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工(天车工)操作规程
1.行车工须经训练考试,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和考试不得单独操作。
2.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3.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动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4.行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起动时应先鸣铃。
5.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0”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级挡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回“0”位。
6.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反车代替制动、限位代停车,紧急开关代普通开关。
7.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8.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9.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10.运行时,行车与行车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撞车,同壁行吊车错车时,行车应开动小车主动避让。
11.检修行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告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12.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13.行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4.运动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15.浇铸前,应先看好钢水包高度,然后鸣铃和慢速运行;浇注时,下降速度要缓稳。
16.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漏钢或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17.露天行车遇有暴风、雷击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塞垫块卡牢。
18.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19.龙门吊安全操作按本规程执行。行驶时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吊运高大,物件防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指挥。
20.行车工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1)吊物上站人或有浮放物件不吊;
(2)超负荷不吊;
(3)光线暗淡信号看不清,重量不明不吊;
(4)吊车上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5)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6)斜拉工件不吊;
(7)棱角物件没有防护措施不吊;
(8)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不吊;
(9)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10)违章指挥不吊。
21.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0”位,切断电源。
篇2:自动半自动车床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遵守普通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2.气动卡盘所需的空气压力,不能低于规定值。
3.装工件时,必须放正,气门夹紧后再开车。
4.卸工件时,等卡盘停稳后,再取下工件。
5.机床各走刀限位装置的螺钉必须拧紧,并经常检查防止松动。夹具和刀具须安装牢靠。
6.加工时,不得用手去触动自动换位装置或用手去摸机床附件和工件。
7.装卡盘时要检查卡爪,卡盘有无缺陷。不符合安全要求严禁使用。
8.自动车床禁止使用锉刀、刮刀、砂布打光工件。
9.加工时,必须将防护挡板挡好。发生故障、调整限位挡块、换刀、上料、卸工件、清理铁屑都应停车。
10.机床运转时不得无人照看,多机管理时(自动车床),应逐台机床巡回查看。
——摘自《机械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篇3:立车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遵守机床工一般安全规程。
2.装卸工件,工具时要和行车司机。挂钩工密切配合。
3.工件、刀具要紧固好。所用的千斤顶、斜面垫板,垫块等应固定好,并经常检查以防松动。
4.工件在未夹紧前,只能点动校正工件,要注意人体与旋转体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站在旋转工作台上调整机床和操作按钮。非操作人员不准靠近机床。
5.使用的扳手必须与螺母或螺栓相符。夹紧时,用力要适当,以防滑倒。
6.如工件外形超出卡盘,必须采取适当措施,以避免碰撞立柱。横梁或把人撞伤。
7.对刀时必须缓速进行,自动对刀时,刀头距工件40~60毫米,即停止机动,要手摇进给。
8.在切削过程中,刀具未退离工件前不准停车。
9.加工偏重件时,要加配重铁,保持卡盘平衡。
10.登“看台”操作时要注意安全,不准将身体伸向旋转体。
11.切削过程中禁止测量工件和变换工作台转速及方向。
12.不准隔着回转的工件取东西或清理铁屑。
13.发现工件松动、机床运转异常、进刀过猛时应立即停车调整。
14.加工过程中机床不准离人。
——摘自《机械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篇4:落地车床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1.遵守机床工一般安全规程。
2.装卸工件要与行车工配合好,动作要协调,以防工件装卸不当发生事故。装卸及测量时要停车切断电源。开车时人要站在安全位置,工作场地要清洁畅通。
3.刀架处不准探头伸手,人体不准碰触花盘、工件。
4.花盘上的附件要紧固牢靠,不得松动。
5.加工过的产品应放在不妨碍工作和通行的地方。摆放要稳妥,容易滚动的工件要垫稳。
6.装卸工件及操作位置的地面上如有油污应及时清除。
7.停车时要先退刀,然后停止床头转动。
——摘自《机械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篇5:单能车床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执行普通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2.工作前要详细检查气阀螺钉是否松动,气压是否正常。
3.在车削前,坯料要夹紧,车刀要上紧。
4.装卸工件时,车刀必须退到安全位置。装工件后手未离开危险部位,不准开车。
5.工作中,遇有尺寸过大或过小的工件,不准加工。发现混料时,要及时挑出来。
6.工作中,因气压不足,电器失灵,设备出现误动作,应及时停车修理。
7.装卸工件不要过于急忙或过于迟缓。要拿牢,以防掉下。卸大工件时,不要直接用手卸,以防将手烫伤。
8.工件掉在地上要及时拣起来。洒在地上的冷却液,要及时擦净。工作时,必须站在脚踏板上。
9.工件在工作地或在工作台上要摆放整齐。加工过的工件和未加工的工件,要分开存放,堆放不要太高。
10.钩铁屑要均匀用力,不要猛拉,以免弹出伤人。
11.脚不准踩在丝杠、床面、手柄上,更不准靠着机床站立,应同主轴保持距离,避开铁屑冲击方向。
12.不准开正反车装卸卡盘。用扳手紧工件,用后要及时取下来。
——摘自《机械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