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箱开关箱安全操作规程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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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箱开关箱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4

1、配电箱须装设在干燥通风、防雨防尘的常温之处。安装要端正、牢固,箱底距地面垂直距离1.3~1.5m。移动式的箱体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箱体的下皮距地面垂直距离0.6~1.5m。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不得堆放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2、配电箱内电器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板上,固定箱内并与箱体做电气连接,箱体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厚度大于1.5mm。

3、箱体的进出线口,设在箱体下面;配电箱内连接绝缘导线截面应严格执行相关规范;各仪表之间连接导线须为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铜导线,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漏带电部分。

4、配电箱内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设接线端子板。

5、配电箱设置一机一闸一漏,严禁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两个以上用电设备。

6、箱内漏电保护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6829)《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额定动作电流小于30mA,动作时间小于0.1S,动作灵敏,运行可靠,起到两极漏电保护,分

级分段的保护功能。

7、配电箱的箱体、金属安装板,以及箱内不应带电的金属底座等必须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通过专用接线端子板连接。

8、操作采取申告送、断电的管理程序,谁要求送、断电,谁负责。认准开关,准确操作。

9、配电箱必须指定专人监管,用毕及时上锁。

篇2:配电箱及开关箱安全操作规程

1.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箱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各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2.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3.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

4.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汽、液体及其它有害介质中。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侵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否则,须作特殊防护处理。

6.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7.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大于1.5m。

8.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大于0.6m,小于1.5m。

9.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非金属或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金属板与铁质配电盘箱箱体应作电气连接。

10.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应按规定的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提歪斜和松动。

1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

12.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13.配电箱和开关箱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底座、外壳等必须作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14.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

15.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16.总配电箱及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17.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总电度表及其它仪表。

18.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以上用电设备。

19.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必须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设备实行电源隔离。

20.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的装设应符合要求。36V及以下的用电设备如工作环境干燥可免装漏电保护器。

21.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22.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标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就小于0.1s;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23.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24.漏电保护器必须按产品说明书安装、使用。对搁置以久重新使用和连续使用一个月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检查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25.手动开关电器只许用于直按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就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启动装置控制。

26.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定位适应。

27.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28.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29.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

30.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

31.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32.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33.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的送电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34.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35.开关箱的操作人员必须是用电管理专业人员(持证),并熟悉开关电器的正确操作方法。

36.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保持整洁。

37.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

38.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39.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不得承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和强腐蚀介质接触。

篇3:配电箱开关箱检查要点

1)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屏)、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三级保护。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超过3m。配电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

2)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应分别设置。

3)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开关箱内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4)所有配电箱内应在电源侧装设有明显断点的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应装设在电源隔离开关负荷侧。分配电箱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在50-75mA,开关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30mA,手持式电动工具的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均应小于0.1S。

5)配电箱进、出线应在箱底进出,并分路成束加PVC套管保护;配电箱内的连接应采用绝缘导线,排列整齐,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箱内应设置铜质的保护零线端子板和工作零线端子板。

6)固定式配电箱安装高度底口距地面应大于1.3m,小于1.5m,安装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安装高度底口距地面应大于0.6m小于1.5m,有固定的支架。

7)配电箱必须采用铁板制作,铁板厚度应大于1.5mm;配电箱应编号,表明其名称、用途、维修电工姓名,箱内应有配电系统图,标明电器元件参数及分路名称。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8)配电箱门应配锁,有防雨、防砸措施;箱内应保持清洁,不得有杂物。

9)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维修一次。

篇4:配电箱开关箱使用预维护: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分项工程名称施工部位交底内容:1.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2.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3.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4.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5.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1)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一分配电箱一开关箱;2)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一分配电箱一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6.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7.开关箱的操作人员必须符合专业用电人员“五做到”要求,并熟悉开关电器的正确操作方法。8.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经常保持整洁。9.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挂接其他临时用电设备。10.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11.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不得承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和强腐蚀介质接触。补充内容:交底部门交底人接受交底人交底日期

篇5:配电箱开关箱安装设置技术规范交底

交底时间:年月日

交底人签名:被交底人签名:交底内容:1、配电系统应设置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分级配电。即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2、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3、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移动式用电设备不得超过5M。4、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气及其它有害介质中,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侵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5、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6、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垂直距离宜小于0.6M,大于1.5M。7、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8、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作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9、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损坏、不合格的电器。10、每台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及插座。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11、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使用潮湿、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动作电流大于15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12、手动开关电器只许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起动装置控制。13、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出口应设在箱底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14、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杆销连接。15、所有配电箱,及箱内电器开关,插座插头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张贴日常检查、维修记录表。16、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经常保持清洁,也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17、溶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本表一式二联,一联归档,另一联交班组保存。收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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