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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人身伤害措施规范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5

高空坠落、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烫伤、密闭空间作业伤害是火电厂主要的人身伤害事故形式,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主要有:防护能力差;违章作业;失去监护;安全措施不全;设备工器具缺陷等,针对此现象,公司编制防止人身伤害措施,请生产系统各部门组织学习,生产系统人员认真执行,确保人身作业安全。

1、工作或作业场所的各项安全措施必须符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哈热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哈热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2、各级人员应重视人身安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履行岗位安全职责。掌握各种作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遵守安全规程制度。认真执行劳动纪律,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1)生产系统各部门负责人应掌握本部门人员专业技术能力、班组技术骨干和人员配备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作好内部调配。

(2)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应掌握所辖设备的技术状况、参数、运行工况及威胁安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并积极组织处理。

(3)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应正确、安全地组织生产,确保设备完好,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安全工具和防护用品符合规定,并检查督促正确使用。

(4)各级生产管理人员经常进行现场巡视检查,了解安全生产和设备运行情况,查看记录,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对重大隐患和缺陷应立即组织处理,对重要操作亲临现场监护指导。

(5)各级生产管理人员要组织制定、完善安全文明检查制度,编制安全检查表和检查考核通报,领导开展好安全检查活动,制定落实整改方案。

(6)发生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对待事故和违章作业行为,安监部组织相关部门、专业进行事故分析会并按规定进行调查分析,督促、审查或填写运行部的初步事故报告。

(7)按事故处理预案定期编制演练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锻炼生产人员事故处理能力,增强部门与外部协调配合水平。

3、经常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培训教育

(1)安全思想教育,包括安全生产方针、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政策声明、安全纪律、安全常识等,培养公司安全理念,形成“严、细、实”的安全文化。

(2)安全知识教育,包括运行操作、防火、防爆、转动机械设备的安全知识;登高作业和其它各种危险作业的安全知识。

(3)安全技术教育:员工必须具备的最基本的保证安全,预防事故的基本技能;针对所从事的工作掌握相应的技术措施、相关规程、相关知识,并能正确运用这些知识安全地工作;普及防火自救和现场急救常识,熟练掌握触电急救及人体心肺复苏技能。

4、生产全体员工(包括外委工)必须按要求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合格以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进行学习、工作。同时认真履行“三级安全教育卡”手续,由安监部保存教育档案。

5、当有外来参观人员进入生产现场时,应由接待部门安全主管进行参观前的现场安全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规范着装,严禁动手触摸各类设备及就地按扭,避开现场危险区域,按指定参观路线行走等,并安排公司人员全程陪同。

6、加强对保洁和负责外委项目的安全检查监督,明确安全责任,危险作业区域必须履行危险作业审批程序,不定期检查安全措施和设施完善情况,发现违章情况立即要求整改并按规定考核。

7、定期组织安全日、联系点、事故警示日活动,开展班前会和班后会等安全例行工作,并做好记录。及时学习内外安全事故通报、快报,通过对事故原因分析,寻找规律,吸取教训、积累经验,并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止人员操作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和设备的不安全状态,预防故障和异常的发生。

8、定期进行特殊工种安全技术教育

(1)凡从事锅炉运行、化学运行专业,燃料翻车机、斗轮机、电焊、起重等工种的人员,必须经过地方劳动部门或上级主管机关专门的特殊工种专项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并取得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本工种作业。同时按有关部门的管理要求,定期参加其组织的培训教育及换证工作。

(2)对外委单位必须具备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推煤机司机、铲车司机和汽车司机),部门应定期对其特殊工种操作证进行检查,发现证书不全或过期等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直至达到要求。

(3)应经常组织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在岗安全技术培训,学习国家有关规定,了解掌握新工艺、新技术。

(4)特殊工种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应建立档案。

9、生产各部门要对执行安全规程制度中的主要人员如工作许可人、工作操作人和工作监护人等定期进行正确执行安全规程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培训,使其熟练地掌握有关安全措施和要求,明确职责,严把安全关。

10、生产员工进入生产现场,为保证人身安全应注意的事项:

(1)生产场所照明充足(包括手电筒、行灯和应急照明系统),现场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完善,设备标识,介质流向完整正确,并符合国电集团公司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要求。

(2)工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穿好工作服,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正确系好安全帽带。女同志长发必须盘在安全帽内。严禁运行人员酒后上班工作。

(3)生产现场作业和操作,严格履行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杜绝无票作业和无票操作。危险区域和危险作业还必须履行危险作业审批程序。

(4)开展风险管理和危险源辨识和预控工作,提高安全风险意识,杜绝违章现象发生。掌握现场急救和自救常识以及常见事故的预防,掌握事故应急预案,尽量减少事故损失。

(5)对外来长时间实习人员、新学员进入现场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进行《安全规程》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进入现场后还应加强现场安全教育,落实监护责任避免出现事故。对因故间断工作三个月以上人员,应重新进行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

(6)一切生产活动必须严格执行《二十五项反措》、《安全规程》、《运行规程》《检修规程》等规程制度规定的安全措施。

11、防止机械伤害应执行以下重点措施

(1)禁止在运行中清扫、擦拭和润滑机械的移动和转动部分。

(2)清扫设备时,禁止带手套以及将抹布缠在手上,清扫卫生使用抹布不准乱甩。擦拭转机时不准戴手套,不准把抹布缠在手上或手指上使用。

(3)检修工作开工之前,工作许可人与工作负责人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正确和完善的执行,方可在工作票上签字履行许可开工手续。

(4)高处作业时,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

(5)作业现场照明应充足,盖板及围栏应完整、整齐、坚固。

(6)转动机械的防护装置应完好,否则应及时联系处理。操作中正确使用操作工具,开关阀门应站在侧面。

(7)严禁带电对转机盘车和用物体制动转动机械。电动门必须停电校严,如不停电校门应做好防范措施。

(8)清煤、打焦、除冰块应使用专门工具,打焦时不准用身体顶着工具,或在胸前用手推着工具,以防打伤。应站在除焦口的侧面,斜着使用工具,并设有监护人。

9)在通道上行走时,注意厂内机动车等外来因素造成的人员伤害。

12、防止高空坠落应执行以下重点措施:

(1)在高度超过1.5米的工作场所工作时,必须系好和正确使用安全带。操作时安全带系在牢固的物件上,并高挂低用。在高空移动中不能失去安全防护。现场设有监护人。正确使用梯子,在卫生清扫工作应使用梯子上下并做好防范措施。

(2)现场应完善所有楼梯、栏杆、护板、井、坑、孔、洞。因安装和检修作业临时的井、坑、孔、洞,必须装设围栏,并设置警示标识,作业结束必须恢复原状。生产现场工作和活动时严禁进入有可能高空落物场所。

(3)巡回检查上、下楼梯时应精力集中,手扶栏杆,配带手电筒且光亮充足。

(4)禁止在栏杆上、管道上、靠背轮上、安全罩上以及运行的轴承上行走和站立,如需要应采取安全措施。

(5)冬季在水塔区域进行巡检、打冰等作业时,应设专人进行监护,打冰人员须在防护装置下进行作业,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水塔区域走动。

13、防止烫伤应执行以下重点措施:

(1)做压力容器检修措施前应认真核对设备隔离措施,并严格执行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

(2)校对高温高压电动门时,应站在不易被阀门漏水呲着的位置。操作温度较高的阀门必须戴手套。

(3)开、关进汽手动门及放水门时应缓慢,遇有有一次、二次门时,开时应先开一次门后开二次门,关时应先关二次门后关一次门。蒸汽管道的暖管必须充分,防止发生管道振动,一但发生立即停止操作,恢复原方式。

(4)压力容器作业,各疏水及放水门无汽、无压时再发工作票,相关阀门应挂警告牌,重要阀门上锁。

(5)工作许可前时应进行安全交底,向检修人员交待清楚隔离措施,运行方式和注意事项。

(6)静态做的高加、低加措施,启动给水泵、凝结水泵时应将工作票押回并通知检修人员撤离作业现场,检查确认无危险方可恢复作业。(7)不准长时间靠近汽水、制粉系统和烟道,炉本体的检查门、人孔门、防爆门等处。

(8)冲洗水位计时,应站在水位计的侧面,打开阀门时应缓慢小心。(9)观察锅炉燃烧情况时,必须戴防护目眼镜,在锅炉升火期间或燃烧不稳时,不准站在看火孔、检查门等处或喷燃器检查门孔的正对面。

(10)锅炉除焦、除灰时应适当提高炉膛负压。

(11)当燃烧不稳或有炉烟向外喷出时,禁止打焦、除灰工作。

(12)除焦时,工作人员必须穿合适工作服或穿戴防烫伤的工作服、鞋、手套和必要的安全工具,现场设监护人。

(13)除灰、打焦开始前,先征得主值班员同意,在主值班员操作处应有明显的“正在除焦”的工作警告牌。

(14)在结焦严重或有大缺陷、大块渣掉落可能时,应禁止打焦工作。

(15)发电机氢气的排放和排污工作,应控制速度防止氢气爆燃。油系统管道作业、发电机氢系统作业,气体置换作业时必须化验合格,并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14、防止触电应执行以下重点措施:

(1)工作人员须经《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电气部分)培训并通过电气操作资格考试合格,非操作人员禁止操作设备。

(2)各电气设备标识明显,前后标识对应准确,接地装置良好。

(3)各配电室门锁好用,严格执行配电室管理制度,保证运行设备安全,防止走错间隔。

(4)网控220KV系统微机防误装置,必须严格按规定使用,不得随意解锁。

(5)高压设备停电作业时应装设临时遮栏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6)严格执行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工作开工、收工必须到现场检查。

(7)操作时监护到位,重大操作设第二监护人。

(8)操作刀闸有卡涩或不到位时,严禁强行操作或用力撞击。

(9)严禁用绝缘杆代替验电器进行验电工作。

(10)正确按规定使用与保管各种安全工器具。验电笔、螺丝刀应装设防护塑料套管。

(11)停电进行测绝缘或装设接地线前,必须进行验电。

(12)新投入的高压电气设备“防误装置的五防功能”必须好用,否则新设备不得投入运行。

(13)运行设备与检修设备应有明显有效的隔离点和隔离措施。

(14)电除尘器运行时,人孔门、高压隔离刀闸门严禁打开。电除尘器内部作业必须合接地刀闸并进行放电。

(15)检查、操作时应保证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

(16)湿手不准接触电灯开关及电气设备。更换现场照明时,须开具工作票,应先断开电源开关,进行验电,确认无电时,方可更换。更换人着装必须符合《安规》要求,必须戴好手套及穿好绝缘鞋。并应设工作监护人。

(17)电源开关外壳和电线绝缘有破损时,应立即填报缺陷联系维检处理。检查电机壳体及轴承温度时,应用手背检查。

(18)所有绝缘用具执行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定期进行绝缘试验,要定置保管,按值移交,并建立相应的设备台帐,制定使用规定。确保绝缘工具合格,使用安全,不合格和过期的绝缘工具禁止使用。

(19)电源开关外壳和电线绝缘有破损不完整或带电部分外露时不准使用,立即找维检人员处理好后再使用。

15、防止化学作业伤害应执行以下重点措施:

(1)在容器内工作时,工作人员不得少于2人,其中1人在外面监护,监护人应站在能看到或能听到容器内工作人员工作的地方,以便随时监护,监护人不准同时担任其它工作,不得私自离开现场,失去监护。工作人员进入前应先通风,清除有害气体;工作中也应加强通风,但严禁通氧气。

(2)不准在衬胶面上进行任何电、气焊工作;不准同时进行电焊及气焊工作,禁止在防腐漆未干的容器内进行焊接工作;气焊工作不进行时,气焊工具应撤出容器,以免乙炔泄漏造成爆炸。

(3)在从事酸碱及其它有毒药品工作场所应有配备自来水及急救药品以备急救使用;作业人员必须戴防毒面具,穿防酸碱服、戴防酸碱手套、穿防酸碱雨靴,裤角必须放在雨靴外,掌握酸碱烧伤及中毒的救护知识;当发现酸碱及有毒药品泄漏时,应首先关闭罐体出口阀,用清水冲洗干净,然后联系维检消除泄漏;作业人员应尽可能站在上风位置,如感到身体不适,应立即离开现场,到空气流通的地方休息。

(4)化学化验人员使用易燃、易爆、剧毒药品时,应按照《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化学工作条例规定进行。

(5)在生消水泵房、澄清池、水塔前池等地方工作时注意防止跌入池内,发生溺水事故。

(6)处理液氨漏泄事故时时应做好防护措施,并设置安全隔离措施,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漏泄区域。

16、防止起重伤害应执行以下重点措施:

(1)起重作业人员均应持证上岗,起重工具按规定期限试验检测合格,各种吊具、钢丝绳、不合格的决不使用,采用葫芦吊吊物前,检查各部件及刹车装置的完好灵活,有缺陷的及时修复。

(2)起重作业只许一个负责人进行指挥工作,注意结绳方法,保持吊物重心平稳,防止发生滑脱;起吊时要求各工种配合步调一致,正确使用各种起吊工器具,严禁超规范使用起吊设备;起吊机具(包括被吊物)与1KV以下带电体的距离应大于1.5m,1KV以上应在。3-6m以上。

(3)坚持执行起重机械“十不吊”①斜向位置不吊;②超载不吊;③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④指挥信号不明不吊;⑤吊物边缘锋利无保护措施不吊;⑥吊物上站人不吊;⑦埋在地下或夹固在他物中的构件不吊;⑧安全装置失灵不吊;⑨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⑩五级以上强风不吊。

17、防止受限空间作业人身伤害应执行以下重点措施:

(1)、所有与外界连通的管道、阀门均应与外界有效隔离,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阀门进行隔离。作业前应切断所有与设备相连的动力电,并在操作按钮上悬挂“有人工作”的警示牌。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确保氧含量19.5%以上,并进行彻底清理,对盛装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设备进受限空间内作业时,必须用压缩空气进行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作业过程中持续向受限空间通空气,防止罐内缺氧。定时检测,情况异常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每小时分析、监测一次,并采取可靠通风措施。

(3)、作业过程中要及时清理受限空间入口周围的工器具,确需递送工器具时要用绳索吊送,严禁上下抛掷。进入受限空间的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穿戴齐全劳动防护用品。进入不能达到清洗和置换要求的空间作业时,应佩戴隔离式防毒面具或空气呼吸器。在易燃易爆环境中,应使用防爆灯具和工具。

(4)、受限空间内照明电压应使用小于等于36V的安全电压,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使用小于等于12V的安全电压。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临时用电线路装置,应按规定架设和拆除,保证线路绝缘良好。

(5)、现场要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急救用品。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人员必须是无职业禁忌症的健康人员,酒后或带病人员严禁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

(6)、进受限空间内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严格履行监护人的职责,不得随意离开现场,如果作业人员晕倒,也可在第一时间内实施抢救。受限空间内登高属于特殊登高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将安全带挂钩挂在合适的位置(注意不要挂在传动设备上),符合高挂抵用的使用要求。

(7)、进受限空间内进行抢救时,救护人员必须做好自身的防护,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方能进受限空间内实施抢救。

(8)、不准向受限空间内充氧气或富氧空气,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使用电气焊作业时,焊具必须安全可靠,完整无损,使用气焊割具时,随用随放,用后立即提出罐外,严禁在罐内存放。电焊机必须加装漏电保护器,保持焊机的干燥和清洁,电源线和接地线符合使用要求。

(9)、受限空间内存在的有毒有害物料确实无法处理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后,方可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

(10)、各类清污作业人员在进入污水管道、窨井、污水泵站、污水池、等场所进行作业时,作业单位应制定相应的许可程序、安全规程、应急预案,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加强现场监护,随时检测作业场所有毒有害气体变化情况。同时,作业人员应佩戴必要的防护装备。

18、在防止事故方面,应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措施、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配备经国家或省、部级质检机构检测合格的、可靠性高的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完善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如输煤系统等),从措施上、装备上为安全作业创造可靠的条件。淘汰不合格的工器具和防护用品,以提高作业的安全水平。

19、提高人在生产活动中的可靠性是减少人身事故的重要方面,违章是人的可靠性降低的表现,要通过对每次事故的具体分析,找出规律,从中积累经验,采取针对性措施提高人在生产活动中的可靠性,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

篇2:风电场防止人身伤害管理制度

为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风电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风电场各岗位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入场的职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必须学习规程的有关部分,并经过考试合格。才能进入生产现场。

2、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带要系好。

3、电气操作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4、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不得接近故障点,进入上述范围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5、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进行其他工作,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拦。雷雨天需要检查室外高压设备时,必须穿绝缘鞋,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6、装卸高压熔断器(保险)必须戴护目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上。

7、电气设备停电后,即使是事故停电,在未拉开有关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拦,以防突然来电。

8、工作时必须穿符合工作要求的工作服。

篇3:防止人身伤害措施模版

一、安全管理措施

(一)组织管理措施

1.保障体系组织措施:按照部门、专业队、班组、现场工作组负责人逐级管理原则。

2.监督体系组织措施:按照部门负责人、部门安全主管、专业队安全员、班组安全员逐级监督的管理原则。

3.检修部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从每个岗位出发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全员履行“四不伤害”职责。

(二)劳动防护用品

1.所有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必须经过检验并且具有合格证方可使用。

2.现场必须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在没有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下擅自开工。

3.现场的安全工器具特种设备必须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现场安全设施

1.现场因工作需要,打开孔洞或清除围栏必须设全封闭的临时围栏。

2.高处作业搭设脚手架必须履行脚手架验收合格程序后方可投入使用。

3.工作区域使用临时围栏围好。

4.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对影响人身安全的有隐患的安全设施及时通知相关责任部门整改。

(四)现场安全管理流程

1.班组每日必须开展“三讲一落实”安全交底,各作业点每日填写“三讲一落实”记录。

2.各队每日班前会必须开展安全交底。

3.所用作业必须100%办理工作票,严格遵守工作票流程。押票试运、工作负责人变更、人员变更等流程。需要动火、动土、受限空间作业、或者投退相关设备保护时必须按照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4.对现场使用的特种设备包括起重设备炉底平台、电动葫芦必须100%的严格按照检验流程和维护使用保养流程。

5.安全工器具必须照规定周期进行检验。

6.定期开展三种人考试,考试合格方可办理或签发工作票。

7.定期开展安全日活动,学习公司安全生产文件,学习安全规程,定期分析现场的违章行为、工作票存在的问题及设备安全设施等隐患。

8.定期开展隐患排查,确保现场环境中的安全设施完好,如存在问题及时通知相关责任部门整改。

9.严格执行特种作业资质,对没有资质的人员严禁从事特种作业。

11.定期开展反事故演练,保证人员掌握触电急救、心肺复苏、窒息急救、烫伤急救、火灾逃生等基本应急技能。

12.部门、专业安全员、班组兼职安全员需每日现场检查。安全员检查项目监督检查流程:

(1)“十条禁令”检查。

(2)工作票检查。

(3)现场安全设施检查。

(4)安全工器具检查。

(5)安全防护用品检查。

(6)“三讲一落实”现场检查。

(7)作业指导书及现场安全记录检查。

(8)人员资质检查。

(9)现场6S管理检查。

(10)现场临时标志及临时安全设施检查。

(11)现场违章行为检查。

13.认真落实年度安全技术劳动防护措施,保证为员工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对存在问题的安全技术劳动防护措施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完善。

14.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作业指导书,对作业指导书存在问题的作业过程,必须向相关部门责任人提出整改要求,对存在争议的问题申请部门负责人协调解决。

15.检修人员认为安全条件不具备,有权拒绝强令开工,违章指挥等行为,坚决避免带病作业、疲劳作业,杜绝危险因素不清晰就开工作业。

二、大修安全技术措施

(一)触电

1.必须规范使用检修电源箱

2.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线必须合格

3.使用电动工器具前必须检查合格,电源线有破皮的不准使用

4.现场临时电源回路必须使用合格的漏电保护器

5.使用行灯变压器照明电压不准超过36伏,容器内不准超过12伏。如果没有12伏行灯场所使用手电照明。

6.电焊工器具应符合安全规定要求

7.焊接人员应穿好绝缘鞋、穿戴焊接专用工作服

(二)物体打击

1.使用工具前检查工具应完好,禁止戴手套使用手锤。

2.使用手锤前检查锤头应牢固,锤把无油污,不准戴手套或单手抡大锤,附近不准有无关人员。

3.防范高空落物。

4.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

5.高处拆卸零部件必须有防止零部件掉落伤人的措施。

6.高处作业应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

(三)高处坠落

1.登高作业时工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牢固的构件上或专用的围栏、钢丝绳上,不准低挂高用。

2.吊装工作开始前应通知架上工作人员注意。

3.沟道、孔洞的盖板拆除后必须设硬围栏,高度和刚度合格。

4.不准倚靠平台的栏杆,不准倚靠临时围栏。

5.脚手架必须符合标准,验收合格,合格的脚手架挂验收合格证。

6.炉内检修平台、吊笼必须经检验合格后使用,由专人操作。

(四)机械伤害

1.转动机械未完全停止前不准进行检修工作,工作中应做好防止转动的制动措施,试运时,所有人员站在转机的轴向位置,对人身没有伤害方可靠近。

2.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应汇同工作许可人共同检查检修设备电源确已断开。

3.使用手提式砂轮机应戴防护眼镜,砂轮片无裂纹,保护罩完好,不准用砂轮的侧面研磨。

(五)火灾和爆炸

1.防止油系统泄漏,防止氢系统泄漏,发生泄漏及时处理

2.动火工作地点及周围不准有油污和易燃易爆物品

3.动火作业必须正确使用动火工作票,空气中可燃气体和粉尘浓度必须合格

4.动火工作必须按照动火级别进行监护,并备有灭火器

5.动火工作结束后,作业现场及周围不准残留火种

6.高温区搭设脚手架,必须使用金属制脚手架和脚手板,严禁将脚手架搭靠或绑扎在高温管道或靠近热源

(六)灼烫

1.容器检修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共同到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已正确执行,系统内所存的介质已放尽,压力降为零。

2.松解法兰时不准正对法兰站立、防止残余介质喷出伤人。

3.高温区搭拆脚手架时应戴手套和穿专用的防护工作服,防止烫伤。

4.高温设备、管道的保温要完整。

5.防止高温蒸汽泄漏和炉膛火焰喷出造成的人员烫伤。

6.防止酸、碱等化学物质对人体造成的灼伤。

7.加强金属监督,防止路外管泄露。

(七)起重伤害

1.起重作业只能由1人指挥,指挥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2.起重机司机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3.起重工机具完好合格

4.吊件前检查钢丝绳必须满足荷重和安全要求,禁止超载使用

5.吊装零部件过程中,禁止任何人员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入起吊物下

6.起重作业下方应划定作业区域,设置围栏,并设专人监护

7.临时装设的起重装置受力点强度必须符合起重要求,整套装置应经过载荷试验

8.不准解除起重设备的安全装置

(八)中毒窒息

1.容器、沟道井池、煤灰斗(仓)等封闭空间内作业,容器连接管道的阀门必须关严。

2.容器、沟道井池、煤灰斗(仓)等封闭空间内作业,,必须保持良好通风,必要时强制通风。

3.容器、沟道井池、煤灰斗(仓)等封闭空间内作业,井口外设监护人,准备防毒面具,保持良好通信。身体不适必须撤离。

4.容器、沟道井池、煤灰斗(仓)等封闭空间内作业,检测有害气体浓度,氧气浓度保持19.5%-21%。50℃以上不得进入。

5.接触有毒有害物质需要安装装设排风装置。封闭空间作业时悬挂“在此工作”提示牌。有毒化学品挂“当心中毒”、“剧毒危险”、“当心腐蚀”警示。防尘口罩、防毒面具、重型防化服、正压式呼吸器。

三、应急救援措施:

(一)发生人身伤害首先向上级汇报,同时报告医务室,电话8120,紧急集控室内有值班医生。

(二)触电急救法。需要掌握心肺复苏急救法、窒息急救法、触电急救法、烫伤急救法等常用急救方法。

检修部

2013年4月

篇4:防止设备异常对人身造成伤害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保证工作人员在生产中的人身安全,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电气事故处理规程》、《辽宁电网调度运行规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明确保障人身安全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将确保人身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在复杂、危险的环境下,为员工的安全提供可靠的保护措施。

第三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内电气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时的处理。自下发即日起试行。

第二章异常设备处理原则

第四条迅速限制异常的发展,查找和消除异常的根源。(流程图见附录)

第五条在不影响人身安全的情况下,运行人员应尽一切可能使设备继续运行。用科学合理的手段监视异常发展趋势,做好设备异常情况记录,并及时将设备处理情况和异常发展情况逐级上报有关部门。各部门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相关的措施和停电计划。

第六条当设备发生对人身安全有严重威胁的紧急情况(类似以下条件之一者),运行人员已来不及取得上级调度员的许可,可按规程规定进行操作和处理(紧急停电)。处理后应立即报告上级调度员。

(一)变压器、电容器、避雷器类

1)器身冒烟、着火或内部出现爆裂声。

2)套管严重炸裂或严重放电。

(二)互感器类

1)互感器持续发热、温度过高、膨胀器发生异常。

2)互感器内部有严重噼啪声或其它噪声,有冒烟现象。

(三)断路器、隔离开关类

1)断路器内部有爆裂声,并持续加重。

2)断路器内部严重漏油或漏气,且操作机构没有可靠闭锁。

3)隔离开关瓷柱严重断裂,随时可能出现端子脱落而造成短路故障。

第三章异常设备检查

第七条异常设备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应沉着果断,在不明异常原因的情况下,应运用遥视、望远镜等设备,观察后台监控、表计、信号指示等情况,也可运用红外测温工具作为辅助手段,对异常设备作出快速、正确的判断。

第八条若设备发出强烈声响,应立即远离设备,并负责警戒其他人员远离危险地域。

第九条若必须要近距离检查设备异常的情况时,为保证人身安全,应尽可能在遮挡物体后观测设备异常情况。工作人员到室外开关场检查时,应与异常设备保证一定的安全可靠距离。到室内高压室检查时应找到一处可观测到异常设备的较远一点,必要时应穿防护服装和拿有效遮挡物品。

第十条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外不准接近故障点8m以内。室内高压设备发生接地,运行人员在不明情况下严禁进入高压室。应先进行接地选择,将接地线路停电后,方可进入高压室进行检查。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应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时,应戴绝缘手套。

第四章异常设备停电操作

第十一条操作异常设备应尽可能采用远方遥控方式,如现场条件不能实现远方遥控操作而必须采用就地操作时,在操作前应认真检查有关设备的运行状况(如开关压力、充油充气设备状态、瓷柱情况等),确保设备对人身没有伤害后再进行操作。

第十二条变压器发生类似第六条中所列异常情况时,运行人员不得靠近,可投入备用变压器后,立即对故障变压器停电。

第十三条断路器发生类似第六条中所列异常情况,且有爆炸危险,不能正常操作时,运行人员不能擅自进行检查处理,应尽快使该开关脱离电源。

第十四条母线电压互感器发生类似第六条中所列异常情况时,禁止用隔离开关就地拉合故障电压互感器。

第十五条电流互感器发生类似第六条中所列异常情况时,不易进行倒侧路操作。为确保人身安全,可直接将该回路开关停电。

第五章异常设备处理

第十六条断路器严重漏油或漏气,无法灭弧时,在未确定断路器操动机构可靠闭锁前,工作人员不得靠近设备。

第十七条隔离开关发生瓷柱断裂时,严禁操作该隔离开关。若随时可能脱落而造成短路,工作人员应立即远离该设备,不得使用绝缘工具进行辅助处理,并尽快使异常设备脱离电源。

第十八条处理故障电容器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用短路线将电容器残余电荷放尽,直至无火花和声音为止。

第十九条处理SF6设备异常时,应严格按照《安规》第八章有关内容执行。

第二十条设备发生着火,必须在设备停电后进行处理。如火势较大,救火必须慎重,不得擅自靠近,应积极与消防部门取得联系,严防烧伤、窒息或烟雾中毒伤害。

第二十一条在异常处理过程中,如突然遭受飓风、暴雨等极其恶劣的天气,应立即撤离现场,不得在强风、暴雨中冒险进行作业,防止发生人身伤害。

篇5:风电场防止人身伤害管理制度

为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风电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风电场各岗位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入场的职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必须学习规程的有关部分,并经过考试合格。才能进入生产现场。

2、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带要系好。

3、电气操作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4、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不得接近故障点,进入上述范围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5、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进行其他工作,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拦。雷雨天需要检查室外高压设备时,必须穿绝缘鞋,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6、装卸高压熔断器(保险)必须戴护目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上。

7、电气设备停电后,即使是事故停电,在未拉开有关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拦,以防突然来电。

8、工作时必须穿符合工作要求的工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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