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请销假制度5
物业公司请销假制度(五)
一、全体职工必须做到有事先请假,事后要销假。
二、职工请假要提前写出请假报告,待逐级批准后,方可离岗,不得出现先离岗后请假的现象。
三、职工请批假范围
请假1小时内,由所在站站长批准;请假半日以上(含半日),须提前写出请假报告,由副经理或经理批准,各站长一切非因公外出须经经理批准。
四、因病请假一日以上(含一日)须有正规医疗部门的证明手续。
五、因事、因病请假及晚婚晚育假期均按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以上事项如有违反,按奖惩制度第十二条执行。
篇2:物业公司职工请销假制度
物业公司职工请销假制度
一、全体职工必须做到有事先请假,事后要销假。
二、职工请假要提前写出请假报告,待逐级批准后,方可离岗,不得出现先离岗后请假的现象。
三、职工请批假范围
请假1小时内,由所在站站长批准;请假半日以上(含半日),须提前写出请假报告,由副经理或经理批准,各站长一切非因公外出须经经理批准。
四、因病请假一日以上(含一日)须有正规医疗部门的证明手续。
五、因事、因病请假及晚婚晚育假期均按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以上事项如有违反,按奖惩制度第十二条执行。
篇3: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请销假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请销假制度
一、全体职工必须做到有事先请假,事后要销假。
二、职工请假要提前写出请假报告,待逐级批准后,方可离岗,不得出现先离岗后请假的现象。
三、职工请批假范围
请假半日以上(含半日),须提前写出请假报告,由副经理或经理批准,各站长一切非因公外出须经经理批准。
四、因病请假一日以上(含一日)须有正规医疗部门的证明手续。
五、因事、因病请假及晚婚晚育假期均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以上事项如有违反,按奖惩制度第十二条执行。
篇4:物管公司内务管理制度:请销假制度
物管公司内务管理制度:请、销假制度
1.0总则
1.1物管公司员工实行每天8小时工作制(保安员除外)。部分部门员工实行轮班制的,其上、下班时间按岗位要求决定。
1.2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各管理处规定之工作时间上下班,实际上、下班时间按员工考勤卡、外勤登记记录情况进行考勤。
员工每月出全勤享受奖励50元,但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不予享受:
1.2.1每月已享受有薪病假者(每月有薪病假为1天);
1.2.2当月已享受之年假累计超过三天者;
1.2.3一个月内发生迟到、早退三次以上的;
1.2.4旷工、事假、病假者。
2.0迟到、早退、旷工
2.1不按规定上班时间到岗,视作迟到。
2.2未到规定下班时间提前离岗,视作早退。
2.3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作旷工:
2.3.1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的;
2.3.2超过假期而无续假者;
2.3.3不服从调配而不上班者;
2.3.4打架斗殴致伤不上班者;
2.3.5迟到、早退三十分钟以上者;
2.3.6其它应按旷工处理事项。
2.4旷工每日扣罚标准为日工资的2倍。
2.4特殊、紧急情况无法上班
特殊、紧急情况下无法上班,须于当天上班前半小时内设法知会部门主管,同时知会人事行政部,并在上班后二天内,填妥《假期申请表》,连同所需有关证明交部门主管审批,经人事行政部批准后存档,超过规定时间仍未补办手续,公司有权视作旷工处理,请特别注意。
2.5请假
2.5.1任何员工因病或因事需要请假(特殊、紧急情况除外),必须提前填写《假期申请表》向部门主管、人事行政部申请,经有关人员审批,获得批准后方为有效。
2.5.2请假天数与提前申请天数、审批权限
请假天数提前申请天数审批权限
1天1天部门主管、人事行政助理
2-3天5天管理处主任、人事行政部经理
3天以上10天物管公司副总经理
3.0其他
3.1.1任何员工外出办事,须事先获得部门主管及管理处主任批准,并知会行政助理,做好外勤登记;
3.1.2若员工未获批准或未办妥有关考勤手续而缺勤者,以旷工论处,并给予警告处分;
3.1.3连续旷工三天及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满5天,物管公司有权对员工作出即时开除处理,并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3.1.4人事行政部负责考勤工作,每月底审查考勤表(卡)、外勤登记,作为考察工作表现及计薪依据。
4.0打卡
4.1员工上班(加班)执行打卡制度,人事行政部将依据员工打卡情况计算员工出勤。
4.2无打卡必须执行签卡程序,否则视为旷工。
4.3员工不能互相代打卡,一经发现,当事双方以旷工一日论处,并按有关奖惩制度作出处理。
4.4员工因公务原因或忘记打卡必须于未打卡次日填写《补卡单》,报管理处主任申请签卡,不按上述规定时间签卡一律不予接受,按旷工或事假处理。
1.5因公务原因不能打卡的,可以签卡,且不作为过失记录;但员工忘记打卡的,经核实后,每月3次以内的可签卡,3次以上的不予签卡,按旷工半天处理并按有关奖惩规定作出处罚。
篇5:请销假制度范本
第一条婚假:
凡在我公司工作一年以上员工,结婚时享有有薪婚假3天。
在我公司工作二年以上员工,结婚时享有有薪婚假5天。
在我公司工作三年以上员工,结婚时享有有薪婚假7天。
在我公司工作五年以上员工,结婚时享有有薪婚假10天。
第二条丧假:凡在我公司工作一年以上员工,因直系亲属不幸去逝时,享有有薪丧假3天。
第三条产假:购买生育保险满一年、并且计划生育条件的男女员工享有以下假期:
1、女员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
2、难产增加30天。
3、属多胞胎生产的,每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实行晚育(女员工满24周岁生育)者,增加产假15天。
5、男员工的妻子,在符合计生政策的前提下生产,男员工可享受10天看护假,但需向人事部提供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准生证。
6、女员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可休假15天,怀孕满4个月(含4个月有)以上者流产者,休假42天,但需向人事部提供医院开具的证明。
7、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发放。
第四条年假:在重庆火锅加盟企业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正式员工,均可享受年假。
1、公司工龄与年假对照表
工龄
休假天数
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3天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5天
十年以上二十年以下
7天
2、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休年假:
a.员工在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20天;
b.员工在一年内病假超过30天;
c.一年内病假、事假累计超过40天者。
3、年假需一次休完,不得分次休。
4、年假期间享有全额工资。
第五条事假:(因餐饮行业工作性质特殊,原则上节假日不准请假,如有特殊请一扣二)。
1、事假2天,扣除当天应得工资;
2、事假2-4天,扣除当天应得工资的1.2倍每天;
3、事假4-7天,扣除当天应得工资的1.5倍每天;
4、事假7天以上者,扣除当月的全部级别工资、岗位工资外,扣除当天基本工资的2倍每天;
第六条病假:
1、二天以内的病假,扣除当天工资,且请假人必须有三人以上员
工(含领班)书面证明,或者有相关医院出具的证明。
2、超出二天以上的病假,请假人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病休证明,否则按其事假处理。
第七条旷工:
未经请假或假满没有续假,未经管理人员同意擅自不到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并记入人事档案备档。
一个月内旷工三天或三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人事部备案)。
凡一年内累计旷工六天或六天以上者,按自动离处理(人事部备案)。
休假:
每位员工每月2天休假,休假期间不扣工资。
休假由各部门经理统一安排,并严格按休假制度执行。
因餐饮行业工作性质特殊,凡节假日原则上不安排休假。
因公司原因休假不能安排完毕,补助未休假员工15元/天。
以上各款假期内如果包含公休日和节假日,均不另加假期天数。
第十条以上各款假期的审批权限如下:
1、一天以内由部门经理审批;
2、一天以上、七天以下由店长审批;
3、公司办公室人员由办公室主任审批;
4、七天以上假期由总经理审批;
第十一条各项假期都必须有请假单,批准后的请假单交人事部作为考勤依据。婚假、产假、年假必须提前一个月申请,经理及总经理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安排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