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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物业管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奖惩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5

物业管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奖惩制度

奖励和惩罚是规范员工行为的有效杠杆,是激励员工的基本手段。为鼓励员工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次序,促进公司品牌形象和经济效益的进一步提高,特制定以下奖罚制度:

一、奖励

符合下例情况之一公司将酌情给予奖励:

1、对改革公司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工作积极热心,受到业主表扬,创造优异成绩者。

3、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4、为保护国家、公司财产,以及业主生命财产者。

5、积极提合理化建议,经实施有显着成效者。

6、厉行节约,降低费用有显着成效者。

7、拾金不昧数额较大者。

二、处罚

(一)警告:

警告分为口头警告和书面警告。口头警告适用于轻度违反公司有关规定;书面警告适用于较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分为《过失通知单》、《警告通知书》两种。《警告通知书》为最后警告,凡收到《警告通知书后》,再有违反公司有关规定者,将视情况给予除名处理,不再另行通知本人并不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二)降级、降职、撤职

对犯有严重错误的员工给予降低工薪等级的处分,对犯有严重错误的员工给予降职、撤职处分。降薪、降职、撤职处分以人力资源部发文为准。

对半年、年终考核不合格者,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视情况给予降级、降职、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处理。

(三)轻微过失

凡属下列过失之一者,将受到批评、口头警告及罚款等处分:

1、仪容不整者。

2、上班不穿工作服或制服,未配戴工作牌者。

3、迟到、早退者。

4、当值时间短暂脱岗、睡岗、吃东西、闲逛、半私事者。

5、随地吐谈、乱丢烟头、纸屑或其它垃圾等者。

6、工作散漫、粗心大意者。

7、擅自留宿公司以外人员于员工宿舍者。

8、违反公司其他规定情节轻微者。

(四)严重过失:

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书面警告、降级、降职、撤职或除名等处理。

1、擅离工作岗位两次以上,一个月迟到或早退3次以上者。

2、无故矿工者。

3、向业主索取小费、物品或其他报酬者。

4、因不礼貌引起与人争辩者。

5、吵闹、粗言秽语,违反公共场所秩序,扰乱公司安全者。

6、酗酒、赌博、打架者。

7、涂改并使用假单据、假证明者。

8、拾遗不报者。

9、不服从上级领导命令者。

10、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影响公司声誉者。

11、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

(五)解除劳动合同

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将根据《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以任何形式给予补偿。

1、贪污、盗窃、索贿、受贿者。

2、侮辱、漫骂、恐吓、威胁他人、与客人打架者。

3、偷窃公司或他人财务情节严重者。

4、蓄意破坏、损坏公物或业主之物品者。

5、道德败坏,乱搞男女关系者。

6、组织及扇动罢工、斗殴、聚众闹事者。

7、传播淫秽书刊或音像制品者。

8、吸毒、使用麻醉剂者。

9、未经批准私自外出兼职或利用病休另谋职业者。

10、利用职权营私舞弊、假公济私情节较严重者。

11、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者。

12、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者。

13、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次(含3次)以上者。

14、由于工作失职使公司财产受到严重损失者。

1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有关规定者。

16、犯有其他严重错误者。

三、奖罚权限

1、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薪金标准由上级公司制度,其他管理层员工的加薪、提职、降薪、降职、撤职及除名(辞退)由所在单位提议或由人力资源部、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提名,按有关管理权限审批后,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2、作业层员工的加薪、提职、降薪、降职、撤职由所在单位提名,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实施。

3、其他奖罚由所在单位根据财务制度提议,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4、以上奖罚结合员工考核和薪金调整制度严格执行。

五、自动离职: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可视其为自动离职。公司可在不通知员工本人的情况下不保留其劳动关系,并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

1、员工请(休)假期满,不按时报到销假,超过假期5天以上。

2、员工在未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并且未得到公司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外兼职或与其他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3、在未通知公司的情况下,无故缺勤3天以上。

4、员工一年内累积事假达到三十天以上者。

六、以上条款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篇2: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奖惩制度6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奖惩制度(六)

一、目的:建立科学、完善的员工工作奖惩体系,以激发员工的自律性、积极性、主动性。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

三、职责:

1、班长、主管签发的《奖罚通知书》由部门经理审批,总办备案;一次性超过(含)20分或50元的罚款,由部门经理审核,品质部经理审批,总办备案;一次性超过(含)20分或50元的奖励,由总办审核,总经理审批。

2、主管及以上人员的奖罚由品质部、总办审核,总经理批准。

3、操作员的辞退通知由主管提请,部门经理、品质部审核,总办主任批准。

4、普通员工(含)以上级别员工的辞退通知由部门经理提请,品质部、总办审核,总经理批准。

5、部门级的奖惩通报,由部门经理签发,报品质部和总办备案。

6、公司级的奖惩通报由总经理签发。

四、方法和过程控制

1、全体员工奖惩办法

①奖惩方式:

A奖励方式包括:口头表扬、奖励通知书、通报表扬等,同时进行相应的物质奖励(加分、奖金、加薪)。

B处罚办法包括:口头批评、处罚通知书、通报批评、辞退,同时进行相应的物质惩罚(扣分、罚款、减薪)。

2、奖励方法:

(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给予表扬:

①工作积极主动,提供优质服务,尊老爱幼,屡受顾客表扬;

②培训认真刻苦,成绩突出,做到学以致用;

③工作中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反映问题及时,处理问题灵活;

④勤俭节约,为公司节省开支;

⑤经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

⑥经常协助上级管理工作;

⑦遇事临危不惧,勇于维护公司利益;

⑧内务始终保持良好,做好传、帮、带工作。

(2)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给予通报嘉奖:

①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改革小区(大厦)物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②在服务(生产)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屡受各界表扬者;

③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④对现行规章制度提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者;

⑤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或违规行为,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⑥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能源有显著成效者;

⑦保护公共财产安全,防止重大事故,抢险救灾成绩显著者。

3、惩罚方法:

(1)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为轻微过失,将受到批评、扣分、罚款等处分:

①仪容仪表:违反公司《员工行为规范》要求;

②工作要求:工作时间不得办理私事,闲聊,班前吃带异味的食品;

③工作(内务)环境:员工工作场所及员工宿舍干净整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

④不使用指定之员工通道或搭用乘客电梯,未经允许上班会客,擅自换班、替班,不参加培训;

⑤未经部门经理允许在宿舍会客,留外人住宿者;

⑥高声喧哗或发出不必要之声音,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等;

⑦工作散漫,粗心大意,违反制度要求;

⑧不节约用品、用料,不爱护工具。

(2)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为一般过失,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扣薪、记过处理:

①对业主不礼貌,与顾客争辩;无理顶撞领导;

②当值时间睡觉未造成损失;

③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早退或委托他人、代他人打卡;

④吵闹、粗言秽语,违反公共场所秩序,扰乱辖区安宁;

②发现问题故意回避,不处理、不报告、不记录;

③因疏忽、不小心损坏公司或业主的财物;

④未经业主允许擅自进入业主房间;

⑧利用工作之便,泄私愤、损坏公物、浪费材料;

⑨公报私仇,以权压人,以老欺新,处理问题不公正;

⑩非工作需要,私用机电设备、消防器材。

(3)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为严重过失,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扣分、罚款、降职、降薪或辞退处理:

①当班睡觉,造成事故或损失者;

②当班期间喝酒或酒后上岗;

③违反制度、操作规程,隐瞒工作过失,造成事故,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

④蓄意破坏、损坏、浪费、偷窃公物或顾客之物品;

⑤服务态度差,遭到业主有效投诉;

⑥未经批准,私自配制顾客或公司锁匙;

⑦涂改、假造单据、证明及各类凭证记录,拾遗不报;

⑧不尽忠职守,遇事不及时向领导报告;

⑨发生紧急情况时不参与救护或逃离现场;

⑩进行公司不允许的活动或变相赌搏;

⑧不团结、拉帮结派、搬弄是非、无中生有,诽谤他人,影响团结,影响声誉。

⑨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损公肥私;

⑩不节约用品、用料,不爱护工具,三次不改者;

?未经总经理批准,私自复印或向外传播企业规章制度等文件;

?不服从上级领导的正确命令;

?发现紧急事件不立即采取措施、不向上级报告者。

(4)凡有以下过失之一者为重大过失,对当事人即时辞退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贪污、盗窃、索贿、受贿、行贿;

②侮辱、谩骂、恐吓、威胁他人、与顾客吵架,私自拿走、转买、隐藏公司、业主及他人财物;

③传播淫秽书刊、录像或使用毒品、麻醉剂或*;

④酗酒、赌搏或打架,恶意破坏公物或顾客物品;

⑤未经批准私自外出兼职或利用病休另谋职业;

⑥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私利、假公济私,未经公司同意向顾客索取小费、物品或其它报酬;

⑦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⑧经常违反公司管理规定,屡教不改;

⑨由于工作失职使顾客财产、公司财产受到严重损失;

⑩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次。

4、奖惩标准:

①符合“2(1)奖励方法”中各条款规定的,可给予口头表扬或部门通报表扬,较突出者可给予50元以下奖励;符合“2(2)奖励方法”各条款规定的

,可给予员工50~100元奖励,并在公司内通报表扬。

②轻微过失予以口头批评,给予10~30元(扣5~15分)罚款;一般过失给予部门通报批评,并给予30~50元(扣15~25分)罚款;严重过失给予公司通报批评,并给予50~100元(扣25~50分)罚款;重大过失立即给予辞退,并在公司内通报,承担相应经济损失,并给予100~500元罚款;因违犯公司规定被辞退的员工,公司有权不提前通知,且不给予任何补偿。

5、操作层奖罚办法:

①基准分为100分,总分为100+奖分/-罚分。

②考核分数与当月工作挂钩,每奖罚1分=2元。

③凡奖罚分值在20分以上者,须附签发人的书面报告;连续两个月罚分值在20分以上者给予辞退处理。

④奖惩均应使用“奖励/处罚通知书”,当事人签字,被考核者有权利了解奖罚分值及原因。

⑤此考核标准适用于操作层员工,此标准中没有明确规定的以“惩罚方法”为准。

⑥奖罚标准:(略)

6、申诉和执行:

①员工如认为考核(检查)人给予本人的奖惩不合理时,在签字时可表明自己的意见并直接书面向总办进行申诉。

②总经理对公司范围内的奖惩有最终决定权,一旦决定,员工必须无条件执行。

③员工因不满意、不理解公司的决定而影响工作的,经教育仍不能改变、改正的,应予劝退或辞退,但不影响违犯规定的其他条款执行。

篇3:ZX物业公司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物业公司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加强内部管理和提高工作效率,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公司良好的工作氛围,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奖励

第四条员工奖励的种类

公司对员工的奖励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主要包括:

(一)精神奖励

1、通报表扬;

2、授予荣誉称号(先进生产者、先进工作者等)。

(二)物质奖励

1、提案奖;

2、特别贡献奖;

3、其它物质奖励。

第五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公司可以给予通报表扬:

(一)品行端正,工作积极努力,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二)忠于职守,勤勉负责,廉洁奉公;

(三)爱护公司荣誉,有具体表现事实;

(四)多次提出合理化提案;

(五)妥善处理突发性事件,表现突出;

(六)公司认定的其它应当给予通报表扬的情形。

第六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公司可以授予荣誉称号:

(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公司计划指标,在工作岗位上作出优异成绩,为其他员工表率;,

(二)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任劳任怨,提供优质服务,屡受客户表扬;

(三)向公司提出合理化提案,为公司采纳;

(四)维护公司利益,敢于制止、揭发各种侵害公司利益之行为;

(五)维护人事、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六)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七)见义勇为或协助公安机关破获重大案件、抓获重大案犯者;

(八)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九)在各类专项评比和比赛中获得良好成绩,为公司争得荣誉;

(十)公司认定的其它应当授予荣誉称号的情形。

第七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经总经理提名,公司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可以给予特别贡献奖:

(一)在改进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等方面具有特殊贡献者;

(二)对于公司管理或发展提出合理化提案,经采用后效果显著者;

(三)处理紧急突发性事件得宜,对避免公司财产、信誉遭受损失,具有重大贡献者;

(四)公司认定的其它应当给予特别贡献奖的情形。

第八条依据员工给公司创造的直接经济效益的金额,经总经理提名,公司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员工特别贡献奖:

(一)创造直接经济效益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公司奖励5%--10%;

(二)创造直接经济效益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的,公司奖励3%--8%;

(三)创造直接经济效益30万元以上的,公司奖励1%--5%。

第九条公司依据有关提案奖励的标准和条件可以对员工给予提案奖励。

第十条对员工的具体奖励方式,由公司根据规定,视员工先进事迹的具体情况作出决定。

第十一条公司对员工作出的奖励决定生效后,如发现有不属实的情况,经查证属实,公司有权撤消或更改奖励决定。

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员工,按照情节轻重,公司将追究其责任。

第三章处罚

第十二条员工处罚的种类

公司对员工的处罚分为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主要包括:

(一)行政处罚

1、通报批评;

2、记过;

3、降级或撤职;

4、解除劳动合同。

(二)经济处罚

1、罚款;

2、责令赔偿经济损失;

3、其它经济处罚。

第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公司应当给予通报批评或处予200元以内的罚款:

(一)工作态度散漫,不能按时完成指定工作的;

(二)在工作时间用办公电话打声讯电话、上网聊天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妨害他人工作的;

(三)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的;

(四)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的;

(五)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各类会议、培训和集体活动的;

(六)公司认定的其它应当给予通报批评的情形。

第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公司应当给予记过,并处予200元至500元的罚款:

(一)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二)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者委托他人打卡的;

(三)与客户争吵,影响公司声誉的;

(四)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工作秩序的;

(五)诬告、威胁、侮辱领导或同事,散布谣言,挑拨是非,损害领导威信或他人声誉,影响恶劣的;

(六)公司认定的其它应当给予记过的情形。

第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公司应当给予降级或撤职,并处予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一)工作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出差错或服务欠佳被投诉,造成经济损失的;

(二)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的;

(三)违反安全操作规定导致公司遭受重大不利的;

(四)造谣生事,散布不利公司言论,损害公司形象的;

(五)辱骂或对待客户态度恶劣,影响公司信誉的;

(六)公司认定的其它应当给予降级或撤职的情形。

第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公司应当解除劳动合同:

(一)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程序,情节严重的;

(二)故意泄露或出卖公司商业秘密,致使或有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者违章指挥,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

(四)滥用职权,违反人事

、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在公司经营活动中,行贿、受贿和索贿或收取回扣,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当得利,经查证属实的;

(六)篡改公司网络资源,违规操作,破坏系统情节严重的;

(七)利用职务之便贪污、盗窃,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八)利用职权对员工进行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九)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天的;

(十)合同期内累计记过两次的(含两次);

(十一)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判刑或劳动教养的;

(十二)公司认定的其它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第十七条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处罚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经济损失:

(一)造成经济损失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责任人赔偿100%;

(二)造成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1万元(含1万元)以下的,责任人赔偿80%;

(三)造成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责任人赔偿50%;

(四)造成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的,由公司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八条员工受到处罚,公司应当书面通知本人。

第十九条受处罚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第二十条对员工处罚的具体方式,由公司视员工违章违纪行为的情节轻重、损失大小及危害程度等情况作出决定。

第二十一条公司对员工作出的处罚决定生效后,如被处罚人不服,应当在接到处罚通知后的一个月内,向公司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公司应在接到申请后的一个月内进行复查并提出最终复查意见,如发现有不属实的情况,公司有权撤消或更改处罚决定。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罚员工进行打击报复或对应受处罚的员工进行包庇的有关责任人,公司将追究其责任。

篇4:小区管理处员工培训方案员工考核奖惩机制规定

小区管理处员工培训方案、员工考核与奖惩机制

员工培训:

为了提高管理水平,采取平时自学为主和定期培训为辅的方法,提高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做到全员培训合格。

1、新招聘人员实行一个月业务学习,考试合格者留用。

2、保安员每日进行常规训练,增强安全责任心。

3、每周安排一定时间学习有关业务文件、报刊、书籍,兴行管理经验座谈会。

4、每季举行一次全员消防训练,学习有关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本小区消防设施分布状况以及学习有关救生方法,并举行消防演习,要求人人达标。

5、定期培训员工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熟练掌握在发生火警,治安案件等情况下应急处理方法,并举行消防演习,要求从从达标。

6、每年组织现市内外的先进单位参观学习

7、有计划的安排维修,绿化等各工种员工分批进行培训学习和深造,以确保员工的整体文化素质。

8、定期进行电脑培训和智能化管理的培训,引进现代高科技管理技术,提高工作效率。

培训目标:

1、确保员工年度培训在150课时以上;

2、新员工培训率100%,培训合格率100%;

3、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5、员工年度培训率100%,培训合格率100%。

培训方式:

自学;自办培训班;外派学习培训;理论研讨或专题讨论;参观学习;岗位轮训。除上述培训项目外,我们还将针对本小区的实际情况,对物业服务管理中心员工进行下述紧急事件处理培训:

火警应变;电力故障,上、下水管道爆破;雷暴和台风;百法聚集滋事,处理可服物体与恐吓电话;处理本小区客户投诉;违例或遗弃车辆;收获财物。

员工考核与奖惩:

1、录用与考核

(1)录用:根据我公司的人员编制、用工条件,经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联合考核、面试择优录用。录用后经物业服务管理中心培训部门对员工进行上岗培训和业务考核,试用3个月。

(2)考核:考核检验工作成效、业绩以及培训效果的重要手段,我公司制订了一系列的考核制度和实施办法:

A、签订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考核整体目标完成情况。

B、每年对员工进行两次岗位考核,根据考核业绩实施奖惩。考核率100%,年淘汰率5%,岗位轮换率10%。

C、对新员工在录用前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和面试,经培训后进行考核,考核率100%。

D、培训项目结束后,对培训人员进行一次全面考核。

E、对物业服务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每年进行两次民主评议,根据评议及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和调换。

2、淘汰机制

在实施小区物业管理过程中将严格按照我公司的员工考核和淘汰机制程序运作,结合小区实际情况,贯彻实施淘汰机制,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篇5: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奖惩制度7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奖惩制度(七)

为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奖励:

一、对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及下达指标,年底评出的先进个人由集团公司进行统一表彰。

二、对各有偿服务范围内的创收,按实际创收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给个人。

1、对发现查出偷水、偷电之行为并给予处罚,罚款部分按10%提取。

2、对工作中因有发明、技术改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议,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员工,参加集团公司献计策、做好事"双十佳"评选活动。并按公司文件规定评选奖励。

处罚:

三、工作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处罚10元,10分钟以上处罚20元;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处理(30分钟以上为半天,1小时后为一天)。

四、旷工半天,扣发本人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发本人两天工资;旷工超过一天以上做自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五、消极怠工,工作时间内上网、打扑克、下棋或干私活发现一次处罚20元。

六、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及安排的,按旷工处理。

七、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影响工作并造成影响的,除视情节轻重移交有关机关处理外,单位将据情节给予一定的处分和经济处罚,因触及刑律被依法刑事拘留的,按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八、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接受用户好处(包括喝水、抽烟、吃请等),一经发现除返还或赔补外,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200元,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

九、除工作需要外,严禁中午喝酒,不得因业余时间喝酒而影响临时性工作安排或住户的服务要求,发现一次处罚50元,如给住户造成损失(本物业服务范围之内的)由当事者一并赔偿。

十、对水电查抄及收费过程中弄虚作假,发现一次除重新更正或补收外,处罚当事人100元。

十一、对居民提出的服务要求,不得推诿不管或置之不理,发现或居民举报反映给公司一次处罚50元,出现居民上告或举报给公司以外的其他管理部门一次,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200元。(正当理由除外)

十二、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人不按规定写请假报告的按旷工处理。

十三、严格考勤并做好记录,做到日考日记,并于次月1日报公司经理,审核签字后备案并编制本月工资表,如发现考勤记录与实际出勤情况不符,扣责任人30元/次。

十四、工作要负责任,因玩忽职守造成的辖区内各类事故及损失,按损失的实际造价予以赔偿。

十五、对员工的各类处罚,均由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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