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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5

一、塔机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搭机的基本原理和操作性能,并了解一定的起重常识,具有塔吊的专业操作证,才能上岗操作。

二、严禁斜拉斜拽重物、吊拔埋在地下或粘结在地面的重物和不明重量的重物。

三、重物的吊挂必须符合以下安全要求:

1、严禁用吊钩直接吊挂重物,必须使用吊、索具。

2、起吊短碎物料时,必须装在强度足够的网、袋、箱中,严禁直接捆绑起吊;起吊细长物料时,严禁单点吊运,必须捆绑两处,并且用两个吊点吊运,在整个吊运过程中必须使物料处于水平状态。

3、在整个吊运过程中,严禁吊运悬挂不稳的重物,当重物摆动、旋转时,必须采取措施保持重物的稳定后,才能继续进行吊运;严禁在起吊重物下悬挂任何重物。

四、作业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操作规程:

1、起吊时,必须先将重物吊起0.5M左右停住,确定制动、物料绑扎和吊具无问题后,方可继续吊运。

2、严禁急开急停、越档操作、猛起猛落,操作必须平稳、可靠。

3、当吊钩滑轮组接近起重臂5M旱,应低速起升,严防顶撞起重臂;当下降距就位点约1M时,必须采取慢速就位,严禁采用自由下降的方法下降吊钩和重物;平移起吊重物时,重物高与其所跨越的障碍物的高度不得小于1M。

4、严禁在作业中对传动部分、运动部分及其区域内进行维修、保养、调整等工作。

5、作业中,临时停歇或停电时,必须将重物卸下、升起吊钩,将各操作手柄置于“零位”,切断总电源;当起吊重物无法升、降时,应与有关人员研究,采取适当措施。

五、操作人员必须保持工作精力、高度的责任感和安全意识:

1、作业中不得离开驾驶室,驾驶室严禁放置易燃物和妨碍操作的物品;禁止在塔吊上乱放工具、零件和杂物,严禁从塔吊上向下抛扔任何物品;严禁酒后作业。

2、起升、下降重物时,重物下方禁止有人通行或停留;夜间操作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3、操作人员必须在规定的通道内上、下塔吊,并且不得持握任何物件;禁止无关人员上下塔吊。

4、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塔吊的维护保养规程对机上设备和绳、索具进行日常检查、保养、维修和更换。

六、作业中遇到下列情况必须停止作业:

1、恶劣气候:雷雨、大雾、6级以上的大风等。

2、超载时、出现漏电现象、安全保护装置失效时。

3、钢丝绳磨损严重、缠绕不齐、出槽、变形受损,滑轮或滑轮组磨损、破坏严重时。

4、各传动机构出现异常现象和异响时、金属结构部分发生变形时。

5、发生其他妨碍作业及影响安全的故障。

篇2:塔吊安装调度工安全操作规程

1、掌握空中作业的常识,遵守高空作业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工作严禁喝酒及打闹开玩笑。

3、不准穿硬底及带后跟的高跟鞋,一律穿软底胶鞋。

4、操作者必须戴安全帽及系安全带,对应使用的工具,物品必须装在工具袋中挂在架上或背在身上,工具使用后端应系安全绳,以免掉落伤人。

5、地面辅助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与安装垂直坠落区域保持一定距离,并随时注意空中情况,以免出现砸伤事故。

6、安装人员在作业时应及时将安装件的质量情况及时报告给现场负责人,以防因焊件变形及材质脆裂出现安全事故。

7、塔机试车人员必须遵守塔吊司机安全操作规程并熟悉设备性能,经考核后方允许操作。

8、试车时,在规定范围内严格按试车大纲的规定进行,不得拖带重物,冬季试重时应将试重物先移动后起吊。

9、全高度起升时要密切注视起升高度,以防限制器失灵造成事故发生。

10、全程变幅要注意行程端点,限制器未整定前不能操作。

11、每运转20小时,检查绳索、螺栓、销轴等紧固联接件的状态,消除安装隐患。

12、做好安装试车记录。

篇3:塔吊起重机安全作业操作规程

(1)起重机的路基和轨道铺设,必须严格按原厂规定,路基两旁应有较好的排水措施;轨距偏差不超过名义值的0.1%,两轨道间每隔6m应设置水平拉杆,在纵横方向上钢轨顶面的倾斜度不大于0.1%;轨道接头必须错开,钢轨接头间隙在3~6mm,接头应大于行走轮半径。轨道防雷接地应可靠,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2)安装完毕,在无荷载的情况下,塔身的垂直偏差不得超过0.3%,压重配重应符合原厂规定。

(3)多台起重机在同一作业面工作时,两机之间操作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m。

(4)起重机各传动机构应工作正常,制动器应灵敏可靠,夹轨器应完好。钢丝绳应符合起重机设计标准,长度满足使用要求,缠绕在卷筒上应排列整齐,起升机构钢丝绳,当吊钩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应至少保留三圈钢丝绳。

(5)起重机控制室内各种指示灯、电流表、电压表齐全完好。机上应设信号装置,如电铃、喇叭等,高度在45m以上时,应增设高空指示灯、风速仪、幅度指示及重量指示装置。

(6)起重机必须安装行走、变幅、吊钩高度、力矩限制器。配备升降驾驶室的起重机,应安装驾驶室上下高度限位及断绳保险装置。各种装置应保证灵敏可靠。

(7)附着式起重机各附着装置的间距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设置。并对建筑物进行必要的结构复算。

(8)作业完毕,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吊钩小车及平衡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吊钩升到离臂杆顶端2~3m处,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如遇8级以上大风时,塔身上部应拉四根缆风绳与地锚固定。

篇4:塔吊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1、塔吊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2、塔吊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位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

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进行停机。

3、操作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4、塔吊的作业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机械性能,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负责。

5、操作室远离地面、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处、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6、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暂停作业。

7、起重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行。严禁用塔吊机吊运人员。

8、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吊、斜拉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起重机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负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9、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和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件或物品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起吊。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度。

10、起吊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厘米停机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

11、起重机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12、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应有制造厂技术证明文件作为使用依据,如无证件时应经过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卷筒上钢丝绳应连接牢固、排列整齐、不得扭结、变形,所有钢丝绳不得有接头。

13、工作完毕后,起重臂转到顺风方向,并将吊钩开到离臂杆顶端处2-3米位置。

塔吊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1、塔吊司机和信号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司机应熟悉塔吊机械性能和说明书,遵守说明书中的要求。

3、司机得到指挥人员明确的信号方可开始操作,动作前先鸣铃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不要随意操作。

4、塔吊每班应有二名司机,一名司机操作,另一名司机地面监护,防止发生意外。

5、当挂好钢丝绳索具,起升吊钩钢丝绳绷紧时,操作人员要立即远离吊重物,更不能站在起重臂的下方,防止重物坠落、臂杆塌落伤人。

6、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7、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应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

8、起重臂改变仰角时,必须空载运行,变幅时不能同时做其他动作。

9、禁止做快速回转,防止回转过快造成物件就位困难和重物离心力过大发生危险。

10、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11、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12、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物0.5M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

13、严禁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设备上的物件。

14、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将起吊物件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挡,开关上锁。

篇5:塔吊司机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司机必须身体健康,两眼视力良好,无色盲,两耳无听力障碍。必须通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

2、司机必须熟知所操作塔吊的性能构造,按塔吊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应熟知机械的保养、检修知识,按规定对机械进行日常保养。

3、塔吊必须有灵敏的吊钩、绳筒、断绳保险装置,必须具备有效的超高限位、变幅限位、行走限位、力矩限制器、驾驶室升降限位器等,上升爬梯应有护圈。

4、作业前,应将轨钳提起,清除轨道上障碍物,拧好夹板螺丝;使用前应检查试吊。

5、作业时,应将驾驶室窗子打开,注意指挥信号;冬季驾驶室内取暖,应有防火、防触电措施。

6、多台塔吊作业时,应注意保持各机操作距离。

7、塔吊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停车;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8、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或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起吊必须坚持“十不吊”的安全操作规定。

9、物件起吊时,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

10、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11、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

12、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部,臂杆不应过高,应顺向风源,卡紧夹轨钳,切断电源;应将起吊物件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挡,并关门上锁。13、自升式塔吊在吊运物件时,平衡重必须移动至规定位置。

14、塔吊顶升时必须放松电缆,放松长度应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固定好电缆卷筒;应把起重小车和平衡重移近塔帽,并将旋转部分刹住,严禁塔帽旋转。15、塔吊安装后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严禁使用未经验收或未通过验收的塔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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