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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线路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4

一、电气操作人员的资格和要求:

(一)、电气作业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二)、电气作业人员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六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考试合格,方能工作。

(三)、外单位派(借)的电气工作人员,应持有电气工作安全考核合格证。

(四)、电气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安全作业规定。

(五)、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熟悉有关消防知识,能正确使用消防用具和设备,熟知人身触电紧急救护方法。

(六)、变、配电所及电工班要根据本岗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做好预防工作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七)、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八)、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及检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九)、电气设备必须由可靠的接地(接零)、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并定期检测。

二、高压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一)、凡是高压设备停电或检修、及主要电器设备大、中检修,高低压架空线路,都必须按照《电业局电气安全工作规定》及有关规定办理工作票及各种票证。

(二)、工作票签发人必须按工作票内容一项不漏地填写清楚,若发现缺项漏填,字迹了草难辨或有涂改者,该工作票视为无效,由车间办理技术科审批,特殊情况由主管领导审批。

(三)、检修工作人员,接到工作票以后,要认真进行查看,认为没有差错后,按要求严格执行,若不按工作票操作,造成事故,由检修人员负责。

(四)、检修人员发现工作票有问题,可当面提出,请求更改,如不更正造成事故由最后指令人负责。

(五)、在紧急、特殊情况(如危害人身安全或重大损失)来不及办理工作票,可由厂调度、生产厂长、主管厂长,动力车间主任口头命令或电话命令进行倒闸操作,操作人员必须做好记录备查。

三、电气检修操作规程:

(一)、凡检修的电气设备停电后,必须进行验电,验电器应符合电压等级,高压部分必须戴绝缘手套,确认无电后,打好接地线,手持红外线绝缘棒进行对地放电,放电时戴眼镜。

(二)、在停电线路的刀闸手柄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在不停电部位的安全围栏外应悬挂“高压有电,禁止入内”的标志牌。

(三)、对停电超过4小时有保险器装置的关键设备应将保险拔掉。

(四)、检修工作结束后,拆除接地线,人员撤离现场,交回工作票(由动力车间统一保管),摘掉警告牌后方准恢复送电。

(五)、禁止带电作业,特殊情况,可经主管厂长动力车间主任许可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四、架空线路操作规程

(一)、架空线及线杆在检修之前,必须由带班长或负责人全面检查,确实无缺陷,不危及人身安全和作业安全方可进行作业。

(二)、架空线路登高作业,必须按照登高作业规定,对登杆器具,要有专人认真检查,是否完好可靠,上下传递物品要用小绳,杆下应设监护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作业区,监护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并要保持一定距离,避免操作人员掉下物品工具,造成伤亡事故。

(三)、在高低压同杆线路上作业,在一条线路带电的情况下,由车间采取安全措施,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才能进行作业。

(四)、两条或两条以上同杆低压线路在生产抢修时,因停电影响重要岗位生产的情况下进行抢修,必须由动力车间主任在现场进行监护,才能进行此项作业。

(五)、架空导线最小截面积(铝导线)不小于16mm2,架空导线最大垂度最低点与地面距离不小于7米,高低压之间距离不小于1.2米。

(六)、线路巡视每季至少一次,每年登杆检查一次(包括擦拭瓷瓶,巡视检查单位要有记录,以备查)其导线的弧度和线间平行度应符合规定要求。

(七)、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架空线上作业。

五、低压电气设备操作规程:

(一)、低压电气设备进行检修时,虽不执行办理工作票,但必须执行操作票,并做好使用单位操作人员与电气检修人员的交接手续(包括检修内容,要求,电气设备的现状等)检修完毕后,由电气检修人员填写检修记录及检修项目,检修后的状况等,需经操作人员签字认可。

(二)、电气检修人员必须采取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以防止他人误送电或突然来电的措施。

(三)、安全行灯必须到达安全可靠,按不同场所,使用安全电压。

六、室内配线操作规程:

(一)、配线管选择,多根导线穿管时,导线截面积的总和应不超过管内截面的40%,穿线管弯曲半径应大于管直径的六倍(严禁弯曲部分用弯头代替)。

(二)、不同电压等级,不同回路,强电与弱电,交流与直流的导线严禁穿同一管内,管内导线严禁有接头。

(三)、所有钢管配线均应做好接地保护,配管接头处应作好接地联接线。

(四)、所有配线用的钢管,每年由动力车间负责刷沥青漆一次,管内配线绝缘电阻每年测定一次(要有检测记录以备查)。

七、防爆、防雷、接地静电的操作规程:

(一)、防爆厂房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排列整齐,周围要保持清洁,严禁存放有影响安全运行,检修作业的杂物。

(二)、在防爆厂房内严禁明敷绝缘导线,电缆进入室内时,必须剥去麻被。

(三)、在防爆厂房内更换灯泡时,必须切除电源,不得带电更换灯泡(夜间不得更换灯泡)换灯泡后,防爆、防尘灯具的外壳应固定好,保持应有严密程度。

(四)、防爆电机用钢管配线必须进入防爆接线盒内,并做好可靠接地。

(五)、所有避雷器应于每年冬季拆除,按规定进行试验,次年雷雨季节前(3月15日前)投入运行。

(六)、避雷针及引下线每年检查一次,并做好接地电阻测试,引下线损坏原直径的20%须更换,引下线每一年刷沥青漆一次(由动力车间负责)。

(七)、防静电必须根据工艺设备、物料的有关要求作好防静电措施,并可靠接地,正常时间不得任意拆除。

(八)、接地电阻在全年任何时间不由不应大于下列数值:

1、电气设备接地电阻值≤4欧。

2、避雷针及引下线接地电阻值≤10欧。

3、防静电设施接地电阻值≤100欧。

4、测试结果要有记录,以备查。

篇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操作规程

一、电气线路、设备安装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工作前必须完成保证安全的组织和技术措施;

二、电器设备及线路禁止带电安装作业,也不得靠近带电的高压设备活线路进行工作;

三、在带电的设备和导电不分附近工作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

四、部分停电工作时,对于可能触及或可能接近安全距离的带电设备应装设遮拦;

五、在低压带电导线未采取绝缘措施时,工作人员不得穿越。在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同短路和单相接地的隔离措施。

篇3:电气架空线路施工安全规程

4.5.1杆塔上作业

○1攀登杆塔作业前,应先检查根部、基础和拉线是否牢固。新立杆塔在杆基未完全牢固或做好临时拉线前,禁止攀登。遇有冲刷、起土、上拔或导地线、拉线松动的杆塔,应先培土加固,打好临时拉线或支好架杆后,再行登杆。

○2登杆塔前,应先检查登高工具、设施,如脚扣、升降板、安全带、梯子和脚钉、爬梯、防坠装置等是否完整牢靠。禁止携带器材登杆或在杆塔上移位。禁止利用绳索、拉线上下杆塔或顺杆下滑。攀登有覆冰、积雪的杆塔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3上横担进行工作前,应检查横担连接是否牢固和腐蚀情况,检查时安全带(绳)应系在主杆或牢固的构件上。

○4作业人员攀登杆塔、杆塔上转位及杆塔上作业时,手扶的构件应牢固,不准失去安全保护,并防止安全带从杆顶脱出或被锋利物损坏。

○5在杆塔上作业时,应使用有后备绳或速差自锁器的双控背带式安全带,当后保护绳超过3m时,应使用缓冲器。安全带和保护绳应分挂在杆塔不同部位的牢固构件上。后备保护绳不准对接使用。

○6杆塔作业应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固定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上下传递物件应用绳索栓牢传递,禁止上下抛掷。

○7在杆塔上作业,工作点下方应按坠落半径设围栏或其它保护措施。

○8杆塔上下无法避免垂直交叉作业时,应做好防落物伤人的措施,作业时要相互照应,密切配合。

○9在杆塔上水平使用梯子时,应使用特制的专用梯子。工作前应将梯子两端与固定物可靠连接,一般应由一人在梯子上工作。

○10在相分裂导线上工作时,安全带、绳应挂在同一根子导线上,后备保护绳应挂在整组相导线上。

○11杆塔作业完毕后,施工人员应检查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不得将施工机具或随身工具遗留在现场、杆塔或构件上。

4.5.2杆塔施工

○1立、撤杆应设专人统一指挥。开工前,要交待施工方法、指挥信号和安全组织、技术措施,作业人员应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服从指挥。在居民区和交通道路附近立、撤杆时,应具备相应的交通组织方案,并设警戒范围或警告标志,必要时派专人看守。

○2立、撤杆要使用合格的起重设备,禁止过载使用。

○3立、撤杆塔过程中基坑内禁止有人工作。除指挥人及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应在处于杆塔高度的1.2倍距离以外。

○4立杆及修整杆坑时,应有防止杆身倾斜、滚动的措施,如采用拉绳和叉杆控制等。

○5顶杆及叉杆只能用于竖立8m以下的拔稍杆,不准用铁锹、桩柱等代用。立杆前,应开好“马道”。工作人员要均匀地分配在电杆的两侧。

○6利用已有杆塔立、撤杆,应先检查杆塔根部及拉线和杆塔的强度,必要时增设临时拉线或其他补强措施。

○7使用吊车立、撤杆时,钢丝绳套应挂在电杆的适当位置以防止电杆突然倾倒。吊重和吊车位置应选择适当,吊钩口应封好。并应有防止吊车下沉、倾斜的措施。起、落时应注意周围环境。撤杆时,应先检查有无卡盘或障碍物并试拔。

○8使用抱杆立、撤杆时,主牵引绳、尾绳、杆塔中心及抱杆顶应在一条直线上。抱杆下部应固定牢固,抱杆顶部应设临时拉线控制,临时拉线应均匀调节并由有经验的人员控制。抱杆应受力均匀,两侧拉绳应拉好,不准左右倾斜。固定临时拉线时,不准固定在有可能移动的物体上,或其他不牢固的物体上。

○9整体立、撤杆塔前应进行全面检查,各受力、连接部位全部合格方可起吊。立、撤杆塔过程中,吊件垂直下方、受力钢丝绳的内角侧禁止有人。杆顶起立离地约0.8m时,应对杆塔进行一次冲击试验,对各受力点处做一次全面检查,确无问题,再继续起立;杆塔起立70°后,应减缓速度,注意各侧拉线;起立至80°时,停止牵引,用临时拉线调整杆塔。

○10牵引时,不准利用树木或外露岩石作受力桩。一个锚桩上的临时拉线不准超过两根,临时拉线不准固定在有可能移动或其他不可靠的物体上。临时拉线绑扎工作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临时拉线应在永久拉线全部安装完毕承力后方可拆除。

○11杆塔分段吊装时,上下段连接牢固后,方可继续进行吊装工作。分段分片吊装时,应将各主要受力材连接牢固后,方可继续施工。

○12杆塔分解组立时,塔片就位时应先低侧、后高侧。主材和侧面大斜材未全部连接牢固前,不准在吊件上作业。提升抱杆时应逐节提升,禁止提升过高。单面吊装时,抱杆倾斜不宜超过15°;双面吊装时,抱杆两侧的荷重、提升速度及摇臂的变幅角度应基本一致。

○13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立撤杆工作,杆塔、拉线与临时拉线应与带电设备保持表11-4所列安全距离,且有防止立、撤杆过程中拉线跳动和杆塔倾斜接近带电导线的措施。

○14已经立起的杆塔,回填夯实后方可撤去拉绳及叉杆。回填土块直径应不大于30mm,回填应按规定分层夯实。基础未完全夯实牢固和拉线杆塔在拉线未制作完成前,禁止攀登

○15杆塔施工中不宜用临时拉线过夜;需要过夜时,应对临时拉线采取加固措施。

○16检修杆塔不准随意拆除受力构件,如需要拆除时,应事先作好补强措施。调整杆塔倾斜、弯曲、拉线受力不均或迈步、转向时,应根据需要设置临时拉线及其调节范围,并应有专人统一指挥。

○17杆塔上有人时,不准调整或拆除拉线。

4.5.3放线、紧线与撤线。

○1放线、紧线与撤线工作均应有专人指挥、统一信号,并做到通信畅通、加强监护。工作前应检查放线、紧线与撤线工具及设备是否良好。

○2交叉跨越各种线路、铁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线时,应先取得主管部门同意,做好安全措施,如搭好可靠的跨越架、封航、封路、在路口设专人持信号旗看守等。

○3放线、紧线前,应检查导线有无障碍物挂住,导线与牵引绳的连接应可靠,线盘架应稳固可靠、转动灵活、制动可靠。放线、紧线时,应检查接线管或接线头以及过滑轮、横担、树枝、房屋等处有无卡住现象。如遇导、地线有卡、挂住现象,应松线后处理。处理时操作人员应站在卡线处外侧,采用工具、大绳等撬、拉导线。禁止用手直接拉、推导线。

○4放线、紧线与撤线工作时,人员不准站在或跨在已受力的牵引绳、导线的内角侧和展放的导、地线圈内以及牵引绳或架空线的垂直下方,防止意外跑线时抽伤。

○5紧线、撤线前,应检查拉线、桩锚及杆塔。必要时,应加固桩锚或加设临时拉绳。拆除杆上导线前,应先检查杆根,做好防止倒杆措施,在挖坑前应先绑好拉绳。

○6禁止采用突然剪断导、地线的做法松线。

○7放线、撤线工作中使用的跨越架,应使用坚固无伤相对较直的木杆、竹竿、金属管等,且应具有能够承受跨越物重量的能力,否则可双杆合并或单杆加密使用。搭设跨越架应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8跨越架的中心应在线路中心线上,宽度应超出所施放或拆除线路的两边各1.5m,架顶两侧应装设外伸羊角。跨越架与被跨电力线路应不小于表5-2的安全距离,否则应停电搭设。

○9各类交通道口的跨越架的拉线和路面上部封顶部分,应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10跨越架应经验收合格,每次使用前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强风、暴雨过后应对跨越架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11借用已有线路做软跨放线时,使用的绳索必须符合承重安全系数要求。跨越带电线路时应使用绝缘绳索。

○12在交通道口使用软跨时,施工地段两侧应设立交通警示标志牌,控制绳索人员应注意交通安全。

○13张力放线。

a在邻近或跨越带电线路采取张力放线时,牵引机、张力机本体、牵引绳、导地线滑车、被跨越电力线路两侧的放线滑车应接地。邻近75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放线时操作人员应站在特制的金属网上,金属网必须接地。

b雷雨天不准进行放线作业。

c在张力放线的全过程中,人员不准在牵引绳、导引绳、导线下方通过或逗留。

d放线作业前检查导线与牵引绳连接应可靠牢固。

篇4:固定电气线路安全技术规程

一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在生产、办公和其他现场使用的固定线路的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二主要危险源序号危险发生的原因和过程易引发事故1线路老化或绝缘破坏,造成短路打火。火灾2架空线路故障线路坠落,人员接触带电线路。触电3电缆防护不符合规范,造成电缆绝缘损坏,造成短路或对地,人员接触带电部位。触电4绝缘工具、劳动防护用品失效,或维修人员未正确使用安全用具和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触电5电气维修人员维修固定线路时,未停电违章作业,人员接触带电部位。触电三依据的法规标准序号法规标准名称适用章节1GB50054-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5.2.1-8、5.4.1-2、5.6.1-10、5.6.14-19、5.6.31、5.6.412GB50303-20**《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2.1、13.1、14.1、15.1、16.1四安全技术规程项目主要安全技术要求备注管理要求1.应及时更新和保存以下基本技术资料:厂区的供电系统平面布置图,应注明变配电所位置、架空线路及地下电缆的走向、坐标、编号及型号、规格、长度、杆型和敷设方式;固定线路接地网的资料,其中接地网(接地装置)应统一编号,并设置接地标识牌,注明编号、检测数据、有效日期等。*2.固定线路的安装、维修人员应取得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电缆选型和敷设3.TN-S系统的三相五线制低压电缆应采用五芯电力电缆,TN-C系统的三相四线制低压电缆应采用四芯电力电缆;不应采用另加一根单芯电缆或以导线、电缆金属护套作中性线。*4.直接埋设在地下的电缆,一般应采用铠装电缆。*5.电缆直埋时电缆表面距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0.7m,当条件受限制时,应采取防止电缆受到损坏的措施。*6.电缆进入电缆沟、隧道、竖井、建筑物、盘(柜)处应予封堵;电缆沟内无渗漏的积水,对外有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沟内无杂物,沟盖板无裂损,平整可靠。高低压电力电缆、强电、弱电控制电缆应按顺序分层配置。*7.电缆敷设时应排列整齐,不应交叉,且加以固定,并及时装设标志牌,而且规格应统一,标志牌应防腐,挂装应牢固。*8.线路穿墙、楼板或埋地敷设时均应穿管或采取其他保护;穿金属管时,电缆保护管的内径与电缆外径之比不应小于1.5倍,管口应装绝缘护套;室外埋设,上面应有保护层。*9.电缆各支点间的距离,水平敷设不应小于0.8m,垂直敷设不小于1.5m,支架必须进行防腐处理。*10.电力与热力管道(沟)及热力设备平行敷设的最小净距不小于2m,交叉不小于0.5m;电缆与油管道(沟)、可燃气体及易燃管道(沟)平行敷设的最小净距不小于1m,交叉不小于0.5m。*11.电缆敷设最小弯曲半径:聚氯乙烯多芯电缆不小于10倍、交联聚氯乙烯电缆不小于15倍的电缆直径。*12.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全长应不少于2处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非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应跨接铜芯接地线,接地线最小截面积不小于4mm2;镀锌电缆桥架连接板的两端可不跨接铜芯接地线,但连接板两端应不少于2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13.直埋电缆在直线段每隔50m~100m处、电缆中间接头处、转弯处、进入建筑物等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或标桩和竣工图纸。*架空线路14.架空配电线路不应跨越易燃材料筑成的建筑物;电杆基础牢固,无倾斜,杆身无裂纹,无露筋。*15.拉线与电杆夹角不应小于30度,与线路方向对正;混凝土电杆拉线从导线之间穿过时设拉线绝缘子。*16.横担应平整,直线杆单横担应在受电侧,转角杆及终端杆单横担应在拉线侧;瓷件及绝缘套、垫完整无裂纹,金属件固定牢固。*17.相间排列或其他线路同杆、同侧敷设时,排列均应整齐有序,线路周围应无树枝或其他障碍物。*18.架空线路的导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在同一档距内同一根导线上的接头,不应超过1个。*设备和照明线路19.设备和照明装置使用的电源线一般应采取穿管敷设,塑料管不应敷设在高温和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20.配电线路布线的安全净距应符合下列要求:绝缘导线至地面的最小距离,导线水平敷设室外不应低于2.7m;室内不应低于2.5m;导线垂直敷设室外不应低于2.7m;室内不应低于1.8m;当导线垂直敷设至地面低于1.8m时,应穿管保护。*21.线路绝缘、屏护良好,无发热和渗漏油现象,线路无机械损伤,易触电的裸导体有屏护或其他保护措施,无过热变色,无掉线掉卡现象。*22.进入落地式配电箱的电线保护管,管口应高出配电箱基础50~80mm;与设备连接的钢管管口与地面距离应大于200mm。*23.钢管与电气设备、器具间连接的电线保护管应采用金属软管或可挠金属电线保护管,金属软管的长度不应大于2m。*24.所有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与系统主干PE连接牢固;PE线和N线不得任何漏接、错接、混装、串接等现象;PE线或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严禁用作PEN线或作为正常时的载流导体。*25.禁止使用易燃易爆管道、水管、暖气管、蛇皮管等作为PE线使用;单相设备N与PE应分开,且从主端子排引出;N与PE分开后,不应再合并。*26.各种电器元件及线路接触良好,连接可靠,无严重发热、烧损现象。*27.用电设备接入处PE标识应明显,明敷的接地导体(PE干线)的表面应涂15mm~100mm宽度相等的绿、黄相间的标识条纹。当使用胶带时,应采用绿黄双色胶带。*作业活动28.固定电气线路安装、维修作业时应使用绝缘安全工具并穿绝缘鞋。*29.安装和维修电气线路时,应停电作业,并应悬挂标示牌,应专人监护。30.电缆运行期间,为防止电缆线路受到机械损伤,应了解和掌握在电缆线路上进行作业的情况,凡因必须挖掘而暴露的电缆应由专业人员守护,并应告知施工的注意事项,办理书面交接手续。检查(测)及维修31.电气专业人员应每月对固定电气线路巡检一次,并保存记录。32.测量接地电阻值应规范、准确,每年应不少于一次,且在干燥气候条件下测量。同一接地网多个测点的接地电阻值应取最大值;一般低压线路中电源中性点工作接地应小于4Ω,TN系统每处重复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电气设备、电子设备接地电阻应小于4Ω。当电气设备、电子设备与防雷系统接地共用接地网时,接地电阻应小于1Ω;当采用共用接地网时,其接地电阻应符合诸种接地系统中要求接地电阻最小值要求;测量仪器仪表应定期校准,并保存记录。*33.低压电缆一般5年进行一次预防性的绝缘电阻摇测试验,采用1000V兆欧表,摇测应使摇测相对其他相及金属外皮的绝缘电阻测,不应低于0.5MΩ/km。*34.高压电缆主绝缘的绝缘电阻值和耐压试验,按电力部门要求由有资质单位定期检测,并保存记录。*应急处理35.发现电气线路故障,包括线路绝缘损坏等现象,应立即通知主管部门处置,如不能自动保护断电,应立即拉闸停电。36.遇有人身触电情况,应立即关闭前级电源开关,迅速抢救触电者,并应保护事故现场,事后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将详细情况记录在值班日志上。37.如发现发生电气引起的火灾,现场人员应立即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等扑灭E类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同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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