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电动工具安全环保作业操作规程
1、一般场所应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若采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还必须接零保护。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2、在潮湿场所或金属结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严禁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
3、狭窄场所(锅炉、金属容器、地沟、管道内等)宜选用带隔离变压器的Ⅲ类手持电动工具;若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把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器装设在狭窄场所外面,工作时并应有人监护。
4、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禁止使用塑料花线。
5、使用刃具的机具,应保持刃磨锋利,完好无损,安装正确,牢固可靠。
6、使用砂轮的机具,应检查砂轮与接盘间的软垫并安装稳固,螺帽不得过紧,凡受潮、变形、裂纹、破碎、磕边缺口或接触过油、碱类的砂轮均不得使用,并不得将受潮的砂轮片自行烘干使用。
7、在潮湿地区或金属构架、压力容器、管道等导电良好的场所作业时,必须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动工具。
8、非金属壳体的电动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不应受压、受潮,并不得接触汽油等溶剂。
9、作业前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外壳、手柄不出现裂缝、破损。
(2)电费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开关动作正常,保护接零连接正确牢固可靠。
(3)各部防护罩齐全牢固,电气保护装置可靠。
10、机具启动后,应空载运转,应检查并确认机具联动灵活无阻。作业时,加力应平稳,不得用力过猛。
11、严禁超载使用,作业中应注意音响及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在作业时间过长,机具温升超过600C时,应停机,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
12、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模具和砂轮,发现其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停机修整或更换,然后再继续进行作业。
13、机具转动时,不得撒手不管。
14、使用冲击电钻或电锤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时应掌握电钻或电锤手柄,打孔时先将钻头抵在工作表面,然后开支,用力适度,避免晃动,转速若急剧下降,应减少用力,防止电机过载,严禁用木杠加压。
(2)钻孔时,应注意避开混凝土中的钢筋。
(3)电钻和电锤为40%断续工作制,不得长时间连续使用。
(4)作业孔径在25mm以上时,应有稳固的作业平台,周围应设护栏。
15、使用角向磨光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砂轮应选用增强纤维树脂型,其安全线速度不得小于80m/s,配用的电缆与插头应具有加强绝缘性能,并不得任意更换。
(2)磨削作业时,应使砂轮与工作表面保持150~300的倾斜位置;切削作业时,砂轮不得倾斜,并不得横向摆动。
16、使用拉铆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被铆接物体上的铆钉应与铆钉滑配合,并不得过盈时太大。
(2)铆接时,当铆钉轴未拉断时,可重复扣动扳机,直到拉断为止,不得强行扭断或撬断。
(3)作业中,接铆头子或钉帽若有松动,应立即拧紧。
17、使用瓷片切割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时应防止杂物,泥尘混入电动机内,并应随时观察机壳温度,当机壳温度过高及产生炭刷火花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
(2)切割过程中用力应均匀适当,推进力片时不得用力过猛。当发生刀片卡死进,应立即停机,慢慢退出刀片,应在重新对正后方可再切割。
篇2:手持电动工具作业安全规程
1、上岗作业时必须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三紧扣严,戴好防护眼镜,绝缘鞋和绝缘手套;
2、作业人员必须熟知手持电动工具工作原理和安全操作规程,能够掌握磨削工艺要领,具备处理突发事件发生的能力;
3、作业前应检查手持电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外壳、手柄无裂缝及破损,电缆软线和插头完好无损,开关动作正常,接地保护线连接正确安全可靠;
4、手持电动工具在装好刃具、磨头、磨片、锯片、钻头、抛光片等后应空载运转,确认运转平稳正常、开关动作灵敏方可作业;
5、作业人员手持电动工具在切割、切削、钻削、磨削、抛光时应用力均匀平稳,不得心急用力过猛造成工具、机具损坏;
6、作业人员在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旋转中的刃具、磨头、磨片、锯片、钻头、抛光片或清理杂物,如因机具磨损、损坏或清理杂物,应立即关闭电源停机清理或更换机具;
7、禁止在易燃易爆区域内且又未做好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进行打磨、磨削作业;
8、在确保不伤害(损害)他人、自身、设备安全的情况下进行作业;
9、高空作业时,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
10、严禁过载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在工作业时出现异音、震动、超温异味应立即停机检查,禁止异常情况下继续作业;
11、严禁单手操作手持电动工具或将防护装置拆除作业;
12、出现意外停电故障停机时,应立即关断电源,防止意外造成人身伤害;
13、作业完成后,关闭磨床电源,清理机床及作业区域卫生。
篇3:手持式电动工具管理使用检查检修安全技术规程
1、分类工具按触电保护分为:Ⅰ类工具指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还包含一个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其方法是将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已安装的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线连接起来,使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害的事故中不成为带电体。Ⅱ类工具指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还提供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和设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Ⅲ类工具指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和在工具内部不会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2、对软电缆或软线的安全要求2.1Ⅰ类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三芯(单项工具)或四芯(三相工具)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或护套软线;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接地或接零线。2.2工具的软电缆或软线不得任意接长或拆换。3、对插头、插座的安全要求3.1工具所用的插头、插座必须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带有接地插脚的插头、插座在插合时应符合规定的接触顺序,防止误插入。3.2工具软电缆或软线上的插头不得任意拆除或调换。3.3三级插座的接地插孔应单独用导线接至接地线(采用保护接地的)或单独导线接至地线(采用保护接零的),不得在插座内用导线将零线与地线直接连接。4、检查和检修4.1工具在发出或收回时,应由保管人员进行日常检查。4.2工具必须由专职人员进行检查,每季度至少全面检查一次。4.3工具的日常检查包括以下项目:4.3.1外壳、手柄有否裂缝和破损。4.3.2保护接地线或接地零线连接是否正确且牢固可靠。4.3.3软电缆或软线是否完好无损。4.3.4插头是否完整无损。4.3.5开关动作是否正常灵活,有无缺陷和破裂。4.3.6电气保护装置是否完好。4.3.7机械保护装置是否完好。4.3.8工具转动部分是否灵活无障碍。4.4工具的定期检查,除4.3条的规定外,还须测量工具的绝缘电阻,如绝缘电阻小于表1规定的数值,必须进行干燥处理和检修,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表1:绝缘电阻测量标准测量部位绝缘电阻(MΩ)Ⅰ类工具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2Ⅱ类工具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Ⅲ类工具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714.5工具如有绝缘损坏,软电缆或软线护套破裂,保护接地或接零线脱落,插头插座裂开或有损于安全的机械损伤等故障时,应立即进行修理,未修复前不得继续使用。4.6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拆卸和修理工具。4.7在检修时,工具内的绝缘衬垫、管套等不得任意拆除、调换及漏装。
篇4: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1、手持电动工具应设专人保管、使用、检查和维修,使用人员应熟悉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技术参数、性能、安全操作规程等。
2、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应用专用电缆,不得任意接长和更换非专用电缆。
3、手持电动工具的运动部件,必须按有关标准装设机械防护装置(如防护罩、防护盖等),不得任意拆除。
4、手持电动工具的操作者必须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手套、绝缘鞋等)。
5、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操作者持握应稳,用力均匀,不得用力过猛或斜偏使用。如果发现异常时应切断电源,拔出插头后由专人进行修理。
6、加工件和周围有障碍物黏结不合或有其它影响操作的异物时,应先清理干净后在进行操作。
7、手持电动工具转动时,严禁进行检修、调整。
8、在潮湿和危险的工作场所或在金属容器里作业时,应选用三类手持工具。
9、对手持电动工具应定期由专业人员或保管人员进行检查和实验,具体项目如下:
1)每季度全面检查一次。
2)在雷雨季前应及时进行检查。
3)外壳、手柄有无裂缝和破损。
4)外壳保护接零(地)是否牢固。
5)电缆是否为专用电缆,有无破损和接头。
6)电源接头是否完好无损。
7)开关动作是否正常、灵敏可靠。
8)漏电保护器是否灵敏可靠。
9)工具部位无障碍。
10)用500V兆欧表测绝缘电阻,一、二、三类电动工具分别不小于2兆欧、7兆欧和1兆欧。
11)保管人员应做好检查实验记录。
10、手持电动工具应达到三级控制三级保护,必须一机一闸,且有短路、过负荷、漏电保护装置。
11、手持电动工具在发出或收回时,保管人员必须进行日常检查和实验。
12、长期搁置不用的工具,在使用前必须遥测绝缘电阻,如果小于第9条第10款的数值,必须进行干燥处理或维修,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13、工具若有绝缘损坏、软电缆或软线护套破裂、保护线脱落、插头或插座开裂、机械损伤等有碍安全的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转,找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在未修复前不得使用。
14、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存放在干燥、无有害气体和腐蚀性化学品的场所。
15、手持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必须进行空载实验,待运转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篇5: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1.手持式电动工具(以下简称工具)应有专人保管、定期检查,严格借用手持和登记建卡等管理制度。
2.工具使用前必须对外壳、手柄、电源线、插头、开关、接地或接零及保护装置进行认真检查,是否完整无缺、灵敏可靠,否则禁止使用。
3.使用工具同时必须配用相应的触电保安器和劳动保护用品。
4.在一般场所,应选用II类工具。
5.在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必须使用II类或III类工具。如果使用I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保安器。
6.在狭窄场所如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等,应使用III类工具,如果使用II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不大于15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保安器。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流联接必须放在外面,并设专人监护。
7.在湿热、雪雨以及存在爆炸性或腐蚀气体的场所,使用工具必须符合相应的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8.对工具及所属附件,非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拆修。
9.使用工具时用力均匀合理。
10.使用工具时,立足要平稳牢固。严禁在梯子上或悬空作业。
11.拆接电源线由电气人员负责。
12.使用工具必须配有合格的漏电保安器设施,否则不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