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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园区装修管理工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6

园区装修管理工作规程

1、目的

为保证装修施工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整个装修过程的监管,特制定本规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管辖物业的装修施工监管工作的控制。

3、职责

(1)物业部文员负责装修资料的管理存档。

(2)物业助理负责装修单元的巡查工作.

(3)物业部主管及工程部主管负责装修后的验收。

4、工作规程

(1)申报手续

(2)业主必须会同装修负责人提前五天到物业管理处办理申报手续,并详细、如实地填写《装修申请表》。

(3)把装修图纸递交管理处备案,包括:竣工平面图、电施改动图、水施改动图等。

(4)管理处进行审批,一般三天内回复结果。

(5)业主所聘的装修商须持有《装修企业资质证书》。开工前,所有施工人员须办理《临时出入证》(凭身份证及相片办理)。未持证人员均不准进入物业内。

(6)须缴交的款项:《室内装修许可证》工本费10元/证。装修保证金1500元(据穗价[1999]132号文件规定)。《临时出入证》工本费5元/证,按金10元/证(装修完毕凭原证及财务收据退还)。装修垃圾清运费视装修垃圾的多少进行商定。

5、巡查、监管

(1)装修施工应安排在9:00-12:00,14:00-18:00进行,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2)必须把《室内装修许可证》张贴于大门外,以便管理处人员的检查、监督。

(3)施工人员应将《临时出入证》佩戴在前胸。需留宿的施工人员,由装修负责人凭该人员暂住证到管理处登记。

(4)不得擅自拆改原房屋的墙、柱、梁、楼板等主体结构部件;不得凿穿地面和房顶的泥层;不得封闭阳台、改动外门窗。

(5)装修材料及余泥均须按指定时间、地点推放及搬运,且不能有撒漏。运载材料的货车应根据指定的地方起卸材料、货物。严禁用载人电梯装运。

(6)不准在公共地方如走廊、楼梯、通道等处占用、施工,以免影响他人及损坏公共设施。

(7)不准用消防、绿化等公用设施之水源调制混凝土、清洗地方或作其他用途。

(8)施工时必须尽量提供足够的防御措施,减少尘埃及噪音,避免对其他业主造成干扰及不便。注意防火安全,排除消防隐患。

(9)装修材料必须符合防火耐火等级,木料装修需刷两次以上防火涂料。

(10)切勿将混凝土、沙石或其他杂物倒入厕所或排水渠内。

(11)未经管理处审批而进行施工的住户,一经发现,本管理处将会采取停水、停电措施。待施工单位到管理处补办有关手续后,才予以重新施工。

(12)装修时不得偷用本户电表以外的电。不够负荷可向管理处申报,经批准后才能搭线借用,并计收电费。否则,作偷电处理。

(13)不准违章建筑及私搭乱建。防盗门、窗花必须按统一规格安装。

(14)凡涉及动火或木建工程,必须配备4公斤的二氧化碳灭火筒两个以上。

(15)禁止赌博活动。

6、空调安装

(1)住户需安装空调机,请到物业管理处办理申报手续。

(2)统一按指定的位置实施安装。

(3)窗式空调机须在预留位置的铝合金窗上改造安装。

(4)空调冷凝水排放管须接到预留管内或地漏,不得造成滴漏。

7、装修工程电气安装、临时拉接的规定

(1)业主对室内原有电气线管、照明灯具、插座、设施进行改动、增装,原有用电分配负荷调整,都适用于本规定。

(2)施工前,应委托具备电气施工报装资格的有关人员对工程方案项目进行文字表述,并出具规范的设计图纸。此设计资料应严格执行《建筑电气设计规程》《民用建筑施工防火规范》《广州地区电气设备装置规程》的具体规定。

(3)施工图纸、方案完成后,连同具备合资格的电工操作证的施工人员名单复印件,送管理处审批。严禁未批复前动工。

(4)施工期间临时拉接电源,应由业主书面申请审批,临电电源应取自住户配电箱下庄,并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装设和使用。

(5)整体工程完成后,应通知管理处派人员检查及验收。

(6)施工期间有关对工程施工方案的核实、安全监管,由管理处工程部执行。

(7)装修工程使用的电金属导线必须选用经国家消防部门鉴定合格的难燃铜芯电线,其具体标称截面级数应根据用电性质,负荷特点和布线方式选取,但最低截面不应小于1.5平方毫米,额定电压不低于500V。

(8)埋地、埋墙、天花棚顶及壁板内装设的电气管线,应采用金属线管,管子接驳处、接线盒、灯头盒等应焊接金属跨接线,并与接地线连成一整体。

(9)天花棚顶、木质壁板内不允许装设电容器、镇流器、电气开关及易燃易爆、不符合安全规范的用电器具。

(10)空调、插座回路应加装漏电开关,并与照明回路分路装设。

(11)其它有关电气装设要求,请参照国家与本地区颁布的电气装设条例执行。

(12)违反上述规定,将按照物业管理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8、违规处罚条例

(1)施工人员赤足、无上装、穿拖鞋,在非工作区域游荡,随地吐痰、乱扔烟头,在公共地方吸烟,高声喧哗、打闹,在公共地方播放音乐。处20元/项/次的罚款。

(2)施工期间不关单元大门作业,造成粉尘、噪音四散,经口头警告一次,尚不改者,罚款20元。

(3)施工人员及垃圾清运不按指定时间使用货梯,罚款10元/次/人,垃圾30元/次。

(4)未张贴《室内装修许可证》及已批准的竣工平面图于门口,罚款50元。

(5)施工材料、工具、废弃物料放置在公共地方,阻塞公共通道。除勒令即时整改外,处80元的罚款。

(6)动火及使用电器不按规范执行,经警告未改良者,罚款100元,并必须符合规范后方可施工。

(7)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堆放垃圾,且遗留痕迹或超时运送。除勒令纠正外,处100元以上的罚款。

(8)施工期间造成公共设施的损坏,除按原造价赔偿或恢复原饰面外,处200元的罚款。

(9)施工人员未办理相关手续而留宿或发现有赌博行为,处300元以上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10)上述条款如若重犯,以罚款金额的50%作为递增基数。

篇2:物业业户撬锁处理工作规程

业户撬锁处理工作规程

1.目的

确保住户的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

当业主/租户出现因遗失门匙及其它原因被反锁在户外等特殊紧急情况,适用本规程。

3.职责

(1)由物业部/保安部负责对住户的身份进行核实。

(2)由工程部负责撬锁工作。

4.具体操作

1)由物业部操作

(1)核对业主/租户身份。业主必须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驾驶证、购房合同。租户必须出示有效的身份证及租赁合同。身份证号码必须与存档资料相符。

(2)由业主/租户写委托书。同时,对业主/租户的有效身份证明进行复印存档。若是身份证、驾驶证,必须复印在委托书下部的空白处。

(3)若是租户,必须征得业主同意,才能为其实施撬锁。

(4)开《派工单》或《有偿服务单》,派单给工程部。

2)由保安部操作

(1)管理处办公时间外,由保安部操作。

(2)核对业主/租户身份。业主必须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驾驶证、购房合同。租户必须出示有效的身份证及租赁合同。身份证号码必须与存档资料相符。

(3)由业主/租户写委托书。同时,对业主/租户的有效身份证明进行复印存档。若是身份证、驾驶证,必须复印在委托书下部的空白处。

(4)若是租户,必须征得业主同意,才能为其实施撬锁。

(5)开《报修或投诉处理单》,派单给工程部。

篇3:物业园区物品进出管理工作规程

园区物品进出管理工作规程

1、目的

规范物品进出管理,保证住户的物品安全。

2、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管辖物业的所有物品进出的控制。

3、职责

(1)文员、物业助理负责物品进出的开单放行。

(2)相关岗位保安员负责物品进出的查验、登记。

(3)物业部主管负责监督执行落实情况。

4、物业工作规程

(1)凡需带出大件物品者,如电视机、冰箱、洗衣机、床、柜、空调机、影碟机、沙发等(如搬离小区则需提前两天到管理处申报)需到管理处填妥"放行条"并签名,文员、物业助理负责核实并查清带物者是否业主及有关费用缴交情况,如属业主方可签名盖章放行,如不属业主则需有业主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文员、物业助理方可签名盖章放行,并由保安人员验证核实。

(2)需带出小件物品者,如电饭煲、个人行李等,需在值班保安员处出示业主证明(住户证、租户证及业主委托书),并登记后方可放行。

(3)当值保安员应控制各种装修材料的带出,需证明属装修余料,并持有"放行条"方可放行。

(4)控制物业内的各种消防设备设施,如灭火器材,无主管以上人员允许并签名,一律不得放行。

(5)严格控制各种电焊机、氧焊机等明火作业工具进入小区,无动火作业许可证的一律不予进入。已办好放行手续的,需做好进入器具登记,带出时凭登记放行。

(6)对电信、供水、供电、煤气等往来小区作业的人员要即时通知物业部和工程部跟进,并登记带入物品,离开时检查放行。

(7)严禁危险物品的带入,如火药、大量烟花炮竹、煤气瓶、剧毒药品、大量天那水、非法持有管制刀具、枪等武器。

(8)超长、超宽、太过肮脏的物品或未做好密封措施的流质物品(如强酸、强碱等)严禁进入电梯,以免损坏或磨蚀电梯,应遵照保安人员指引由走火通道上下楼。

(9)如在搬运过程中有损坏公共设施的情况,运输人要依情作相应赔偿和罚款。

篇4:物业园区房屋装修规程

园区房屋装修规程

1、目的

规范保修工作程序,保证保修工作的高效进行,提高服务质量。

2、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管辖的所有物业的保修管理。

3、职责

(1)物业助理负责业主保修事项的跟进。

(2)工程人员负责保修工作。

4、工作规程

(1)工作流程:验房→申报→施工→验收

(2)业主领取单元钥匙后,在物业助理的陪同下,对室内项目逐一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双方在"收楼表"内签名认可。

(3)如验收不合格,业主必须将不合格项目填写在"收楼表"内,由物业助理登记在"房屋保修登记表"内,并联系或安排维修事宜。

(4)在房屋的保修期内(参见《住宅质量保证书》),业主未装修且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所有保修的项目均由发展商承担。

(5)业主申请的有偿服务项目,如在管理公司承诺的保修期内,所有保修的项目均由管理公司承担。

(6)(由物业助理预约业主,通知物业组文员开出"服务单",并派管理处工程人员或通知施工单位进行维修。

(7)维修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内到场进行维修工作,并应对室内的设施负责,清理维修后留下的垃圾。

(8)维修完毕后业主、物业助理和维修人员三方到场验收,并在"服务单"上签字认可,

篇5:物业园区钥匙管理工作规程

园区钥匙管理工作规程

1、目的

规范钥匙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2、适用范围

业主钥匙、公共门窗钥匙、设备房钥匙的管理。

3、职责

各部门主管负责所分管项目的钥匙管理。

4、工作规程

1)钥匙保管

(1)管理处接管楼宇钥匙后,安排人员专职管理钥匙,无工作需要任何人不得以私人名义借出,借出时必须在"钥匙借还/看房登记表"上详细登记。

(2)钥匙分类贴上标签,然后用钥匙扣或细绳分别拴在一起,业主钥匙一般分为防盗门钥匙、室内门钥匙、电子对讲门钥匙和信箱钥匙四类,应在标签上写明楼号、单元(物业按楼层)、房号;公共门窗钥匙应写明楼号、楼层;设备房钥匙应写明设备房名称。

(3)钥匙标识后,应放在钥匙挂放箱内,挂放箱一般采用5cm以上夹板制作,在夹板上按标识分门别类钉上铁钉。

2)任何钥匙未经管理处主任同意,任何人不得私配。

3)因工作需要时借钥匙时,应在"钥匙借还/看房登记表"上登记,并在备注一栏注明"管理人员或某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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