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项目业主报修作业规程5
物业项目业主报修标准作业规程(五)
1.0目的
为了使业主报修得到及时、顺利的解决,达到业主完全满意,特制定本规程。
2.0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物业公司各项目业主的报修处理工作。
3.0职责
3.1项目服务中心负责接待处理业主的报修。
3.2项目维修部主管负责安排业主报修工作。
3.3项目维修员负责组织实施报修工作。
4.0程序要点
4.1报修流程图
报修
回访
交费维修通知消台帐
结帐
4.2报修处理程序
a)服务中心接到业主报修时,要与业主约定入户时间;
b)及时填写《业主接待记录》,同时将业主姓名、房号、联系电话、报修内容、报修时间、预约维修时间详细填写在《维修单》并通知维修部主管;
c)维修部主管确定维修等级(急修、小修、零修),安排维修员接单;
d)维修人员接到维修单,应立即携两联维修单入户维修,并严格遵守《入户维修行为规范》;
e)维修后,认真填写维修情况、用料情况及收费金额。并请业在《维修单》上签名确认,收业主费用时需给业主开具专用收据或发票;
f)完成后,第一联返回服务中心销《业主接待记录》,第二联交至财务组结帐;
g)维修服务回访见《回访工作标准作业规程》。
4.3《维修台帐》、《维修单》每月月底最后一天汇总,由物业管理中心归档保存,保存期三年。
4.4本规程执行情况作为相关员工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相关记录
《业主接待记录》
《维修台帐》
《维修单》
《业主回访记录》
6.0相关支持文件
《回访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主试用或验收后
篇2:业主用户报修处理规程10
业主、用户报修处理规程(十)
1目的
规范维修处理工作流程,确保向业主/用户提供及时、合理、优质的维修服务。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嘉园管理处服务区域内业主/用户报修的处理。
3职责
3.1客户服务中心负责接听维修电话及维修的日常工作安排。
3.2工程部维修班负责维修工作的具体开展。
3.3工程部主管负责维修工作的监管与技术支持。
3.4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处理每月维修统计、分析、汇报工作。
3.5客服中心负责维修费用的审核及收缴。
4程序要点
4.1工程维修工作的基本原则:
接待业主/用户报修及上门维修时,应严格遵守"礼貌、热情、友善、耐心、平等"的十字服务方针,严禁与业主/用户进行争辩。
4.2维修界定:
4.2.1维修事故,下列项目属维修事故:
4.2.1.1管理处承诺或合同规定提供的服务没有实施或效果有明显差错,经业主/用户多次提出而得不到解决的维修;
4.2.1.2由于管理处责任给业主/用户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身伤害的;
4.2.1.3业主/用户报修在2周内得不到合理解决或合理答复的。
4.2.2重要维修:
日常维修在业主/用户报修后一天不能解决的。
4.2.3日常维修:
日常维修是指业主/用户报修项目属《有偿维修人工费》中列出的维修项目,且维修时间在半天以内的。
4.3业主/用户工程维修接待流程:
4.3.1客户服务中心接听业主/用户的报修电话时,应在《维修服务通知单》上记录如下内容:
4.3.1.1报修管理处、报修人及联系方式;
4.3.1.2报修的项目及受理时间;
4.3.1.3业主/用户要求维修时间;
4.3.1.4维修费用。
4.3.2客户服务中心在接到报修后,填写《维修服务通知单》,通知维修班领单;
4.3.3维修班接到报修,大致了解维修内容后,准备相关工具,到客服中心领单,上门维修;
4.3.4维修人员到业主/用户管理处维修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4.3.4.1身着统一工作服,态度真诚,服务热情,技术过硬;
4.3.4.2维修人员除带必要工具、维修单和零配件外,还要带如下物品:鞋套、专用垫布、抹布、笔等,以备如下工作所需;
4.3.4.3先敲门,得到业主/用户确认后进入房间,如业主/用户单元有地毯的应带鞋套进入;
4.3.4.4先向业主/用户明示并由业主/用户确认维修内容、维修金额(包括维修费、材料费、人工费)等,得到业主/用户的确认后,开始维修服务;
4.3.4.5维修时所需工具,应放于专用垫布上,不得直接放于业主/用户桌上、地毯上等;
4.3.4.6维修时不得发出较大的声响或异味,当不可避免发出时,应先征得业主/用户同意;
4.3.4.7维修结束后,要将工作现场打扫干净,不得留下污迹;
4.3.4.8清理工作现场后,向业主/用户说明维修结果,并请业主/用户检验,检验合格后请业主/业主/用户在《维修服务通知单》上签字;
4.3.5维修班保留一联维修服务通知单,并将维修情况及时反馈到业主/用户服务中心;
4.3.6客户服务中心接到工程部回馈后,及时电话回访业业主/用户;
4.3.7客户服务中心于次月2日前将上月《维修服务通知单》送达综合部;
4.3.8维修费用实行月结制,由业主/用户助理统计分类,将数据上交综合部;
4.4维修分类的处理:
4.4.1维修事故,由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人报告主任,由主任处置;
4.4.2重要维修,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人处置;
4.4.3日常维修,客户服务中心安排解决。
4.5维修服务通知单的开据分类
4.5.1属于公共部位的维修,由工程部负责开单,并于每月25日前交到客服中心;客户服务中心负责检查监督工程部维修情况,确保维修耗材的真实使用和维修的质量,客服助理检查无误后在《维修服务通知单》上签字确认。
4.5.2属于业主/用户区域内的维修,由客服中心负责开单。
4.6维修的服务承诺:
4.6.1客户服务中心需在3分钟内记录完毕业主/用户维修内容,并在3分钟内将维修内容通知到工程部维修班;
4.6.2工程部维修班需在接到维修通知后15分钟(特殊情况的紧急维修应在5分钟内赶到)内领单并赶到业主/用户管理处进行维修确认或进行维修服务;
4.6.3日常维修完毕后,维修班在10分钟内向业主/用户服务中心反馈维修结果(可通过电话或对讲机的形式);
4.6.4对于暂时无法提供的维修,维修班应向业主/用户服务中心及时反馈,业主/用户服务中心应及时打电话通知业主/用户,讲明无法维修的原因,并承诺可以提供维修服务的时间。
4.7维修流程的保证措施:
4.7.1将维修结果的评价纳入相关部门及员工的绩效考评。
4.7.2其他各部门接到业主/用户报修时,均应电话告知客户服务中心处理;
4.7.3值班主任及各部门巡视中发现的维修事项,统一反馈到客户服务中心安排;
4.7.4维修中的技术问题、难以协调的问题,及时向工程主管汇报、由其协调、解决;
4.7.5维修中涉及到有破坏性的事件(如撬锁、破门等),要有报修管理处写出的书面申请,客户服务中心方可安排维修班执行;
4.7.6工程部员工不得擅自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提供方便或擅自为小区内业主/用户提供服务以谋取利益或好处;
4.7.7维修人员在工作中要找出维修事件的原因,经常归纳总结,维修事故要写出书面说明;
4.7.8其他形式的报修(如信函、传真等),客户服务中心可参照本程序办理。
5质量要求
5.1日常维修一般在30分钟内处理完毕,超时需及时
反馈到客户服务中心;
5.2重要维修一般在2日内处置完毕,超时需经主任批准;
5.3维修事故应由主任在2日内给报修业主/用户明确答复,解决时间不宜超过10日;
5.4维修服务的及时率为100%,维修返修率不得高于2%。
6督促检查
6.1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人负责对维修的质量、资料的整理、费用的收缴进行监督和检查。
篇3:三级文件:物业业主报修处理作业指导书
物业三级文件:业主报修处理作业指导书
1.0目的:
规范维修服务工作,确保及时为业主(用户)提供满意的服务。
2.0适用的范围:
适用于各管理处的管辖区业主(用户)提出的维修服务要求处理。
3.0职责:
3.1管理处客户接待员负责记录报修内容并填写《维修单》,派给维修班或保修事务员。
3.2维修班班长负责安排维修人员具体落实维修服务,检查维修质量和工作效率。
3.3客户接待员负责维修工作的回访,收集业主(用户)对维修的意见,监督跟踪维修工作。
4.0定义和术语
4.1日常报修:业主(用户)户内的报修、送水送电。
4.2公共报修:入户门以外的报修。
5.0工作程序
5.1管理处客户接待员接到报修后,要清晰的确认维修内容,需收费的要向业主(用户)讲明收费项目及具体的数额,填写、《维修单》。
5.2维修人员领取,并按维修预约时间,带好维修工具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
5.3维修人员到达维修现场首先对业主(用户)的报修内容进行检查,然后判断是否可以立即进行维修或者需要报告维修班班长进行技术分析和评审,但评审至返回维修现场进行维修的时间不能超过30分钟。
5.4如果维修的零件、材料是业主(用户)提供的,维修人员应在上注明“材料为业主(用户)提供”,并请业主(用户)签字确认。
5.5如果是物业公司提供的维修零件、材料也必须及时将使用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填写,并请业主(用户)当面验证。
5.6维修人员维修完毕后,请业主(用户)在《维修单》内签字确认。
5.7业主(用户)签字确认的应及时返回客户接待员,维修班班长检查工作质量和效率,每天工作结束前,由客户接待员负责将《维修单》处理情况进行汇总,维修人员负责收费,并将收费情况写在《维修单》备注中,回管理处及时将收费转交给收费员。维修工及时将发票送交业主(用户)。
5.8客户接待员及客户服务员负责对业主(用户)家进行回访,并将回访情况在《维修单》上进行记录,在《维修单》上签字,对于检查和回访中发现的不合格服务要及时传递到责任部门进行纠正,并认真填写回访记录。
5.9客户接待员对当日的维修情况进行分类汇总(分类按两种:日常报修和公共报修)报客户中心任。
6.0相关文件和记录:
**WY7.5.1-K02-F1《维修单》
**WY7.5.1-K02-03-F1《业主报修记录表》
篇4:业主客户报修处理工作程序
业主、客户报修处理工作程序
1.适用范围
本工作程序适用于业主/客户报修处理工作。
2.工作程序
2.1日常巡视发现问题或接客户报修电话。
2.2通知物业部记录。
2.2.1一般情况(正常流程报修)。
2.2.2紧急情况(通报上级并安排相关部门维修)。
2.2.3有偿服务(按有偿服务相关程序处理)。
2.3物业部填写《工程报修单》,工程部派相关专业人员取工单并维修。
2.4工程部人员维修时,如为客户区域内工作,需请客户签字确认;不能当时处理的,应向客户解释,并跟进处理。
2.5工程部将维修结果通知物业部,物业助理联系客户,确认完成情况,确认客户对维修结果是否满意。
2.6物业部每日下班前总结当日报修情况。
2.7对未完成的工单跟进并对已完工的工单进行复查。
3.记录和保存
3.1物业部保存
《工程维修单》、《工程单每日统计表》、《未完成工单统计》-永久保存
4.附录
4.1《工程维修单》4.2《工程单每日统计表》
4.3《未完成工单统计》4.4《工作单运作流程》
篇5:业主报修作业手册
业主报修标准作业手册
为了使业主报修得到及时、顺利的解决,达到业主完全满意,特制定本手册
01、业主报修过程中各岗位职责
物业管理处负责接待处理业主的报修
维修部主管负责安排业主报修工作
维修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报修工作
02、业主报修管理办法
报修流程图
报修
回访
交费维修通知消台帐
报修处理程序
服务中心接到业主报修时,要与业主约定入户时间
及时填写《业主接待记录》,同时将业主姓名、房号、联系电话、报修内容、报修时间、预约维修时间详细填写在《维修单》并通知维修部主管
维修部主管确定维修等级(急修、小修、零修),安排维修员接单
维修人员接到维修单,应立即携两联维修单入户维修,并严格遵守《入户维修行为规范》
维修后,认真填写维修情况、用料情况及收费金额。若收取费用并请业主试用或验收后在《维修单》上签名确认,收业主费用时需给业主开具专用收据或发票
完成后,第一联返回服务中心销《业主诉求记录表》,第二联交至财务组结帐
维修服务回访见《回访工作标准作业手册》
《维修台帐》、《维修单》每月月底最后一天汇总,由物业管理处归档保存,保存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