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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地产销售队伍考勤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5

商业地产项目销售队伍考勤制度

㈠、上班时间(暂定)

1、周一至周五:早班9:00-5:30晚班10:30-19:00

2、周六、周日:早班9:00-5:30晚班10:30-19:00

注:可视销售阶段工作情况调整。

㈡、请假规定

销售人员请假需提前填写请假单,请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由部门经理审批,超过三天须报营销总监批准。请假超过半天,必须为事假或病假。病假需提供区级以上医院的证明,每月底薪及补助根据考勤按实际出勤日数发放。

病假规定:

1、病假须持当次有效病假条,并报部门主管批准。

2、带薪病假每月有1天,超出1天则按事假处理。

3、相关请假条应在当月交行政部备案。

事假规定:

1、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并报批现场经理批准。

2、未提前申请的事假,按双倍事假处理。

3、请假在一天以上(包括一天)两天以内须现场经理签字批准。

4、请假在两天以上须通过现场经理并由项目经理签字批准。

5、事假以半天为下限,4天为上限。

6、年假以深圳总公司规定为准。

7、相关请假条应在当月交行政部备案。

正常休息规定:

1、每月可安排4天休息。

2、周六、周日和销售活动不安排休息。

3、调休必须提前一天申请,并由现场经理签字批准。

迟到、早退和旷工规定:

1、上班迟到10分钟内(不包括10分钟),每人每次扣20元;迟到10至20分钟内(不包括20分钟),每人每次30元;迟到20至30分钟内(不包括30分钟)每人每次40元;每月累计迟到3次或每月迟到时间累计达30分钟至2小时内(不包括2小时),作旷工半天处理;每月迟到时间累计超过2小时,作旷工一天处理。

2、未经经理同意擅自离开工作岗位30分钟以内,每人每次扣20元。

3、未经经理同意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超过30分钟而在2小时内,扣除当日工资。

4、未经经理同意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超过2小时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计一次。

5、旷工一次按当月工资20%扣除,累计2次扣除当月工资,情节严重者给予除名。

㈢、其他:

一、惩罚

1、不按规定着装每次扣罚基本工资$20元。

2、如销售人员在销售前台吃东西以及阅读与销售无关的报刊杂志,每人每次扣罚基本工资$20元。

3、销售人员私下为客户转让物业向客户收取任何费用立即除

名。

4、销控出现错误将视情况给予相关人员处罚100元至500元。

5、销售人员不按规定填写客户接待相关记录或公司规定的其他表格,视情况给予每次20-50元的处罚。

6、如因随意向客户许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并处罚500元至1000元。

7、销售人员未完成当月销售任务,按未完成任务的比例扣除佣金,并进行末位淘汰排位。连续两月未完成任务,且居末位者,自动离职。

8、销售人员上班煲电话粥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二、奖励

i.全勤奖:全年度全勤

奖额度金:全年度全勤200元

ii.月销售冠军奖:营业收入(既销售提成的收入)的6%(月评)

iii.行政口头表扬;

iv.全公司行政通报表扬。

销售人员迟到、早退或擅离工作岗位超过半小时计为旷工。旷工一次扣基本工资$30元,全年累计旷工三次者除名。

篇2:某商业地产铺面招商运营流程纲要

商业地产铺面招商运营流程纲要

招商部秉持专业负责的态度,以实现商业地产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每个项目都精益求精,不断突破创新,为发展商和商家搭建双赢的平台,依托自有的丰富的商家资源平台,更精准、更高效地实现项目整体招商运营。

采取招商项目组+品牌资源部结合的形式,更准确、更快速地实现项目整体招商。我们根据各个项目的定位特点组建与项目最匹配的专业招商队伍,并根据项目不同阶段的招商要求,安排不同的品牌资源小组配备整个项目的招商,包括:主力店小组、次主力店小组、超市酒店小组、餐饮休闲娱乐小组、服饰精品小组、各类配套小组等。

招商工作流程

开业前准备工作招商工作执行招商前准备工作

开业经营管理

招商前准备工作

团队组建

-商业公司团队组建

-物业公司团队组建

-岗位职责的设置

定位重审视

-市场再调研

-对定位的执行性审视

-最终定位的修正

项目计划

-项目招商计划制定

-媒体推广计划制定

-节点工作计划制定

招商策略

-招商方式和方法的制定与培训

-推广方式的制定与培训

-招商技巧的制定与培训

业态布局

-业态布局原则

-业种布局原则

-商家物业需求制定

租金策略

-各楼层铺位租金建议

-各类代表性商家的租金策略制定

-租赁年限、免租期、递增率的制定

-收益预算

费用预算

-招商管理费的预算与计划

-媒体推广费用的预算与计划

物料准备

-宣传资料的设计与制作

-现场办公物料的准备

招商工作执行

招商推广

-广告计划制定、实施与效果评估

-营销活动的制定与实施与效果评估

-现场包装方案确定与实施与效果评估

主力店签约

-主力店签约安排与宣传

全面招商

-招商发布会

-商户洽谈会

-商户跟进

-招商进程及质量控制

客户意向书签订

-商户意向签订

-商家筛选

商户签约

-签租赁合同

-缴纳保证金

开业前准备工作

装修协议

-装修协议书签订

进场装修

-工程图审批

-装修现场管理

装修验收

-装修检验

-整改建议

开业培训

-商户经营规范培训

-人员管理规范培训

-人员招聘及培训

-商业管理公司培训

-物业管理公司培训

项目开业筹备及推广建议

-协助完善商场导视系统

-商场环境优化建议

开业

项目试营业

-系统试运行

营业基础调整

-人员的调整

-设备的调整

-系统的调整

项目正式开业

-开业庆典

-与商户联动的活动策划

开业后调整

-业态调整建议及到期租户调整

-可租赁资源的再发掘

-商场租赁价格审视及调整

经营管理

项目开业前

*项目运营团队的搭建

*项目岗位职责设置

*项目营运管理各细节设置

*项目时间节点的审视、建议

*商场规划的审视与调整建议

*现阶段租赁状况评估及优化建议

*租赁条件的审视及建议

*人流动线的优化建议

*商场广告资源整合、运营建议

*协助完善商场导视系统

*商场环境优化建议

*项目开业筹备及推广建议

项目开业后

*团队提供经营管理顾问服务

*管理过程建议

*租户管理建议

*商场租赁价格审视及调整意见

*项目收益的重估

*业态调整建议及到期租户调整

*可租赁资源的再发掘

*项目整体推广计划的制定及推进

*宣传物料的协助制作

*项目阶段的包装策划

*项目推广媒介使用策划

*与商户联动的活动策划

篇3:建材城商业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装饰城商业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作息时间

第二条每周40小时工作制,原则上每周休息二天(视各岗位实际情况)。

第三条总部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00~6:00,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第四条商场管理部员工周二至周六正常上班,上午9:00~12:00,下午1:00~6:00,周日、周一休息。

第五条商场工人工作时间结合商场具体情况,由商场管理部另行规定。

第六条商场财务人员作息时间参照总部作息时间执行。

第三章考勤办法

第七条公司总部各部门及南门商场全体员工实行上、下班打卡考勤制,并由各部门(商场)经理予以监督,其余商场在实行打卡后,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八条西门、太升、新时代商场员工(含招商人员和质检员)由商场专人进行考勤记录(未实行打卡前),商场经理负责考勤监督;

第九条各商场(副)经理必须于每天早上9:05分前,向人事行政部电话通报当天早上的考勤情况。

第四章考勤权责

第十条各考勤、责任人有权对所辖员工考勤记录质疑、询问,考勤人须依据公司要求每月定时统计上报考勤并就缺勤情况及时报人事行政部;

第十一条全体员工须及时就各自考勤疑问向考勤人作出解释并按相关规定请上级领导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考勤、责任人应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若发现有不履行考勤制度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考勤负责人罚款20元、监督人:50元)

第五章考勤督促

第十三条人事行政部、商场管理部将定时(每日早9:05、晚5:55)或不定时对各部(商场)进行现场、电话考勤抽查,对于违纪者将即时严肃处理。未履行监督职责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对责任人处以200元处罚。

第六章考勤实施

第十四条原则上全体员工每日上、下班须亲自考勤,对于特殊岗位、特殊情况,相关员工须请上级领导在考勤记录上签字确认;

第十五条严禁出现代打考勤现象,若有发现,一经查处,除追究相关责任外,被代打考勤者将予以50元罚款,代打考勤者处以200元罚款。

第七章考勤记录

第十六条考勤员应每日查对员工的上、下班时间记录,并及时向人事行政部反映考勤异常情况。

第十七条公司总部员工考勤每月由人事行政部进行当月汇总;下属商场员工考勤每月由办公室进行当月汇总、存档,以备总部查阅。

第八章考勤类别

第十八条事假

1、员工因事确需本人处理,两天以上事假须提前写出书面申请,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人事行政部;部门经理因事请假需书面申请,由分管领导签字后,报人事行政部。来不及请假,应电话通知,经同意后方可请假,事后立即补办请假手续。

2、员工请假,返回工作岗位时,必须到人事部销假,否则人事部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3、员工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第十九条病假

1、员工因病需接受治疗,应先得到部门经理批准,并按请假时间计扣工资。

2、员工请3天以上病假须开具县(区)级医院以上证明,经人事行部审核批准方能有效。

3、员工因突发性疾病或病重无法上班,应在24小时内用电话通知部门经理或人事行政部,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4、员工因病(工伤、产假除外)不能工作达一个月以上者,公司有权进行处理并解除劳动合同。

5、员工全月病假在7天以内(含7天),按实际病假天数计发工资(工资总额的60%),7天以上,按实际天数计扣工资(全额),病假期不享受误餐补助。(产假、工伤除外)。

第二十条工伤假

1、工伤是指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非人为原因发生意外事故而遭受的伤害。发生事故后,员工必须按有关程序迅速上报公司人事行政部,经公司认定后,方可作为工伤。

2、工伤假期内员工享受基本工资,因工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治疗费用及抚恤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法定假

国家法定假日包括: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劳动节(3天)、国庆节(3天)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日。

第二十二条丧假

遇正式员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辞世,公司批准员工享受5天吊唁假;假期内公司支付全额工资,丧办费用不予报销,原则上员工应出示与死者关系的相关证明,谎报者处罚吊唁假双倍工资。

第二十三条婚假

员工婚假定为7天,如男女双方晚婚(男方25岁,女方23岁)可延长假期为10天,同时员工享受全额工资。

第二十四条产假:

公司正式女员工申请产假时,须呈交医院证明证明材料及政府相关批准文件,经公司核准后,按有关规定享受分娩假(假期内支付基本工资)。

第二十五条年假

1、工作不足六个月者,除享受国家法定假期外,享受公司实际有薪假日总天数的30%,其余天数不计发工资。

2、工作六个月至十二个月者,除享受国家法定假日外,享受公司实际有薪假日总天数的50%,其余天数不计发工资。

3、工作满十二个月者,除享受国家法定假日外,享受公司实际有薪假日总天数的100%。

4、员工享受有薪年假后,年假带薪工资在一个季度后计发,期间离职(包括:辞职、辞退、合同到期)的员工,不计发年假带薪工资。

第二十六条公出

1、员工工作时间因公外出,须准确填写公出单,经部门经理批准方可外出,并需将清单交于考勤员,员工因私外出按事假计。

2、部门经理因公外出,须报经分管总监批准后,须如实填写公出单方可外出。(总部)

3、总监因公外出,须报经总经理批准后,须如实填写公出单方可外出。

4、因公务需要,于次日无法打卡或签到的,应于公务发生的前一天报经相关领导批准,并提前填报公出单,违反规定者按旷工处理。

第二十七条迟到

1、延迟规定上班打卡时间到岗,延迟时间在5分钟以内的。

2、迟到一次扣罚20元。

3、累计三次,按事假1天处理。

第二十八条早

退

1、提前规定下班打卡时间离岗,提前时间在5分钟以内的。

2、早退一次扣罚20元。

3、累计三次,按事假1天处理。

第二十九条旷工

1、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按旷工半天计,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内,按旷工1天计。

2、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或未准假而擅自休假者,及各种假期逾期而未续假者。

3、旷工者扣发双倍全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日者,只计发基本工资,并作自动除名处理,一年内旷工累计7天者,作开除处理。

第九章请、休假程序及批准

第三十条原则上,员工请、休假须在不影响本职工作并经上级主管领导批准情况下办理;

第三十一条程序:填写相关假条上级主管领导审批交相关考勤负责人登记报人事行政部存档

第三十二条批准

1、除特殊情况外,员工请、休假均需以书面形式提前上报,遇紧急事件,员工除电话通知上级领导、考勤人外,事后须及时补假条并在三日内到考勤负责人处销假;

2、三天内假:员工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办理、部门经理须经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并报总经理后交人事行政部存档办理;三天以上(含三天)假:全体员工均须经分管领导审核,经理级人员报总经理并交人事行政部归档后方可休假;一周以上(含一周)假: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必须上报总经理批准。

3、员工在回公司到岗上班后第一天须即时向考勤人销假,如超过三天不履行手续者,考勤人有权拒绝办理。

第十章加班及补休

第三十三条因部门工作急需,在额定工作时间外完成的工作,时间在半日以上,属正常加班;属员工个人本职工作任务未完成而加班的不在确认范围之内;

第三十四条凡正常加班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并认真填写加班登记表,注明加班起止时间、事项、人员、地点等,并须于次日报公司人事部备档。凡未及时报人事部登记备档的加班,公司不予核准补休。

第三十五条备档的程序:西门、新时代和太升商场须将填妥的加班表传真至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签字后回传一份,南门商场则直接到人事行政部办理。

第三十六条补休报批程序:部门职员补休由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负责人、总监补休由总经理签字。

第三十七条补休原则上在加班之日起的一个月内予以安排,凡超越时间或未履行补休程序均不能补休。

第三十八条加班工资

1、职员平时加班原则上安排补休,因工作需要不能补休的,按30元/天计发加班工资;法定假日按50元/天计发。

2、本职工作或部门工作未及时完成,必须自动安排加班,保证工作按时完成,但不计发加班工资。一旦发现虚假加班,当事人处虚报加班金额的2倍处罚,部门经理给予承担虚报加班金额处罚。

第十一章其它

第三十九条本条例未尽事项,按公司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本制度解释、修改权归公司人事行政部。

**人事行政部

二零**年*月**日

篇4:百货商场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百货(商场)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一、为严肃考勤、考纪程序,加强劳动纪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商场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三、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四、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反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1次的处分。

五、内容:

1、新进员工试用期不超过三个月,试用期满由部门经理依据个人表现,提交是否转正、延期或辞退报告,由人事部报总经理审核批复,

2、转正员工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签订,不得随意解除,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3、员工离职分为"辞职、解雇、开除、自动离职"四等(试用期内员工及公司双方均有权提出辞职或解雇,而不负担任何补偿,离职前须与公司结清各项手续但必须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申请批准),

4、试用期过之后,职员辞职必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到职日期结算工资,但不结算任何福利,

5、凡无故擅自旷工七天以上者,均作自动离职论处,不予结算任何工资、福利,工作期内,员工因工作表现、工作能力等因互不符合本公司要求,无法胜作本职,公司有权解雇,届时结算工资及福利,

6、员工因触犯法律,严重违犯公司规章制度或犯严重过失者,即予革职开除,计薪到革职日止。

7、胸卡与考勤卡

⑴、胸卡为公司员工之标志,必须随身佩戴,凡不按规定佩戴者,一律按员工奖惩管理规定相关条款处理,如遇遗失或损坏,应立即到行政部补办,补办一次应收取工本费10元,

⑵、考勤卡为公司员工考勤之记录凭证,打完卡后应放于卡钟旁,不得带走,如遇遗失或损坏,应立即到行政部补办。

8、作息时间:

⑴、公司实行每天7小时制,每月可调休4天,(个别部门除外)具体作息时间如下:

采购部、办公室职员、行政部,电工部,

正常班:8:30------12:00

14:30-----17:30

⑵、配送、安装组员工,仓库员工,司机,、实行月休4天,全日1次(上、下班)打卡制,

早8:30上班,直至当天工作完成止。

⑶、财务部、服务台、收银组人员、自营部、商场经理、商场主管、营业员、文化部、清洁部、保安部、实行每天9小时,每月调休4日工作制,全日2次(上、下班)打卡制,特殊节假日由部门主安排上、下班时间。

店上、下班时间如下:

8:30------17:30

9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

10、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请外出原因及返回商场时间,否则按外出私事处理。

11、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1次的处分。

12、员工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3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5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1次警告处分。

13、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1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无故旷工7天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旷工按月工资÷21.75÷2×旷工时间(半天)×300%予以处罚。

14、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总经理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向总经理请假时,须在总经理秘书室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董事长审批,总经理负责对普通员工7日(含)以上,部门主管3日(含)以上,部门经理以上人员1日的请假审批。

15、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200元。

六、员工假期种类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陪产假、哺乳假、丧假、工伤假、年休假。(除病、事假、丧假、工伤假外)其他带薪假均具备规定条件方可享受。

1、事假:员工因私事必须本人处理所申请的假期

⑴、事假不计发工资,

⑵、员工按整月休事假的,除社会保险费用正常缴纳外,员工全月无薪,

2、病假:

⑴、病假工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计发,

⑵、单次病假三日以上者须附相关医疗机构的诊断书及病假条,单次病假或一月内累计病假三日(含)以上者须二级(区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书及病假条,

⑶、员工患病或非因工受伤的由本人自行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按医保政策及相关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公司不予报销任何或给予补偿。

3、婚假:员工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所享受的带薪假期

⑴、员工结婚可享受带薪假三个工作日,晚婚者(指男年满25周岁以上初婚,女年满23岁初婚)可享受七个工作日的带薪假,

⑵、员工在办理请假手续的同时须将结婚证原件一并交于行政部进行核验,相关审核通过后则将复印件与请假单交行政部予以备案,

⑶、员工应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休完婚假,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产假:符合生育政策的女员工因生育、流产或引产而申请的休假

⑴、女员工在怀孕三个月后须主动向公司提供准生证及医疗机构出具的预产证明登记,并由公司代为办理生育险产前备案等相关手续,员工应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明,并予以积极配合,

⑵、休产假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正常生育产假时间为90天,其中产前15天,产后75天,晚育(指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1个子女)可增加产假30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⑶、女员工怀孕4个月(含)以上流产或引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为15天,其中患宫外孕的,产假为30天,

⑷、发员工因未婚怀孕或不符合生育政策生育、流产或引产的,不享受产假及相关待遇,经医疗机构证明确定需要休息的,可申请病假,

⑸、产假按自然天数连续计算。

5、陪产假:男员工配偶在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条件下生产,在分娩期间凭相关证明材料,可享受3个工作日的带薪护理假,

6、哺乳假:凭医院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自婴儿出生到一周岁,女员工每天可享受1小时带薪哺乳假(不得累计使用)

7、丧假:员工因亲属身故需要前往料理丧事而申

请的假期

⑴、员工三代内直系亲属(如: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

⑵、丧假按自然天数连续计算。

8、工伤假:员工发生工伤或患职业病后,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继续享受原固定工资福利待遇的期限,即停工留薪期

⑴、停工留薪期及工伤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⑵、工伤员工须积极、主动进行工伤治疗和配合办理有关工伤认定、鉴定手续,因员工原因发生延误的,所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员工本人承担,

⑶、工伤假按自然天数连续计算。

9、年休假:符合条件的员工每年享受一次带薪休假待遇

⑴、享受年休假的员工须为全日制在岗员工,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以上者

⑵、员工享受年休假的天数,按在本单位累计工作时间确定具体为:累计1(含)--10年以上,年休假5天;10(含)--20年,年休假10天,20(含)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⑶、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期,婚丧假、产假、工伤假等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⑷、年休假以员工入职(签订劳动合同)起满一年的次年开始起休,且须在本人第二个工龄年内申请休完。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未休假的,当年应休年休假时将自动作废,公司不给任何补偿;如本人已申请休假,但因公司原因而导致不能休假者,公司将按国家相关规定给予补偿。

⑸、公司在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期外,根据经营需要所安排的假期且未扣员工工资的,可以视为年休假。

⑹、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不能安排年休假的,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10、⑴、请假单使用实行一人一单制,不得涂改,一经涂改,视为无效,

⑵、请假单存根所在部门内勤处,并作为部门考勤依据,行政部负责进行抽查,如发现有漏报及错报,对部门考勤责任人进行20元/次罚款,部门领导进行50元/次罚款。

11、加班管理:

⑴、因工作任务需要加班的(因当日计划未完成而延长工时均不视为加班),

⑵、加班时间以半小时起计,

⑶、员工加班时间原则上可以安排调休或补休,一般不计算加班工资。

篇5:某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E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商场职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商场总部,各下属全资或控股企业或参照执行或另行规定,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必须由商场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长签发。

第三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一般分三班:早班――7:00~15:00点;中班――15:00~23:00点;大夜班――23:00~次日7:00点。

第四条商场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反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1次的处分。

第六条商场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鄞情况报告商场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鄞奖金及填报员工核表。

第七条营业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日论处。

第九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商场时间,否则按外出私事处理。

第十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鄞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员工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鄞奖50%,达5次者扣发100%全鄞奖,并给予1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鄞奖,并给予1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无故旷工达7天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职工因公出差学习,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鄞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当月全鄞者,获得全鄞奖金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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