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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2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5

物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十二)

(1人员招聘、录用制度

1、新进员工必须通过公司及用人部门两次面试,并由用人部门通知上班。上班前必须先办理录用手续或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办手续时需填写各类个人资料供存档、需上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其他培训资料证书复印件(如有),个人资料应正确无误,如提供虚假资料,可招致辞退的严重后果。需携带好有关证件原件,由员工本人亲自与公司签订劳务协议或劳动合同后方能上班。

2、新进员工自上班之日起试用期为一个月(技术部门试用期为三个月)。

3、员工对于自己所担任之工作有任何问题,需先征询用人部门主管或经理意见。

4、凡与公司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请到原单位/社保中心将养老金等帐户转至本公司,以便公司为您办理养老金等。若原单位/社保中心从未办过社会保险或从学校新毕业之员工,请书面向公司说明并提出申请新开户头。

(2离职、辞职、辞退办法及手续

1、凡员工欲离职者,应按合同/劳务协议之规定,提前向用人部门提出书面离职申请;试用期间则于一周前提出书面申请即可。

2、凡员工未按合同(或协议)书承诺提前离职者,公司将扣除相应的薪金作为通知期以赔偿公司损失(除非特殊情况,经用人部门主管或经理同意准予提前离职)。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根据公司用人部门主管或经理批准,报公司核准予以立即辞退。

(1)在试用期内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符合《劳动合同书》中条款须辞退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4)不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的。

(5)违反国家法律或治安条例的。

(6)故意不服从上级指挥及合理指令,经多次警告无效。

(7)故意损坏公物或利用工作之便贪污、挪用公款。监守自盗、收受贿赂者。

(8)有严重损害公司及所管小区形象的行为,并造成后果的。

(9)直接造成客户投诉三次,并经查实却系该员工责任的。

(10)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工作中出现责任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3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为公司考勤管理的基本制度,各管理处可以此制度为基础,结合管理处实际情况,另行制定考勤管理制度。另行制定的管理处考勤管理制度需报公司批准、备案后方可执行。

(3-1考勤制度

1、员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0时至5:30时(个别岗位工作时间以工作需要设定),因季节变化需变更工作时间时由公司另行通知。

2、公司员工实行上下班签到并随机抽查制度,由各部门、各管理处负责组织实施。

3、公司员工外出办理业务,需提前办理《员工外出登记单》,并交至各部门经理处,否则按迟到或旷工论处。

4、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并交至各部门留存。凡未填写《出差申请单》者按事假论处,特殊情况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3-2迟到、早退

1、迟到和早退的违约金标准如下:

迟到/早退分钟违约金标准

5≤*<1010元

10≤*<3020元

30≤*30元

2、月累计迟到、早退共3次(含3次)以上,无当月绩效工资。

(3-3旷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以旷工处理:

1、未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或未经准假而私自休假者,以及因各种假期逾期而无事先申请续假者。

2、不服从调配而不上班者。

3、打架斗殴致伤而不上班者。

4、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

5、其他无正当理由缺勤者。

6、凡旷工而2小时以内的,按半天计算,严重警告并扣发当月绩效工资和半天工资;旷工超过3小时的,按一天计算,严重警告并扣发当月绩效工资和一天工资;旷工二天者扣发当月绩效工资,并扣发四天工资,给予最后警告。

7、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立即辞职。

篇2:物业行政人事福利制度

物业公司行政人事制度:公司福利

1员工婚、产、丧假的规定

1-1婚假

1、员工在试用期满后,符合结婚年龄者,经总经理批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可获得有薪婚假。

(1)根据《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企业职工请婚丧假的处理意见的通知》(渝劳社办发〔2000〕24号)"职工本人结婚,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给予5天的婚假(不含按规定应享受的晚婚假)"。

(2)《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以上初婚为晚婚,晚婚增加婚假10个工作日。晚婚的职工,增加婚假十个工作日;

2、休婚假的员工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若无故延长假期者,按事假处理。公司有权根据业务工作情况决定休假日期。

1-2产假

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女员工,根据《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可享受有薪产假。

1、女职工生育产假为90天;晚育(指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或引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为15天,其中患宫外孕的,产假为30天。

3、生育生活津贴=生育上年本人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1-3丧假

1、根据《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企业职工请婚丧假的处理意见的通知》(渝劳社办发〔2000〕24号)的有关规定,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时,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给予5天的丧假。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2、员工非直系亲属(职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时,需要其料理丧事的,参照《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企业职工请婚丧假的处理意见的通知》规定,公司准予职工享有三天有薪丧假。其他非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其料理丧事的,按事假处理。

3、员工必须出示有效证明,经部门经理同意,报经总经理批准,方可休假。若无故延长假期者,按事假处理。丧假必须当时提取,不能保留或其他方式代替。

2员工病、事假的规定

2-1病假

1、员工因病休假,必须凭医院病假证明方可病休,若当天无法交病假证明的,须在上班当天补交(须附病历证明),但必须在病假当天电话告知部门主管或经理。员工上班时间需要到医院就医,需先经部门主管或经理同意。就医时间若不超过2小时,不按病假处理。多于2小时部分按病假处理。每月不按病假处理的就医次数只限一次。

2、员工按请假手续休病假的,所扣工资=休假天数×日工资,并不享受当月绩效工资。

3、员工休病假天数超过40(含40天)天的,公司有权与其终止劳动关系。

2-1事假

员工因事确需本人处理,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向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请,并填写《休假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因急事需当天休事假者,必须在本人应到岗的时间前用电话通知部门主管或经理,经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1、服务期满一年者事假可用年休假抵冲,但必须在假单中特别注明扣抵年休假。否则一律以事假处理。

2、仍在试用期的员工,一般不予批准事假。有特殊情况者除外。

3、事假工资计发办法:(每月累计事假天数为D)

(全额工资/22)×(22-D)

4、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5天(含15天),公司有权与其终止劳动关系。

3员工工伤假的规定

员工因工受伤,经公司指定医疗机构证明,由所在部门出具工伤报告,经部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按工伤处理。否则按病假处理。

4员工年休假的规定

1、凡正式员工在本公司连续服务满一年者(包括试用期),可享受有薪年假,年休假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年假应以连续方式提取,需提前十五天申请。

2、年休假提取需经部门经理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年休假不准累计及预提。公司有权因业务工作更改申请者之日期及天数。

3、年休假以一天为计算单位。年休假可冲抵事假、病假。

4、到年底年休假未休不累积至次年使用。

5、年休假的计算以自然年度为单位。

篇3:某物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物业项目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节管理原则:

"严格的管理"是向广大业户提供满意服务和公司获得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强有力的保证。为此,公司制订出内部管理的原则,以保障正常的运作秩序。

本公司在内部管理中,将严格贯彻以下之十大原则:

一、统一指挥原则:各级员工都必须执行公司总经理的决策,接收公司总经理的统一领导。

二、层级管理原则:每一级员工在工作中必须听从直接上级指挥或上级授权人员的命令,各级管理人员只对直接下级拥有指挥权。

三、分工负责原则:每一个员工按照分工对自己分担的业务工作负全面的责任。

四、责、权、利连带原则:每一个员工的责任、权限、利益三方面连带生效。

五、命令服从原则:每一个员工必须执行其直接上级的命令。

六、督导工作原则:各部门及人员要接受并配合公司授权监督部门或人员的督查和指导,对工作中的偏差要及时采取纠正措施进行改进。

七、民主参与原则:每一个员工对本部门及公司经营与管理均享有建议权和监督权。

八、友好协作原则:在不影响本部门正常运作前提下,各部门有尽可能为其他部门提供协作的责任。

九、特殊授权原则:任何情况下,每一个员工都必须接受本公司授权人员的指挥。

十、奖优惩劣原则:每一个员工的功绩都将受到奖励,其过失也将受到应有的惩处。

第二节:员工聘用:

本公司招聘员工的主要原则是依据应聘者是否适合应聘岗位职务的素质和培养潜质,并以该职位人员应具有的实务知识和操作技能作为考核准则,"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申请人首先必须如实填写《员工入职申请表》,经面试、培训合格后方可聘用。

申请人接到公司行政人事部的通知后按期到公司报道。

一、聘用程序

(一)大型规模招聘:如组建新的服务中心或其他原因,招聘规模较大、人数较多时,由行政人事部和用人部门制定完整、细致的招聘方案,经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二)平时增补员工:

1、由用人部门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

2、由行政人事部按申请表的内容要求,安排招聘事宜。

(三)应聘人员填写《员工入职申请表》。

(四)由行政人事部安排相关人员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笔试及现场操作演示等必要的考试评议。

(五)初步合格后,应向招聘人员讲解、出示有关规章制度、工资待遇等有关规定。

(六)通知应聘人员按期到公司报到,参加培训和岗前学习。

二、员工入职:

(一)被招聘的员工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到公司报到。

(二)报到时,需向行政人事部提交个人资料。

(三)员工必须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无误。其内容(地址电话、婚姻状况、教育程度等)若有更改,应立即通知行政人事部。

(四)员工提供的个人资料,若一经发现属虚报或伪报,公司有权立即将其辞退。

三、试用期

(一)凡新入职本公司的员工,一般须经3个月的试用。若员工所在部门总经理(主任)认为有必要时,也可将试用期酌情延长(但延长期不超过3个月);表现优秀、业绩突出者,报请公司批准,将试用期酌情缩短。

(二)员工在试用期内倘若不称职或触及了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有权随时将其辞退。

(三)试用期满后,员工经所在部门考核,确认其能胜任岗位工作的,由部门填具《员工转正申请表》,经公司批准,员工将转为正式聘用工;不胜任岗位工作的立即予以辞退。

四、薪金

(一)公司薪金贯彻按劳分配、奖勤罚懒和效率优先三大基本原则以及根据高效、简单、实用原则,在工资分配管理中综合考虑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所在岗位在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相对价值、员工贡献大小等因素确定。

(二)员工薪金按照岗位类别和职位高低,并依据公司的薪金管理办法确定。

(三)员工只有在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公司制度和规定的情况下方能领取薪金。

(四)对违反工作制度和纪律的行为,将采取薪金罚扣机制

(五)员工薪金发放按月进行,当月工资在次月10日支付,支付日若适逢节假日,公司可视情提早或推后支付,时间不超过一周。

(六)员工在职因为工作调动和岗位晋升,薪金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将按规定进行调整。

五、膳食

公司职工食堂向当班员工提供中、晚两餐,其中护卫员包吃两餐,其他只提供一份中餐。

五、工装及配发用品、工具

(一)员工工作服装由公司统一制作或购买,员工需交纳一定比例的服装押金及按比例个人交纳一部分,具体标准由公司统一规定。

(二)员工工作期间必须按规定着装,员工未按规定使用造成服装损坏的应当赔偿。

(三)员工离职时,应将所配发的服装上缴,并事先清洗干净,上缴时公司将收取整理和消毒费用。

(四)公司所配发的用品、工具,员工签字认领,个人保管好,造成遗失和损坏照价赔偿,员工离职时,应将配发的用品、工具清点好一并上缴公司。

六、工作时间及节假日

(一)员工的工作时间根据公司的具体规定执行。

(二)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元旦1天、劳动节3天、国庆节3天和春节3天,共10天法定节假日,当与工作时间和内容要求冲突时,应执行管公司规定。

(三)如因工作要求加班加点,员工应当服从公司安排。

六、劳动合同的签订

(一)正式调入公司的员工,需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需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合同期为1年。

(三)在合同期内所发生的劳动纠纷,均按合同有关条文处理。

第三节职务任免:

公司考察任免干部遵循"任人为贤、量材而用"的原则,并提倡管理干部能上能下。对各级主管以上职务的任免由部门负责人研究提出,经总经理签发职务任免令生效,工资随职务变动。

第四节岗位变动及晋升

一、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调动员工的岗位,被调动的员工应服从安排。

二、各部(室)主管在调动其管辖内员工时报公司核准后方可调迁。

三、公司跨部门调动员工由总经理批准签发调动令。

四、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应按指定时间到行政人事部办理调动手续,及时到新岗位工作。

五、员工工作表现优异、成绩突出者可申请晋升,填写《岗位晋升申请》后,由部门组织审查合格报公司领导批复后,可按公司规定晋升晋级。

第五节员工离职

一、被招聘员工在试用期内要求辞职,必须提前7天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如在转为正式聘用工后要求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二、如员工未能向本公司提出足够的时间后没办妥交接手续,擅自离职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三、合同期内,如属本公司之原因辞退员工,则提前1个月通知本人并按劳动部门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四、凡辞职或辞退之员工必须在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后再领取工资。

五、若本公司因业务变更或其他原因而产生富裕劳动力时,本公司有权决定裁减员工。被裁减人员应服从安排,不得提出无理要求,公司将会提前1个月通知并按劳动部门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第六节请休假制度及假期待遇

一、请休假制度

(一)员工请休假,先由本人填写请假单,并按管理权限逐级审批后,方可休假。

(二)未经批准或未办理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三)请假期满,要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室销假手续。如需延长假期,必须先向所在部门领导申请,并通知行政人事部,按事假处理,否则,将按旷工处理。

(四)员工请休假归来后,应及时到相关部门进行销假,否则按延休假处理。

二、员工请休假

(一)事假:员工没有充分正当理由,不能请事假,有特殊原因需请假,必须先提交书面申请。请事假1天由部门主管审批;请事假1天以上由物业总经理审批;请事假3天以上(含3天),由物业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

(二)病假:员工请病假必须持由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单。请病假3天以内由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后,报服务中心经理批准;3天以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一般应在病休前将病假单交行政人事部备案(急诊除外)。病假证明和手续不齐备的,按事假处理;如发现弄虚

作假,按旷工处理。遇本人重病或住院等特殊情况,可由他人代为请假,事后再到行政人

事部补办病假手续。

(三)婚丧假:员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父母、子女)死亡时,经行政人事部核准后,报物业总经理批准可休婚假3天、晚婚假定10天、丧假3天

(四)产假:女职工应于休假前15天持有所在部门领导签署的请假单到行政人事部核准后,可享受产假90天,属晚婚者增加优待假15天,办理了独生子女手续(需在子女出生后3个月办证)者增加优待奖35天。

(五)工伤假:员工在工作时间受伤,应立即送至就近医院治疗,并通知部门主管或物业总经理或总经理,事后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填写事故报告,经部门主管审查后,报请物业总经理酌情处理。非因违反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导致受伤,其休假时间将按国家劳动保险的规定执行。

三、各类假期待遇

(一)事假:请事假期间,不予发放工资;事假不得连续超过5天,当年请事假不得超过10天,否则公司可视情予以辞退处理。

(二)病、伤假:3天内发放全额工资,3天以上不发放工资,病、伤假不得连续超过10天,当年病、伤假不得超过20天,否则公司可视情予以辞退处理。

(三)员工因工伤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时,当年累计休假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按以下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工龄不满3年者,按本人工资60%的标准支付;满3年而不满5年者,按本人工资70%的标准支付;满5年及以上者,按本人工资80%的标准支付。

(二)婚丧假、产假、工休假、公假:在批准的假期时间工资、奖金照发。

第七节培训

每一个员工从入职之日开始,就必须接受不同程度的培训,以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员工。公司也将根据各岗位的需要,安排不同的培训内容,帮助员工提高业务知识、专业技能和工作效率,培训遵守以下规定。

一、因工作需要可参加各类培训班和专业进修。参加培训或进修的内容,原则上要与本人从事的专业相关,以业余时间为主,不能影响本职工作。

二、因业务需要,要求参加各类培训或进修的,均要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填报外培审批表,公司领导批准后,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三、经公司领导同意,参加培训(进修)的公司员工,其学费、报名费、资料教材费用等本人支付,也可根据员工的服务态度和工作成绩,签订培训合同,待获得相关培训证书后交公司报销培训费用,对违反培训合同的培训人员,公司有权收回相关培训证书,并按规定要求员工进行赔偿。

第八节考核

为了及时地掌握每个员工的动态,公正、合理地评价员工,从而为员工的奖励、晋级、调整、迁升提供客观依据,公司建立正常的人事考核制度。考核分为试用期及年终考核。

一、试用期考核

聘用员工试用期满由试用部门负责考核。如试用部门认为必要延长时间或解雇,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员工表现事实情节,报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延长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如试用部门认为可予转正,应附转正申请表、定级审批表,报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

二、年终考核

(一)年终考核于每年12月底举行,考核年度为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试用期人员不参加考核:

(三)公司年终考核将相关知识笔试与评议和技能测试及有关平时的工作表现结合起来对员工的德、绩、能、勤分细目考评,以各细目分数评出等级;

(四、考核不合格予以辞退。

第九节奖惩制度

为增强公司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积极性、创造性并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员工给予应有的惩处,公司在管理中将严格贯彻"奖优罚劣"的基本方针,即:"有功必奖,有过必罚"、"小过即改,既往不咎"、"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服务中心行政奖罚制度和绩效考评制度与此配合补充实施。

一、奖励

(一)奖励条件:

1、有功表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将酌情给予奖励:

2、对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企业效益方面有重大贡献的;

3、在完成工作任务、提高服务质量方面有显着成绩的;

4、在发明、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使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取得显着效益的;

5、为公司节约资金和能源的;

6、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7、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或违规行为,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8、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的;

9、见义勇为,舍己为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的;

10、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情况;

(二)奖励形式:

1、口头或通报表扬;

2、记功;

3、晋升工资或晋级;

4、通令嘉奖;

5、授予荣誉称号。

6、在给予上述奖励的同时,可发给一次性奖金。

(三)奖励程序:

凡符合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直接上级将事迹书面报告和《奖惩记录表》呈报公司行政人事部,经公司总经理签署后执行。

二、处罚

(一)过失种类:员工过失分甲、乙、丙三类,触犯其中任何一条都要给予相应的处罚。

1、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甲类过失:

(1)上班迟到、早退的;

(2)非因工作需要,上班时间会客聊天或长时间占用电话的;

(3)拖延执行上级命令的;

(4)不按规定着装的;

(5)有其他不道德的行为的。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乙类过失:

(1)代人打卡或迟到、早退当月累计达3次以上的;

(2)不按规定要求进行操作,尚未造成经济损失的;

(3)当值时擅自离岗、睡岗或干私活的;

(4)私藏、私拿公司各种物品占为己有或违反规定浪费、损坏、丢失公物的;

(5)涂改或伪造医生证明书、各类工作记录表格的;;

(6)没有尽职及时报告事故的;

(7)使用不文明语言的;

(8)服务态度差,遭业户合理投诉的;

(9)一切有碍生产安全和公共秩序行为的。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丙类过失:

(1)连续矿工2天以上或1年内累计旷工4天以上的;

(2)贪污、受贿、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分的;

(3)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违章指挥或隐瞒工作过失造成事故或损失的;

(4)损坏设备、工具造成经济损失的;

(5)不服从正常工作调动或公开拒绝执行上级命令的;

(6)服务态度差,当年累计被客户投诉3次以上或损害客户利益的;

(7)公司发生紧急情况时不参与救护或逃离现场的;

(8)参与打架斗殴、寻衅闹事,造成人员伤亡的;

(9)其他严重违犯公司规定的。

(10)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二)处罚方式:

1、口头警告:仅限于首次触犯甲类过失的行为,由部门领导发出;

2、书面警告:员工如有重复触犯甲类过失或首次触犯乙类过失的行为,由所在部门填写《奖惩记录表》列明违纪事实、处理意见,经见证人或违纪人签名、物业总经理签署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并存入员工个人档案;

3、员工从收到"警告通知书"后1年内,如能认真改过、积极工作,经所在部门领导提出,物业总经理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可取消书面警告处分。

4、降级、撤职、罚款:员工违规,有所在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填写《奖惩记录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在给予其他各项处分的同时,可一并给予降级、撤职或一次性罚款处分,也可单独给予这类处分并要求作书面检查。

5、辞退或开除:员工受书面警告处分后再次出现同类过失,公司有权立即给予其辞退处分;对触犯丙类过失者,给予开除处理。由所在部门填写《奖惩记录表》,经公司行政人事部对事实进行调查核实,并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对无理取闹、纠缠或恶意报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员工,公司将其交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员工如触犯国家法令法规,除应接受有关部门的制裁外,公司有权随时予以辞退,如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

篇4:物业管理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5

物业管理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十五)

一、总则:

1.1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人事管理,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及公司管理水平,使公司保持可持续发展状态,结合公司发展实际,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本公司全体员工。

二、员工招聘:

2.1公司新聘人员一律由办公室统一面试、建立员工档案、录用、分派。各管理处可自行预招员工,进行第一轮面试筛选,面试符合条件者将应聘人员档案报办公室,由办公室另行安排面试,合格者录用。

三、员工录用标准:

3.1公司所有员工年龄一律控制在55岁以内,身体健康。超过55岁在岗者工作期间发生的任何安全问题由个人负责。

3.2夫妻及直系亲属不得在同一单位上班。特殊情况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合理调配。

3.3对外来没有家室的人员,确保有家庭地址及联系电话,身份明确。

四、员工试用

4.1新进基层员工试用期为一个月,公司管理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而工作表现合格者将成为本公司正式员工。

4.2经考核,试用期不合格者,公司无条件即时辞退。

五、员工离职与辞退

5.1新进员工在10天以内自动离职,10天以内无工资。

5.2员工在试用期内和合同期内提出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交申请,对未办理手续而擅自离职者,每日按旷工处理,公司不发放工资,并保留追索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权利。

5.3员工离职最后一个月若未满勤,将按试用期工资发放,不再参与补助与考核。

5.4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及检查工作质量连续三次不合格者,公司无条件辞退。

六、调职与晋升:

6.1员工所在岗位不胜任或有过失者,公司视具体情况做出降职、免职、调离或辞退决定。

6.2同一岗位新老员工的交接时间不得超过三天,同一岗位新老管理人员的交接原则上不超过一周。

七、工作日、休假

7.1总公司办公室人员每月休班4天,也可一个月集中休4天,当月其他时间不再调休,管理处主任每月休2天。

7.2公司规定节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1天,“十一”3天。

7.3基层员工每月休假1天。(各管理处可以根据情况自行调配休假时间)

7.4婚假:依国家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记手续,给予婚假7天。

7.5以上规定休班时间均属带薪休息时间。

7.6直系亲属去世可申请3天的丧假。

7.7病假可凭医院证明申请3天病假,病假无工资,超过3天,当月无任何奖金或补助,超过3天,必须总经理批准方可超假,未批准而超假每日按旷工处理,超假7日给予开除。

7.8事假每月不得超过3天,3天到7天由副总经理批准,7天以上需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单报办公室备案,由办公室交财务结算。

八、工资

9.1工资模式:工资总数=岗位工资+考核工资+补助工资+提成

9.2各岗位员工工资及试用期岗位工资见《公司薪酬表》。

9.3奖惩

9.3.1依照员工职责与考评给予员工奖金或罚款。

9.3.2年底优秀员工奖30元。

九、附则

10.1本制度由办公室编制并负责解释,由总经理签批。

10.2本制度自20**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未尽事宜参考本公司有关规定。

篇5:物业公司人事人员录用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人员录用)

一、员工配置

员工配置要控制在公司编制范围内,坚持精简、高效的原则。配置工作程序如下:

1、管理层:各单位增加人员,须提前半个月填写《人力资源申请表》(见附表QR-001R),人力资源部(以相关部门确定的人员编制为依据)填写意见后交主管总经理审批后配置。

2、作业层:对一次性需配置5人以上的,需填报《人力资源申请表》,对5人以下或急需人员,各单位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报告需增人数及工种,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配置。对因工作需要招聘临时工的,由各管理处(分公司)负责招聘,但须填报《招用临时劳务工审批表》(见附表QR-005R),并到人力资源部领取体检表格,经体检合格后录用。

3、对将入伙管理处,根据会审通过的"入伙方案"配置人员。

二、员工来源

1、借调:指原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主要是中建总公司系统各单位的职工),经与原单位协商进行借调。通过借调的方式录用的员工,合同期一般为两年。(从2000年起公司原则上不再接受借调人员,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总经理批准)。

2、聘用:指各类招聘员工(包括接纳公开招聘、有关人员推荐或定点机构选送等),经面试、考核合格后录用。合同期为一年。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接收学生:指计划内接收国内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由上级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

(2)、公开招聘及人才交流中心介绍:根据招聘条件在相应的报纸、

网络上刊登招聘广告,或通过政府认可、信誉良好的人才交流中心,经

面试、考核合格后录用,合同期一般为一年。

(3)、定点组织选送:指操作层员工。人力资源部负责选定劳务输送机构并同对方签订劳务用工合同。

(4)、推荐:公司内任何员工均可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推荐人才,但不可干预录用或工作分配。推荐人在进行推荐时须将推荐对象的个人简历、学历及资历证明等资料交人力资源部审阅。经人力资源部初审合格后通知面试,经考核合格后录用。

3、有关费用

(1)、借调费:最高限额为8000元/年,其次为6000元、4000元。具体标准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其任职职务、职称、学历、工作经历等审定,总经理批准执行;工作须满一年后付借调费;于每年年初统一支付。

(2)、报到路费:凡招收的计划内本科毕业生和借调人员,按其家庭所在地或毕业院校至公司直达火车硬卧报销。其他人员见工费用均由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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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员工性质

无论何种来源的人员,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即取消原干部或工人身份,统称为公司员工。

四、聘用标准

1、管理人员标准:

(1)、年龄:男士不超过四十五周岁,女士不超过四十周岁,高级职称人员可适当放宽。聘用离退休人员,须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2)、身体状况:身体健康,无肝炎、肺结核、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且男士身高不宜低于1.65M,女士不低于1.55M。

(3)、工作态度:服从领导、听从分配、积极主动、认真负责。

(4)、工作能力:要求能够熟练处理本岗位的各项工作。

(5)、学历职称要求: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应届毕业生须为本科以上学历。

2、维修工标准: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身体健康。

(2)、学历要求:高中、中技及以上学历。

(3)、专业水平:必须有三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验。

(4)、特种工(电工、电梯工)标准:须持深圳市劳动局签发或转审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普通维修工(水工、泥工、空调工等)必须通过公司的应知应会考核。

3、护卫员标准:

(1)、年龄:18-25周岁之间。

(2)、身体状况: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75M以上。

(3)、学历:具高中(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

(4)、有较强的观察、记忆、分析和辨别能力,有责任心。

4、应聘人员的见工时间安排为每周一、三、五上午8:00-10:00。

五、招聘程序

1、推荐:应聘人必须由本公司在职人员或相关人士所推荐,推荐人须先递交应聘人资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到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初审合格后通知面试。(本公司员工须转正后方可推荐)。

2、面试负责人在对应聘者的仪表、资历、表达能力、应聘动机及专业水平等进行测评后,填写《见工登记表》(见附表QR-002R),面试

负责人在面试评估栏填写测评结果。人力资源部安排考核合格者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根据体检情况决定是否进入录用程序。

3、录用:经面试考核和体检合格后,择优录用。被录用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身份证和毕业证及职称证的复印件、证件验证书、体检表、一寸标准照一张,担保书(见附表QR-004R)。经人力资源部验证无误后开具任职通知单,被录用者凭人力资源部的《任职通知单》(见附表QR-008R)在指定日期到任职单位报到。

4、担保:任何被录用员工都须办理担保手续,且担保人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或具有深圳户口、有稳定职业和独立经济能力的成年公民。新员工须在报到时办妥担保手续。担保人须认真阅读《推荐人须知》(见附表QR-003R),亲笔签字后担保即时生效。

5、试用:新录用员工均实行三个月试用期。

(1)、新员工试用期薪金标准:月基薪均为80%;月奖金三个月内为50%、第3-6个月为奖金标准的80%(第一个月奖金标准:管理层为100元,作业层50元)。

(2)、新员工试用期满的前一星期,由单位填写《转正审批表》(见附表QR-009R)报人力资源部。管理层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对其进行考核,作业层员工由各单位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延长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或辞退,并由其所在单位将人力资源部开具的《转正通知单》(见附表QR-010R)或《延期转正通知单》(见附表QR-011R)转交给员工本人。延长试用期间的基薪与奖金标准与试用期相同。延长试用期后经考核仍不合格者辞退。

6、续约:从签订用工合同之日始工作满一年的员工,人力资源部根据《续约考核审批表》(见附表QR-012R)对其工作能力、表现、业绩等进行考核,并做出续约或终止合同的决定,于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本人。(《终止合同通知单》见附表QR-013R)。

7、解约:对违反公

司规章制度被辞退或转正、续约考核不合格等不再聘用的员工,应办理离职手续。办理离职结算手续的程序如下:

(1)、管理层员工解约:

A、辞退:由人力资源部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其本人,在工作交接完毕并经主管、有关部门签字后,持《员工离职会签单》(见附表QR-014R)到人力资源部结算(《员工离职结算单》见附表QR-015R)。

B、辞职:提前一个月向管理处或公司提交辞职报告,工作交接完毕后持会签单结算。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2)、作业层员工解约:

A、辞退:各管理处、子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其本人,并向人力资源部说明辞退原因,在收到人力资源部《终止合同通知单》后,交接工作完毕后持《员工离职会签单》办理离职结算手续。

B、辞职:须提前十五天向管理处或子公司提交辞职报告,并将工作交接完毕持会签单方可结算,否则视旷工处理。

(3)、凡自动离职或被公司解聘人员本公司不再录用。

六、人员调配

1、职务任免:

(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由中国海外兴业有限公司发文任免。

(2)、公司董事、助总、人事经理、财务经理由公司董事会提名,报中国海外兴业有限公司批准并发文任免。

(3)、部门正副经理、助理经理,管理处正副主任、助理主任及其它助理经理以上职务的员工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由公司发文任免,报中国海外兴业有限公司备案。

2、人员调动

(1)、公司范围内各单位的人员调动,根据人力资源部的《调动通知单》(见附表QR-O16R)办理交接手续。

(2)、公司各单位副经理及以上职务员工调动,须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人力资源部发文执行。

(3)、接到《调动通知单》的管理处(分公司)和员工须在指定时间内办理交接、履任手续,不得无故拖延或抗命。

3、调换工种

作业层员工如具备调换工种的条件,管理处(分公司)或员工可申请调换工种(《调换工种申请表》见附表QR-006R),经人力资源部根据工作需要考核通过后下发《调换工种通知单》(见附表QR-007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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