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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考勤制度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4

公司员工考勤制度10

第一条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第三条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周日为休息日。公司周末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末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上级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末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第四条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上班后,须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第五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六条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第七条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及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及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第八条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上网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第九条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第十条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节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第十一条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天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庇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篇2:南丰医院职工考勤请假制度

人民医院职工考勤和请假制度

考勤制度

(一)全院实行考勤分级负责制。临床科室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职能科室下属班组由所在科室负责考勤;行政科室人员由办公室负责;行政、职能科室负责人和科内人员休假或外出需分别经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院长同意后,报院办公室备案;全院考勤管理由人事科负责。

(二)实行每日考勤,每月汇总1次。考勤统一使用《职工考勤表》,考勤必须实事求是,使用符号要准确,个人不得擅自改动。

(三)职工原则上积假不超过2天,因特殊情况,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可积休3天,超过作主动放弃。

(四)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1、有事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离岗者;

2、请假期满未按期归院者;

3、病假当日不交病假证明书(急诊除外)者;

4、擅离工作岗位两小时以上者;

5、无故不参加院部和科室会议者;

6、因违法被公检法机关行政拘留、传唤者。

旷工按《医院奖惩条例》处理。年累计旷工30天以上或连续旷工15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请假制度

(一)假期的种类、范围及时间:

1、探亲假:工作满1年后从第2年起,未婚职工可享受每年20天探亲假(不含路程)。已婚职工探望配偶(以户口所在地为准),每年1次30天(不含路程);探望父母每4年一次20天(不含路程);职工丧偶或离婚后,符合探亲条件的,当年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应自下年度起享受。探亲假中如遇特殊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婚假:凭结婚证可请婚假,假期3天。如双方均达到晚婚年龄(女23周岁以上,男25周岁以上),则增加晚婚假12天。婚假应一次休完,未休完者按自动放弃处理。婚假以登记结婚之日起半年之内有效。再婚享受法定婚假3天。婚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3、丧假:职工的直系亲属,即配偶和父母、子、女、公婆、岳父(母)死亡时,可请3天丧假(不含路程,路程费用自理)。丧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4、孕产假:计划内怀孕者,孕产假时间总共为90天,如产前休假的,产后时间相应缩短。难产、剖腹产、双胞胎生育的增加假期15天;原则上不安排哺乳假,但可安排哺乳时间(每天为1次,不超过1小时),哺乳时间当日不用不可累计。孕产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人流假、护理假、妊娠假,哺乳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放射假:每年享受1次,假期30天,不得跨年度使用。

6、年休假:职工休年休假天数,由人事科根据职工的工作年限,每年初公布。按照本院的职工带薪休假制度执行。

7、公伤: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已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或受领导指派完成某项工作发生伤害,由其本人提出,并出具由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伤认定表,有关职能科室提出调查意见,经院办会研究通过,医疗费、假期按有关规定享受。

8、事假:原则上从严控制。员工因有私事确须本人办理而又无积休者,可以请事假,但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事假最长期限为30天。

9、病假: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可请病假。病假证明应由本院医务科科长签署意见后方才有效。病假计算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10、值班调休假:有加班积休的人员才能申请调休(加班以每周5天工作制计算,超出的工作天数则为加班。注:非业务科室人员的加班需经科室负责人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安排,利用晚上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作为加班),调休不得影响工作,业务科室人员申请调休最多不得超过连续3天/次,非业务类人员申请调休最多不得超过1天/次。

(二)请假的程序和批准权限

1、请假程序:凡是需要请假者,均应本人书面申请,附带相关证明,按规定的程序和审批权限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可由本人用电话先请假,事后应尽快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或委托亲属代为办理请假相关手续,否则视为旷工。各类请假手续均应即时在人事科备案。

2、审批权限:

(1)职工因病需要休息,病假证明均由医务科审批,且符合病休的,由医务科出具病假通知单。病假3天以内,由所在科室、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3天以上2周以内(不含2周)由分管领导审批;2周及以上由院长审批;请病假连续6个月(含6个月)以上即为长病假。科室负责人需请病假时,由分管领导确定报院长审批。住院治疗无法确定具体病假时间的,应先出具病假条,注明"住院",由所在科室、主管部门、学科的分管领导审批,如需转院治疗的,应由院长批准。出院后的病假条"处理意见"应注明住院时间和出院后休息时间,并按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2)事假5天以内,由所在科室、主管部门和分管领导审批,5天以上由院长审批。

(3)婚假、丧假由所在科室、主管部门和分管领导审批。

(4)探亲假由院长审批。

(5)孕产假由负责诊治医生开具医疗证明,由科室负责人签具意见,中午12时前生产当日报,12时后生产可予次日12时前报;哺乳假原则上不安排,确有特殊情况需提出申请,上报院长审批。

(6)计划生育假须出具有关医疗证明,由计生专管员签字方有效。所在科室、主管部门和分管领导审批。

(7)年休假由所在科室、主管部门和分管领导签署意见,超过7天由院长审批。

(8)科室人员调休1天以内由所在科室审批,1天以上由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审批。科主任或护士长调休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院长审批同意。

(9)院中层干部请假、休假应事先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3天以上须经分管院领导同意并办妥相关手续后,方可休假。

(三)请假期间的有关待遇

1、病假、产假待遇

(1)、工龄10年以下,请假3个月内的或者工龄10以上,请假6个月内的,均按日扣除生活补贴和60%的岗位津贴;(2)、工龄10年以下,请假3个月内的或者工龄10以上,请假6个月内的均按日扣除生活补贴、60%的岗位津贴及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护士10%等3项的20%。聘用工(即临时工)按日扣除应发工资。

2、事假待遇:按日扣除应发工资。

3、婚、丧、探亲假待遇:超过规定期限按事假处理。

4、哺乳假:按日扣除生活补贴、60%的岗位津贴及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护士10%等3项的20%。

5、计划生育假待遇:15天以内者按日扣绩效工资;1个月及以上者按产假待遇实行。

6、年休假待遇:工资待遇不变。

7、调休假待遇:工资待遇不变。

8、旷工待遇:旷工半天取

消当月绩效工资,旷工一天计发当月50%岗位工资,旷工1天以上停发工资。

(四)旷工的界定和处罚

1、虽有正当的请假理由,但没办理请假手续,或已经假期期满未归,经发现查实,以旷工论处。

2、擅自离岗,以旷工论处。如本人坚持不返回岗位,一个月内累记旷工≥2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7天者,作为违反医院管理制度、且不能胜任本职岗位予以解聘。

(五)其他事项

1、聘用工(临时工)病假达3个月及以上者不再聘用。

2、各类假期3天及以上的,包括公休日。

3、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间休产假、病假,其见习期要相应延长。

4、各类假期在发生跨月度时,分别在各个月度内扣发绩效并计连续假期日。

5、严格按照本制度请假、审批,有弄虚作假者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请保胎假者,必须出具由医务科审批的医疗证明单,工资待遇按事假处理。

7、请假条应提交人事科备案。

篇3:教职工考勤制度范本

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了增强全体教职工的组织纪律性,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做好本职工作,特拟订考勤制度如下:

一、请假的类别与期限

(一)全体教职工执行签到制,签到时间早上7:40―8:00点,下午14:10―14:30点,早上8:01―8:10分来者一次扣款50元(教师)、30元(保育员),8:11―8:30分来者一次扣款100元(教师)、50元(保育员),14:31―14:40分来者一次扣款50元(教师),14:41―15:00来者一次扣100元(教师);早上在8:31以后、下午在15:00以后来的一次扣款200元(教师)、100元(保育员)。签到地点门卫室,7:50班级必须保证有一名教师或保育员,7:50班级没有人员的计在教师头上,8:00钟班级2名人员必须在,没有在的计迟到;上下午教师签到时间:11:30―11:50,12:00到班,12:01―12:10一次扣款50元,12:11―12:30以后到一次扣款100元,12:31以后到的一次扣款200元;保育员下午14:40―14:55签到,下午15:00到班,15:01―15:10到一次扣款30元,15:11―15:30到一次扣款50元,在15:31以后来的一次扣款100元。一个月公布一次。实行按月评比检查。

(二)事假、病假:教职工本人因病或有重要事情确需离岗,可以申请病假、事假。请假在3天以内(含3天)的由分管园长批准;请假3天以上一周的报园长批准,一周以上的实行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报教科局、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备案;病假超过规定时间(1月内累计1周,半年内累计1个月)按照(仁办发【2013】15号文件)长期病假人员执行。

(三)公假:教职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或本单位指派外出参加有关会议、学术讲座(交流)、理论学习或业务培训,可凭文件或通知请公假。

(四)婚假:教职工符合国家法定结婚条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可享受婚假3天,若到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享受婚假13天(请婚嫁时必须要结婚证,必须在结婚期间享受)。

(五)产假:女教职工符合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可向幼儿园请产假98天,晚婚晚育者又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证的产假180天。产假正值寒暑假,可以顺延其休假时间(请产假时需要出生证明,产假从孩子出生时算起)。

(六)人流假:人流可享受休假3天(必须有医院相关证明和医药发票为准)。

(七)丧假:丧方为直系亲属(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父母、公公、婆婆、姐妹、子女等),假期根据实际情况批准时间。

(八)探亲假、绝育假按照《z市中小学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的通知执行。

二、请假的程序和批准权限

(一)教职工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请假须有请假条,写明请假事由和请假时间,并经幼儿园有关领导批准签字,报办公室备案后方可离岗。住院病假由保教处安排该教师请假期间的工作,事假和临时病假由本人告知所任课班级的教师,做好班级的工作安排。虽已请假但尚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被批准,或请假期满逾期不归,均以旷工论处。

(二)事假、病假请假严格按照《z市中小学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的请假程序和批准权限执行。

三、销假按照《z市中小学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办理。

四、请假期间的有关工资待遇

1、怀孕假的待遇:教职工因怀孕需请假的,按照(仁办发【2013】15号)文件规定的长期病执行工资标准(停发基础性、奖励性绩效工资,住房增量补贴按基本工资予以套算),请假期间不享受一切福利。

2、病假的待遇:大病(如:癌症、麻风病、精神病等)不扣工资,其他福利待遇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不予发放。

3、生病住院,请假需提供住院的相关资料,并按照(仁办发【2013】15号)文件规定执行(停发基础性、奖励性绩效工资,住房增量补贴按基本工资予以套算),请假期间不享受一切福利。

4、一周以下的病假、事假以天计算,病假每天扣工资100元,病假需要有住院证明和医院药物发票为准;事假第一天扣工资100元,第二天扣150元,第三天200元,每天在前一天的基础上以50元递增。一个月内请事假累计3天(含3天)以上者扣除当月综合奖,病假累计5天(含5天)以上者扣除当月综合奖,请假扣款在工资内扣除(事假每月累计)。

5、一个月内请事假在1至2天或病假1至4天者扣除当月满勤奖100元。

6、会议(包括各处室召开的会议)、各种业务学习、政治学习等,请假一次扣60元并计在满勤内,迟到、早退每次扣50元(每次开会试行点名制或签到制),在会议开始5分钟后到会者为迟到,会议没有结束提前走为早退)。

7、旷工一天扣200元,扣除当月综合奖。

8、公假、婚嫁、丧假不影响每月的综合奖和年终奖。

9、由行政、工会负责做好全园教职工的考核工作,填写考核表,事假、病假将存入个人业务档案,做日后调资、晋级、评聘、评奖的依据。

五、旷工的界定和处罚按照《z市中小学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六、各类假的将按照《z市中小学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z市实验幼儿园

篇4:工厂考勤管理制度范本

考勤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规范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出勤管理,减轻工卡核算工作的压力,从而达到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标准化考核制度。

2、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内容:公司考勤以工卡为核算的主要依据,同时根据请假条来确定员工的具体出勤状况。为此要规范考勤管理制度,主要从请假,打卡,签卡,核算四个方面来进行严格的控制,从而真正达到科学,合理,实用的标准。

一、请假:每位员工有事或有病须请假的均应办理请假手续,人事管理员在核算工卡时,根据请假条上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果不符,以请假条为判定标准。

1、请假程序:每月由各部门主管从人事部调出请假条发到每个班组,请假员工从班组长那里拿请假条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请假原因和请假时间,然后交组长签署意见后,再找相关主管签字,最后交到人事部盖章确认,需要总务批准的由人事管理负责向上传递,经总务批准后再通知本人,其他人员不准直接找总务批假,请假未经批准而不上班者作旷工处理。请假权限的规定:普通员工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的由部门主管批假,人事管理员盖章确认,1天以上7天以内必须由生产经理批准,人事管理员再盖章确认。7天以上的长假必须由总务或代理人批准才能生效,人事管理员盖章确认;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请假三天以内由相关部门主管签字后,经生产经理签字再交人事管理员签章确认,三天以上由总务批准,才能生效;写字楼文员一天以内由本部门主管签字后交人事盖章确认,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部门主管先签字再由行政主管签字确认,三天以上者由总务或代理人批准生效;生产部门主管请假一天以内由生产经理批准同样要求签卡,其它部门主管请假由总务或委托代理人批准。

2、如因急病就医,未能及时请假,应提供医生出具的证明到人事部补办请假条。晚上请假时,经部门主管或其他带班干部签字确认,保安凭假条放行,请假者本人应于假毕次日拿假条到人事部登记,否则作旷工论处。

3、凡未获准休假又不能提供就医证明者,作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作自动离厂处理(第3天下午未上班即可报自离),一个月累计旷工4天作自动离厂处理(第4天下午未上班即可报自离),病事假无工资。

4、上班不准迟到,早退或私自离岗,每迟到早退1分钟扣罚人民币1元,超过30分钟扣一天工资。(核算时不影响全勤奖)5、因迟到或早退故意不打卡而事后签卡的要从重处罚30元整(时间长者,视情节作旷工处理)。

二、打卡:公司的考勤以要卡为基础,根据考勤卡来考核每人每月的出勤情况,并依据考勤卡进行财务核算,因此规范打卡可以减轻我们核算工卡的压力,也使我们的考勤管理更加规范。

1、人事管理员每月按在岗人员编制工卡,具体要分部门组别来编制。并在每月月初之前交到各部门主管手中,然后由部门分发到每个员工手里,每月月底结束时,由保安集中把工卡收集完交到人事部。

2、严禁代人打卡或委托别人打卡,否则员工处罚10元,管理人员15元整,同时代多人打卡则加重处罚,对屡教不改者作除名处理。

3、考勤卡一定要保管好,如有遗失或损坏,持卡人应于当天或次日向人事管理员申请补发,人事管理员登记并对其扣罚10元整。然后由行政主管签卡确认。

三、签卡:如因请假或其它原因不须打卡者,一律要求签卡,否则一律作旷工或投机行为处理。

1、因请假而需要签卡者,一律到人事部签卡,否则一律无效,人事管理员凭假条签卡,无假条而私自签卡(干部变不要自行签卡)的处罚20元整;其它情况需要签卡的,一般情况下,员工由组长或主管签,组长由主管签,主管由总务或代理人签。

2、因故误时打卡或其它特殊情况,均应于当天或次日到相关部门主管处签卡确认,持卡人自己延误三天以上未签卡者,主管有权不予签卡。

3、如果因公司放假则不用打卡,各部门自行休假的要签卡;如因打卡时停电而不能打卡的,员工由所在班组长或主管签卡确认。

4、主管须要签卡的由总务或代理人签卡确认,签卡要及时。

5、写字楼文员的卡由行政主管或总务签卡。

6、每人每月签卡不得超过三次(因公超签的除外),超过者每次处罚10元整。

四、核算:所有员工的考勤卡,都统一由人事管理员进行统计核算,财务部并依此核发工资。

1、人事管理员在每月收卡核算时,卡上未打也未签部分(公司统一放假除外)不予核算,并作旷工处理,如属漏签,责任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2、人事部在收卡后的一个星期内,员工考勤卡如有问题,可进行查询核实,过期不予查核。

3、人事管理员核算加班工时时,根据部门主管或组长签卡为准,并考核打卡时间,时间不对,以签卡时间为准。

4、人事管理员在核算工卡时,发现时间不符合且没有签卡时,一律按实际时间核算。(卡钟原因引起的情况除外但要注明)

5、公司设有全勤奖30元整,请假超过一天的取消全勤奖。

本制度从正式公布之日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或和其它规定相冲突时解释权归厂务部负责。

篇5:考勤请销假外出告示制度

考勤请销假和外出告示制度

1、大厅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不串岗聊天。

2、上班时间:上午:8:00―11:45,下午2:30―5:45。

3、工作人员因事(病)等原因需要请假的,应事先填写请(销)假条,经主管会计、带班主任加注意见后,中心主任批准,方可休息,上班后及时销假。

4、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办事,需向带班主任请示,由带班主任统一安排,离岗告示,不得随意缺岗、离岗,影响正常报账业务。

5、带班主任负责考勤检查,记录当日工作人员出勤情况,办公室月终进行统一汇总。

6、大厅实行岗位健康补助,按实际考勤每人每天5元,按月考核发放,缺勤一天扣5元,迟到一次扣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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