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办环保职责内容
1、认真宣传贯彻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对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规定和技术知识的普及及教育,搞好环境保护,实现文明生产。
3、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环境保护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文件、资料。
4、对环境保护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会审,并打印、下发。
5、严格进行环境保护类档案管理,确保环境保护档案资料不丢失。
篇2:人力资源部环保职责内容
1、认真宣传贯彻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对新入公司员工进行厂级环境保护教育、考核工作,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
3、执行化工有毒有害工种工时制度的规定和女工劳动保护的规定,并根据职业禁忌证要求,做好新工人招收(包括临时工录用)和职工调配工作。
4、组织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离岗和退休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告知从业人员。
5、参加有关环境保护事故的调查处理。
篇3:行政部环保职责内容
1、认真宣传贯彻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本单位职工食堂、公寓的安全防火管理和饮食卫生环境保护类工作,防止火灾和食物中毒。
3、负责基建工程环境保护类管理工作。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订立施工安全协议或有关条款。组织对外来基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施工前的环境保护类交底工作。
4、组织开展现场环境保护类检查,监督施工人员遵守本企业的各项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5、参加基建工程、食堂、公寓环境保护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篇4:车队环保职责内容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以及各项规章制度。
2、车队长是车队的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车队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责任。
3、负责做好车队机动车及驾驶员的检审与日常环境保护业务工作。
4、负责公司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对驾驶员安全行车教育工作。
5、加强车队的安全检查,以及对车队隐患、问题的整改,对各种违章行为的查处、制止。
6、做好对驾驶员安全行车教育工作。
7、参加车队环境保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救助站制度
篇5:车间环保员环保职责内容
1、车间环境保护安全员在业务上受安环部领导,并在车间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贯彻有关环境保护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订、修订车间环境保护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车间主任编制环境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
4、对班组环境保护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车间主任搞好职工环境保护安全思想、环境保护安全技术教育和环境保护考核工作。
5、深入现场进行环境保护、环境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处理。
6、负责车间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7、负责车间环境保护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环境保护事故调查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