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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厦客户服务领班岗位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6

商务大厦客户服务领班岗位职责

工作督导:客户服务主任

直接下属:总台服务员/商务中心文员/票务员/邮件分拣员/广播员/会议接待员

岗位职责:

1.对客户服务部负责,在客户服务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工作。

2.监督服务员执行客户服务部下达的工作指令。

3.处理、反馈客户的投诉,做好解释工作。

4.收集客户对客户服务的建议。

5.热诚帮助客人,主动自觉地为客户着想。

6.协助对外、公关宣传活动。

篇2:物业公司客户服务部保险制度

物业公司客户服务部保险制度

1制度内容

2管理目标

1.保证物业财产安全

保险公司因业务需要掌握了大量的资料,有防范事故发生的经验,可以指导被保险人消除不安全因素,提高财产的安全系数,保证物业的安全。

2.风险分担,减少物业的经济损失

物业是贵重的财产,通过保险公司的终结,将风险分散,从而减少物业的经济损失。

3.有利于推动物业管理工作的持续进行

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巨大的的财产,一旦蒙受灾难,物业管理公司根本无力赔偿。投保后,保险公司协助管理,意外事故发生机会减少;同时,偶有意外也可及时补救,有利于物业管理工作的持续进行。

3适用范围

1.自然灾害

自然灾害如:水灾、风灾、火灾、雹灾、虫灾灯,自然灾害可以造成物业损坏,也可造成人员伤亡。

2.设备事故

物业中有许多各类设备,在使用、维修和保养过程中都有发生意外的可能。如:漏电、漏税、漏气等。这些意外都会造成不同程度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害。

3.管理人员工作中的意外事故

物业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也有发生各种意外事故的可能。

4物业管理与保险的关系

保险是为了应付特定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通过订立合同实现补偿或给付的一种经济形式。在物业管理过程中,所管物业难免会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或意外事故的破坏,因此,应充分利用保险,减少损失,在意外事故发生后能尽快恢复正常运作。

物业管理中的保险服务

物业管理要做到全方位服务,只要是客户需要,物业管理公司有可能提供的服务都要提供。物业管理公司替客户到保险公司投保,既方便客户也可以收少量的服务费。

5物业管理常保的险种

与物业管理公司相关的保险险种,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

1.财产保险

1]大厦报险

物业管理中无论是住宅还是商业楼都需要这个险种。物业管理公司应对公有部位和公用设施投保,还可以替产权人为其拥有的大厦投保。

2]普通财产保险

(1)物业管理公司自有财产保险

(2)客户财产保险

客户财产保险是指客户在本身单位内的财产。客户可自行投保,物业管理公司可为使用人代办。

2.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标的保险。其中与物业管理有关的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公共责任除外。

1]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公司为了定性准确,一般采用"列举办法"把意外伤害事件的种类统定为:爆炸、倒塌、烫伤、碰撞、雷击、触电、窒息、扭伤及操作机械时发生的工伤事故等。物业管理公司应为自己的职工或客户办理此类保险。

2]公共责任险

公共责任险,也叫"公众责任险"。在保险单上"业务性质"栏填写保险项目。在保险期内发生意外事故引起的,被保险人在法律上映承担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负责俄赔偿。物业管理公司一般均应投保"公共责任险"种。

在客户二次装修时,物业管理公司一般要求其承包商购买此类公共责任险。

物管部应在大厦竣工时,有整套大厦设备的记录,包括供应商,设备的编号,成本价,保用卡、及有关资料,以方便为日后保险公司用以估价和日后任何保险赔偿时使用。

3.物业管理的保险责任

在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财产在保险单注明,由于自然灾害及任何突然和不可预料事故,保险公司均应负责赔偿,具体是:

1]火灾、爆炸

2]暴雨、洪水

3]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4]被保险人自有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天然灾害遭受损害,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财产的直接损失;

4.财产保险的主要除外责任

由下列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1]自然磨损

2]清洁、保养、维护修理或修复工作过程中,因操作错误引起的损失

3]电器或机械事故引起的电器设备或机器本身的损失

5工作表格

保险办理情况登记表(QMS-PM-31401)

篇3:小区花园客户服务大使岗位职责

小区(花园)客户服务大使岗位职责

客户服务大使是在客户服务中心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协助经理开展****花园客户服务管理等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受理责任区域的顾客投诉和建议,24小时之内给予回应,跟踪到关闭为止。

2.对责任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全部业务工作进行品质检查。

3.负责责任区域内的日常业务巡查(公共设施检查、装修巡查、清洁检查等)。

4.协助组织社区文化活动。

5.协助催收责任区域住户的管理服务费,力争管理费收缴率达100%。

6.检查现场人员工作情况,将其工作品质问题及时知会其直接上级或管理处领导,每月30日前将当月现场人员工作检查记录上报部门主管处,作为月度考核的参考。

7.收集、整理责任区域内的信息,每周上报《周工作信息表》。

8.处理责任区域内发生的任何事务,跟踪处理过程和结果。

9.每周五对本周内发生的投诉进行总结和分类汇总,并在周例会上通报,以防止同类事件的发生。

10.负责管理处维修及家政服务回访,及时将回访情况详细记录,并在25日前汇总上报客户服务主管。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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