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系统电气操作规程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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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系统电气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4

1、待发动机正常工作后,操作者可开启照明系统为更好工作提供环境照明和报警指示。除旋转警灯外,操作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按需要进行操作:

a旋转警灯指示

开启旋转警灯指示控制开关SA0801即可。

b前后环境照明

开启前(后)环境照明控制开关SA0803(SA0804)即可。

c司机室环境照明

司机室内部环境照明:开启司机室内部环境照明控制开关SA0806即可。

司机室外部环境照明:开启司机室外部环境照明控制开关SA0901即可。

d夹具照明

作业前,开启司机室外部环境照明控制开关SA0901即可。

2、停机后,使各电源控制开关处于自然断开位置。

篇2:瓦斯隧道照明电气信号设备安全交底

交底内容:

一、主要危险源与危害因素

1.将普通照明设备带入高瓦斯浓度区或瓦斯突出区使用。

2.照明设备使用电压不符合设备电压要求。

3.瓦斯电器信号设备使用裸线和绝缘不良的导线。

4.不注意保护瓦斯报警设备,时常敲打。

5.作业人员未通过安全技术交底培训就上岗。

二、安全注意事项

1.开工前,施工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工、爆破工、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已成洞地段,瓦斯已封闭,衬砌中溢出瓦斯量甚少,可以采用一段非防爆灯具,但在成洞地段地点的起点,应设置瓦斯电闭锁探头,一旦瓦斯浓度超标,应立即切断灯具电源。

3.洞内工地移动照明,应采用矿灯或防爆应急灯。

4.严禁将普通照明设备带入高瓦斯浓度区或瓦斯突出区使用。

5.按技术人员要求,在低瓦斯隧道内,照明用电不应大于220V,高瓦斯隧道和瓦斯突出隧道不应大于110V,不得私自更换电压。

6.作业地段,严禁私自在照明电缆俩接电器设备,导致隧道施工照明不足。

7.瓦斯隧道内照明输电线路不得使用裸线和绝缘不良的导线。

8.当电器设备损坏时,严禁私自拆卸修理。

9.严重瓦斯隧道、煤矿和瓦斯突出隧道照明电器应该使用防爆型,开关应设置在进风道或洞口。

10.矿灯充电房应设置在离洞口50米以外。

11.瓦斯隧道内的电气信号,除了信号集中醒目外,还能同时发光和发声,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要求有关人员更换。

12.开挖断面掘进时,照明设施及时跟上,并保证工作面照明亮度达到要求。

13.当瓦斯浓度超过规定的允许值时,应切断电气设备的电源,人员撤出洞外。

14.禁止洞内电气设备接零。

15.检修和迁移电气设备(包括电缆移动、更换防爆灯泡)必须停电进行,不准带电作业,普通型携带或测量仪表(电压、流动功率表等)只准在瓦斯浓度1%以下的地点使用。

16.洞内的任何操作人员(包括电工、钳工),不得擅自打开电气设备进行处理,电气设备的修理工作应在洞外进行。

17.开挖工作面附近的固定照明灯具,必须采用E*dI型矿用防爆灯,不得随便换用灯具。

18.隧道内非瓦斯工区和低瓦斯工区的电气设备与作业机械可以使用非防爆型,其行走机械严禁私自驶入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区的电气设备与作业机械,必须使用防爆型。

19.不得对瓦斯信号设备、照明设备进行破坏,要确保其正常工作。

重点强调:

1.在高瓦斯地区和瓦斯突出区必须使用防爆型照明设备。

2.照明设备使用的电压必须根据工作环境选用安全的电压。

3.检查照明设备线路,不得使用破损、裸露电缆。

4.洞内的任何操作人员,不得在洞内擅自打开电气设备进行处理。

5.不得对瓦斯信号设备、照明设备进行破坏,要确保其正常工作。

篇3:电气照明: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分项名称电器照明安装施工单位交底时间交底人被交底人1设备安装1.1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1.2搬运配电柜时,应有专人指挥,步调一致。多台配电盘(箱)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箱)的接合部位,不得触模连接螺孔及螺丝。1.3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可靠的防雨设施。配电箱必须牢固、完整、严密。使用中的配电箱内禁止放置杂物。1.4剔槽、打洞时,必须戴防护眼镜,锤子柄不得松动。錾子不得卷边、裂纹。打过墙、楼板透眼时,墙体后面,楼板下面不得有人靠近。2内线安装2.1安装照明线路时,不得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声板上行走或堆放材料;因作业需要行走时,必须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天棚内照明应采用36V低压电源。2.2在脚手架上作业,脚手板必须满铺,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使用的料具,应放入工具袋随身携带,不得投掷。2.3在平台、楼板上用人力弯管器煨弯时,应背向楼心,操作时面部要避开。大管径管子灌沙煨管时,必须将沙子用火烘干后灌人。用机械敲打时,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上下要错开,管子加热时,管口前不得有人停留。2.4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出。二人穿线,应配合协调,一呼一应。高处穿线,不得用力过猛。2.5钢索吊管敷设,在断钢索及卡固时,应预防钢索头扎伤。绷紧钢索应用力适度,防止花篮螺栓折断。2.6使用套管机、电砂轮、台钻、手电钻时,应保证绝缘良好,并有可靠的接零接地。漏电保护装置灵敏有效。3外线安装3.1作业前应检查工具(铣、镐、锤、钎等)牢固可靠。挖坑时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按规定放坡。3.2杆坑在交通要道或人员经常通过的地方,挖好后的坑应及时覆盖,夜间设红灯示警。底盘运输及下坑时,应防止碰手、砸脚。3.3现场运杆时,遵守规定。3.4人工立杆时,遵守规定。3.5电杆就位移动时,遵守规定。登杆组装横担时,遵守规定。登杆脚扣规格应与杆径相适应。遵守规定。3.6杆上作业时,禁止上下投掷料具。遵守规定。杆上紧线侧向操作。遵守规定。3.7紧绳用的铅(铁)丝或钢丝绳。遵守规定。3.8架线时在线路的每2-3km处,应设一次临时接地线,送电前必须拆除。大雨、大雪及六级以上强风天,停止登杆作业。4电缆安装4.1架设电缆轴的地面必须平实。支架必须采用有底平面的专用支架,不得用千斤顶等代替。敷设电缆必须按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内容执行,并设专人指挥。4.2人力拉引电缆时,力量要均匀,速度应平稳,不得猛拉猛跑。看轴人员不得站在电缆轴前方。敷设电缆时,处于拐角的人员,必须站在电缆弯曲半径的外侧。过管处的人员必须做到:送电缆时手不可离管口太近;迎电缆时,眼及身体严禁直对管口。4.3竖直敷设电缆,必须有预防电缆失控下溜的安全措施。电缆放完后,应立即固定、卡牢。4.4人工滚运电缆时,推轴人员不得站在电缆前方,两则人员所站位置不得超过缆轴中心。电缆上、下坡时,应采用在电缆轴中心孔穿铁管,在铁管上拴绳拉放的方法,平稳、缓慢进行。电缆停顿时,将绳拉紧,及时"打掩"制动。人力滚动电缆路面,坡度不宜超过15°。4.5汽车运输电缆时,电缆应尽量放在车头前方(跟车人员必须站在电缆后面),并用钢丝绳固定。4.6在已送电运行的变电室沟内进行电缆敷设时,电缆所进入的开关柜必须停电。并应采用绝缘隔板等措施。在开关柜旁操作时,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m(10kV以下开关柜)。电缆敷设完如剩余较长,必须捆扎固定或采取措施,严禁电缆与带电体接触。4.7挖电缆沟时,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放坡。在交通道路附近或较繁华地区施工电缆沟时,应设置栏杆和标志牌,夜间设红色标志灯。4.8在隧道内敷设电缆时,临时照明的电压不得大于36V。施工前应将地面进行清理,积水排净。5电气调试5.1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被调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专人看守或加锁,并悬挂警示牌。待仪表、接地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5.2电气设备或材料作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行。因故暂停或试验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例短路接地。5.3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志牌,严禁合闸。5.4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严禁有人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放电,遇到雷电天气,停止摇测线路绝缘。5.5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进行。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6施工现场变配电及维修6.1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严禁跨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6.2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分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并应有人监护。6.3在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工作时,应按顺序进行。停电、验电悬挂地线,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6.4验电时必须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例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验明设备或线路确实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地。6.5装设接地线,应由两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必须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接地线。6.6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使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6.7用绝缘棒或传统机构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应专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6.8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系统不允许一部分设备采用接零,另一部分采用接地保护。6.9电气设备所用的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量相适应。严禁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6.10施工现场照明安装。遵照规定执行。本安全技术交底一式三份,资料员、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各持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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