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碹支护工操作规程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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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碹支护工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5

1、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懂得一般顶板事故的处理方法。

2、认真学习作业规程,掌握规定的巷道规格和支护参数标准及安全要求。

3、检查作业地点帮顶支护,找净浮石、危石,按措施规定搭设工作台。

4、妥善保护作业地点的风水管、电缆、防尘、通风、机电设施等。

5、按中心腰线检查巷道的规格尺寸,不足处用风镐开够刷齐。

6、砌碹基础必须挖到实底、排净积水、铺好底部砂浆,挂好边线和垂线。

7、砌筑时应随砌随将壁后充填严实、填充物采用不燃性材料充填。

8、料石压茬宽度不得小于料石宽度的1/4,甩茬不小于料石宽度的1/3。

9、立碹胎时,腿必须立在实底,碹胎相互拉上撑木并用钉子钉牢固,确保整体牢固性。

10、砌碹时应从两侧墙同时向拱顶砌筑,石块间砂浆饱满夹紧石楔,无干、瞎、重缝。

11、封顶时应在拱顶中心由里向外合口,要选择合格的料石以防封口不紧和灰缝过大。

12、采用浇筑砼碹时,要按设计配合比搅拌砼并检查钢筋排列数量绑扎质量,浇筑时要从四周均匀对称并使用振捣器加强振动。

13、料石砌筑、浇筑砼施工结束后,养生24小时后方可拆除模板。

14、清理作业地点,物料码放整齐。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1、长期从事该工种作业易患煤(矽)肺病。

2、作业时必须佩戴防尘口罩,正确使用喷雾降尘和捕尘装置,并定期到指定医疗保健部门体检。

篇2:钻机维护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使用中的维护

1、钻机应使用液压油,如果没有液压油,可用相当粘度的机械油作为代用,但元件的使用寿命将受到影响。

2、初次加油时,应认真清洗油箱,所加的液压油必须用滤油机过滤。

3、在井下不允许打开油箱盖和随便拆卸液压元件,以免混入赃物。

4、使用中应经常检查油位高低,发现油量不足可打开空气滤清器盖加入清洁油。

5、应定期更换油器滤心,以免因滤心堵塞造成回油阻力大。

6、定期检查液压油的污染和老化程度,(可采用与新油相比较的方法)如发现颜色变暗发混浊、发臭(即老化)或明显混浊呈乳白色,(混入水)则应全部更换。

7、开机前应注意检查油温,油温在10℃以下时要进行空载运转提高油温。

8、机身的导轨表面,每次起钻前加润滑油一次。

9、使用泥浆泵时,要经常用清水冲洗卡盘卡片,夹持器卡瓦周围的泥浆。

10、定期检查变速箱中齿轮润滑情况。

二、搬迁时注意的问题

11、长距离的搬迁,拆下的油管要盘绕整齐,所有接头用布包严,在免脏物进入。

12、运输中,可将立柱与机身解体以便搬运。

13、在起重、装卸、运输过程中,应注意保护压力表,操作手把,手轮,外露油管接头,特别是油缸接头,机身导轨,滤油器等零部件。

14、在搬运过程中,决不允许顺坡滚动,也不能从水中通过。

三、存放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5、钻机使用完毕以后,要及洗,检修保养。

16、液压卡盘和夹持器清洗完后,所有零件均应涂润滑油方可装配。

17、所有外露部分及接头,均须涂润滑脂。

18、存放时须放掉油箱中的油液。

篇3:单体支护工作业操作规程

1.准备

备齐锤、铁锹、尖镐、撬棍、铅丝、卸载手把,液压升柱器、斧子、锯、量具等工具。所有工具应牢固可靠,铁锹、尖镐、斧子和锯应锐利,液压升柱器应无断裂,横楔、U形夹、连接螺丝、旋转爪、压杆等要齐全、灵活可靠。

2.检查与处理

(1)检查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帮和支护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

(2)检查单体液压支柱时,发现三用阀失效,漏液,变形,弯曲,活柱表面锈蚀,顶盖缺少两个以上小爪或手柄损坏时,必须及时更换;

(3)检查金属摩擦支柱时,发现锁体部件不齐全,水平楔不起作用,断裂,无底,变形,弯曲,顶盖缺少两个(包括两个)以上小爪,不能伸缩,垫圈和托板接触不严密,各部焊缝裂开或柱体内煤粉影响活柱下缩时,必须处理或更换;

(4)检查铰接顶梁时,发现两端接头损伤裂纹,各部焊缝开裂,弯曲,变形,耳子变形,连续缺“牙”不能卡住支柱,销子弯曲或无销时,应立即更换;

(5)检查注液枪时,发现漏液,损坏,变形,无密封圈或出液不正常时,应立即配合有关人员修补或更换;

(6)应经常敲帮问顶,发现活煤矸,伞檐,顶板离层,顶板破碎,冒顶或片帮危险时,人员要站在斜上方用长把工具撬落或及时架设临时支护进行维护;

(7)滑移支架移架前应检查支架有无歪斜、倒架、咬架现象;每架间的间距是否符合规定,顶梁与顶板有无接触不严的现象;柱腿有无漏液,支架有无缺柱现象等。受倾斜、倾斜工作面单体液压支护操作

3.带帽点柱操作及注意事项:

(1)操作顺序量好排、柱距→清理柱位→竖立点柱→用注液枪冲洗注液阀煤粉→将注液枪卡套卡紧注液阀→给柱带帽→供液升柱。

(2)注意事项:柱帽应用0.3×0.1×0.05米的木板或半圆木,用半圆木时平面朝上。每根柱只准带一个柱帽,严禁带双柱帽。

4.铰接顶梁与单体液压支柱的操作及其注意事项:

(1)操作顺序

挂梁→插调角楔→背顶→清理和定柱位→立柱→供液升柱(使用顶网的工作面应先挂网后,再按其顺序进行操作)。

①挂梁。一人站在支架完整处两手抓住铰接顶梁将之插入已安设好的顶梁两耳中,另一人站在人行道,插上顶梁圆销并用锤将圆销打到位;

②插调角楔。将顶梁托起,由下向上插入调角楔,使梁与顶板留有0.1~0.15米的间隙;

③背顶。按规定数量与上架棚子背顶材料交叉背好,并用锤打紧水平楔;

④清理和定柱位。根据作业规程的规定确定柱位,清扫柱位浮煤,凿柱窝或麻面,需穿鞋时,将鞋平放在柱位上;

⑤立柱与升柱。一人在倾斜上方抓支柱的手把将支柱立在柱位上,另一人拿好注液枪站在支柱下方,转动支柱使注液阀向下,然后冲洗注液阀内煤粉,将注液枪卡套卡紧注液阀,开动手把供液升柱,使柱爪卡住梁牙并供液达到规定初撑力为止,退下注液枪并挂在支柱手把上,并使支柱与梁联成一体。

(2)注意事项

①支护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并确保一梁一柱,严禁单梁单柱支护;

②挂铰接顶梁时,顶梁应摆平并垂直于煤壁;

③跟机挂梁时,人应站在两支柱间空档内进行操作,当采高大于2.0米操作有困难时,人员可站在专用站台上进行操作,而且必须在已挂好的顶梁掩护下操作,应随时敲帮问顶;

④挂梁后应及时按规定支设临时支柱,如发现顶板破碎,压力大时,要立即通知机组司机停机,待处理好顶板后再割煤;

⑤追机支护距离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⑥采用预挂顶梁维护顶板的炮采工作面,每次放炮后,要及时挂梁控制顶板或按规定支设临时支柱;

⑦调角水平楔子必须水平插入顶梁牙口内,不允许垂直插入,正常情况下的插入方向是小头朝工作面上方,禁止用木楔或其他物品代替调角楔;

⑧升柱时,应用手托住调角楔并随升柱而及时插紧,当支柱升紧后,必须

用锤将调角楔打紧;

⑨临时支柱的位置应不妨碍架设基本支柱,基本支柱未架设好,不准回撤临时支柱;

⑩顶板破碎、片帮严重地点,应掏梁窝挂梁,提前支护顶板;

11)支护时要注意附近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各种管线,要按规定留出炮道或机道;

12)放炮后崩倒的支架,必须及时支设好。

篇4:支护工安全规程

1、支护天井要符合工程规格要求,保证质量。搬运材料时要检查台板是否符合作业规格,梯子、吊盘焊接是否牢固,洋圆是否够长;禁止使用腐朽、蛀孔、有断纹或不规格木板,烂梯子吊盘,不符合规格洋圆搞支护;

2、作业前要认真检查工作场地是否安全,顶板两帮浮石是否消除干净;

3、作业时,要指定一人作监护及时撑握周边的变化情况;

4、天井梯子间的支护应符合:

(1)梯子间的坡度不大于80度;

(2)上、下平台距离不大于6米且错开;

(3)梯子上端要高出平台0.4米,并用铁丝牢固捆在吊盘上;

(4)梯子下端两脚不能立在一块木板上,距井壁不小于0.6米并用玛璜钉钉牢;

5、天井中洋圆应符合

(1)洋圆长度不小于0.7米;

(2)插入孔深不小于0.3米,插紧不能松动;

(3)洋圆孔岩性不好的,在挂吊盘时要采取其它的有效加固措施;

6、平台架设应符合:

(1)吊盘长度不小于天井宽度的85%;

(2)挂在洋圆上的吊盘环距洋圆外端不小于0.2米,并用铁丝固定牢;

(3)架设平台时,平台两边要顶牢岩壁(单块台板一边要顶牢岩壁),不使整个平台晃动;

(4)平台宽不小于0.6米,并用玛璜钉固定牢;

(5)特别在塔大平台时,底部横梁要用钢轨或其它材料加固,禁止用腐烂中梁或钢管作为横梁架设;

7、吊装用的横梁,一定要做到木好、石牢、固定牢,禁止在浮石上凿窝架横梁;

8、进入采场冒顶区作业,必须详细检查顶板和两帮岩性情况,由外向里处理;

9、整修检查老天井(旧天井)时,要系好安全带,逐步检查梯子、洋圆、吊盘的生锈程度,木板是否腐烂、铁丝捆绑是否牢固;

10、整修天井若由上往下须系安全带。

篇5:单体支护工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单体支护工应熟悉采煤面顶底板特征、作业规程规定的顶板控制方式、支护形式和支护参数,掌握支柱与顶梁的特性和使用方法,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安全规定

第2条进行支护前,必须在已有的完好支护保护下,用长把工具敲帮问顶,摘除悬矸危岩和松动的煤帮。

第3条随时观察工作面动态,发现异常现象(如:巨大的震顶声、大量支柱卸荷或钻底严重、顶板来压显现强烈或出现台阶下沉现象等),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离所有人员,待顶板稳定后,由班组长按规定处理。

第4条按作业规程的规定进行铺、联网。联网时不得出现空联。

第5条顶梁前的余网量不得小于0.3米。

第6条支护时,严禁使用失效和损坏的支柱、顶梁和柱鞋。

第7条顶梁与顶板应紧密接触。若顶板不平或局部冒顶时,必须用木料背实。

第8条不准将支柱架设在浮煤(矸)上,坚硬底板要刨柱窝、见麻面;底板松软时,支柱必须穿鞋。

第9条支柱必须支设牢固、迎山有力;严禁在支柱上打重楔,严禁给支柱带双柱帽。

第10条必须根据支护高度的变化,选用相应高度的支柱。选用1.0米以上的摩擦式金属支柱和单体液压支柱时,支设最大高度应小于支柱设计最大高度的0.1米,最小高度应大于支柱设计最小高度的0.2米,选用其他支柱时,严禁超高支设。

第11条工作面内不得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特殊情况下需使用时,必须经矿上研究确定并制定安全措施。

第12条不准站在输送机上或跨着输送机进行支护。

第13条调整顶梁、架设支柱时,其下方5米内不得有人。

第14条临时支柱的位置应不妨碍架设基本支柱;基本支柱架设好前,不准回撤临时支柱。

第15条平行作业的距离必须符合规定。支柱与回柱间的间隔距离不得小于15米;支柱与推移输送机的距离不得大于15米;其他的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当支护工序与其他工序发生脱节时,支护工有权要求暂停或减缓其他工序,优先进行支护。

第16条在采煤面架设摩擦式金属支柱时,必须使用液压升柱器,保证支柱初撑力不小于50kN;架设单体液压支柱时,要掌握好注液用力与时间,保证支柱的初撑力其柱径为100毫米的不小于90千牛、柱径为80毫米的不小于60千牛。

三、操作准备

第17条备齐注液枪、卸荷手把、液压升柱器、支柱定位卡具、锨、镐、锤、斧子、锯等工具,并检查工具是否完好、牢固可靠。

第18条检查液压管路是否完好。

第19条检查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帮和支护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正常操作

(一)单体液压支柱与摩擦式金属支柱支护操作

第20条架设带帽点柱程序

单体液压支柱:量好排、柱距→清理柱位→竖立支柱→用注液枪清洗注液阀煤粉→将注液枪卡套卡紧注液阀→给支柱带帽→供液升柱。

摩擦式金属支柱:量好排、柱距→清理柱位→竖立支柱→挂液压升柱器→给柱带帽→升柱。

第21条架设挂梁支柱程序

单体液压支柱:挂梁(使用顶网的先挂网)→插调角楔→背顶→打紧调角楔→清理和定柱位→竖立支柱→清洗注液阀煤粉→供液升柱。

摩擦式金属支柱:挂梁(使用顶网的先挂网)→插调角楔→背顶→打紧调角楔→清理和定柱位→竖立支柱→挂液压升柱器→升柱→打紧水平楔。

第22条操作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挂网时将网展开拉直,按作业规程规定要求进行连接;

2.挂梁支柱时,每组不少于二人,一人站在支架完整处两手抓住铰接顶梁将其插入已安设好的顶梁两耳中,另一人站在人行道,插上顶梁圆销并用锤将圆销打到位;

3.插调角楔时,先将顶梁托起,然后从下向上将调角楔插入,使梁与顶板间留有一定的间隙(0.1-0.15米或按作业规程规定)。

4.竖立支柱前,要按作业规程规定确定柱位,清扫柱位浮煤,刨柱窝、麻面、放置柱鞋,对号回出临时密集支柱。

5.支柱时,人员要站在支柱地点上方操作。

架设单体液压支柱时:一人扶柱,将手把体和注液阀调整到规定位置;一人用注液枪清洗注液阀嘴,然后将注液枪卡套卡紧注液阀,开动手把均匀供液升柱,使柱爪卡住梁牙或柱帽,并供液使支柱达到规定初撑力为止。

架设摩擦式金属支柱时:一人抽出活柱并扶好,另一人挂好升柱器,关闭升柱器放油阀,摇动手柄进行紧柱,使柱爪卡住梁牙或柱帽,升紧并达到规定初撑力,打紧支柱水平楔后卸下升柱器。

6.升柱后要及时拴好防倒绳。

7.单体液压支柱架设工作结束后,必须对新架设的支柱进行二次注液。

第23条应按作业规程规定及时铺网、挂梁、支设临时支柱和贴帮柱。

第24条顶板破碎、煤壁片帮严重时,应掏梁窝挂梁,提前支护顶板;提前支护方式按作业规程规定操作。

(二)木支护操作

第25条架设带帽木点柱程序

量好排、柱距→清理柱位→将木柱细端插入柱窝、粗端朝上举起→放上柱帽→将柱和柱帽朝向工作面倾斜上方斜立与顶板接触→用锤由轻到重敲打结实。

第26条顺山棚子和走向棚子的架设按作业规程规定的操作方法进行。

第27条急斜工作面采用木支护的,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放置好底梁;不使用底梁的工作面,必须用木料在人行道两侧支柱的根部搭设台阶。架设支柱前,必须在支柱位置的上方设置挡卡。

五、特殊操作

第28条架设木垛操作程序

确定垛位→清理垛位→顺走向码放底层→顺倾向码放第二层→顺走向、倾向交替码放到与顶板紧密接触为止→打好加紧楔。三角形木垛按作业规程规定操作。

第29条架设木垛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架设木垛应选用相同规格的木料,其长度应不小于1.2米,木料之间必须采用平面接触,不准使用圆木、三棱木、腐烂、破损和变形的木料;

2.木垛一般应架设成长方形、方形或实心的,靠工作面一侧及其侧面的一面必须打齐。四角都必须打紧加紧楔,加紧楔不得打在顶层。

3.木垛层面应和工作面倾斜面相一致,迎山角应与基本支架的迎山角相一致;上、下方向各层的接触点必须保持在一条直线上。

4.木垛应码放在基本支柱的上方,架设时超前于放顶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

5.在断层或裂缝处码木垛时,必须将木垛分别码于断层或裂缝的两边,不准在其正下码一个木垛。

6.倾斜、急斜工作面的木垛下方必须架设好护柱,架设前应在垛位的上方设置挡卡。

第30条密集支柱和丛柱的规格、数量、排柱距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两段密集支柱之间必须留有宽度不小于0.5米的安全出口,出口间的距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第31条抬棚的架设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并保证与基本支架接实,架设时超前于放顶的距离不得小于作业规程规定。

第32条戗柱的位置、数量和架设方式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要求。

六、收尾工作

第33条将剩余的顶梁、背顶材料等,失效和损坏的柱、梁等,各种工具分别运送到指定地点。

第34条按规定进行交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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