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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会计管理制度9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5

物业管理公司会计管理制度(九)

第一章会计制度建设

第一条依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行业会计制度等,特建立此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制度是企业会计工作的程序和方法的具体规定,用以指导实际会计工作的开展,使会计工作有据可循,保证其系统性和连贯性。

会计制度必须按会计制度开展,所有与会计制度不符的做法一律禁止。

会计制度对非普遍性、不重要事项不予以规定。发生此类事项时,应按制度实质精神处理。

第二条企业会计制度的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贯彻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国家其它有关规定、企业有关制度的原则;

二、贯彻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三、贯彻核算与管理相结合,专业核算与基础核算相结合,正确与简便相结合原则;

第三条企业会计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定会计机构和人员设置、职责分工和岗位责任制;

二、设计会计科目(主要是明细科目)、凭证、帐薄、卡片、报表;

三、确定会计记帐凭证、帐薄组织、记帐方法、记帐程序和编制报表的核算程序;

四、制定成本、费用控制、考核、核算办法;

五、确定会计要素业务处理办法;

六、制定财产清查、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七、制定会计电算化的应用与开发办法。

第二章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一条公司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并结合本企业情况确定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分工及职责、职业道德、培训等;

第二条会计机够设置要求,同业务类型和规模大小相适应,精简、高效、分工明确;

第三条企业应根据业务类型、规模及会计工作量大小,会计机构的设置确定会计人员的配备数量和素质。会计人员素质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一般会计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具有必要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取得会计证;

高中毕业以上文化;

熟悉国家有关法规和集团及企业有关规定;

遵守职业道德;

二、企业主办会计除以上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坚决维护万向集团公司和本公司利益;

具有一定的会计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大专毕业以上文化,或取得助理会计师职称;

能够草拟本单位会计制度,组织本单位会计工作;

具有一定的现代管理理论知识和技能,取得会计电算化初级证书。

第四条会计人员分工:

一、会计基本岗位包括凭证编制、出纳、材料核算、固定资产核算、工资核算、成本核算、销售核算、往来款核算、总帐、报表、制度设计、稽核;

二、会计与财务、预算合设的,会计岗位还包括以下岗位:资金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

三、财务、会计、预算机构合设的,可按岗位特点和管理要求将与会计岗位结合,确定人员分工;

四、根据企业规模和业务量大小,可对会计岗位予以进一步明细划分,确定

专人负责,也可实施一人多岗。实施一人多岗应符合内控制度要求。出纳与稽核、制证与审核、出纳与会计应进行分工。

五、实施会计电算后,应按《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设置电算主管、电算审查、软件操作、数据分析、电算维护等岗位。电算主管由会计主管担任,电算审查可由稽核担任,软件操作可由制证人员担任,数据分析可由编表和分析人员担任,电算维护可由计算机人员担任。

第五条依据会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结合企业会计机构的内部组织分工,确定会计人员主要职责。

1、会计负责人(即财务部经理)职责:

⑴负责领导本单位的会计(包括财务、预算)工作,组织领导会计(财务、

预算)制度的设计;

⑵参与制订本单位的经营决策;

⑶参与审定对外投资、物资供应、商品销售、技术组织措施、基建等计划和经济合同;

⑷组织编制和执行财务、成本计划和资金筹措、投资计划,并检查各项计划的执行情况;

⑸组织编制决算报告和财务专题报告;

⑹组织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考核;

⑺审批授权范围内的财务收支;

⑻监督本单位执行国家相关法规及集团、企业制度情况;

2、主办会计职责:

⑴具体领导本单位的会计管理工作;

⑵组织设计本单位的会计制度,并负责贯彻执行;

⑶参与编制预决算,财务计划及执行情况;

⑷参加生产经营管理会议,参与经营决策和经济合同、协议及其它经济文件的

拟定;

⑸监督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及集团、企业制度;

⑹起草月度、季度、年度财务分析,并组织召开财务分析会议及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⑺编制、上报各项财务报表;

⑻参与编制股东大会、董事会报告。

3、材料会计的职责:

⑴参与设置材料管理与核算办法,负责材料核算;

⑵参与编制材料采购用款计划,控制材料采购成本;

⑶参与库存材料的清查盘点工作;

⑷提交有关材料成本、库存情况分析;

⑸及时与仓库核对帐目,保证帐实相符。

4、出纳

⑴严格遵守公司有关制度处理好现金日常收支工作;

⑵每天需对现金进行盘点,并上报资金收支日报表;

⑶负责做好银行存款日记帐的登记及银行对帐工作;

⑷报送银行存款收回、付出日报表;

⑸积极催收集团内部企业往来款项。

⑹负责对应收款项开具收款收据。

第六条实施电算化以后,各电算岗位职责按《会计电算化基本规范》确定。

第七条会计人员不遵守职业道德,未正确履行会计职责的,应按会计法和集团、公司有关制度承担责任。

第八条公司应鼓励会计人员努力提高业务水平,支持会计人员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条件下参加社会和集团举办

的会计培训。在可能的条件下,公司应有计划轮换会计岗位,培养"多面手"式会计人才。

第三章会计科目、凭证、帐薄、卡片、报表设计

第一条会计科目的制订:

1、按照服务行业会计科目设置,一级会计科目的增补,应由集团会计主管部门制定或授权有关单位制定;

2、公司应结合组织形式、管理需要,遵照有关规定,合理设置明细科目;

3、明细科目的制定应符合以下原则:名称通俗易懂、易于记忆、具有一定弹性。

按会计要素分类,编制会计科目表;

按内部控制、责任制、财务管理、预算管理要求,制定各科目下的明细科目;

对科目进行数字编码。

第二条会计凭证设计

1、会计凭证的设计,应能够如实反映经济业务的真实情况,体现内控制度的要求,简明实用,节约成本;

2、原始凭证包括自制和外来原始凭证二种。

1、自制原始凭证应具备如下基本内容:

名称和编号、联次;填制日期;接受凭证单位、部门或个人;

经济业务的内容摘要、数量、金额;填制单位;填制人;经手人;验收人等。

2、记帐凭证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通用类;收、付、转类;汇总类;科目汇总表;联合凭证;多联式日记帐凭证等;

3、记帐凭证应包括如下基本内容:

记帐凭证名称;填制单位名称,填制日期,编号;经济业务摘要;

应借、应贷会计科目的名称和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记帐标记;会计主管、审核、记帐、编制人员签章;

6、会计凭证从填制到归档的传递流程应合理设计,以便加强合作,明确责任。凭证传递设计方法如下:

①绘制业务流程图;

②按内控制度和信息传递要求合理规定凭证流转环节和停留时间;

③按管理方式和经济业务变化适时修订;

7、会计凭证应合理保管,定期装订成册。原始凭证数量过多,不便与记帐凭证合订的,可单独装订,但应在记帐凭证中注明。

第三条会计帐薄的设计:

1、会计帐薄按用途不同可分为序时、分类、备查帐薄三类;按外表形式的不同,分为订本帐、活页帐和卡片帐。

2、设计帐薄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适应单位的规模、特点;

②与会计科目对应;

③适合企业管理需要;

④符合税法规定;

⑤简明实用,便于查询、核算、编制报表,节省人力、物力、财力;

⑥结合会计工具;

⑦全面完整。

3、应合理选择记帐程序。主要记帐程序包括记帐凭证记帐程序、科目汇总表记帐程序、汇总记帐凭证记帐程序、日记总帐记帐程序。

1、记帐程序的选用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与企业规模大小、业务量多少相适应;

②能及时、完整、系统提供信息;

③简便易行;

④适合记帐工具;

第十七条会计报表设计

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采用行业会计制度统一格式。并根据集团要求按会计科目对应关系填列集团统一格式会计报表;

2、公司可根据集团和自身管理要求设置内部报表。会计报表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符合会计准则,具有真实性、正确性、一贯性、可比性、明晰性等特征;

②报表内容、详细程度同管理层次相适应,能够起到反映真实情况的作用;

③与帐户记录对应,便于填列;

④集中性、专题性与综合性,便于把握整体趋势,又能了解变化原因。

第四章会计核算方法与组织

第一条根据业务处理流程,企业会计核算基本程序设置如下:

固定资产┐

成本核算┤

材料会计╂→会计→稽核→┬→出纳→制证→审核→登帐→报表→分析

往来款┤主管↑

销售核算┤└-----┛

其它--┛

从事三级明细核算的会计人员将核算制成的有关汇总原始凭证及业务人员提供的自制或外来原始凭证经会计主管审核后,由稽核人员对其合规性、内容完整与否、计算准确与否、手续完备与否进行稽核;需发生资金收付的,经由出纳岗位办理相应手续;据稽核或出纳人员提供的原始凭证,经审核后登帐,据帐薄编制报表,据报表和帐薄反映情况编写会计分析。

第二条公司应结合自身特点,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建立全面经济责任制。

公司会计人员应同其它人员一起建立二级核算体系,并承担核算工作;

二级核算体系的建立方法是划分责任中心、确定考核办法、确定不同责任中心衔接办法、确定二级核算办法;

第三条责任中心种类主要有成本中心、利润率中心、投资中心三种。

中心的划分应与现有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基本相符,各中心应能了解、控制责任考核指标的变动;

第四条责任中心的考核主要通过制定考核指标体系、考核机构、考核程序等进行;考核指标体系应与企业目标一致,同时应考虑不同中心的特点;考核指标主要有计划、预算实施情况、投资报酬率、剩余现金流量等

第五条公司应确定各责任中心核算办法,包括帐薄设置、核算程序组织、核算机构和人员设置、责任中心同企业会计部门工作衔接等;

第六条定期开展财产清查,以保证帐实相符,财力资源完整;

财产清查应由单位负责人领导,会计部门主管,各实物使用、保管部门密切配合进行;

主管部门应查明财产盘盈、盘亏原因。由个人原因盘亏的,应向个人追回;由于制度不健全无法查明的,应由各责任人按比例承担。

第五章会计政策

第一条为了便于会计核算,依照会计法和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公司根据集团统一会计政策和行业会计制度开展会计核算。

第二条主要政策如下:

1、据公司所属行业选用服务行业会计制度;

2、会计期间为公历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3、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计价以历史成本为基础;

4、外币业务按当月月初汇率折算,按会计制度规定核算汇兑损益;外币报表按时态法折算,折算到作当期损益;

5、低值易耗品一次性摊销;

6、存货选用实际成本法计价;

7、递延资产、无形资产按实际受益期分摊。开办费在5年内摊销;

8、短期投资按成本计价;

9、长期投资占被投资单位25%股权以下,不符合合并报表要求的,按成本法核算;占25%以上50%以下的,按权益法核算;50%以上的要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10、固定资产按行业会计制度规定计价,折旧年限按国家最低年限;公司购入用于投资的资产,作长期投资,不提取折旧;

11、所得税按应付所得税法核算;

12、收入实现按行业会计制度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确认;

13、利润分配按《公司法》规定,在此前提下按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执行;

14、坏帐准备按期末应收帐款余额千分之四提取;

15、公司可根据行业会计制度规定比率中档水平提取各种准备金;

16、各种税金、费用按税法及其它规定收取。

第六章会计电算化工作

第一条会计电算化工作由集团统一规划,公司财务部门具体负责。会计电算化工作的开展,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条根据会计电算化计划,会计负责人应当亲自组织领导会计电算化工作,单位负责人和其它有关部门应积极为其实施创造条件。

第三条公司应逐步实现基本核算(帐务处理、报表编制、往来款核算等)电算化及其它有关子系统(材料核算、成本核算、商品进销存、固定资产核算等)电算化;

第四条实施电算化,应制定人员培训、软件选购、硬件配置、进程安排具体计划。

第五条会计电算化的实施应稳妥推进,逐步进行,力求成功;

一、会计人员必须经过会计电算化普及培训和软件专门培训,会计部门应配置专用计算机和打印机,制定严格的上机操作制度,以保证其顺利进行;

二、初始化前,相关人员应在软件安装人员指导下相互配合,做好科目编码、帐户月结、往来户清单等工作,并对会计人员进行初步分工;

三、手工与电算并行期间,凭证、帐薄、报表应按要求打印装订,并做好磁盘备份,以上报财政评审。同时,应归集实施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联系软件开发商予以解决,并为二次开发做好准备。

第七章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解释。

第二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2:物业管理公司会计制度1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十四)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现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企业的财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

第二条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条会计核算按月划分会计期间,逐月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第六条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七条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八条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

第九条会计核算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三)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经理室及相关部门的需要。

(四)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五)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六)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七)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八)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是当期己实现的收入和己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己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九)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十)企业的各项财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值,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者外,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十一)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十二)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但不得计提秘密准备。

(十三)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的要求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并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各使用者据以做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准确地披露;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财务会计报各使用者做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处理。

篇3:某大厦物业管理处会计管理制度

大厦物业管理处会计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财务管理是物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正确处理好管理与理财的关系是物业管理的首要问题。

(二)财务管理的三方面任务:

1.有计划、合理的安排资金,为管理处经营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各项财经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实行财务监督;

3.加强经济核算,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三)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开户建账,建立一套完整的、切实可行的会计核算制度,做好管理处经济活动记录工作。

(四)做好年度的财务预算,落实各项经济指标。

(五)做好会计决算和利润分配报告,加强财务监督,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六)遵守国家及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接受当地税务、银行、工商等门的监督。

(七)受"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会计账目的审查。

二、财务权限与职责

(一)物业管理处财务部必须配合总物业经理编制物业管理处下年度财务预算,制定各项经济指标,并报物业管理总物业经理及北京华阳恒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审定。

(二)监督管理处的资金来源与运用情况及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监督控制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实际与预算的差额,加强预算控制。

(三)加强流动资金的管理,制定各部门的流动资金额度,超出额度财务有权拒付。

(四)对于总物业经理权限以内管理处的一切开支,由经手人阐明原因报管理处相关部门经理签字,经物业管理处财务经理审核签字报总物业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对于总物业经理权限以外的管理处开支,除上述审批程序外还需上报北京华阳恒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审批。

(五)有权拒付违反财经纪律和违反管理处财务规定的开支。

(六)建立完善的管理收费系统,及时足额收取管理费及其他费用,必要时协助开发商向客户收取其他费用。

(七)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及定期盘点制度,防止固定资产的流失。

(八)建立完善的会计资料档案管理系统,保证会计资料的完整。

(九)按国家财政、税收部门及北京华阳恒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和要求,及时编制各种对外、对内的财务报表,准确计算应纳税额,做好财务工作。

(十)超越财务权限,强行核销不合理开支,打击报复财务人员的行为,物业管理处财务人员有权利、有责任向总物业经理及上级部门报告申诉。

三、财务管理

(一)物业管理处财务部应认真贯彻《企业财务通则》和《会计准则》,并执行财政部制定的《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北京市财政局制定的《北京市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实施细则》,以及国家财政政策、法令,遵守各项资金收付制度,严格执行预算开支标准。

(二)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切实做好记账、算账、报账工作,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日结、按期收账、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会计报表,及时、准确、完整地反映管理处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按银行有关制度规定,做好现金和支票的管理工作,遵守支票使用规定及银行结算纪律,加强现金管理,做好结算工作。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及时清理未达账项,每日报现金日报表、银行存款日报表,以便合理的使用资金。

(四)根据国家财务制度精神,结合所管理的实际,协助总物业经理制订有关财务管理、经济核算、费用开支等具体办法,并监督各部门实行。

(五)妥善保存会计档案资料,接受财税部门、本公司主管经理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财务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六)每月为总物业经理提供所管物业的财务情况,为加强企业经营收益做好参谋。

(七)完成好总物业经理布置的其他工作。

四、固定资产的管理

(一)按现行会计准则规定: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及建筑物、机械、机器、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该作为固定资产。

(二)各部门如需购置固定资产,应在编制年度预算和月预算时充分考虑及拟订采购计划,填制"采购申请单"并写明固定资产的用途、名称、规格、单位、数量、金额及订货商(三家报价),"采购申请表"要经询价人及部门经理签字,经物业管理处财务部审核后呈报总物业经理审批,以上手续完备后物业管理处方可与供货商签订商品购销合同。购销合同正本送财务部作付款依据,采购部门、总经办各存副本备查。

(三)购进固定资产

1.购进固定资产后,采购人要到物业管理处财务部办理到货手续,会同财务人员、仓储保管人员填制"外购资产、物品验收单",如直拨使用部门,使用部门要对购进固定资产的质量及外观进行审验并填制"固定资产领用登记表"。

2.财务部要对购进的各项固定资产建账建卡、根据税务局要求和会计核算方法,按月计提折旧费。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采用平均年限法。

3.固定资产应由使用部门负责管理,财务部应根据固定资产的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分类账,并根据"外购资产、物品验收单"、"固定资产领用登记表"对固定资产按使用部门分别设立备查账。使用部门在领用固定资产时要会同财务人员、仓储保管人员共同填制"固定资产领用登记表"。

4.固定资产如专人使用,应由使用人保管,使用人在财务部办理领用手续。各部门公共使用的,由部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如发生人为损坏或丢失,需照价赔偿。

5.固定资产要定期清查盘点,本制度规定:物业管理处须于每年的6月30日和12月31日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盘点,盘点时要对实物逐项点数,填制"固定资产盘点表",按类别、品名详列账存数量金额和实存数量金额,由参加盘点人签章证明,保管备查,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固定资产总账要按时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出现盘盈、盘亏要及时上报。

6.固定资产的调出、变卖和因失去使用价值需要报废时,必须按管理权限办理,合法批准手续,其变卖价格由物业管理处财务部核实净值后与购买单位协商确定并报总物业经理审批,需报废及清理的固定资产要进行审查与技术鉴定后报总物业经理批准,进行账物处理。凡属人为造成固定资产报废或损坏,必须上报总物业经理处理并追究其个责任及相应的处罚。

7.对于接受外单位投资、调拨增加的固定资产或对外投资、调拨减少的固定资产,双方财务人员、经办人员、总负责人需共同填制"固定资产交接表"并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

五、流动资产的管理

(一)非商品资金管理:非商品资金包括现金、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等

1.必须严格控制非商品资金的占用,核定额度,严格管理。

2.购置必须有计划,经批准,手续合法完备,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3.根据财政局有关各企业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准限额,根据现在的经济业务需要,备用金库存周转金暂定为3000元整,由财务部出纳员负责,建立现金日记账,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报销手续,每日核对库存现金,做到账款相符,账账相符。

4.当天收取的各种款项,一律当日送存银行。

5.报废的低值易耗品和物料用品,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报物业管理处财务部作账务处理。凡属人为的损失,必须上报总物业经理处理并追究个人责任。

(二)结算资金管理:结算资金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货币业务,包括银行存款、应收应付往来账款等。

1.管理处的银行帐户,不准借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更不得出租帐户收取手续费。

2.及时登记、清理往来账款,凡人为造成死账的,必须追究其个人责任,上报总物业经理处理。

3.每月核对内部往来账。因物业管理处为北京华阳恒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其账务为独立核算、统一纳税,所以管理处与总公司需合并会计报表,而保证并表的基础即为双方的内部往来核对无误。

4.及时清理债权、债务,防止拖欠款项。

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手段贪污、挪用公款及个人收取佣金等违法行为。

六、费用管理

(一)费用管理原则

1.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努力降低费用水平。交际、应酬费应根据需要,本着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采取实报实销的办法(由经办人事先阐明原因报总物业经理批准)。

2.正确执行有关财务规定,严格遵守费用开支范围。

3.加强各项开支计划管理,实行财务监督,财务部要行使好财权。

4.严格各种费用,杜绝假发票、空白条、杜绝不合理、不合法的费用支出,一切付款票据,必须是合法的发票,白条不得做为报销凭证。

5.严格控制费用,严禁在使用中假公济私。

6.凡属费用范围开支,要按管理处报销程序执行。

7.物业管理处发生的各种费用,应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合理进入当期费用。低值易耗品的摊销原则是一次进入费用,但数额较大的可按使用期限分次摊销。低值易耗品购入后领用时要填制"低值易耗品领用登记表"。

(二)费用开支标准

1.工资:按管理处工资管理规定执行。

2.劳动保险费:按北京市社会保障中心的和管理处有关规定执行。

3.交际应酬费:原则为每月元人民币,如有特殊情况需超出上述标准的必须于事前报物业总经理批准。

4.通讯费:副经理级以上人员按管理处手机报销制度执行,其他员工无论手机费或BP机费一律不准报销;物业管理处的办公用市话费、长话费可凭电话局的话费收据列支入账。

5.市内交通费:物业管理处员工如因公外出须提前填写"用车申请单"报物业部,在行政用车安排紧张时须事先征得总物业经理的同意后方可乘的士。

七、财务报销制度

(一)持签批完整的采购申请,进行物品采购。

(二)物品买回后,经手人必须持有正式的发票找验收人按发票上所列列明收货详情(如物料用品、固定资产类的、使用部门、物品数量、价格等),再填制有关报销单,按报销程序进行报帐。

(三)所有的报销单据必须由报销人填写,由管理处财务经理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出纳员方可支付;同时根据本制度前款规定,超出总物业经理权限的支出及超出费用月标准以外的支出,均须报北京华阳恒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审批。

(四)出纳员只能将报销费用交与报销人,不可转收,支付后立即在报销单上注明"已付"字样。

八、追缴管理费流程

(一)物业管理处财务部须于每月月底前发出住户费用缴款通知书至各业主,每一业主应于每月之首五日内向管理处缴付其每月应付之各项费用。住户费用缴款通知书一式三份,两份管理处做存根联和记账联;一份副联交有关业主,业主付款时管理处在记账联上加盖收讫章,发票记账联连同住户费用缴款通知书记账联做入账凭据。管理处开具发票时必须写明业主公司名称、费用期间,同时收入部分与代收部分必须分开填列,以便随时核对收款情况。发票的填开必须真实准确,不得涂改,严禁虚开,不开或开据上、下联不符的发票。

(二)业主如在每月接到住户缴费通知书5日内尚未缴付当月之各项费用,管理处须印发第一催款通知书予有关业主,以提醒业主须于此通知书发放后3日内清付前款费用。

(三)业主在第一催款通知书发出后仍尚未缴付,管理处须向该业主发出最后催款通知书催缴欠款。如管理处在最后催缴通知书发放后仍未收取业主之缴款,管理处将采取暂停服务。

(四)业主在暂停服务通知发出后仍未清付欠款,管理处则向当地地方法院提出申诉,追讨业主所欠之一切费用。

篇4:物业管理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0目的

会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公司各项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财务部要切实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健全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等制度,切实把会计档案管好。

2.0适用范围

2.1会计凭证:原始凭证、记帐凭证、银行对帐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2.2会计帐薄: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明细帐、总帐、固定资产卡片、辅助帐薄。

2.3会计报表:月、季度会计报表,年度会计报表。2.4电脑磁盘:储存会计核算资料、电脑核算程序。2.5其他会计资料:帐单、发票、收据存根、计划统计报表、经济合同、会计移交清册等等。

3.0工作职责

(略)

4.0程序要点

4.1公司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都应由财务部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保管一年,期满之后,由财务部编造清册归档入库。

4.2已入库的会计档案,应保持原卷册的封装,需拆封整理的,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处理。

4.3会计档案的保管,必须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4.4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4.5公司保存的会计档案应根据本单位的业务需要,积极给予利用。公司其他部门查阅会计档案,须经有关负责人同意,要向保管人说明查阅范围,并按规定进行登记,查阅后及时归档。

4.6外单位查阅会计档案,需凭查阅单位介绍信,说明查阅范围,查阅人还应出示身份证件,经财务部经理批准后,才能办理登记查阅手续。

4.7查阅会计档案必须由保管人陪同,不得让查阅人单独在场。

4.8查阅时会计档案需保持原样,不得拆抽,涂改,如需复印的,须经财务部经理同意。4.9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销毁时,应指定专人鉴定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酒店领导同意,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销毁。对于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保管到结清为止。建设单位在建设期间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5.0记录文件与控制表格

6.0支持文件

篇5:物业公司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财务制度之会计档案管理

第一条会计档案管理根据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实际,建立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部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组卷、归档工作。平时逐月做好记帐凭证、报表的装订工作并加盖有关人员的印章。按照档案标准要求,年度终了后,在次年三月以前做好报表、帐簿的立卷、装订工作,按报表、帐簿、凭证顺序排列,编好案卷号,抄写案卷目录一式三份,一份会计部门保存,一份存入档案箱,一份随同档案移交档案室保管。

第三条会计档案由财务管理部保存一年后,移交档案室保管,移交时,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明确责任。

第四条会计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调动工作,必须办好移接交手续后才能离职。

第五条会计档案应做到科学管理,即:存放有序、查找方便、防蛀、防鼠、防霉,防火,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

第六条非财务人员查阅档案,须经财务部及档案管理人员同意;财务部人员查阅,须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外单位查阅应凭该单位介绍信,经档案主管部门领导批准方可查阅。查阅档案应办理必要的登记手续。会计档案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可提供复印件。

第七条会计档案保管到期,由档案室提出销毁意见,会同会计部门审查鉴定,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由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同时将需永久保存的有关凭证抽出组成永久案卷保管。

第八条销毁档案时应由会计机构、档案机构共同派员监销参加,参加人员应对批准销毁的会计档案进行清点、核对,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总经理。销毁清册列入会计档案作永久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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