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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操作安全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5

1、接班前要认真检查设备各部位零件和螺丝是否缺少和松动,所有控制与行程开关是否灵敏可靠。

2、开车前,必须检查车上及轨道线路上是否有人,然后按电铃以示警告,方可推电源闸刀,并分两次送电。

3、上下行车必须使用门铃和门限开关,等车子停稳后方可上下,严禁钻栏杆或跨越另一部车子。操作时要集中思想,不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4、各种保险装置和抱闸要保持正常灵敏,不准拆除或联接起来,如在行驶中发现失灵,应立即汇报调度,停车处理。

5、钢丝绳吊钩每星期五由白班负责检查,发现钢丝绳、吊钢组达到报废标准、润滑不良等情况应立即汇报,并认真填写检查表。

6、行车开动时,吊钩或吊物上不准站人,吊任何物品不得从头或设备上通过。

7、炉前倒铁水,未兑之前副钩不应低于铁水包挂坏,铁水倒完后立即松下副钩,严禁满包铁水放置在炉台上。

8、操作要服从领行指挥,若有多人指挥或信号不明时,可暂时停车,向下面说明情况,禁止歪拉斜吊和超负荷使用,禁止吊拔埋在地下不明的重物,钩头下炉坑需专人指挥。

9、吊运重物时,应先稍离地面试吊,证实重物挂牢、制动性能良好和重物稳定后再继续起吊。

10、行车启动进应先打铃通知,车速不准太快太猛,行车运行时,严禁加油、维护、检修。

11、两部行车不准吊一物,二车相距3米或离终端3米时,必须随时准备停车,防止撞车。如必要时,双方一定要取得联系,缓慢停车,确保人身设备安全

12、检查维修完毕,工具零件、螺丝等物必须妥善清理存放,防止行车行驶时掉下伤人。

13、新手开车,必须在专人监护下进行,经考试合格后持证,方可单独操作,严禁非操作人员开车。

14、行车运行时发生突然断电,须将开关手柄放位在“零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15、工作结束,行车工应把行车放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的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零位,切断电源,关闭门窗后才能离开驾驶室。

16、露天行车遇到暴雨、雷击或六级以上大风应停止正常工作,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塞木块卡牢。

17、行车工必须做到“十不吊”,“十不吊”的具体内容是:

(1)无专人指挥或信号不明不吊

(2)超负荷或重量不明不吊

(3)歪拉斜吊或埋在地下物不吊

吊物上站人或吊物上放有活动物品不吊

篇2:桥式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者必须熟悉行车的结构和性能,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进行独立操作;

二、按照润滑图表加足润滑油,加油后将油箱、油环等的盖子盖好;

三、每次开动前必须进行以下各项检查:

(1)吊钩钩头、滑轮有无缺陷、钢丝绳是否完好,在卷筒上固定是否牢固,有无脱槽现象;

(2)大车、小车及起升机构的制动器是否完全可靠;

(3)各传动机构是否正常,各安全开关是否灵敏可靠,起升限位及大小车限位是否正常;

(4)行车运行时有无异常。

四、“七不吊”规定:

(1)超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存放有活动物不吊;

(7)氧气瓶、乙炔气瓶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篇3:单梁行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上岗前,操作工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否则不准上岗。

2、开车前先检查电器设备、机械设备的制动装置是否安全可靠,钢丝绳有无破裂、断股、损坏现象,禁止设备带病运行。

3、起吊物体时,要认真检查夹具是否夹紧,吊运物是否平衡,防止吊运物中途脱落。

4、行车运行时,严禁吊运物跨越人体,行走要响铃警示,确认无误,再吊运行驶。

5、吊运物就位时,要与有关人员紧密配合,做到平稳、准确、牢固。

6、吊运中要严格遵守"十不吊"原则。

A、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B、超负荷不吊;

C、工件紧固不牢不吊;

D、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E、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F、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C-、光线黑暗看不清工件不吊:

H、歪拉斜吊不吊;

T、棱刃物件没有措施不吊;

J、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7、吊运物体行走时不得低于2.5米,严禁开快速车。

8、操作完毕,将吊车开到指定位置,将摇控器关闭,取出保险、切断电源,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车间。

g、吊车上的安全装置,必须保持灵敏可靠,安全使用,发现设备有故障,要停车停电,尽快派专业人员检修。

10、行车工必须持证上岗操作,严禁非工作人员操作,禁止闲谈,工作精力要集中。

11、保持现场整洁,搞好安全文明生产。

篇4:行车工安全作业操作规程

行车工是指搬运作业中主要从事空中作业的工作人员,通过行车等机械设备来完成货物的装卸、搬运,与地面司索工协调配合,实现作业任务。

1、根据特种工种性质,持证上岗,熟悉设备性能,按岗位作业要求操作。

2、作业前,严禁饮酒,休息充分,保持良好精神状态;穿戴好安全帽、防护鞋及其他必要的防护用品。

3.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灵敏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4、必须听从挂钩/司索工起重人员(一人)指挥。正常吊运时,不准多人指挥,但任何人发动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急停车。

5、行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起动时应先鸣铃。

6、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零”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渐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回“零”位。

7、当接近卷扬限位时,大小车临近终端或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及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8、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9、工作停歇时,不准将超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

10、运行时,行车与行车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撞车。

11、检修行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12、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钩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空中手柄。

13、行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4、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零”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15、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16、露天行车,遇有暴风、雷击或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夹轨器应夹紧可靠或用地锚拉紧,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塞垫块卡牢。

17、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18、龙门吊行驶时,须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吊运大物件妨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协助总指挥,传递信息。

19、行车工必须认真做到“七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4)歪拉斜挂不吊;

(5)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的不吊;(6)带棱角快口未垫好不吊;

(7)管理人员违障指挥不吊。

20、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零”位,切断电源。

篇5:钢材库行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行车司机专门训练,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非司机人员不得操作,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司机酒后及患病时,不得进行操作。

2作业前应检查轨道,应平直无沉陷,轨道螺栓无松动,排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并向上固定好,重点检查各转动机构应正常,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3进行吊装作业前,行车司机必须应进行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器、防护装置等,检查行车各部装置是否正常,钢缆是否符合安全规定,行车制定器(刹车)及小车制定器(刹车)、各类限位开关、机械传动、液压装置、电器电路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灵敏,严禁行车各工作部件带病运行。

4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5雨、雪天起吊,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6起重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超荷载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7行车或小车快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避免惯性带来不必要的碰撞和挤压。

8行车司机必须与地面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电铃。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服从,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能继续工作。

9行车只能垂直吊起载荷,严禁斜拖斜拽尚未离地的载荷,避免损坏小车。行车起吊、小车移动和行车移动不能同时进行,行车和小车移动时应在载荷吊起并平衡稳定后再进行移动。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严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强行吊拉吸贴于地面的面积较大的物体。

10起吊重物时绑扎应平稳、牢固,不准斜拉斜吊物品,不准抽吊交错挤压物品,不准起吊埋在土里或冻粘在地上的物品,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料和物件必须用帛笼或钢丝绳绑固后方可起吊。

11吊运物件时,平衡重心必须移至规定位置。起吊时,应先起吊至30-40CM高,若发现起吊绳索着力位置不在平衡重心,货物发生偏移,应立即落下,并及时和地面人员联系,待绳索移至平衡重心处后再行起吊。

12行车司机必须按规定着装(公司下发工作服),不得穿裙装或奇装异服,不得穿高跟鞋或拖鞋,操作行车时必须集中精力,规范操作,严禁在工作时做任何与操作无关的事宜,不得打接电话、看报纸、吃零食。

13在雪、雨、雾天气时或晚上光线不好时,行车司机要谨慎操作,任何操作前应按响电铃给地面指挥提示和警示,起吊速度和行车速度都要比正常情况慢一挡或两挡,看清或完全明了指挥人员的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操作。若光线实在太差,行车司机有权拒绝起吊。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雷雨天,应停止作业

14行车严禁超负荷起吊,起吊物件的重量一般不得超过行车所允许的最大起吊重量的80%。

15行车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缆拉断、小车损坏或跨樑变形。在吊钩降至最低位置时,小车卷扬滚筒上的钢缆应至少保留3匝以上。

16行车不得在吊有载荷的情况下停机或行车司机离开驾驶台,若是停工或休息或其他原因行车司机离开驾驶台时,应把载荷放下并卸去,不准长时间将吊物悬挂在空中。

17工作完毕,吊钩和吊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置,并将所有控制手柄放至中位,吊钩、小车应移到横梁根部,应须向风源,放松回转制动器,卡紧轨钳,切断电源。

18司机必须认真做好起重机的使用、维修、保养和交接班的记录工作,定期对机械进行维修保养,做好设备"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行车在检修和调整时,严禁进行工作;行车在工作时,严禁进行检修和调整。

行车司机要坚持起重机械“十不吊”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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