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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葫芦安全使用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4

电动葫芦是一种小巧灵活的起重运输设备,如果使用不当,会有许多安全的问题,如钢索的质量、上下限位保险、导索器、电器设施等,都可能出现问题,及时的维修是必要的,而正确的使用也是关键,近段检查发现,电动葫芦问题较多,今天修好,明天就坏,维修费用大大增加,其原因大多是使用过程中人为损坏,操作不当,或野蛮操作造成的,其方式表现在多方面,斜拉操作,超载起重,交叉起吊等;易损坏钢索和导索器,至使钢索出现弯曲变形,重叠缠绕,或严重腐蚀,还有操作者故意将上下限位器扳起,人为使保险装置失效,也有的带着手套抓握钢索起吊,也有的在起吊时站在起吊物下方,所有这些操作现象,都是违章操作,是事故隐患,是不安全的操作行为,不但使设备造成损坏,维修费用增加,更重要的是很大可能给人身造成伤害,希望广大员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时刻保持安全第一的思想,珍爱自已的身体和健康,杜绝一切违章操作行为。

电动葫芦操作安全注意事项:

1、严禁斜拉,超载起重;严禁交叉起吊;

2、严禁起吊时手抓钢索;

3、禁止起吊时人在起吊物下方行走、停留、作业;

4、严禁人为破坏上下限位保险;

5、起吊重物时检查钩挂是否牢固;

6、起吊前,先检查设备状态及安全装置,发现钢索弯曲变形,钢索有毛剌,重叠缠绕,导索器损坏,限位保险装置失效等设备故障时,严禁使用;

7、在发现第6项各问题时,当班人员必须和维修工或电工联系,报告情况,进行维修;没修好前,严禁使用。

篇2:手拉电动葫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手拉、电动葫芦安全技术操作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手拉、电动葫芦安全技术操作。

2安全技术操作要求

2.1起重链条是手拉葫芦的关键零件,安全系数不能低于4倍,使用中不准随意调换链条。

2.2手拉葫芦必须定期检查,使用前应检查性能合格证,并根据物件重量选用合适的手拉葫芦,严禁超负荷使用。

2.3使用前还必须确认悬挂手拉葫芦的支承强度是否能承受起吊的重物。

2.4使用时,严防链条绞扭,如发觉操作力度大,应停用检查原因,排除故障方可使用。

2.5几台葫芦同时吊一物件时,应通过受力计算,确定各台葫芦的承载能力,并由一人指挥协调起升。

2.6传动齿轮承载链条,驱动链条应经常维修,防止生锈;使用后不准乱扔乱抛,以免损坏零件;链条不能受硬物压碰或电击,以免划伤,变形影响安全使用。

2.7手拉、电动葫芦发生下列情况零件应予更换:

2.7.1传动齿轮有裂纹、断齿或齿面磨损达原齿厚的30%,齿轮应予报废。

2.7.2链发生塑性变形;其伸长量达原长的5%或发生卡链现象,链环直径磨损达原直径的10%,应报废。

2.7.3制动片达不到要求的制动力矩,吊钩损坏达到规定的报废标准时均应更换。

2.8输入电压低于电动葫芦额定电压的85%时,不允许使用电动葫芦,否则电流会超过额定值,以致烧坏电机。

2.9要注意调解制动弹簧,制动面不能有油垢,以保证制动力的稳定,确保安全可靠。

2.10电动葫芦的支承必须安全可靠,必须确保能承受电动葫芦的额定起重量及自重并留有规定的安全系数。

2.11电动葫芦必须设有卷扬限制器等必要的安全装置。

2.12手拉、电动葫芦在使用中下面不准站人或有人行走。

2.13使用电动葫芦研大件时,凡挂四台电动葫芦需要二人操作,挂四台以上者需三人操作,如使用电动葫芦研起锚机和稳车时,挂一台电动葫芦也需二人操作。

篇3:天车龙门吊电动葫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天车(龙门吊、电动葫芦)系统操作工必须经过有关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证、持证上岗。

2、凡操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帽、鞋、手套等),禁止赤脚在现场作业。

3、天车应有专人操作维护,其他任何人不得操纵。

4、清扫工作现场时,严禁用水冲洗加介泵的电器部位,不得用水淋浇轴瓦降温。

5、工作现场应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地面做到“四无”(无积煤、无积水、无积尘、无杂物),设备做到“五不漏”(不漏煤、不漏水、不漏油、不漏电、不漏气)。

二、操作程序

(一)启车前的检查

1、天车(龙门吊、电动葫芦)操作工必须经过有关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证、持证上岗。

2、凡操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包括工作服、安全帽、防砸鞋、手套等)用品,女工发辫要盘入帽内,工作服要整齐利索。禁止带围巾、穿高跟鞋和拖鞋或赤脚在现场作业。

3、天车均有专人操作维护,除专职司机外,任何人不得操作。

4、工作前必须进行各种部件的详细检查,连接装置、操作机构、制动系统、电气控制系统、钢丝绳、吊钩等是否完好,确认无误后方可开车。

5、操作人员要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和额定载荷,使用时不得超过其规定值。

6、确保所用吊具符合一般起重安全规定,禁止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吊具。

7、检查各制动器或行车开关,失灵时,严禁开车,应找有关人员修理。

8、起吊用的钢丝绳应符合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启车

在检查联系确定本设备附近及前后关联设备无检修或其他人员作业的前提下,将设备控制按钮箱的电源打开,按下手柄上或者遥控的启车按钮。

停车

按下停车按钮停止。

二、运行中注意事项

1、确认检查无误后,发出警告信号(电铃),然后开始启动。

2、多人操作时,应由专人负责指挥,起重工均熟悉各种手势、旗语等联系信号。

3、起动、停止要缓慢,禁止突然改变吊物方向。起吊重物时,当重物未脱离地面时,不得开动行车行走。

4、起吊较长重物时,应注意平衡,在起吊前试吊,确保吊点在重心上,方可开始作业。

5、天车上严禁吊人,更不得在吊物上做平衡。

6、吊运重物时,尽可能不要离地面太高,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吊运重物从人员上空越过,所有人员不准在重物下停留或行走。

7、天车到达终点位置应及时停车,尽可能不用限位开关。

8、工作时不允许斜拉,以免损坏设备。

9、不允许将重物长时间悬吊在空中,以防机件永久变形及其它事故。

10、按设备规定负荷作业,不得超负荷使用。

三、停车后应做的工作

1、工作完毕后应将吊钩提升到离地面2米以上高度,停在适当位置,并切断电源。

2、按要求对起重设备及吊具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篇4:电动葫芦司机操作规程

第三节电动葫芦司机操作规程

一、操作前的准备

1、对钢丝绳进行全面检查,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2、检查各种保护装置是否齐全、完整、有效,各部位螺栓有无松动。

3、检查吊钩、压绳卡是否完好、牢固。

4、检查行走限位块是否完整、牢固。

5、对提升机构、运行机构、电器装置、轨道进行详细检查。

6、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否则不许起吊。

7、起重工作前,应认真检查工作场地,以及所用的工具、设备性能是否良好、可靠。

二、操作

1、先将电动葫芦行走至起吊物上方。

2、点动下钩按扭,确认无误后,开始放钩。

3、快接近起吊物时要点动,缓慢操作。

4、待物件捆绑牢固,重心平稳,方可挂钩操作,开始起吊时要点动试吊。

三、安全注意事项

1、操作过程要有专人指挥,操作者要熟悉各种手势、信号、旗语等,在不明情况时,严禁操作启动。

2、严禁超吨位起吊物件,起吊时要有人观察,人员找好退路,确保退路畅通。

3、严禁有人在起重物下面停留或通过。严禁有人在起重物上站立,或人物一起吊运,不许斜吊,不许吊固定或掩埋不明物体。

4、严禁在运行管道、带电运转机械设备以及不坚固的建筑物或其它物体固定滑轮、葫芦等作为起吊物的承力点。

5、吊钩、吊环禁止补焊,有下列情况应予以更换:

(1)表面有裂纹、破口的;

(2)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的;

(3)扭转变形超过10°的;

(4)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

(5)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原高度10%的。

6、钢丝绳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废:

(1)钢丝绳被烧坏或断一股的;

(2)钢丝绳表面被腐蚀或磨损达到钢丝绳直径40%以上的;

(3)受过死角擦扭,部分受压变形的;

(4)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的断丝根数达到规定数值的。

四、收尾工作

1、起吊完毕,将吊钩收至安全高度。

2、把行车和操作按钮盘移到安全位置,切断电源。

3、对设备进行换油或检修后,要将废油、废棉纱及时回收,不得乱扔,污染环境。

篇5:电动葫芦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1、开始作业前的注意事项

(1)操作人员持证操作。

(2)做好必要的安全检查和准备工作。对长期停止使用的葫芦式起重机,重新使用时,应按规程要求进行试车,认为无异常方可投入使用。

(3)开始作业前应检查起重机轨道上,运行范围内是否有影响工作的异物与障碍物,清除异物或障碍物后才能开始作业。

(4)检查电压降是否超出规定值。

(5)检查操作按钮标记是否与起重机动作一致。

(6)检查制动器制动效果是否良好。

(7)检查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动作是否安全可靠。

(8)检查起升、运行机构空车运转时是否有异常响声与振动。

(9)检查吊钩滑轮组是否有异常。

(10)检查吊装钢丝绳是否有故障与损坏。

2、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不得超载进行吊装作业。

(2)不得将吊载在其他作业者头上通过。

(3)不得侧向斜吊。

(4)不得利用起升限位器作起升停车使用。

(5)不得在正常作业中经常使缓冲器与止挡器冲撞,或达到停车的目的。

(6)不得在吊载中调整制动器。

(7)不得在吊载作业中进行检修与维护。

(8)不得在吊载有剧烈振动时进行起吊。

(9)不得在吊载重量不清情况下及斜拉作业。

(10)不得随意拆改电动葫芦上任何安全装置。

(11)不得在下列有影响安全的缺陷及损伤情况下作业:制动器失灵、限位器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吊装钢丝绳损坏已达到报废标准等。

(12)不得在捆绑不牢、吊载不平衡、易滑动、易倾翻状态下,重物棱角处与吊装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13)不得在工作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与被吊物的情况下作业。

(14)注意作业中吊载附近是否有其他作业人员,以防出现冲撞事故。

(15)注意吊钩是否在吊载的正上方。

(16)注意在狭窄的场所,吊载易倾倒的情况下,不宜盲目操作。

(17)注意作业中应随时观察前、后、左、右各方位的安全性。

(18)确认操作处于易见方位再进行操作。

(19)确认手电门按钮标记后再操作。

(20)确认吊具与吊装钢丝绳处于正常,没有挂扯其他物体时,再按动手电门按钮。

(21)发现故障时,应及时与安全维护人员取得联系,及时排除故障。发现故障时要先切断总电源。

(22)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载荷时,应先作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进行起升吊运。

(23)重物下降至距地面300毫米处时,应停车观察是否安全再下降。

(24)无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地电动葫芦,在吊具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地钢丝绳必须保证右不少于两圈的安全圈数。

(25)翻转吊载时,操作者必须站在翻转方向的反侧,确认翻转方向无其他作业人时,再进行操作。

(26)为减小吊载的摆动与冲击,可以采取反向动作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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