进行工作考核。

第五章招聘甄选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建立严格的招聘甄选程序和方式,在招聘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招聘甄选工作。

第十五条各单位的招聘甄选工作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成立招聘领导小组:

(1)招聘领导小组是各单位招聘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负责监督本单位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决定岗位候选人。

(2)招聘领导小组成员一般为3人以上,原则上是单数。各单位可以根据所招聘岗位的具体情况,决定招聘领导小组成员,也可聘请外部专家参加;对于重要管理岗位和技术岗位的招聘,应有各单位副总经理以上负责人参加。

2.确定综合测评内容:综合测评内容一般应包括政治品德素质、工作能力、心理素质及健康程度等要素,各单位可根据招聘岗位的实际情况,合理设计综合测评的项目和权重。

3.确定综合测评方式:测评方式主要包括面试、笔试等形式。各单位可以根据招聘岗位的具体情况、综合测评内容决定具体的综合测评方式及综合测评程序。

4.综合测评的实施: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本单位所制订的综合测评程序和内容进行综合测评。

第六章体检与录用

第十六条体检

有体检要求的岗位,各单位必须根据具体工作要求,集中组织、安排录用人员的体检。

禁止各单位录用体检不合格人员。

第十七条录用人员的公示

各单位根据所招聘岗位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录用人员的公示工作。

第十八条录用

各单位应要求被录用人员提供个人学历、学位及其他所需证件的复印件等个人资料,并填写《员工登记表》,签订劳动合同。

被录用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各单位有权将其辞退。

第十九条试用

1.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安排员工试用期限。

2.各单位应对试用期内的员工进行试用期考核。

(1)各单位应根据试用期考核结果,决定该员工是否转正。

(2)试用期内员工表现优异的,可申请提前转正。

(3)试用期满未达到合格标准的,各单位应通知该员工,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辞退或延期转正。

3.内部续聘员工可直接转正上岗。

第七章招聘工作评估和总结

第二十条招聘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应对招聘程序、招聘结果等方面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并制订改进措施。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应长期跟踪被录用员工的工作绩效和流失情况,从而对招聘方法进行分析、评估,从而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招聘工作的实效性。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的拟定、修改、解释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集团人字〔20**〕2号《关于下发z后勤集团工作人员招聘实施细则的通知》及《z后勤集团工作人员招聘实施细则》、集团人字〔20**〕3号《关于下发z后勤集团各单位岗位设置招聘条件的通知》及《z后勤集团各单位岗位设置招聘条件》同时废止。

篇5:某电子厂招聘管理制度

电子厂招聘管理制度

1.0目的

规范公司员工招聘活动,弥补岗位空缺,满足企业用人需求,使招聘工作有效、顺利进行。

2.0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的员工招聘工作。

3.0招聘方式

3.1发布招聘信息,张贴招聘广告

3.2人才网站招聘。

3.3人才市场现场招聘。

3.4校园招聘。

3.5内部员工介绍熟人亲友。

3.6部门推荐,内部晋升或调动。

4.0招聘管理

4.1部门主管依据岗位缺口、填报用工需求单,上报厂长审核。

4.2人事部依据合格的用工申请表展开员工招聘工作。

4.3中层管理人员由厂长填报用工申请单,上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4.4各部门需要在计划外招聘的,应提前10天向人事部提出申请。

4.5各部门出现岗位空缺时,首先在公司内部寻找合适人选来弥补岗位空缺。

4.6内部员工无法满足招聘需求时,进行外部招聘。

4.7人事部负责应聘人员的简历筛选和初试工作。

4.8部门主管负责应聘人员的复试工作。

4.9厂长负责对中层管理的筛选与初试。并对一般员工做出录用决策。

4.10总经理负责对中层管理的复试,并做出录用决策。

4.11内部员工介绍的、考核合格后、做满半年及以上者,公司补助介绍人100元/人。

5.0录用要求

5.1不符合岗位职责要求且不能接受调岗者不予录用。

5.2公司规定的几个地区的人员不予录用。

5.3纹身、奇装异服、染发、男性长发、怪异发式、配夸张饰物者不予录用。

5.4经检查有乙肝、精神病、或重大病史的不予录用。

5.5不服从领导、品德败坏、性格暴躁、无学习力、无接受力者不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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