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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配电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4

1.0目的

规范供配电设备设施的操作程序,确保操作的正确、安全。

2.0范围

适用于物业集团所辖物业区域内供配电设备设施的操作。

3.0职责

3.1值班电工和机电技术人员负责供配电设备设施的操作。

3.2系统工程师负责检查本规程的执行情况和组织实施。

3.3业务总部负责提供安全操作的技术指导和支持。

4.0工作内容

4.1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4.1.1高压设备设施的操作必须实行"工作票"制度,根据工作内容填写《高压第一种工作票》或《高压第二种工作票》,经批准后实施。

4.1.2对低压配电设备的操作,可根据操作项目填写《低压第一种工作票》或《低压第二种工作票》。

4.1.3操作高压设备设施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绝缘工作服、使用绝缘操作杆。

4.1.4操作低压设备设施时,必须穿绝缘鞋、戴棉纱手套,避免正向面对操作设备。

4.1.5严禁带电工作,紧急情况需带电作业时,需具备如下条件:

a.有监护人。

b.工作场地空间足够,光线充足。

c.所用工具材料齐全(绝缘平口钳、斜口钳、尖嘴钳、螺丝刀、电工胶布等)。

d.工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手套、棉工作衣、绝缘鞋。

4.1.6自动空气开关跳闸或熔断器熔断时,应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再行恢复供电。不允许强行送电,必要时允许试送电一次。

4.1.7电流互感器不得开路、电压互感器不得短路、不得用摇表测量带电体的绝缘电阻。

4.1.8变配电房拉、合闸时,须一人监护、一人执行。

4.1.9对相关变配电设备设施应熟悉其性能特点、技术参数等。

4.2供配电设备设施的操作。

4.2.1配电变压器停电的操作要领:

a.拉开各低压出线开关;

b.拉开低压总开关;

c.拉开配电变压器高压侧开关。

4.2.2自发电停电的操作要领:

a.拉开发电机配电柜总开关;

b.关掉发电机控制电源。

4.2.3配电变压器送电的操作要领:

a.合上配电变压器高压侧开关;

b.合上低压总开关;

c.合上各低压出线开关。

4.2.4自发电送电的操作要领:

a.合上发电机控制电源;

b.合上发电机配电柜总开关。

4.2.5在配电变压器上工作前,操作要领如下:

a.拉开高、低压两侧电源;

b.验电,确认无电;

c.两侧分别挂封三相短路接地线;

d.安全围栏,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示于高、低压开关处。

4.2.6在配电柜开关上工作前,操作要领如下:

a.拉开开关、有明显的开路点;

b.验电,确认无电;

c.挂封三相短路接地线;

d.设置绝缘隔板(与邻近带电体距离在6cm以下者);

e.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示牌于停电开关处;

f.站在绝缘垫上工作,尽量单手作业。

4.2.7对高压设备设施的操作应填写《高压配电室操作记录》;对低压配电设备的停、送电操作应填写《低压配电室停(送)电记录》。

4.2.8各单位应根据具体供配电设备设施的特点,制作出相应的操作流程示意图,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培训学习,熟练操作。

4.2.9对柴油发电机的操作按《柴油发电机操作规程》执行,并保持相关记录。

5.0相关文件

5.1《柴油发电机操作规程》(WI-7.5.1-13-05)

6.0记录表格

6.1《高压第一种工作票》(QR-7.5.1-13-03)

6.2《高压第二种工作票》(QR-7.5.1-13-04)

6.3《低压第一种工作票》(QR-7.5.1-13-05)

6.4《低压第二种工作票》(QR-7.5.1-13-06)

6.5《高压配电室操作记录》(QR-7.5.1-13-07)

6.6《低压配电室停(送)电记录》(QR-7.5.1-13-08)

篇2:配电室运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运行电工是执行本企业内变、配电室的所有电气设备正常运行的监护及故障处理等工作的作业人员。

1、熟悉和掌握配电室各种电气设备接线及性能,能准确无误地操作配电室内各种电气设备。熟悉本岗位各种安全操作规程。

2、在工作时间内认真监盘,按时记录好各项数据,包括电量、电压、变压器湿度、室温等,并随时掌握主要回路的电流变化情况,使所有设备处于正常、经济、安全的运行状态中,达到正确维护与安全运行的目的。

3、及时处理不需采用特殊手段或停电才能解决的一切故障,对不能及时处理的故障,认真做好记录,并报告有关人员。

4、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进行其它工作,不得随意移动或越过遮栏。

5、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的,应穿戴好绝缘靴等防护用品,不得靠近避雷针和避雷器。

6、当高压设备发生接地短路时,在室内不得进入故障点4米以内,在室外不得进入故障点8米以内的区域。需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时,应戴好绝缘手套。

7、巡视配电装置,进入高压室后须将门锁好。

8、在遇有大风、浓雾、暴风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设备特殊巡检,及时了解室外电气设备情况,完成有关人员部署的紧急任务。遇有紧急情况严重威胁设备或人身安全时,值班人员可以不经上级许可,先行拉开有关设备的电源开关,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当设备发生重大故障后应进行特殊检查。

9、保持工作场所清洁整齐,为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创造良好的条件。

篇3:电工变配电及维修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这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2.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份,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需有人监护。

电压(千伏)

距离(米)

6以下

0.35

10-35

0.60

44

0.90

60-110

1.50

3.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工作时:①切断有关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②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③验明设备或线路确认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地。④装设接地线,应由二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⑤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双色(绿、黄)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⑥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4.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5.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6.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或接地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分端或末端设置漏电保护装置。漏电保护装置装设位置、型式与主要特性参数选择必须适应施工现场的实际需要,达到二级保护。

7.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它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8.施工现场夜间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5-3米。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9.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人火线及零线。

10.建筑电工应按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使用管理维护。

篇4:配电箱及开关箱安全操作规程

1.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箱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各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2.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3.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

4.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汽、液体及其它有害介质中。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侵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否则,须作特殊防护处理。

6.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7.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大于1.5m。

8.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大于0.6m,小于1.5m。

9.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非金属或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金属板与铁质配电盘箱箱体应作电气连接。

10.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应按规定的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提歪斜和松动。

1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

12.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13.配电箱和开关箱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底座、外壳等必须作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14.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

15.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16.总配电箱及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17.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总电度表及其它仪表。

18.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以上用电设备。

19.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必须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设备实行电源隔离。

20.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的装设应符合要求。36V及以下的用电设备如工作环境干燥可免装漏电保护器。

21.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22.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标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就小于0.1s;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23.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24.漏电保护器必须按产品说明书安装、使用。对搁置以久重新使用和连续使用一个月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检查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25.手动开关电器只许用于直按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就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启动装置控制。

26.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定位适应。

27.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28.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29.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

30.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

31.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32.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33.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的送电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34.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35.开关箱的操作人员必须是用电管理专业人员(持证),并熟悉开关电器的正确操作方法。

36.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保持整洁。

37.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

38.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39.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不得承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和强腐蚀介质接触。

篇5:施工现场变配电维修操作规程

1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严禁跨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2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分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并应有人监护。

3在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工作时,应按顺序进行。停电、验电悬挂地线,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4验电时必须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验明设备或线路确实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地。

5装设接地线,应由两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必须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接地线。

6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使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7用绝缘棒或传统机构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应专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8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系统不允许一部分设备采用接零,另一部分采用接地保护。

9电气设备所用的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量相适应。严禁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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