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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物业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5

某物业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

一、凡因公出差必须填写《出差审批单》,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报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审核签字,总经理批准有效(《出差审批单》必须注明出差事由及往返时间)。

二、车费报销:因公出差交通工具火车,汽车,轮船。长途火车过夜可乘硬卧,不过夜乘硬座;轮船三等舱以下(含三等);汽车可乘公交,中巴,大巴。规定之内实报实销,超过部分员工自理。各类交通票据一律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统一购买(提前2天通知行政与人力资源部)。

三、住宿费报销:

1、差旅过夜住宿费凭正规发票报销,报销金额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无正规发票不予报销,超过标准部分员工自理,发票金额不足标准规定,按发票金额报销。

2、同性员工出差人数为双数者,只报单数住宿费,金额可上浮40元。

3、因公出席有关会议、学习,住宿费可按会务安排据实报销,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4、住宿费标准:上海,北京,深圳地区:200元/晚

其它地区:150元/晚

四、出差补贴:

1、因工作需要,市内(含郊县)当天来回者,不享受出差补贴;超过工作时间可按加班计算,办理相关手续。

2、公费会议包膳者不享受出差补贴;因工作需要宴请的,需先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宴请。每宴请一次,扣发当日补贴的50%。原则上公司不报销电话费,如有工作需要请示或汇报,

应有电话费报销单,如无电话费报销单,应说明情况,说明何时打电话,何人接。

3、项目顾问因公出差:长期项目顾问享受相关规定补贴,市区(含郊县)短期顾问和顾问培训尽量安排当日进行,不得过夜,如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享受出差补贴、住宿费报销。

4、出差补贴标准:上海,北京,深圳地区:50元/天,其它地区:40元/天

五、市内交通费用已实行个人补贴,不再另行报销。

六、公司车辆只限市区内(含郊县)使用,市外按第二条款执行。

七、出差天数计算:

24小时以内按1天计算;24小时~36小时之间按1.5天计算;36小时以上,48小时以内按2天计算,以此类推。

篇2:会馆差旅费标准报销管理办法

休闲会馆差旅费标准及报销管理办法

为提高出差办事效率,加强费用管理,统一差旅费补助标准,现结合会馆实际情况,制定此制度:

一、因公出差人员需填写出差申请书,注明出差事由、出差人数、所去地点、预计天数、借款金额及借款人签名等事项。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再报总经理批准,批准后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待出差返回后,经办人应及时将所有费用单据按规定标准填制差旅费报销单,经会计审核、财务部长审批后,五日内到出纳处报帐。前帐未清,后帐不借。逾期未还者,财务有权直接从下月工资中扣除欠款。

二、出差人员根据职务的不同,分为四级。如下:

A级董事长、总经理

B级各部长、营业部经理

C级各部门主任

D级其他人员

三、差旅费用标准

(一)交通费用标准

级别可乘坐交通工具

A飞机、软卧、轮船一等舱及以下标准

B硬卧、轮船二等舱及以下标准

C硬座、轮船经济舱及以下标准

D硬座、轮船经济舱及以下标准

说明:1、凡下级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乘坐上级人员标准交通工具的,必须报请总经理批准。

2、C级和D级人员乘车,从晚上八点到次日七点之间在车上过夜四小时以上的,以及连续乘车超出八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3、交通费按以上标准实报实销,超标准部分自负。

(二)住勤费用(含食宿费、市内交通费、出租车费、邮电通讯费)标准

目的地出差人员住勤补助(元/日)

ABCD

直辖市、经济特区及经济发达城市

省会城市或各省最大城市

经济较发达地区

500公里以内及欠发达地区

说明:1、出差目的地按以上分类,如有重叠按高一级标准处理。

2、出差人员住勤费用按以上标准补助,不实报实销。天数既算头也算尾,包括在途天数和住勤天数,当日到达目的地的按一天计算。一日走两地其住勤按最终目的地计算。

3、公司派往外地培训、学习人员,除按上述规定实报实销外,培训费、住宿费由会馆统一安排支付,其他费用不予报销。学习期间,每人每天补贴20元。

4、当天出差当天返回的(东河、青山、昆区、九原区除外),按上述标准50%计算补贴。

四、其它规定

1、凡需带车出差者,必须报请本公司总经理批准。车辆所产生的过路、过桥费凭票实报实销,油费按实际公里数由所在会馆总经办审核。汽车修理费需按报总经理批准的报销额度报销。

2、出差期间因业务原因,需住三星级(含)以上标准酒店或需支付招待费用的,需事先告知会馆总经理取得同意,事后凭票经会馆总经理批准报销额度给予报销。

3、对借出差之便旅游或绕道探亲访友的,须事先报请会馆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成行。其由此产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也不享受任何补助,多占用的实际天数按事假作扣款处理。

4、随从上级领导出差者,其差旅费标准与所跟从的上级领导的标准一致。

5、员工市内办事,自己解决交通工具或乘坐公共汽车。会馆原则上不再报销出租车票,如有急事确实需要打车去办理的,必须经总经理同意,财务才可报销。

篇3:某党校差旅费报销制度

党校差旅费报销制度

1、标准:按市财政局有关文件标准执行。

2、预借差旅费。因公出差学习、考察,可根据人数、天数、路线、旅程作出概算,由出差人填写借据,按批准权限,由校领导批准,回校后十天内结算,逾期不还或还不清者,财务室将从个人收入中扣还。

3、审核、报销差旅费时,报销人按标准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连同车船票、机票、住宿发票交会计审核签字后,按开支审批权限批报。

4、差旅费中不能报销出租车票,如因特殊情况需乘坐出租小汽车的,回校后向会计和校领导说明理由,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5、出差期间参观、游览各种娱乐场所的费用,不准报销。

6、因公临时出国及赴港、澳人员的费用,开支标准必须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7、伙食、公杂、零用费补助已按规定实行包干的,不再补助。

篇4:工厂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范文)

工厂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为有效控制和压缩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用款申请单”,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形成出差完成情况书面报告,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考核结果,签署考核意见。

4、审核人员根据签有分管领导考核意见的“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5、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6、出差回公司应在一星期内报账,超过一星期报销差费,每一天按30元罚款,若迟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每一张单据按每月30元累积加罚(发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门担保人责任。

7、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二、费用标准

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1)住宿标准(金额单位:元。下同):

三、报销办法

(一)住宿费报销办法

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报销。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住在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3、出差人员住宿费报销标准原则上按规定标准执行,有新闻媒介采访、会见地方政府官员和知名人士或影响公司整体形象的特殊业务情况,在分管领导允许的前提下,可按实报销。

4、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支,副总以上人员出差,可单独住宿。

(二)伙食补助费报销办法

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补助。

(三)交通费报销办法

1、旅途中符合乘卧(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而未乘座卧铺,特快按票价50%,其它列车票价60%予以补助。订票费、退票费原则上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需写书面汇报,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2、对于自带车辆人员,交通补助费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车办事需经主管领导同意)。

3、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左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3)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况须请示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报销。

4、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饶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饶线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况的,如春运无法购票的,在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

(四)通讯费报销办法

除外出学习和驻厂人员外的出差人员,每天补助10元通讯费,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五)其他

1、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并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对于公司代为订票的,应保留复印件作为审核依据。

3、驾驶员外出按15元/百公里补助,行车途中的违章罚款一律不准报销。

四、补充规定

1、两人以上出差人员,在请示主管领导允许后,可就随行高一级人员标准执行。

2、去往集团办事处的人员,出差途中享受伙食补助费。抵达后食宿由办事处承担,不享受伙食及住宿包干,如因办理业务路途较远,而中途无法返回办事处就餐,可享受伙食补助费,但需持有办事处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证明。

3、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只享受市内交通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4、外出学习、驻厂人员,伙食补助每天16元,期间不享受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包干,途中可享受交通、伙食补助费。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5:ZX校教师差旅费报销制度

中心校教师差旅费报销制度

为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并坚持勤俭节约精神,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关于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出差的性质

出差是指学校需要出外采购日常用品、为学校办事、学校组织外出培训学习或上级主管部门指派外出。

二、教师出差报销的车费标准

教师出差使用的交通工具一般为公共汽车或小型车辆,zz至宣威往返8元,zz至麻江往返26元,zz至凯里往返36元,其它地方出差或培训学习按从zz所到地区的实际车费报销。

三、教师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

到**出差,住宿费按每人每晚不超过50元报销,按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发票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标准的,经校长同意后,超过部分按60%报销。

四、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

1、根据上级文件规定,两人以下(含两人)到麻江出差,伙食补助每人每天10元,到凯里出差,伙食补助每人每天20元;三人以上(含三人)到麻江或凯里出差,按每人每餐不超过20元计算。

2、教师参加培训学习,车船票开支按标准(即往返实际车费报销,有车票),学习期间食宿在校或招待所的,伙食费按每餐不超过20元计算,住宿费按每晚不超过50元计。

3、出差教师如果享受伙食补助,则不再享受实际就餐生活费,二者只能兼一。

五、经费索票

车船费:两人以下出差必须有车船票,两人以上出现包车现象的可用油票,但不得超出两地之间往返的实际车费;若出现学校必须包车购物,到凯里往返150元/次,到麻江120元/次;教师出外培训学习只能用车票。

伙食费:必须有正规餐饮业出具的餐饮发票。

住宿费:有住宿正规发票。

六、报销审批权限

出差到凯里、麻江或更远地方产生住宿的报销,必须到总务处填写好差旅报销单后,经校长审批签字后方可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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