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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步行街物管公司员工福利管理条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5

步行街物管公司员工福利管理条例

一.有薪年假*D*/RSB-06-01

(一)在公司连续服务满12个月的员工,可获如下有薪年假,有薪年假于随后十二个月内享用:

A级:11日(总经理、副总经理、);

B级:9日(部门经理);

C级:7日(出纳、物业助理、客户中心主任、保安领班、工程领班);

D级:5日(助理级以下,不包括助理级);

(二)除特殊情况外,申请年假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申请,经部门经理及行政人事部批准后方能生效,部门经理以上人员须总经理批准,并知会行政人事部。年假一般不能累积到下一年度享用。

(三)所有员工无论在公司服务时间长短,只享有条例规定的有薪假日数。因此对离职前未享用完年假的员工,公司将以现金补偿。

二.法定假期*D*/RSB-06-02

(一)法定假期:十天,包括:

元旦一天

春节三天

五一劳动节三天

国庆节三天

(二)公司有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在公休或法定假日工作,然后再另行安排补休或以现金补偿。

三.探亲假*D*/RSB-06-03

员工已婚者可享受四年一次的探亲假20天,一年内年休假和探亲假只可享受一次,最长20天,不得重复休假。

四.婚假*D*/RSB-06-04

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结婚时凭结婚证可享受三天婚假,如符合晚婚条件的,按有关规定享受婚假。

五.分娩假期*D*/RSB-06-05

在本公司工作满三年并实行晚育的员工,凭医院证明及准生证在分娩期间可按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休假,休假内工资照发。

六.计划生育假*D*/RSB-06-06

员工凡因做计划生育手术或因计划生育措施失效而需做手术的,凭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可按规定享受有薪假期。

七.恩恤假*D*/RSB-06-07

员工直系亲属不幸逝世,可申请有薪恩恤假三天,但事后须提供直系亲属的死亡证明书。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配偶父母。

八.年终双薪*D*/RSB-06-08

在公司服务满一年的员工,可获得年终双薪,员工服务未满一年的按在于月份折算计发双薪。双薪连同每年12月工资一并发放。试用期员工不享受双薪。

九.社会保险、医疗福利*D*/RSB-06-09

凡被公司正式录用并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公司按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统筹保险及医疗保险,员工应按保险机构的规定缴交由个人所承担的保险金额,每月由公司从员工工资中扣除,代为交纳。

十.员工培训*D*/RSB-06-10

(一)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对员工进行在职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职业道德、管理水平和业务技术素质。培训的方式是自学与公司安排培训相结合,国内进修与境外培训结合。

(二)员工参加公司安排的境外培训和当地政府部门及社会开办的业务培训,费用由公司支付,但员工须签署《培训承诺书》规定,若员工在合同期满时要求辞职,公司有权按《培训承诺书》规定,扣除相应费用。

(三)员工有义务按公司的规定,参加公司提供的一切岗位培训课程,员工在培训期间的表现,将会纳入工作考核范围内。

十一.住宿*D*/RSB-06-11

公司将对外市籍员工提供集体住房,有关住宿之费用再在每月工薪中由行政部核计后扣除。

篇2:Z步行街物管公司员工劳动管理条例

步行街物管公司员工劳动管理条例

一.员工招聘*D*/RSB-05-01

东莞**步行街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所有员工。除房产公司和怡高公司选派的人员外,其余员工均向社会公开招聘。求职者必须通过严格考核审查后方能被录取,求职申请者需带备有关之文件,包括:

(一)履历书;

(二)学历证明文件;

(三)资质审核证明(专业)及上岗证等;

(四)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

(五)近照三张;

(六)待业证/劳务证/未婚证;

(七)由本公司指定之医院体检合格证。

二.试用期*D*/RSB-05-02

(一)新聘用的员工试用期一般为2~3个月,公司在此期间对员工是否胜任应聘职位作出评估。(相关表格D*/RSB/025)

(二)评估因素包括:工作表现、服务态度、工作能力及出勤率等。

(三)如果评估结果达不到公司的要求,公司有权辞退该员工或延长该员工的试用期。

(四)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已被确认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犯严重过失的,公司有权辞退该员工而不需作任何补偿。

(五)新聘用员工任职后,必须经过必要的岗前培训,方可上岗。

(六)试用期薪金一般按试用职位标准工资的70%~80%发放。

(七)试用期内,员工或公司单方需解除合同的,必须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试用期满*D*/RSB-05-03

(二)试用期合格的员工,公司将正式录用。(相关表格D*/RSB/035)

(三)试用合格的录用日期从试用开始之日起计算。

(四)试用期满的员工可享有公司指定的福利。

四.工作时间*D*/RSB-05-04

(一)依据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依照省、市劳动管理条例规定,本公司实施弹性工作时间制,对超过工作时间部分的加班,本公司将按日累计计发加班费或安排补休。各部门可根据工作性质需要自行规定员工班次或轮班,员工须按规定时间准时上下班。

(二)公司如因工作或业务需要,指定员工加班,除因员工有特殊情况经部门经理核准外,不得拒绝,违者以旷工论处。

(三)如因工作需要在非工作时间内加班的员工,事前必须填写“员工加班申请表”,并经部门经理或行政人事经理同意签名确认后方可加班。员工加班实行补休制度,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工作日超时加班2小时以内不作补休;

2.工作日超时加班3小时至6小时补休半天;

3.工作日超时加班超时6小时补休1天;

4.法定节假日加班安排补休。

五.个人资料*D*/RSB-05-05

(一)个人档案资料由行政人事部接管和保存,如个人情况有变化,应及时知会行政人事部,如未能将正确的资料呈报而引至日后自身权益损失的,公司将不予负责。

(二)个人档案资料不能虚假、谎报,一旦发生问题,后果自负,并以开除处理。

六.膳食安排*D*/RSB-05-06

(一)当值员工每个工作日可获公司提供一餐免费工作餐,并应按照部门安排轮流用餐,每餐用膳时间为30分钟。

(二)员工用膳应“节约为本,浪费可耻”、“节约用水,注意卫生。”

七.薪金发放*D*/RSB-05-07

(一)员工每月薪金于次月第十日发放,遇节假日则提前。

(二)薪金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每月最后一天。

(三)员工工资计核办法(公式):

1.日薪酬:月薪/30天;

2.小时薪酬:月薪/30天/8小时;

3.加班或缺勤的增扣薪酬均依上述公式计核。

八.工资调整*D*/RSB-05-08

公司将视乎业绩状况、员工工作表现及物价指数,考虑按年调整员工薪金。

九.加班工资*D*/RSB-05-09

(一)加班工资:工作日超时加班=日薪酬(小时薪酬)*加班天数(小时)、

节假日加班=日薪酬(小时薪酬)*200%*[国家法定之十天为限]

(二)加班补休:加班补休一律按1:1调补。

十.制服费*D*/RSB-05-10

(一)员工在领取职工制服时须交纳工服费$300元。每月在工资中扣出100元,三个月扣完。

(二)员工在合同期满或中途离职,在办完有关手续并交回制服后,如发现丢失、损坏者,根据不同情况从押金中扣出作为赔偿或折旧费处理。

十一.升职及调职*D*/RSB-05-11

(一)当公司出现职位空缺时,公司会优先考虑内部提升适当人选,在没有适当人选时才对外招聘。公司不断的拓展会为员工晋升提供更多的机会,同时员工也应该为达到这个目标而不懈努力。

(二)员工的晋升或调职,由部门经理向行政人事部推荐或提议,经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由行政人事部办理有关手续。

(三)员工晋升生效之日起的首2~3个月为试用期,薪金按新聘岗位工资标准80%计算,晋升前已代理该职位达二个月以上者,不再实行试用期。

十二.《劳动合同》的续订、解除和终止*D*/RSB-05-12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并由行政人事部有关手续。

(二)《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提前解除,惟任何一方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无正当理由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

2.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满,或医疗期限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3.员工被开除、除名、送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辞退的;

5.公司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

6.公司经营不需要,或合并

、分立、停业。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公司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员工身体健康;

2.公司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3.公司违反劳动保险法规、政策,不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劳动合同》即告自行终止: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已经出现;

3.员工经批准出境定居或自费出国留学;

4.公司被依法撤销、解散、宣告破产;

5.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使《劳动合同》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六)在任何情况下离职,必须在行政人事部办理有关手续及清还所有公司财物。若员工未能办理上述手续,公司则有权扣留薪金、制服费及档案至办妥有关手续为止。

篇3:Z房地产公司福利制度

房地产公司福利制度

餐费补贴

为解决员工工作午餐的费用,公司为每位员工每月发放餐费补贴。每月底,由人力资源部将此笔补贴计入工资总额中,并从工资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节日补贴

按照我国的民族习惯,公司在节日为正式员工发放过节费,以寄同乐之情。发放标准根据公司的发展业绩调整。

住房公积金

1、根据国家相关法令,为解决员工住房问题。公司正式员工均缴纳住房公积金,员工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总额的8%缴纳,高于上一年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部分不做为基数。人力资源部发工资时在税前代扣代缴,同时公司支付等额的住房公积金。

2、住房公积金的年度期限为上年7月至下年7月,每年7月起住房公积金的金额进行调整。住房公积金实行个人帐户,并支付活期利息。

3、住房公积金使用办法:租房,能提供正式收据报销;符合住房公积金中心的手续的贷款;房屋大修。

4、住房公积金提取:员工离退休、调离本市或出国定居时可办理销户;手续完备的买房货款偿还。

篇4:工作纪律与奖罚条例范例

工作纪律与奖罚条例

一.服从上司

员工必须切实执行直属上司合理指派的任务,若有疑难应立即表明。如对指派任务不满的,应先执行后申诉。除特别情况外,一般不可越级申诉或反映问题。

二.工作规定

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佩戴工咭,自觉接受行政人事部及有关部门检查。

2.员工进出大厦必须使用指定的员工通道和在指定的地方逗留。

3.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擅离职守、串岗、聊天、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处理私事或翻阅报纸、杂志和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4.工作时间不得吸烟,不得大声喧哗。

三.考勤管理规定

1.所有员工应自觉遵守上下班时间,并严格遵守上下班打卡程序,按值班表规定班次上班,如需调班,须填报“调班申请表”,提前四十八小时向部门经理申请,并将“调班申请表”,交行政人事部备案方可生效。

2.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考勤。

3.忘记打卡考勤者,经部门经理证明其确已上班,并为其考勤签证,每次尚须处罚5元,以示警戒。

4.托人打卡者,经查实,以旷工论处;代人打卡者,经查实,一次罚款100元。

5.未经打卡考勤者,应于当天或翌日依下列情形办理本人的考勤事务;

5.1因公外出或在上班时间因公务外勤未能按时打卡者,应经部门经理在考勤卡上签证,以示遵纪考勤。

5.2因事、病等事由请假者,除依请假制度办理请假手续外,回来销假时,应经部门经理在本人考勤卡上签证,以示请假遵纪考勤。

5.3忘记打卡,又不向部门经理办理签证考勤事务,除依未打卡案扣罚外,视情节轻重,作事假或旷工论处。

6.部门经理应于每日检查员工考勤情况,遇异常状况或违规事案应立即进行记录并处理。行政人事部应于每日适当时候监督各部考勤情况。

7.员工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违纪案,依下列规定处置:

7.1员工上班时间后打卡到岗者为迟到;

7.2迟到十分钟扣罚10元,1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扣罚50元,迟到1小时以上2小时以内扣罚款100元。迟到超过2小时作旷工论处;

7.3工作时间终了前打卡下班为早退;

7.4早退扣罚依迟到条款办理;

7.5员工迟到须当日办理本人考勤事务;

7.6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3次者,按旷工一天论处。

8.事假:

8.1员工请事假,须提前两天填写“假期申请表”,按准假权限办理请假手续方能生效。事假不计发薪金。

8.2准假权限:请假一天以内的,由部门经理批准,两天由行政人事部审批,请假三天以上须经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分管领导或总经理批准。无论请假多少天,均须到行政人事部办理相关手续。

8.3部门经理请事假由总经理批准。

8.4试用期员工事假累计超过五天的,终止试用。正式员工事假一个月内累计超过七天的,予以辞退,如情况特殊,请事假需超过规定期限的,须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批。

8.5不得无故缺勤或请事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9.病假

9.1所有员工请病假必须出具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及病历,并填写“假期申请表”,如因病情不能亲自回公司请假的,须于当班前打电话或委托家人告知部门经理或行政人事部,翌日补办请假手续。无病假证明的按旷工处理。

9.2病假准假权限与事假一样。

9.3员工试用期满后,经审批同意的病假为有薪假期,惟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一天。超过一天的病假工资,公司将根据有关法规及实际情况而发给一定比例的工资。

9.4试用期内病假作事假处理。

10.旷工:

10.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不上班者作旷工处理。

10.2伪造出勤纪录表者,一经查实,作旷工论处。

10.3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3次者,作旷工一天处理。

10.4员工旷工,依下列规定处罚:

A、旷工一天,扣月薪20%;旷工二天,扣月薪40%;旷工三天扣当月全薪。

B、无故连续旷工三天或全月无故旷工累计三天或一年旷工累计五天者,以解雇。

四.仪容、仪表

1.头发梳理整齐(男员工头发的长度以不过耳及不过衣领为合适)。

2.穿着制服整齐清洁。

3.皮鞋保持光亮。

4.员工除指定的服饰外,只限于佩带手表及结婚戒指一枚。

5.不得浓妆。

6.不得留长指甲及涂染指甲。

五.品行

1.员工必须视公司荣誉、利益为已任,对内外均须维护企业形象。员工之间必须相互尊重,相互合作,同舟共济,同心同德。

2.员工应做到举止大方,谈吐得体。

3.员工应努力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不得推绝。员工应遵守本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通知及通告。

4.员工应遵守《员工训诫》:

4.1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之行为。

4.2对于本公司财税、业务、人事、行政、营销等机密性事务,应严守秘密不得泄漏。

4.3不得假借职权,营私舞弊,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4.4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毒品进入办公室、工作场所及员工宿舍。

4.5不得私自携带公物出公司。

4.6未经有关负责人允许,严禁进入仓库及其它禁入重地。工作时间不准任意离开岗位,攀谈、玩乐或喧哗。

4.7员工每日应注意工作地点及宿舍之环境清洁。

4.8员工在工作时间里,严禁翻阅报刊杂志(专业书刊除外),在办公室或工作场所里严禁抽烟(以期增进工作效率并预防火情危险)。

4.9不吵架、不斗殴,不搬弄是非、不互相猜忌、积极工作。

4.10各级主管须注意自身之涵养,领导所属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履行职责。

4.11员工一律不得因私拨打公司长途电话,如确因重要事项应经单位主管核准后方得使用,并予以登记。

4.12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按规定办理一切请假手续。

5.员工心须遵守公司的有关条例及规则。

6.员工应认真执行上司的指令,维护上司的尊严。

7.员工应接受公司合理和合法的要求及安排。

8.不得对顾客或同事使用淫秽和粗秽语。

9.员工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接受任何他人的金钱、利益、借贷、礼物或私人生意交易。

六.员工储物柜

1.私人财物应放在员工自已的储物柜内并锁好。私人贵重物品不应放在柜内,若有遗失,公司概不负责。

2.禁止私自转换储物柜。

3.储物柜乃公司财物,应时常保持清洁及不得张贴海报或胶贴。

4.储物柜钥匙若有遗失,应立即通知行政人事部,切勿强行打开储物柜,否则应予以赔偿。

5.基于安全理由,在工作时间内储物室是上锁的,员工不得随意进出。

6.在有必要时,公司有权联同员工本人一起检查储物柜。

7.在发生重大事故或特殊情况时,公司有权会同两个部门以上的工作人员一起检查储物柜,而无需经员工本人同意。

七.员工制服、员工证

1.员工制服由公司统一提供,员工应妥善使用保管。若有遗失或毁坏,必须照价赔偿(自然损耗除外)。

2.员工上班时间须佩戴员工证(统一戴于左上胸),并凭员工证出入员工通道。

3.员工不戴员工证上岗的,每次扣罚金10元。

4.员工证如有遗失,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部门经理报告并到行政人事部补办,并须交纳10元的工本费和手续费。

八.公司的财物

员工不得擅自将公司的物品、包装用品、文具、设备、设施、器具、财物等作私用。员工必须爱惜和保护公司的一切财物和设备。

九.工作的机密性

1.员工不得泄漏公司一切资料(包括财政、行政策略、专有技术和人事等)。

2.通过个人职务所获得的资料必须加以保密。

3.顾客的隐私应予尊重及保密,不得与其它员工谈论,不得外泄。

4.员工的个人薪金为公司机密,不得外泄或与其它员工讨论,如有违反者,公司将严厉处分。

十.烟、酒或赌博

1.员工禁止在工作时间内吸烟。

2.顾客在非吸烟区吸烟应加以劝止。

3.上班前或工作时间内,绝对禁止饮用任何含有酒精的饮品。

4.在任何时候绝对禁止在公司范围内作金钱赌博或任何带有赌博性质的游戏。

十一.通告/传单

1.员工不得私自将任何性质的通告或传单派发给公司其它员工及业主信箱。

2.不得借故向其他员工收集任何款项。

十二.私人探访/电话

1.工作时间内不得在工作区接待私人探访,在确实需要的情况下,报部门经理批准。

2.如非工作需要,不应使用办公电话。接电话时,按规定使用文明规范用语。员工接听电话,应尽量长话短说,不借机闲聊。

3.顾客专用的电话,员工严禁使用。

4.如在办公时间,员工被公司发现擅自打私人电话(特别是长途电话),公司将予以严厉处罚。

十三.失物

员工发现顾客或其它员工的失物,应立即通知上司并将失物交行政人事部。

十四.违纪处分

员工须严格服从和履行《员工手册》规定和有关规章制度,如行为不检,公司视情节轻重,依据下列规定,予以处分。

1.口头警告

员工如犯有下列过失之一,公司给予口头警告并记录在案。

1.1无故迟到或早退;

1.2当值时制服穿戴不齐或仪容不整;

1.3忘记或不适当地佩戴员工证;

1.4上下班不打工咭

1.5不使用指定的员工通道;

1.6未经部门主管批准,乘搭客升降梯;

1.7工作态度不认真(包括工作时间听收音机、录音机、看报纸、

吃零食等);

1.8发出不必要的声浪,喧哗等有碍大厦安宁或值班时作不必要的攀谈;

1.9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无故到其它部门闲荡;

1.10未能保持储物柜的整洁;

1.11擅自调用储物柜或柜内存放食物和饮料;

1.12高声与他人对话或肆无忌惮地对他人过分亲热;

1.13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烟头、涂画破坏卫生整洁;

1.14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1.15不正确地使用任何设备、用具或违反安全守则;

1.16在工作时间使用粗言秽语;

1.17无故干扰其它员工的正常工作;

1.18工作时间打盹;

1.19未经请示外出会客;

1.20无故擅闯经理办公室;

1.21私下议论员工。

2.书面警告及最后警告

员工如有犯下列过失,公司将视乎情况给予书面警告或最后警告。

2.1重犯口头警告之过失;

2.2工作散漫,经常迟到或早退;

2.3当值时睡觉;

2.4对上司、同事、客人表现不礼

貌;

2.5疏忽、不小心损毁或损坏公司物品、安全卫生设施或他人财物;

2.6吵闹、粗言秽语,骚扰公司或大厦用户安宁;

2.7违反吸烟条例,在当值时间、公共场所或指定非吸烟区内吸烟;

2.8不服从主管或上司的合理指令,或工作不努力,多次未能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2.9私自带朋友或其它人员出入公司工作地点;

2.10保安员非因公穿着制服离开公司管辖范围;

2.11挑拔打架或煸动、参与公司内的吵架事件或在宿舍酗酒殴斗滋事;

2.12教唆他人或代人打工咭;

2.13未经许可,在员工报告板或公司其它地方张贴、更改、取走或撕毁本公司公告或文书;

2.14发表虚假或诽谤的言论,影响公司、客人或其他员工的声誉;

2.15未经部门主管批准私自配储物柜钥匙或公司内任何锁匙;

2.16在储物柜内或公司其他地方存放未经批准的物品;

2.17在公司范围内未经公司同意作何形式的募捐;

2.18违反工作章程;

2.19无故旷工;

2.20擅自拆阅和翻阅员工私人信件或资料。

3.停薪停职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对员工实施停薪停职:

3.1经发出最后警告而再犯,以等待公司决定是否予以开除者;

3.2听候刑事案中审判结果者;

3.3拒绝接受公司指定的体格检查、诊治或防疫注射者。

4.即时解雇

凡犯有下列严重过失者,公司将给予即时开除。被开除的员工,将自动丧失其在公司享有的一切权益而不会获得任何赔偿:

4.1恶意恐吓、危害公司员工、客人或其他人员;

4.2蓄意破坏、盗窃公司或客人财物;

4.3向他人明示或暗示有关贿赂的行为(包括收受利益豪华款待);

4.4擅离职守,以权谋私,监守自盗,损害公司或他人利益:

4.5作不道德、猥琐、下流的行为和交易;

4.6殴打他人或互相打斗;

4.7蓄意违反或疏忽公司发出的合理指令;

4.8经常违反公司规则,经多次警告后依然屡教不改;

4.9无充分理由而故意拒绝执行任务;

4.10做出行骗或不忠实的行为或拾遗不报;

4.11携带或收藏一切违禁品(如枪械、武器、毒品、爆炸品、易燃品、淫秽刊物等);

4.12受酒精或其他麻醉物药物影响当值;

4.13在公司利用工作之便贩卖或向任何人兜售私人物品;

4.14做出任何破坏公司声誉或公司利益的行为;

4.15夜班员工当值时睡觉;

4.16赌博或围观赌博成性者;

4.17触犯国家刑事法规而被判有罪者;

4.18盗取或复制公司机密资料,或对泄漏机密情节严重者;

4.19严重违反公司保安条例;

4.20诬告他人者,情节严重的,将送交政府有关部门追究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4.21试用期内,违反公司规章;

4.22有聚赌或卖淫嫖娼悉众斗殴者;

4.23携带毒品、危险品进入公司或各处工作场所或员工宿舍者;

4.24偷窃公司财物、贪污、挪用或侵占公款者;

4.25连续旷工三天者、月累计三天者、年累计五天者;

4.26蓄意违抗合理指挥或侮辱上级之行为者;

4.27在本公司内有违善良风俗行为情节严重者;

4.28品行顽劣,行为乖张,无事生非,屡教不改者;

4.29思想不良,煽动他人违规或聚众罢工等,足以混淆视听者;

4.30假借公司名义,招摇撞骗,滥用职权,营私舞弊,致使公司利益蒙受重大损失者;

4.31对外泄漏公司机密,情节重大者;

4.32恶意盗窃、毁损公司财物或办公设施等行为者;

4.33个人受刑事、民事处分者;

4.34滥用职权、无事生非、散播谣言、打击报复、文过饰非、损害员工之间和谐关系者;

4.35擅自在外兼职或参与经营同公司经营业务有关之活动者;

4.36未按照规定指示,擅自改变工作方法以至发生失误,使公司受损失者;

4.37其他违规事件案情重大,本公司认定应予辞退处分者。

十五.员工上诉

当员工对其所受的纪律处分不服时,可提出上诉。员工可亲身或以书面形式向行政人事部申诉。行政人事部将视情况,决定召开纪律小组会,研究是否接受办理。一般轻微过失的上诉,小组成员由行政人事经理及有关部门经理组成;若属严重过失的上诉,小组成员则由保安部主任、有关部门经理及行政人事部经理组成。纪律小组的决定将提交总经理审批后最后决定。

十六.表彰

1.如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公司将对其进行表彰:

1.1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成绩良好,且连续工作3年以上者;

1.2为公司做出显著功绩者;

1.3防止灾难于未然或发生灾难时有特别功劳者;

1.4对国家、社会作出功绩,使公司和员工的名誉得到提高者;

1.5在业务上进行有益的发明、创造、改良和研究者;

1.6检举贪污、收受回佣之行为得当者;

1.7对经营管理、管理制度的策划与修订,并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1.8励行增收节支,创经济效益卓著者;

1.9勇于负责,善于处理紧急事件,措施得力完成紧急任务者;

1.10具有显著领导绩效者;

1.11检举违规或制止损害公司利益得当者;

1.12爱护公物,并能与损坏公物之行为作斗争者;

1.13品行优良、奉公守法,能力卓越,工作勤勉者;

1.14其它优良事迹足以奖励者。

2.表彰种类:

有关前条规定的表彰有如下4种,亦可

同时采用2种以上:

2.1张榜公布表扬

2.2奖状或荣誉证书

2.3奖品

2.4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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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Z物业公司员工福利制度

物业公司员工福利制度

一、有薪年假

1.在公司服务满12个月的员工,可获如下有薪年假,有薪年假于随后十二个月内享用:

A级:11日(总经理、部门经理)

B级:9日(行政人事主任、会计主任、物业主任、保安主任、工程师)

C级:7日(出纳、物业助理、美工、保安领班、工程助理)

D级:5日(助理级以下,不包括助理级)

2.除特殊情况外,申请年假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申请,经部门经理行政人事部批准后方能生效,部门经理以上人员须经总经理批准,并知会行政人事部。年假一般不能累积到下一年度享用。

3.所有员工无论在公司服务时间长短,只享有条例规定的有薪假日数。因此对离职前未享用完年假的员工,公司将以现金补偿。

二、法定假期

法定假期:十天,包括:

元旦一天

春节三天

五一劳动节三天

国庆节三天

公司有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在公休或法定假日工作,然后再另行安排补休或以现金补偿。

三、探亲假

员工已婚者可享受四年一次的探亲假20天,一年内年休假和探亲假只可享受一次,最长20天,不得重复休假。

四、婚假

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结婚时凭结婚证可享受三天婚假,如符合晚婚条件的,按有关规定享受婚假。

五、分娩假期

在本公司工作满三年并实行晚育的员工,凭医院证明及准生证在分娩期间可按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休假,休假内工资照发;不满三年生育的,公司不承诺保留该员工原工作岗位。

六、计划生育假

员工凡因做计划生育手术或因计划生育措施失效而需做手术的,凭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可按规定享受有薪假期。

七、恩恤假员工直系亲属不幸逝世,可申请有薪恩恤假三天,但事后须提供直系亲属的死亡证明书。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配偶父母。

八、年终双薪

在公司服务满一年的员工,可获得年终双薪,员工服务未满一年的按在职月份折算计发双薪。双薪连同每年12月工资一并发放。试用期员工不享受双薪。

九、社会保险、医疗福利

凡被公司正式录用并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公司按广州市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统筹保险及医疗保险,员工应按保险机构的规定缴交由个人所承担的保险金额,每月由公司从员工工资中扣除,代为交纳。

十、员工培训

1.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对员工进行在职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职业道德、管理水平和业务技术素质。培训的方式是自学与公司安排培训相结合,国内进修与境外培训相结合。

2.员工参加公司安排的境外培训和当地政府部门及社会开办的业务培训,费用由公司支付,但员工须签署《培训承诺书》。若员工在合同期未满时要求辞职,公司有权按《培训承诺书》规定,扣除相应费用。

3.员工有义务按公司的规定,参加公司提供的一切岗位培训课程,员工在培训期间的表现,将会纳入工作考核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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