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电池机车司机岗位工作标准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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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电池机车司机岗位工作标准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5

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的规定及矿安全生产其它管理规章制度。

2、接受上岗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按时参加公司、区部、班组组织召开的安全、技术等学习会议,不断提高安全技术素质。

3、服从现场调度指挥,完成好机车运输任务。工作中做到:行驶的机车灵敏、可靠、完好、电力充足;机车运输运行前要有跟车员的明确哨声,方能启动,严禁在情况不明的时候启动机车;机车运行时,应根据运输的对象(煤、矸、人、材料、设备、特殊超长超高超宽物品),观察前方轨道、岔道、弯道、车辆、巷道大小、巷道口、硐室口、电缆、风管、水管、设备设施、行人等情况,确定行车速度或发出警号,保证安全行驶;发现机车在行驶中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车检查;坚持交接班制度,保证上班情况下班清楚等。

4、坚持自主保安和互助保安,做到本人不违章,并制止他人违章。严禁机车制动系统不灵开车;信号不明开车;重车搭人;违章指挥开车;酒后开车。

5、井下工作发现水、火、瓦斯等自然灾害预兆时,要及时向现场值班员或调度室汇报,听从指挥,服从安排。

6、矿井一旦发生事故,应极积参与抢救,保证机车完好,等待调度命令,完成抢救任务。

收银制度

篇2:蓄电池机车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及充电室设施

6、充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7、充电工应熟悉本岗位的机电设备性能及供电系统。能熟练的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及处理一般故障。

8、对于防爆特殊型蓄电池极柱的焊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主管部门考核,取得“允许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9、充电作业时应穿规定的劳保用品。

10、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填好岗位评估单。

11、充电室必须设置水源以备冲洗蓄电池之用。

12、必须设置电压表、点温计、比重计及温度计等检测仪器。

13、必须设置防火工具及防火器材。

14、必须设置充电架及推移电瓶箱的设备,严禁占用机车充电。

10、必须设置护目眼镜、橡胶手套、胶鞋及橡皮围裙等以备配置电解液时应用。

二、充电前的准备工作

1、应先进行整体检查:电池装置外部应完好,铭牌和防爆标志齐全以及型号、额定工作电压等。

2、换电瓶箱时必须把控制器手把拉回零位,取下手把拿出电机车上的插销。

3、用推移方法换电瓶时,机车应与充电架对中,抽出电瓶箱与机车上的固定插销,再平行推移到充电架上。

4、擦净电池箱盖上的灰尘、积水,打开电池箱清洗干净。

5、打开全部电池旋塞,清除放在电瓶上的任何工具物品与赃物。

6、检查各电池间连接极柱是否正确,接线端的连接是否牢固。

7、充电机电池的两极(电源的正极接电池的正极,电源的负极接电池的负极)不得接反。

8、整流设备充电插销必须采用电源装置的专用插销不得用其它代替。

9、检查电源装置、充电机及充电机上的仪表确认指示正确,再行送电。

三、充电作业

1、首先再检查一次电源连接是否正确,观察电压表的指示值并做好记录,然后再起动整流器开始充电。

2、注意观察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其中包括电解液的比重和温度,电池的端电压充电电流的变化)如有异常情况应停电处理,不准电池带故障充电。

3、各种型号的电瓶及充电机,其充电方式、充电电流、充电时间、常规充电及快速充电应按产品说明书和有关技术文件执行。

4、在有80%的单体电池电压升至2.4伏时,才可改用第二阶级段充电,当电解液冒出细密强烈气泡,而且达到2.5伏以上,电压比重稳定3小时不变即为充电完毕。

5、停止充电前各电池槽的比重:酸性为1.26±0.01否则可用蒸馏水(当大于1.27时)或比重为1.3的稀硫酸(当小于1.25时)调整。碱性为1.17—1.22。液面高出极板高度:酸性为10~20毫米,碱性为15~30毫米。

6、充电时电解液的温度不得超过下列规定:合成碱电解液43℃;苛性钠电解液35℃;硫酸电解液45℃。温度超过时,应立即停充或降低电流充电,待冷却后再充,测量温度时应不少于三块电池。

7、注意连接线与极柱,不得有过热或松动情况。

8、电池中电解液溢出时应及时吸出擦干。

9、监视充电设备的运行情况,遇有不正常现象立即停充,待处理后再充电。

10、禁止在充电过程中紧固连接线、螺母,禁止将扳手等工具放在电池上。

11、在充电过程中每小时必须检查一次电池电压、电流、液面比重和温度,并做好记录。

12、充电完毕必须停止1~1.5小时待冷却后,才准盖上电池旋塞,擦净注液口的酸碱迹,盖上电池箱盖锁上螺栓。

13、工作结速后打扫好环境卫生整理好工具仪表,填好当班工作日记及交接班记录。

四、其它注意事项

1、盛电解液的容器必须耐酸碱、坚固,在调合电解液时必须将硫酸徐徐倒入水中,严禁向硫酸内倒水以免硫酸飞溅烫伤工作人员。

2、配置酸性电解液时充电室必须备有中和电解液的5%的硫酸钠溶液,遇有电解液烫伤时,先用上述溶液清洗,然后再用清水清洗。

3、配置碱性电解液时事先准备好足够的3%的硼酸水和清水,以备皮肤沾有碱液时立即用以冲洗。

4、每周必须检查一次漏泄电流和清洗特殊工作栓。

5、每周必须检查和调整每只蓄电池电解液的比重。

6、碱性蓄电池使用300~350个循环,酸性蓄电池使用六个月应全部更换一次电解液并进行清洗,然后按初充电方式进行充电。

7、每组电瓶使用达30个循环时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进行一次均衡充电。

8、配置硫酸电解液必须使用纯水或蒸馏水。

篇3:蓄电池电机车操作规程

1.开车前的检查与准备

1.1检查控制器是否灵活,闭锁装置是否可靠,两个手把是否都在零位。

1.2检查碰头、联接装置、制动装置、撒沙装置、照明灯、警铃或警笛,如有一项不正常或防爆设备失爆,都不得使用并及时汇报。

1.3必须按照规定的空、重车数拉车,不得多拉。

1.4开车前要检查轨道上有无阻车器或其他障碍物。

1.5检查蓄电池箱与车架连接是否稳固,箱盖是否盖好,然后插上防爆插销,合上照明开关;检查照明灯是否良好。

1.6判断电压是否合乎要求。

1.7检查各处油量是否满足。

1.8开车前做一次启动和制动试验。

2.操作程序

2.1开车

2.1.1照明开关,开亮照明灯。

2.1.2按上换向手把,推到需要行车方向的位置;转动手轮,松开制动闸。

2.1.3接到开车信号后,先前后了望有无障碍物或人员,确认无误,然后鸣笛或打铃示警。

2.1.4将控制手把从零位推到“1”位,使机车缓慢加速起动,待全部车辆起动后,再将控制手把均匀的增加速度,推倒2.3……等位置,使电机车达到正常运行的速度。

2.2停车

2.2.1将控制手把逐渐拉回零位,然后转动手轮施闸,将列车停住;

2.2.2将换向手把扳回零位。

3.运行注意事项

3.1控制手把除4档和7档可以长期停留外,其他档不可停留过久,一般为2-3秒,上坡起动可为4-5秒。

3.2加速时,控制手把应逐级推动,不可一下推过几档,也不可停留在两档之间。

3.3需要低速运行时,可用时断时通电或轮换使用各档来实现,禁止用车闸控制车速。

3.4改变行车方向时,应使列车停稳以后才进行换向操作。

3.5停车应先断电后施闸,在一般情况下禁止用电机反转停止机车。

3.6按公司规定的挂车数牵引列车,严禁超载运行。

3.7列车或机车行驶时,必须前有照明灯,后有红尾灯,并有跟车员跟车。

3.8机车司机操作时,必须坐在驾驶室内,身体任何部位不得露出车外。

3.9行车时,司机应遵守下列行车信号:

3.9.1口笛信号:一声为:“停车”,二声为:“前进”,三声为:“后退”。

3.9.2矿灯信号:灯光左右晃动为“停车”,上下晃动为“前进”,绕圆圈为“后退”。

3.9.3红绿灯信号:红灯为“禁止通行”,绿灯为“允许通行”。

3.10机车行驶到检修地段时,司机应减低车速,打铃示警,听从检修人员指挥。

3.11机车临近弯道、道岔、风门、巷道口、噪音大,巷道有行人和视线有障碍时,应在40米外减低车速,并打铃示警。

3.12人车和物车交锋时,双方都应减速行驶。

3.13两列车或两机车头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米的距离。

3.14列车制动距离:运送物料时不得超过40米,运送人员时不得超过20米。

3.15除调车和处理事故外,在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

3.16车轮空转或滑行时,应将控制手把拉回零位,撒沙后再启动。

3.17机车或矿车下道时,应由人工处理上道,禁止用机车强行牵引。

3.18司机应根据机车拉煤趟数和运行中灯光亮度判断蓄电池放电情况,严禁蓄电池过放电。

3.19蓄电池机车在井下发生电气故障时,应运到车库内检修。

3.20机车司机需离开座位时,应停住机车,取下换向手把保管好,但不得关闭车灯。

3.21机车运输火药时,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3.21.1ZHAYAO和雷管不得在同一列车中运输,如果在同一列车运输时,装有ZHAYAO和雷管的车辆之间及与电机车之间都必须用三个矿车隔开。

3.21.2必须由井下火药库负责人员护送,除跟车护送和装卸人员外,其他人员严禁乘车。跟车人员要站在尾车碰头上。

3.21.3装送火药的列车,不准同时运送其他物品和工具。

3.22在运行中发现下列情况应立即停车:

3.22.1车轮脱轨或车辆脱钩。

3.22.2巷道及线路环境威胁安全行车时。

3.23列车停车后不准压花道。

3.24地面遇有大雾和雨雪看不清前进方向时,要减速,必要时要有人引导。

3.25车闸的使用注意事项:

3.25.1运行中严禁用车闸调速。

3.25.2制动时,必须将控制器手把拉回零位。

3.25.3制动时,应缓施闸,均用力,但不能过晚。

3.25.4当车速快,轨道较滑,在制动时,同时撒沙。

3.25.5使列车在预定地点停车的制动距离,司机应根据经验提前施闸。

3.26电机车有以下情况,禁止使用:

3.26.1缺少碰头或碰头损坏者。

3.26.2连接装置有损坏时。

3.26.3制动装置有损坏者。

3.26.4撒沙装置失灵或无沙者。

3.26.5前后照明不亮、无红尾灯者。

3.26.6警铃不良者。

3.26.7有瓦斯、煤尘BAOZHA危险的矿井内,电机车的电气设备不防爆者。

3.26.8控制器的闭锁失灵者。

3.26.9减速箱缺油。

3.26.10电机车驾驶室无门。

篇4:蓄电池机车充电工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2条必须熟悉本岗位的机电设备性能、供电系统及《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掌握有关设备、仪器、仪表、工具和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按本规程要求进行充电作业,并能正确处理一般故障。

二、安全规定

第3条对于防爆特殊型蓄电池极柱的焊接,必须由经过专业培

训并通过主管部门考核,取得《允许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第4条配制硫酸电解液必须用纯水或蒸馏水。

第5条配制电解液时必须穿戴胶靴、橡胶围裙、橡胶手套、护目眼镜和口罩等防护用品。

第6条在调合电解液时必须将硫酸徐徐倒入水中,严禁向硫酸内倒水(以免硫酸飞溅,烫伤工作人员)。

第7条配制酸性电解液,遇有电解液烫伤时,应先用5%的硫酸纳溶液清洗,然后再用清水冲洗。

第8条配制碱性电解液,如果皮肤沾有碱液时,应先用3%的硼酸水清洗,然后再用清水冲洗。

第9条禁止在充电过程中紧固连接线及螺帽等。禁止将扳手等工具放在电池上。

第10条碱性蓄电池使用300~350个循环,酸性蓄电池使用6个月应全部更换一次电解液并进行清洗,然后按初充电方式进行充电。

第11条每组电瓶使用达30个循环时,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均衡充电一次。

第12条每周应测量一次泄漏电流,清洗一次特殊工作栓。

第13条每周必须检查和调整每只蓄电池电解液的比重。

第14条严禁占用机车充电。

第15条在井下蓄电池充电室内测定电压时,可使用普通型电压表,但必须在揭开电池盖10分钟后进行。

第16条妥善保管好防火工具及消防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17条作业时应穿着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18条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三、操作准备

第19条认真检查电压表、点温计、比重计及温度计等检测仪表,确保其灵敏可靠。

第20条充电前必须先进行整体检查:

1.电池装置外部应完好,铭牌和防爆标志齐全。

2.电池装置的型号、额定工作电压。

第21条换电瓶箱时,必须把电机车控制器手把拉回零位,取下手把,抽出电机车上的插销。

第22条用推移方法换电瓶时,机车应与充电架对中。抽出电瓶箱与机车上的四个固定串销,再平行推移到充电架上。

第23条用吊车换电瓶时,应先检查吊车起重钩环、钢丝绳、制动闸与电动按钮,确认无误再行起吊。吊车升起后,严禁人员在起重物下行走或站立。

第24条充电工作开始前应先检查充电机及充电机上的仪表,确认指示准确后再行送电。

第25条擦净电池箱盖上的灰尘、积水后打开电池箱,清洗干净。

第26条每次充电前都应对电源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27条检查各电池间连接极柱是否正确,接线端子的连接是否牢固。

第28条充电机电源的两极不得接反(电源的正极接电池的正

极、电源的负极接电池负极)。

第29条整流设备充电插销必须采用电源装置的专用插销,不

得用其它物品代用。

第30条清除放在电瓶上的任何工具、物品与脏物,打开全部电池旋塞。

四、正常操作

第31条充电前应再检查一次电源连接是否正确,观察电压表的指示值,并做好记录。然后启动整流器开始充电。

第32条注意观察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其中包括电解液的比重和温度、电池的端电压、充电电流的变化),如有异常情

况应停电处理,不准电池带故障充电。

第33条各种型号的电瓶及充电机,其充电方式、充电电流、充电时间、常规充电或快速充电,应按该产品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

执行。

第34条在有80%的单体电池电压升至2.4伏时,方可改用第二阶段充电。当电解液冒出细密强烈汽泡,而且达到2.5伏以上,电压、比重稳定3小时不变,即为充电完毕。

第35条停止充电前各电池槽的比重:酸性为1.26±0.01,否则,可用蒸馏水(当大于1.270时)或比重为1.300的稀硫酸(当小于1.250时)调整;碱性为1.17~1.220。液面高出极板高度:酸性为10~20毫米,碱性为15~30毫米。

第36条充电时电解液的温度不得超过下列规定:合成碱电解液43℃;苛性纳电解液35℃;硫酸电解液45℃。温度超过时应立即停充或降低电流充电,待冷却后再充。测量温度时应不少于3块电池。

第37条注意连接线与极柱,不得有过热或松动现象。

第38条电池中电解液溢出时,应及时吸出、擦净。

第39条监视充电设备的运行情况,遇有不正常现象立即停充,

待处理后再充电。

第40条在充电过程中,每小时必须检查一次电池电压、电流、液面、比重和温度,并做好记录。

第41条充电完毕必须停止1~1.5小时,待冷却后方可盖上电池旋塞。擦净注液口的酸碱迹,用清水冲刷后盖上电池箱盖,锁上螺栓。

五、收尾工作

第42条每班工作结束后,须填写有关记录并打扫环境卫生、整理好工具和仪表后,方可交接班。

篇5:蓄电池电机车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充电工应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2、当班充电工负责当班入库的蓄电池电机车的充、放电并监督检查当班机车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区队,并认真检查、填写记录,交接班要交接清充电柜使用情况及充电情况。3、可控硅整流柜操作顺序如下:①接通控制电源,控制开关。②按交流接触器启动按钮,如过载时应按复合按钮,调整负荷、重新启动。③调节控制电位器至所需电流。④停止时按启动的相反方法进行。⑤停送电时,操作人员必须站在绝缘操作台上。4、充电方法如下:①充放电时各接线柱应连接牢固,不得松动,以免发生危险。②充足电之后,电液比重为1.27±0.005g/cm3,如偏高或偏低时,则应在充电本期用蒸馏水或1.400g/cm3的稀硫酸调整比重及液面高度,使之高于保护板15mm—20mm。5、充电过程中,电解液温度不许超过40℃。6、普通充电终期,尚未停稳充电前,电压应达到2.6V以上,电解液比重应恢复到1.27±0.005g/cm3,温度30℃范围之内,即可停止充电。7、充电工必须做好记录,标明各箱电池充电前后的电压,比重及使用情况,对违章使用电池的司机要及时汇报区队。8、充电房内严禁存放汽油、煤油、机油、板皮、棉纱、破布等易燃易爆物品,工作场地应清洁、整齐,并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9、工作时应穿戴好各种防护劳保用品,以免硫酸伤人。10、在处理电池接线等故障时,必须穿好绝缘胶鞋,戴好绝缘手套,电池上不许摆放任何工具及其它物件。11、每班应认真检查充电设施及器材、注意仪表动态,检查防火措施,并应会使用灭火器材,掌握灭火器材的性能及特点。12、酸液的配制管理:①选用陶瓷容器,充好蒸馏水,不得使用开水及其它水,将硫酸慢慢倒入蒸馏水中,用玻璃棒轻轻搅匀,冷却至25℃以下时,用比重计测量比重为1.27,若比重小再加硫酸,反之加蒸馏水,以调整比重。②禁止将水倒入硫酸中,以防外溅伤人。③配制好的硫酸液要盖好,防止杂物掉入。④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充电工作,保证蓄电池的使用率。13、充电电流表:电池型号初充电日常充电初充电所加电解液密度温度30℃(g/cm3)完全充电状态下电解液密度温度30℃(g/cm3)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电流(A)时间(H)电流(A)时间(H)电流(A)时间(H)电流(A)时间(H)D330KT.25±0.0051.27±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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