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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4

操作人员应了解吊车的机械操纵和维护方法;要

有吊车电器设备的常识,要熟悉钢索和钩子的好坏和悬挂的角度,并要有一定时间的实际操作经验。并取得起重作业人员操作证。

2、开车前应检查所用的钢绳,挂钩及其它吊具应符合要求。

3、使用前要检查行车上的部件是否完好无损,按钮应准确无误。检查完好后方可合上总闸,并发出确切信号。

4、起吊时应将吊车无载挂钩进行几次试动。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未修好以前,不得进行工作。修好以后,应进行试吊后才能使用。运行必须超过路障物体0.5米以上,严禁在人头顶和设备上越过。

5、行车运行时,安全注意事项:

(1)挂钩应垂直安置在吊起的载物上。禁止斜吊。

(2)对捆缚不牢固或重心不正的载荷,禁止吊运,必须捆牢固后,再准起吊。

(3)不准吊起超过额定负荷的重量。如不知道载荷量时,必须弄明白后,再起吊。

(4)禁止用起重钩、挂钩斜拉或人用手托着工件吊运。

(5)物件尚在地面时,不得行车,以免吊起后,摇晃伤人。

(6)禁止用吊车的挂钩拉埋在地下的物品。严禁用麻绳、线绳、三角皮带吊运任何物品。

(7)在吊运时,行车操作人员只能听取某一个固定人员的信号和指挥。

(8)行车在开进尾端和挡板时,应提前放开开关。

(9)工作时如发现行车或其它设备损坏时,应将载荷放下来,并告诉负责人,如不能放下载荷时,应将载荷可能掉下来的地方,用标志标明。

6、行车运行停车后安全注意事项:

(1)不要将载荷留在悬挂的位置上。

(2)行车的挂钩应到半腰间。

篇2:转炉行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1、启动行车前,必须先检查各操作系统以及限位器、制动器等安全装置是否正常可靠。打铃后,方可送电,起停三次,进行试车,试车时吊钩上下应该吊有重物。确认所有限位,刹车性能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运物件。

2、行车工作时,任何无关人员都不能停留在行车上(检修者、检查人员除外),若行车要进行检修,驾驶员应听从行车上的检修人员指挥来进行操作。

3、上车应先按电铃,待行车停稳后,拉开联锁门方可上下,严禁跳车或翻栏杆。

4、当行车操作时,电器设备已接电,因此,禁止打开启动装置、起动电阻、配电盘等进行检视,禁止拉触起动装置的通电部份与导电线进行检查,对电器设备进行检查时,电器设备本身应该断电。

5、开车前应把各控制器手柄都放在“0”位,改变方向必须把开关拉到“0”位,停车后再开动,严禁用开反车来代替刹车。

6、禁止在钩子上或货物上进行人员提升或移动,严禁利用行车设备与地面人员开玩笑。

7、行车吊物途中,特别是吊运液体金属,严禁人员头上的重要设备上经过,不得与其他物相碰、撞、擦、拉。

8、开车时必须全神贯注,认真操作,严禁在驾驶室抽烟,禁止将茶杯、书籍、报刊、杂志带进驾驶室,严禁在驾驶室里谈笑或做无关的工作,当班操作时,不准将脚搁起,超过开关高度。不准随意装拆电器设备。

9、行车使用前应进行试刹车,试刹车应与地面人员联系,在平地和不潮湿的地方进行,高度不超过0.5米,严禁吊物时调整制动器。

10、在正常使用中不得撞车、推车,两车相近时应互相照应,需要推车时应经双方同意方可缓慢推车,防止受震。

11、凡出现漏钢包(或铁水包)等事故。应听从地面人员的指挥,不得将钢包、铁水包吊得太高或走潮湿地方,更不可在人员和重要设备上方越过。

12、有主、付钩的行车,单用其中一只钩子,另一只钩不准悬挂他物,链条的小钩应挂在链环上。

13、长距吊运钢水包、铁水包时,应将付钩链条勾子高出法兰边,防止钩到包子使包子倾斜钢液泼出。

14、吊运铁水进炉、回炉钢水倒包,应将副钩链条钩头钩牢包环。严禁长时间预先钩套,防止刹车失灵产生事故。

15、行车吊运时,吊钩必须提高到2米以上高度,行车运行时货物(包括空载)必须提高至超过运行线路上的最高障碍物半米以上高度,严禁吊物长期停留空中。

16、行车操作遇突然停电,应拉掉电源总开关,各操纵控制器手柄推到“0”位,通电后再按开车步骤进行操作。

17、在正常操作过程中不可依靠“限位开关”停车,以免限位开关失效,发生事故。

18、行车吊运危险物体,如氧气瓶、油桶等,必须要有专用工具,采取安全措施,方可吊运。

19、吊运机动车上的物体,必须等车辆停稳、驾驶员下车后才可吊运。

20、新学开行车的驾驶员,必须要有有证老驾驶员在旁指导,严禁非行车工开行车。

21、行车若遇火灾,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干粉灭火器灭火。灭火器用完后,当班要更换新瓶。

22、必须带电修理时,要通知值班电工,并要有专人监护。

23、起升机构制动器在工作中突然失灵时,要沉着,要鸣铃警示地面人员避开,并在起升高度范围内,反复升降,同时开动大小车,选择安全地点把重物放下,报修,严禁重物自由坠落。

24、吊运重渣包,必须使用四根链条勾子。

25、使用磁铁盘吊运,磁铁盘运行范围内不准有人停留,并做到超重、超大块不吊。

26、行车驾驶员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满包铁水不准吊到炉前,铁水包吊到炉前,不准过早将付钩链条钩子钩进铁水包底环等兑铁水。

27、行车驾驶员吊在钢水包、铁水包吊运时,必须听从领行行车工指挥,在确认龙门钩套进耳轴后,方能起吊,若发现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均应立即停车,经了解清楚后,方可开车。

28、渣场行车不准将渣包直接吊上卡车翻倒装运。

29、使用起重机械十个不得起吊是:

①斜吊或斜拽;

②无人指挥或信号不明;

③挂钩不当;

④物件有尖锐楞角未垫好;

⑤重量不明或超负荷;

⑥起重机械有缺陷或安全装置失灵;

⑦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物品;

⑧光线阴暗,视物不清;

⑨钢水、铁水过满或只有一个制动器;

⑩人站在吊物上或起吊物下。

30、机车送来铁水、机车没脱钩、未退出厂房,行车不准吊铁水,以防机车拉动行车发生事故。机车虽脱钩、未退出厂房,行车不准吊铁水,以防机车拉动地车发生事故。

31、行车点检、检修、检查人员上、下行车时,当班行车工必须负责开、关连锁门。

32、吊运钢水上连铸回转台和吊空包时,必须听从连铸大包工或机长指挥,并与连铸大包工烧大包水口的时间错开,连铸烧水口时,行车工不得起吊空钢包。

篇3:连铸行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1.吊车操作工必须经过训练、考试、持有操作证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和考试或培训后考试不及格者,不得上岗独立操作。

2.开车前应认真检查机械、电气以及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3.吊车工必须熟悉挂钩领行作业安全规程,听从挂钩领行人员的指挥,在得到明确的动车信号后,先鸣铃再动车;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4.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0”位转到第一挡,然后逐级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到“0”位,待车停住后再反向逐渐增减速度。

5.吊车吊起物件后,吊车工必须全神贯注,服从领行人员指挥,不得干其他任何工作。

6.当吊钩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吊车相遇时,速度要减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用限位代停车,用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7.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先鸣铃,严禁吊物在人头上空越过。吊运物件必须高于障碍物0.5米以上,但不得离地过高。工作停歇时应将起重物件放落,不得悬停在空中。多台吊车作业时,要保持一定的车距,严禁撞车。两台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事先上报上级机关,经批准后方可起吊。作业时要有专人指挥。

8.动车时,不准加油维护或进行检修与调整机件。

9.应在规定的安全通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车。小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车跨越安全栏杆到另一台车。吊车运行时严禁上下车。

10.吊车工相互替换时,应在车停稳后,拉脱门限位再上下车,操作者要待下车者合上门限位回铃两声后,方可动车。

11.运行中突然断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若一时不能恢复供电,吊车工应设法将吊物放下,不得长时间悬空。离车时必须拉下电源开关。

12.运行中由于故障,吊件突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13.重吨位物件以及液态金属吊罐起吊时,应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稳妥,制动良好后,方可缓慢升高运行。严禁同时操作三只手柄。

14.严格执行“起重钢丝绳、链条、吊具吊斗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发现吊具主要零件有缺陷或钢丝绳磨损断股已超出了安全使用标准的规定,应立即停止使用,不得冒险违章作业。

15.工作完毕或者有事离车,应将车停在规定位置。空钩上升至极限下1米处,小车开到轨道端头。所有的控制器均放零位,切断电源。

16.吊车操作工班中停车离开工作现场后,因急需使用吊车,被领行人员找回而匆忙上车时,应稳住情绪,先确认大小车及钩头控制器的方向,再按规程沉着操作,切忌慌乱。

17.双钩吊车在单钩作业时,另一钩头必须升至极限下1米处,副(主)钩的主要附件有故障时,允许主(副)钩单钩工作。但必须由电工将故障副(主)钩的电路切断,以免误操作酿成事故。

18.检修时,应将吊车停靠在安全位置,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上“禁止通行”的标志。地面不能设围栏时,必须设专人监护。

19.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能更换电气线路及机械设备。

20.吊车工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20.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0.2.指挥信号不明或无人指挥不吊。

20.3.光线暗淡,看不清楚指挥信号与吊件不吊。

20.4.歪拉斜吊不吊。特殊情况必须斜吊时,应请值班长或车间领导批准,作业时在现场安排监护人员。个别特殊作业必须斜吊时,应有明确措施和规定,但最大倾斜角不准超过30度。

20.5.吊件捆扎不牢不吊。

20.6.吊件上站人或浮放有活动物体的不吊。

20.7.带棱角及切口的物件,吊绳未垫好不吊。

20.8.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20.9.高压气瓶与乙炔发生器不吊。

20.10.钢丝绳不齐或打结不吊。

篇4:废钢行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1、行车操作前,必须先检查各操作系统以及限位器、制动器等安全装置是否正常可靠。打铃后,方可送电,起停三次,进行试车,试车时吊钩上下应该吊有重物。确认所有限位,刹车性能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运物件。

2、行车运行时,任何无关人员都不能停留在行车上。(检修者、检查人员除外,此时驾驶员应听从行车上的检查人员指挥)。

3、上、下车应先按电铃,待行车停稳后,拉开联锁门方可上下,严禁跳车或翻栏杆。

4、当行车操作时,电器设备已接电,因此,禁止打开启动装置、起动电阻、配电盘等进行检视,禁止拉触起动装置的通电部份与导电线进行检查,对电器设备进行检查时,电器设备本身应该断电。

5、开车前应把各控制器手柄都放在“0”位,改变方向必须把开关拉到“0”位,停车后再开动,严禁用开反车来代替刹车。

6、禁止在钩子上或货物上进行人员提升或移动,严禁利用行车设备与地面人员开玩笑。

7、行车吊物途中,严禁人员头上的重要设备上经过,不得与其他物相碰、撞、擦、拉。

8、开车时必须全神贯注,认真操作,严禁在驾驶室抽烟,禁止将茶杯、书籍、报刊、杂志带进驾驶室,严禁在驾驶室里谈笑或做无关的工作,当班操作时,不准将脚搁起,超过开关高度。不准随意装拆电器设备。

9、行车使用前应进行试刹车,试刹车应与地面人员联系,在平地和不潮湿的地方进行,高度不超过0.5米,严禁吊物时调整制动器。

10、在正常使用中不得撞车、推车,两车相近时应互相照应,需要推车时应经双方同意方可缓慢推车,防止受震。

11、露天行车遇有暴风、雷击或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夹轨器应夹紧可靠或用地锚拉紧,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塞垫块卡牢。

12、有主、付钩的行车,单用其中一只钩子,另一只钩不准悬挂他物,链条的小钩应挂在链环上。

13、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14、行车吊运时,吊钩必须提高到二米以上高度,行车运行时货物(包括空载)必须提高至超过运行线路上的最高障碍物半米以上高度,严禁吊物长期停留空中。

15、行车操作遇突然停电,应拉掉源总开更关,各操纵控制器手柄推到“0”位,通电后再按开车步骤进行操作。

16、在正常操作过程中不可依靠“限位开关”停车,以免限位开关失效,发生事故。

17、行车吊运危险,如氧气瓶、油桶等,必须要有专用工具,采取安全措施,方可吊运。

18、给机动车的驾驶员,必须等车辆停稳后才可吊运。

19、新学开行车的驾驶员,必须要有有证老驾驶员在旁指导,严禁非行车工(检修人员试车除外)开行车。

20、行车若遇火灾,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干粉灭火器灭火。灭火器用完后,当班要更换新瓶。

21、必须带电修理时,要通知值班电工,并要有专人监护。

22、起升机构制动器在工作中突然失灵时,要趁着,要鸣铃警示地面人员避开,并在起升高度范围内,反复升降,同时开动大小车,选择安全地点把重物放下,并报修,严禁重物自由坠落。

23、。使用磁铁盘吊运,磁铁盘运行范围内不准有人停留,并做到超重、超大块不吊。

24、行车驾驶员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若发现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均应立即停车,经了解清楚后,方可开车。

25、使用起重机械十个不得起吊是:

①斜吊或斜拽;

②无人指挥或信号不明;

③挂钩不当;

④物件有尖锐楞角未垫好;

⑤重量不明或超负荷;

⑥起重机械有缺陷或安全装置失灵;

⑦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物品;

⑧光线阴暗,视物不清;

⑨钢水、铁水过满或只有一个制动器;

⑩人站在吊物上或起吊物下。

26、行车点检、检修、检查人员上、下行车时,当班行车工必须负责开、关连锁门。

27、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零”位,切断电源。

篇5:火车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火车工岗位风险源及危害因素:粉尘、挤伤、高处坠落、烧烫伤

应急预防及处理措施:进入工作区域内佩戴劳保用品,进出作业区域,必须走安全通道;上下扶梯,握好护栏,高处作业扎好安全带,高挂低用。火车检修操作前必须确认停车停机、熄火、断电并挂牌,并佩备灭火器材。

二、安全操作规程:

1、机车人员须按厂内规定:劳保用品穿戴齐全,身体状况良好,方可操作机车。

2、机车在具备起步条件下(气压不低于4kg),机油压力不小于(1.5MPa),水温达到40℃,红针压力表针归零,换向指示灯亮,刹车良好,方可起步。起步前必须鸣笛警示。

3、司机在得到指挥人员明确行车信号指示下方可行车。

4、指挥人员在扳道岔时,应及时准确,确保无误后方可发出行车信号。

5、指挥人员在指挥时动作要规范,简单明了,一目了然,并确保机车操作人员能看到。

6、指挥人员在带车行走时,应在轨道左侧行走,并保持2-3米的安全距离。

7、雨雪天气,罐车应停在炼钢或铸铁机厂房内,避免罐内积水发生危险。

8、机车驶出出铁场时,严禁将头伸出驾驶室,防止意外受伤。

9、高炉堵口后,炉前工签字确认后,方可将机车驶出高炉,并立即将空罐车推入出铁罐位,以防不测。

10、指挥人员随时注意路况,有问题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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