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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城总部会计岗位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5

装饰城总部会计岗位职责

1、严格复核集团各类重要财务原始凭证,及时、准确进行相关帐册登记工作;

2、复核重要商家租赁合同;

3、商场重要费用报销票据;

4、负责拟定集团财务部文件;

5、完成部门文字资料录入工作;

6、配合人事行政部核算全体员工工资(商场工人外);

7、完成集团内网财务信息电脑输入工作;

8、遵守财经纪律,保守公司机密;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务。

篇2:建材城招商部工作手册

装饰城招商部工作手册

原则:以公司利益为最高利益,在各相关部门主动配合工作下,达成最理想招商效果。

一、职责

1、热爱公司,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本部门员工应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分配。

2、公司各阶段发展规划,制定出具体项目的招商计划,并组织实施。

3、加强学习,做好市场调查,不断提高招商技巧。

4、招商部员工要不断加强自身业务素质学习,对各阶段建材市场的总体状况要有比较清晰的认识。

5、加强与商家的信息交流,协调好公司与商家的关系,起到公司的对外窗口作用。

6、平时接待客户要耐心解释,态度诚恳,服务周到,语言规范,戒态度生硬恶劣。

二、范围

1、各具体项目的市场论证。

2、各项目的具体实施。

3、以最合理的理由,吸引商家进场,并做好商家进场前后的相关准备工作。

4、向商家传达公司的管理制度,策划意图和公司的相关要求。

5、根据市场需要,主动调整进场商家及其产品结构,使其合乎市场发展的需要。

6、合理调整商场内部的产品布局,迎合市场发展需要,提高商场档次。树立公司的品牌形象。

7、规范收款,努力催收本部门应收款项。

三、工作程序(见附表)

四、内部奖惩制度

1、任务考核:以各员工独立完成任务为标准,包括独立联系、谈判、签约、入场的全过程。

2、每月按部门内部分配原则,每月对员工任务进行考核,由部门提出奖惩议案,报请公司总部,由总经理确认。

3、个人任务考核:凡出现谈判客户交叉情况,由部门经理根据接触客户先后及工作难易程度进行合理分割。

4、奖金计发,部门经理根据公司制定的奖惩标准进行统计,上报总经理批准计发。

5、个人奖金原则以独立完成,独立获取,若遇交叉,根据接触客户的先后及具体完成工作量和工作难易程度由部门经理进行合理划分,报请总经理批准。

6、若租赁客户由**另一商场转入,除收取全款,协调入场外,需填补拆除商场摊位或完成新租同等面积,若未填补或由他人填补,则按奖励金额的50%计发,余额补偿他人。

五、部门建立基金制度(试行)

(1)基金来源

A、较容易租赁的场地,奖金(含其他部门)按0。8%提取(公司按1%发放)部门扣取0。2%作为基金。

B、部门所收订金及其他收款,未执行合同又未退还客户的根据公司该项提奖规定,提出奖金作为基金。

(2)个人奖金提取方式

根据摊位的具体位置划分,较难租赁场地奖金按1。5%提取,公司发放1%其余部分从基金中补足。若场地租赁属降价等优惠,公司不予计发奖金的,由部门从基金中提取,按0。8%补发给个人,该项办法的实施范围包括其他部门工作人员。

六、**招商部西门B区(黄金岛)奖惩补充办法

6月20日以后到开业前招商部完成任务的业务人员新租场地按1。2%提成,其中0。2%由招商部补足,未完成任务的,原来所租场地均按0。8%提成,剩余0。2%由招商部统筹安排。

业务人员原则上均应外出联系业务并填写表格,未外出者(不带客户),扣发当月工资200元,外出但招商效果不好扣发工资100元,当月完成招商任务者,外出效果不影响当月工资。

篇3:建材城招商部会议制度

装饰城招商部会议制度

为提高招商部工作效率,落实工作任务,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1、每天早晨上班后,应召开短会(原则上15分钟以内),总结前一天工作落实状况,解决工作遇到的问题,安排新一天的工作。

2、每天下午下班前,召开短会(5分钟以内)了解一天进展。

3、每周一应召开周会(30分钟-60分钟)总结上周工作,安排本周任务。

4、每月月初应召开每月工作会议,分配任务,安排、落实招商计划,确定招商策略。

5、每月月末应召开每月工作总结会,检查任务完成情况,并根据情况做出奖惩。

6、普通会议应贯彻到每个人,提高工作效力,重要会议应作会议记要。

(原则上分配任务、月末总结及中途的重要会议均应作纪要。)

**装饰城招商部

篇4:建材城商业公司办公条例

装饰城商业公司办公条例

第一条总则

1.1遵守国家政策法令、相关外事纪律。

1.2关心企业,热爱本职工作,讲究职业道德,文明服务,维护公司声誉。

1.3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管理水平,提高服务质量。

第二条服从:

各级员工应切实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及调度,按时完成任务;如有问题应向直接上级汇报,对于直接上级指令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执行。

第三条严于职守:

3.1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迟到早退,下班后不得无故逗留。

3.2上班时间非工作需要,勿到其他部门串岗。

3.3上班时间不得带小孩,吃东西,收听录音机等。

3.4不得粗言秽语,不得讥讽客户或对客户不理不睬,不可与客户争吵或在公共场合与同事争吵。

3.5在工作场所,要保持礼貌待客,不可高声攀谈或闲聊。

3.6各级管理人员及员工不得利用职权给亲友以特殊优惠。

3.7严格遵守考勤纪律。

3.8严禁在公司会议室及洽谈室用餐.

第四条遵纪守法:

4.1遵守社会公德,不偷盗公司财物,不吸毒贩毒,不打架斗殴,不酗酒赌博。

4.2不贪污受贿,不损公肥私,不弄虚作假,不挑拨离间,不诬陷诽谤。

第五条工作态度:

5.1礼仪--员工对客户和同事的基本态度,要面带笑容,使用敬语,做到"请字当先","谢"字不离口,接电话要先说"您好,**装饰城",做到客户至上,热情有礼。

5.2笑容--最适当的表示方法是常露笑容。

5.3效率--提供高效率的服务,关注工作上的细节,急客户所急,及时为客户排忧解难,藉以赢得客户的满意及公司声誉。

5.4责任--尽职尽责,无论是常规服务还是正常管理工作,一切务求得到及时、圆满的效果,给人以效率快和良好的服务印象,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如遇疑难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以便得到妥善解决。

5.5协作--公司管理的重要因素之一,各部门及各员工之间应互相配合,真诚协作,不得互相扯皮,一切应以同心协力解决疑难,维护公司声誉为首。

5.6忠诚--忠诚是公司员工必须具有的品德,有事必报,有错必纠,不得提供假情况,不得文过饰非,阳奉阴违,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第六条爱护公物,维护环境卫生:

6.1爱护公司一切设备器具,注重所有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节约用水用电用气和易耗品的使用,不乱拿用公物,不得把有用的公物扔入垃圾桶。

6.2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丢纸屑、果皮、烟头和杂物,以保持公司清洁优美的环境。

第七条保密:

7.1未经批准,员工不得向外界传播或提供有关公司的资料,公司的一切文件及资料不得交给无关人员,如发生失密,公司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其经济责任。如有查询,可请查询者到有关部门联系。

7.2公司正式员工必须签定保密协议。

第八条投诉处理:

8.1全体员工都必须高度重视客户投诉,并予以及时处理。

8.2如果客户投诉的事项不须或不能立即解决,应以书面形式记下投诉细节,并尽快报告上级,同时勿忘多谢客户并致歉。

8.3对客人投诉的事项,处理如何,必须有事后书面记录。

8.4投诉事项中,若涉及本人的记录不得涂改、撕毁,更不得假造。

8.5投诉经调查属实可作为奖惩依据。

第九条拾遗:

在公司内拾得财物,不论贵贱大小,一律要立即上交至部门经理处,同时详情将记录在拾遗记录薄内,如有拾遗不报者,公司可视作偷窃行为。

第十条公司财产:

如员工犯有盗窃行为,(含文件、资料类等物),不论涉及物品属于公司、客户或其他员工均将被立即开除并送交公安机关查办。

第十一条携物出公司:

未经批准,员工不得携带任何公司物品、行李衣物、包裹等物离开公司,所有携带物品离开公司时都必须自动呈交部门经理或人事行政部检查。

篇5:建材城商业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装饰城商业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作息时间

第二条每周40小时工作制,原则上每周休息二天(视各岗位实际情况)。

第三条总部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00~6:00,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第四条商场管理部员工周二至周六正常上班,上午9:00~12:00,下午1:00~6:00,周日、周一休息。

第五条商场工人工作时间结合商场具体情况,由商场管理部另行规定。

第六条商场财务人员作息时间参照总部作息时间执行。

第三章考勤办法

第七条公司总部各部门及南门商场全体员工实行上、下班打卡考勤制,并由各部门(商场)经理予以监督,其余商场在实行打卡后,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八条西门、太升、新时代商场员工(含招商人员和质检员)由商场专人进行考勤记录(未实行打卡前),商场经理负责考勤监督;

第九条各商场(副)经理必须于每天早上9:05分前,向人事行政部电话通报当天早上的考勤情况。

第四章考勤权责

第十条各考勤、责任人有权对所辖员工考勤记录质疑、询问,考勤人须依据公司要求每月定时统计上报考勤并就缺勤情况及时报人事行政部;

第十一条全体员工须及时就各自考勤疑问向考勤人作出解释并按相关规定请上级领导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考勤、责任人应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若发现有不履行考勤制度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考勤负责人罚款20元、监督人:50元)

第五章考勤督促

第十三条人事行政部、商场管理部将定时(每日早9:05、晚5:55)或不定时对各部(商场)进行现场、电话考勤抽查,对于违纪者将即时严肃处理。未履行监督职责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对责任人处以200元处罚。

第六章考勤实施

第十四条原则上全体员工每日上、下班须亲自考勤,对于特殊岗位、特殊情况,相关员工须请上级领导在考勤记录上签字确认;

第十五条严禁出现代打考勤现象,若有发现,一经查处,除追究相关责任外,被代打考勤者将予以50元罚款,代打考勤者处以200元罚款。

第七章考勤记录

第十六条考勤员应每日查对员工的上、下班时间记录,并及时向人事行政部反映考勤异常情况。

第十七条公司总部员工考勤每月由人事行政部进行当月汇总;下属商场员工考勤每月由办公室进行当月汇总、存档,以备总部查阅。

第八章考勤类别

第十八条事假

1、员工因事确需本人处理,两天以上事假须提前写出书面申请,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人事行政部;部门经理因事请假需书面申请,由分管领导签字后,报人事行政部。来不及请假,应电话通知,经同意后方可请假,事后立即补办请假手续。

2、员工请假,返回工作岗位时,必须到人事部销假,否则人事部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3、员工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第十九条病假

1、员工因病需接受治疗,应先得到部门经理批准,并按请假时间计扣工资。

2、员工请3天以上病假须开具县(区)级医院以上证明,经人事行部审核批准方能有效。

3、员工因突发性疾病或病重无法上班,应在24小时内用电话通知部门经理或人事行政部,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4、员工因病(工伤、产假除外)不能工作达一个月以上者,公司有权进行处理并解除劳动合同。

5、员工全月病假在7天以内(含7天),按实际病假天数计发工资(工资总额的60%),7天以上,按实际天数计扣工资(全额),病假期不享受误餐补助。(产假、工伤除外)。

第二十条工伤假

1、工伤是指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非人为原因发生意外事故而遭受的伤害。发生事故后,员工必须按有关程序迅速上报公司人事行政部,经公司认定后,方可作为工伤。

2、工伤假期内员工享受基本工资,因工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治疗费用及抚恤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法定假

国家法定假日包括: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劳动节(3天)、国庆节(3天)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日。

第二十二条丧假

遇正式员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辞世,公司批准员工享受5天吊唁假;假期内公司支付全额工资,丧办费用不予报销,原则上员工应出示与死者关系的相关证明,谎报者处罚吊唁假双倍工资。

第二十三条婚假

员工婚假定为7天,如男女双方晚婚(男方25岁,女方23岁)可延长假期为10天,同时员工享受全额工资。

第二十四条产假:

公司正式女员工申请产假时,须呈交医院证明证明材料及政府相关批准文件,经公司核准后,按有关规定享受分娩假(假期内支付基本工资)。

第二十五条年假

1、工作不足六个月者,除享受国家法定假期外,享受公司实际有薪假日总天数的30%,其余天数不计发工资。

2、工作六个月至十二个月者,除享受国家法定假日外,享受公司实际有薪假日总天数的50%,其余天数不计发工资。

3、工作满十二个月者,除享受国家法定假日外,享受公司实际有薪假日总天数的100%。

4、员工享受有薪年假后,年假带薪工资在一个季度后计发,期间离职(包括:辞职、辞退、合同到期)的员工,不计发年假带薪工资。

第二十六条公出

1、员工工作时间因公外出,须准确填写公出单,经部门经理批准方可外出,并需将清单交于考勤员,员工因私外出按事假计。

2、部门经理因公外出,须报经分管总监批准后,须如实填写公出单方可外出。(总部)

3、总监因公外出,须报经总经理批准后,须如实填写公出单方可外出。

4、因公务需要,于次日无法打卡或签到的,应于公务发生的前一天报经相关领导批准,并提前填报公出单,违反规定者按旷工处理。

第二十七条迟到

1、延迟规定上班打卡时间到岗,延迟时间在5分钟以内的。

2、迟到一次扣罚20元。

3、累计三次,按事假1天处理。

第二十八条早

退

1、提前规定下班打卡时间离岗,提前时间在5分钟以内的。

2、早退一次扣罚20元。

3、累计三次,按事假1天处理。

第二十九条旷工

1、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按旷工半天计,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内,按旷工1天计。

2、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或未准假而擅自休假者,及各种假期逾期而未续假者。

3、旷工者扣发双倍全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日者,只计发基本工资,并作自动除名处理,一年内旷工累计7天者,作开除处理。

第九章请、休假程序及批准

第三十条原则上,员工请、休假须在不影响本职工作并经上级主管领导批准情况下办理;

第三十一条程序:填写相关假条上级主管领导审批交相关考勤负责人登记报人事行政部存档

第三十二条批准

1、除特殊情况外,员工请、休假均需以书面形式提前上报,遇紧急事件,员工除电话通知上级领导、考勤人外,事后须及时补假条并在三日内到考勤负责人处销假;

2、三天内假:员工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办理、部门经理须经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并报总经理后交人事行政部存档办理;三天以上(含三天)假:全体员工均须经分管领导审核,经理级人员报总经理并交人事行政部归档后方可休假;一周以上(含一周)假: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必须上报总经理批准。

3、员工在回公司到岗上班后第一天须即时向考勤人销假,如超过三天不履行手续者,考勤人有权拒绝办理。

第十章加班及补休

第三十三条因部门工作急需,在额定工作时间外完成的工作,时间在半日以上,属正常加班;属员工个人本职工作任务未完成而加班的不在确认范围之内;

第三十四条凡正常加班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并认真填写加班登记表,注明加班起止时间、事项、人员、地点等,并须于次日报公司人事部备档。凡未及时报人事部登记备档的加班,公司不予核准补休。

第三十五条备档的程序:西门、新时代和太升商场须将填妥的加班表传真至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签字后回传一份,南门商场则直接到人事行政部办理。

第三十六条补休报批程序:部门职员补休由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负责人、总监补休由总经理签字。

第三十七条补休原则上在加班之日起的一个月内予以安排,凡超越时间或未履行补休程序均不能补休。

第三十八条加班工资

1、职员平时加班原则上安排补休,因工作需要不能补休的,按30元/天计发加班工资;法定假日按50元/天计发。

2、本职工作或部门工作未及时完成,必须自动安排加班,保证工作按时完成,但不计发加班工资。一旦发现虚假加班,当事人处虚报加班金额的2倍处罚,部门经理给予承担虚报加班金额处罚。

第十一章其它

第三十九条本条例未尽事项,按公司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本制度解释、修改权归公司人事行政部。

**人事行政部

二零**年*月**日

制度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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