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档案管理控制工作程序
物业程序文件
--小区业主档案管理控制程序
1.0目的
规范对业主档案保管与查询工作。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服务中心对业主档案的保管与跟踪。
3.0职责
3.1客服部负责监控业主档案保管与跟踪工作。
3.2客服部资料专管员负责具体实施业主档案的保管与跟踪。
4.0工作程序
4.1业主资料的整理,内容包括:收楼资料和装修资料。
4.1.1收楼资料
4.1.1.1住户资料登记表
4.1.1.2(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4.1.1.3业主规约签约页
4.1.1.4证件办理申请表
4.1.1.5消防安全承诺书
4.1.1.6业主收楼物品/资料签收单
4.1.1.7楼宇情况验收检查表
4.1.1.8业主/住户身份证复印件
4.1.1.9收楼通知书/物业交付使用通知书
4.1.1.10交款通知书等
4.1.2装修资料
4.1.2.1装修申请表复印
4.1.2.2相关图纸及装修单位证件复件
4.1.2.3业主授权/委托书
4.1.2.4闭水试验确认书
4.1.2.5房屋装修工程、防水工程质量、防火安全承诺书
4.1.2.6消防安全承诺书
4.1.2.7整改通知单
4.1.2.8装修验收申请表等
4.2录入电脑:由资料专管员负责将4.1项相关资料录入电脑物业系统,并保证准确率达100%。
4.3资料装订:将业主档案分类进行装订在档案夹内,装订为收楼资料、装修资料。
4.4建立目录:左右两边分边建立《资料目录》,并清楚注明文件名称、归案日期、归案人、页数/码等。
4.5业主档案的跟踪:当发生下列情况变化时,资料专管员应将变化资料记录在业主档案中
4.5.1通讯电话联络方式发生变化时;
4.5.2业主发生更替时。
4.6业主档案查阅按《质量记录控制程序》执行。
4.7属绝密档案,不得外泄。
4.8业主档案应归为永久保存性文件。
5.0支持性文件
5.1《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6.0质量记录
6.1《资料目录》
6.2《记录查阅审批表》
编制:审核:批准:
篇2:管理处业主档案管理程序
管理处业主档案管理程序
一.目的
规范客户档案的管理工作。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业主档案的动态管理。
三.职责
1.物业部主管负责监控业主档案保管与跟踪工作。
2.行政接待人员负责依照本规程具体实施业主档案的保管与跟踪。
四.程序要点
1.业主档案内容。
1)经业主签署的《业主公约》。
2)经业主签署后的《消防安全责任书》。
3)《业主家庭情况登记表》。
4)《钥匙领用登记表》。
5)《业主证领用登记表》。
6)《业主入住验房表》。
7)《装修申请审批表》、签署后的《装修施工承诺表》、《装修安全责任书》、相关图纸及装修施工队资料。
8)《违章处理通知单》及处理结果资料。
9)业主的有关证件复印件。
10)业主产权确认登记(产权证书)。
11)其他应保存的资料。
2.档案盒(夹)的制作。
1)根据档案盒(夹)的规格准备相应的档案标贴纸。
2)在档案标贴纸上的打印出标准黑一号字体的档案类别名称,其格式一般是由组织机构、名称组成,如:×××-×.×-S.W-业主档案:表示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处物业部管理的业主档案。
3)将制作好的档案标贴纸贴在档案盒(夹)左侧立面距顶部3cm位置上,并排列在档案柜中。
3.业主档案袋的制作。
1)准备适量的26cm×34cm左右尺寸的档案袋。
2)将写有"栋号、楼层号、房号"的标贴纸贴在档案袋封面上。
4.将业主的有关资料存放在相应的档案袋内。
5.将各业主的档案袋按栋号、楼层号、房间号的先后顺序排列在档案盒(夹)内。
6.按档案盒(夹)内的各业主的档案排列顺序将档案有关内容登记在《业主档案目录》内,内容包括:序号、档案编号、业主姓名、入住时间、档案页数、备注等栏目。
7.业主档案的跟踪。
1)当发生下列情况变化时,行政接待人员应将变化情况记录在业主档案中:
a)通讯电话联络方式发生变化时;
b)业主发生更替时。
2)业主档案跟踪管理,由行政接待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家庭情况的普查,对拖欠管理费、水电费和其他服务费一个月以上的业主,行政接待人员应至少每隔15天对业主的联系方式跟踪一次。
3)对产权发生变更的业主,管理处应及时为新业主建立"业主档案",同时对原业主的档案另置保管,保管期三年。
8.业主档案属绝密档案,特殊情况如需查阅须报管理处经理批准,经物业部档案行政接待人员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查阅。
9.业主档案应永久保存。
10.具备电脑办公系统的可以将各业主资料输入电脑进行管理。
11.本规程执行情况作业物业部档案行政接待人员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12.档案收集齐全完整,组卷合理,做到类别清楚,排列存放有序,便于检索;
13.档案无虫蛀、霉变、破损、遗失;
14.借阅档案要经过批准,并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