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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酒店员工奖惩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4

酒店员工奖惩规定

一、奖惩原则

酒店对员工贯彻以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和行政奖罚为辅的奖惩原则。

二、奖惩分类

1、对员工的奖励分为:嘉奖、奖励、给予奖金和奖励旅游等。所给予的奖励可以是奖励其中一个单项,也可数项并奖。

2、对员工处罚分为:轻微过失类、严重过失类、即时解聘等。对严重过失的员工进行处罚时,可同时减发工资或降职降级。

三、奖惩办法

1、嘉奖

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将酌情给予通报嘉奖或物质嘉奖,并记录于员工个人人事档案中。

1)有具体工作数量、质量任务指标的岗位,能超额完成任务者;

2)对改革酒店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提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使酒店经营管理有明显改善,取得一定经济效益者;

3)品行兼优,技术优良,精通业务,工作成绩卓越者。

2、奖励

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将酌情给予奖分,并记录于员工个

人人事档案中。

1)熟练的业务操作和热情的服务态度,为客人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创造良好对外影响,经常得到客户口头表扬或书面表扬者,一次奖2-5分。

2)为保护酒店财物、宾客生命财产,见义勇为,减少损失有特殊功劳者,奖5-20分。

3)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后有所成效者,奖5-20分。

4)有效防止宾客财物被盗、丢失及拾金不昧者,奖1-3分,数额巨大者可奖5-20分。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奖5-20分。

6)其他应奖分的,视其贡献或成绩大小,酌情而定。

3、处罚

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按照过失类别酌情处罚。

1)甲类:轻微过失。由部门视情节轻重提出书面警告,作扣1-5分处理,并记录于员工个人人事档案中。

(1)仪容仪表不符合酒店要求。

(2)当值时不着工衣或着装不当,不佩戴工作牌。

(3)当值时串岗,聚集闲谈、聊天、打闹、看报纸杂志等,做

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当值时吃东西或嚼口香糖。

(5)下班后无故逗留在酒店范围内,对正常经营造成骚扰。

(6)工作场所内大声说话、粗言秽语、追逐打闹、勾肩搭背。

(7)不讲公共道德,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在公物上乱涂乱画的。

(8)工作或服务效率欠佳,违反操作规程,消极怠工,达不到工作基本要求,影响工作进程(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者按丙类过失处理)。

(9)不服从上司合理的工作安排(造成严重后果者可按乙类处理)。

(10)未经同意不参加酒店、部门会议。

(11)将办公电话私用,接电话不讲敬语。

(12)当值时打瞌睡或带有醉态。

(13)培训或业务学习时态度不端正、不认真。

(14)未按要求做好岗位交接工作。

(15)违反有关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另行处理。

(16)在员工餐厅用餐浪费食品,用餐时不按排队次序取食物或乱翻乱搅食物等。

(17)自行调换工衣柜、宿舍床位等。

(18)不符合酒店要求或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不良行为。

2)乙类:严重过失。由部门酌情提出书面警告,作扣5-10分处理,并记录于员工个人人事档案中。

(1)未经部门同意私自调班。

(2)对客人、同事出口不逊、恐吓等。

(3)当值时睡觉或擅离职守(造成酒店经济或声誉损失者作即时解聘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

(4)未经允许擅自使用酒店对客服务的设施和设备。

(5)私自将酒店设备外借。

(6)蓄意损坏酒店财物。

(7)偷吃、偷喝、擅用酒店食品、客用品、物品等。

(8)私自处理客人遗留物品。

(9)发生事故不

报告或隐瞒事实。

(10)造谣生事,散布虚假或诽谤言论,影响酒店、客人、同事的声誉。

(11)私配酒店钥匙,造成经济损失的还须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者作即时解聘处理,并保留追究法律和经济责任的权利)。

(12)未经批准代客在外购买物品。

(13)未按规定行走员工专用通道、拒绝酒店授权人员检查手袋、包裹等。

(14)撕毁或涂改酒店各种原始记录、文件、单据等。

(15)挑拨打架事件情节较轻者。

(16)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疏忽大意或操作失误,造成酒店或客人的财物损失(情节严重者作即时解聘处理,并保留遵循法律途径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17)因出品质量或服务质量问题受到客人投诉,给酒店造成不良影响。

(18)利用工作之便进行非法传销活动或未经酒店同意为外单位作推销活动,损害酒店形象,情节较轻者。

(19)在员工之间挑拨是非、闹不团结。

(20)在员工集体宿舍内醉酒失态、干扰管理、高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21)恶意诽谤他人、工作上弄虚作假、违反组织原则拉帮结派、泄露酒店商业秘密情节较轻,尚未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22)管理人员因不能以身作则、管理不力、督导不严、官僚主义,致使下属纪律涣散、服务质量下降、效率不高,引起客人不满或影响酒店正常经营。

(23)员工违反整体经营原则,只顾部门利益损害酒店利益,将追究当事人和当事人所属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3)丙类:即时解聘。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利用职权或工作便利非法侵占酒店资金、资产、行贿或收取回扣拥金损害酒店利益、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3)聚众赌博、嫖娼卖淫、传播淫秽物品、贩卖或吸食毒品、非法煽动毒品、打架斗殴、蓄意伤人、偷窃他人或酒店财物、流氓滋事、恐吓威胁和殴打他人、私自涂改伪造单据证明、伪造及提供虚假个人资料等行为。

(4)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外事纪律,刁难、报复,并与客人吵闹争辩,野蛮装卸损坏客人物品,歧视客人,或者严重违反操作流程,因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被客人投诉,造成恶劣影响者。

(5)撤离职守造成事故或不良影响,违规兼职工作,拒不执行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和岗位调动等。

(6)在工作场合发现灾害苗头或违法活动不及时报告,擅自逃离,贻误时机,致使酒店或他人生命财产遭受损失或违反治安消防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

(7)蓄意制造事端,干扰正常管理秩序,后果严重的。

(8)在工作场合发现他人遇险,有条件施救而不予积极抢救或不及时报告,致使他人身体受伤或财物受损失的。

(9)严重违反岗位操作规程,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

(10)向客人索取或变相索取小费及其报酬,私自兑换外币或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以及向他人行贿。

(11)殴打他人或互相打斗、聚众闹事、煽动并参与打架事件。

(12)连续旷工三天或全年累积三天以上者。

(13)一个月内三次触犯甲类过失、两次触犯乙类过失。

(14)泄漏酒店机密,恶意破坏酒店声誉,给酒店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15)违反酒店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情节严重者。

(16)员工有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以及玩忽职守、假公济私、营私舞弊、打击报复、滥用职权等行为需从严处理的。

篇2:某酒店员工宿舍卫生检查标准奖惩规定

酒店员工宿舍卫生检查标准及奖惩规定

1、目的:节约开支,保持宿舍卫生整洁,为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

2、卫生检查内容:白天不开灯,无故不开风扇,晚上睡觉后要关灯,人走后关灯和风扇,严禁长流水,用后及时关紧水龙头。床上被品整洁干净,床下物品摆放整齐,室内无异味,地面上无垃圾或积水,洗手间干净无异味,其他与卫生相关内容。

3、评比标准:优、中、差共三个等级

4、评比方法:每间宿舍评选出一名舍长,专门负责该宿舍的卫生,由舍长安排每天卫生值班人员。宿舍管理员负责进行每天例行检查,根据检查内容对每个房间进行优、中、差三等级,并进行登记,每月月末进行统计,根据统计结果评选出月内最佳宿舍3个和最差宿舍3个。

5、奖惩办法:最佳宿舍舍长奖励2%的工资,其他人员奖励1%工资。最差宿舍舍长罚款2%的工资,其他人员罚款1%工资。均在当月工资中体现。最佳宿舍及最差宿舍将在员工板报栏中公布出来。

篇3:某休闲会馆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休闲会馆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第一节违纪处罚管理

一.规范会馆纪律处罚政策及管理程序,创造一种高效、公正、公平的工作环境。

二.处罚条例及细则:

对违纪员工的处罚分行政和经济处罚两类,行政处罚分为下列几种:警告、降职、降薪、解雇,其中警告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严重警告。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

1口头警告

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实,给予口头警告,并处以罚款处分(10-50元):

谎报请假理由,每次罚款10-30元。

仪容不整,不按会馆规定着装,不佩戴胸卡或不遵守出入会馆规定,每次罚款20元。

在非吸烟区吸烟者,每次罚款10元。

冒领会馆发放的礼品。

无故不参加会馆组织的会议或集体活动,

在工作时间谈天、嬉戏、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杂志者,

在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批准,擅离工作岗位超过30分钟者,

未经批准,擅自(或指使他人)挪动、拆装灭火器材或压埋占用消防栓,堵塞防火通道。

2书面警告

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实,给予书面警告,并处以罚款处分(20-100元):

旷工一天以内者,扣发当期全部奖金,并处以当日工资两倍的罚款。

代人打卡或请别人打卡,每人次罚款20元。

违反胸卡佩戴规定,并拒绝监督检查,视情节轻重处以20-50元罚款。

对主管指示或有期限的工作安排,未有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指挥、监督,属初犯者。

因个人过失导致工作失误,并造成损失,情节轻微者。

未经批准,擅自(或指使他人)按动"报警器",挪动、拆装灭火器材或压埋占用消防栓,堵塞防火通道造成经济损失的。

在会馆配备计算机上使用非工作软件。

违反会馆工作程序,导致轻微损失者。

在工作场地贩卖物品者。

浪费或损坏公物情节轻微者。

捡拾会馆或他人财物匿而不报或据为己有者。

未经允许擅自带人进入会馆者。

对同仁恶意诋毁、攻讦、诬告或做伪证制造事端者。

向宾客索取小费或其他费用的;

工作态度差,项撞上级,消极怠工,影响较坏的;

被顾客投诉一月内累计达三次的

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认错态度较好的,并处罚金20元;

对顾客粗言秽语不讲礼貌,认错态度较好的,并处罚金20元;

私带会馆物品外出,认错态度较好的,并处罚金20元;

下属屡次违纪,直接上级和部门经理管理不力的;

在过去六个月内,累计有两次相同性质的口头警告或三次不同性质的口头警告。

3严重警告、降职与降薪:

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实,给予严重警告,并可同时实施降职、处以罚款处分(100-200元):

在会馆内危害员工或财物安全者。

对会馆财物、名誉造成损害

违反会馆管理规定

有严重不良行为

连续旷工两日或一年内旷工记录三次以上

下属因操作不当,责任心不强造成固定资产及贵重物品严重损害的;(易损易耗物品不含在内)

因管理不力,经营业绩或会馆形象受到重大影响的;

下属犯有严重过失,对日常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

下属发生危害会馆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下属发生偷窃、打架、寻衅滋事、辱骂顾客等行为;

在十二个月内,累计两次相同性质的书面警告或三次不同性质的书面警告。

4解雇

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实,可不预告予以解雇(解除劳动合同,且不享受任何经济补偿):

严重危害员工人身、财物或会馆财产安全者。

使会馆财物、名誉受损失者

严重违反会馆管理规定者

行为不法或严重违规者

累计两次不同性质的最终警告或,或一次最终警告后又有相同性质的警告处分。

盗窃宾客或会馆财物的;

工作态度恶劣、侮辱、谩骂或殴打宾客或员工的;

调戏、骚扰女员工的;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的;

公开毁损、诽谤会馆或同事声誉或散布不实事件的;

泄露会馆商业机密的;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对于员工的重大过失或屡次违纪行为可采取解雇处分。直接经理应作出关于事情发生经过的详细书面报告,解雇员工的处分应由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负责人共同提出,并征得总经理同意,由总经理批准实施。

三.需要并处赔偿、罚款处罚,罚没款一律上交财务部门。

四.员工被口头警告后三个月没有违纪的,或被书面警告后六个月内没有违纪的,或被最终警告后十二个月没有违纪的将可获允撤销相应纪律处罚;也可根据员工的改进表现提前撤销处分。凡有违纪处罚的员工在各种评选先进者工作中将予以扣分或不予评选先进。

流程图:

第二节奖励管理

一、对于表现优异或具有诚实或机警等行为的员工给予鼓励。对优秀的员工将发给奖状和奖金,对于具有诚实或机警等行为的员工,也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二、奖励权限:

1会馆各部门对授予奖项具有推荐权;

2会馆人力资源部对奖励实施过程行使建议权和审核监督权;

3会馆总经理行使授予最终决策权

三、奖励条款及细则:

1.奖励的项目:荣誉称号、晋级、晋升,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

2.季度奖:每季度由人资部组织评选,各部门民主评议申报。奖项包括最佳员工奖、微笑大使奖、拾金不昧奖、合理化建议奖、最佳班组奖。

●最佳员工奖:爱岗敬业,业务技能娴熟,工作态度和工作质量优秀,模范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授予季度最佳员工奖荣誉称号并奖励现金50元/人,名额5人;

●微笑大使奖:岗位技能娴熟,积极完成本职工作,以真诚的微笑面对工作;授予微笑大使奖荣誉称号并奖励现金50元/人;

●拾金不昧奖:积极完成本职工作,主动上交或归还顾客遗留的现金或物品,累计数量较大的;授予拾金不昧奖荣誉称号并奖励

现金50元/人;

●合理化建议奖;积极完成本职工作,立足岗位为会馆提出有利用价值,能提高工作效率的合理化建议;授予合理化建议奖荣誉称号并奖励现金30元;

●最佳班级奖:班组集体荣誉感强,整体服务质量和完成任务优良,无严重违纪或过失现象发生;授予最佳班组奖荣誉称号并奖励现金100元;

3.创新奖:立足本职岗位,钻研小发明或小创造,钻研创新经营或管理,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有利于提高会馆整体发展及对外形象;授予创新奖或冠名为某某操作法,给予晋级及奖励现金100-200元;

4.年度优秀员工奖:敬业精神强,业务素质精,作风纪律严,完成任务好;授予年度优秀员工奖荣誉称号并奖励现金100元。

5.年度行进部门;年度经营业绩优秀,服务质量和服务技能整体素质良好,无严重违纪或重大安全卫生事故发生,部门协作意识强;授予年度先进部门称号并奖励价值200元/桌的酒席(桌数按部门实际人数定)。

6.总经理特别奖:在年度工作中为会馆经营管理进行创新革新,并创造出显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及其它重大贡献者;授予总经理特别奖并奖励现金900元。

7.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晋升一级、奖励现金100-200元:

发现事故或疫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的;临危不惧,尽力挽回或避免会馆和顾客发生重大生命财产安全损失的。

对会馆经营和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产生显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立足本职对提高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及经营业绩有重大贡献的;参加对外活动,取得优秀成绩,为会馆赢得声誉和知名度的;

8.符合下列条件者,将给予外出培训、进修的奖励;

1.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过硬;

2.三次被评为最佳员工或被评为年度奖项的;

3.对会馆有认同感和归属感的;

4.愿意为会馆奉献5年以上或更长时间的;

5.爱岗敬业,善于学习,具有较强的忠诚度;

篇4:员工奖惩细则规定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各项制度的执行,促进公司全体员工奋发上进,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之奖励分为下述五种:

1.嘉奖;

2.记功;

3.晋级;

4.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

5.授予“劳动模范”称号。

第三条本公司之惩处分为下述五种:

1.罚款;

2.警告;

3.记过;

4.降级;

5.除名。

第四条有下列事迹之员工,经人事监察室调查核实后,得给予一次奖励,其奖励种类视事迹突出程度而定。

(一)工作积极、忠于职守、遵纪守法、文明礼貌、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全年未出现事故者;

(二)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

(三)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

(四)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五)坚持业余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在公司任职期间,获取中专以上*或其他专业证书者;

(六)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

(七)敢于制止、揭发各种侵害公司利益之行为者;

(八)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

(九)具有其他功绩,董事长或总经理认为应给予奖励者。

第五条员工的奖励,由员工所在部门或主管领导向公司人事监察室推荐,并按人事管理责权划分进行审核批准,由人事部落实执行。

第六条事迹突出的员工除按第二条给予奖励外,公司还将在住房、进修、休假、出国考察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第七条有下列事由之员工,经调查核实后,得根据情节给予一次罚款或警告处分。

(一)初次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工作调动,影响生产、工作秩序者;

(二)泄露公司经营管理秘密,未经领导同意,擅自将公司的机密文件透露给外公司人员者;

(三)秘自把本公司客户介绍给外单位、向客户索取回扣或介绍费者;

(四)各下属公司、部门负责人发现所属人员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行为,不及时向公司总部报告或有意隐瞒者;

(五)工作时间喧哗、打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六)工作时间吃食物、睡觉、干私事、阅读与工作无关之书报者;

(七)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者;

(八)工作时间不按公司要求着装及佩戴公司徽章者。

第八条员工的奖励或惩处由各部门、各主管领导提供材料,由人事监察室负责调查落实,其审核批准权限按人事管理责权划分执行。

第九条按本规定第九条处理的责任人,在赔偿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本公司。

第十条员工罚款处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分为罚50元。罚100元等两种情况,警告处分则扣发1/3的月工资,记过处分扣发1个月工资。员工受嘉奖1次,增发三个月的基本工资,记功1次增发3个月基本工资。

第十一条员工受奖惩情况记入人事考核档案中,受警告以上处罚情况每月由人事监察室统一公布1次。

第十二条为使受到惩处的员工将功补过,在同一年度中,功过可以相抵和转换,方法如下:

(一)1次嘉奖可与1次警告相抵;

(二)l次记功可与1次记过相抵;

(三)3次警告相当于1次记过;

(四)3次嘉奖相当于1次记功;

(五)同年中3次记功,工资自动升1级;

(六)同年中3次记过,工资自动降1级;

(七)同年中功过抵消后,对年终评比、提薪、晋级等不发生影响。

第十三条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工作在每年未进行,当年内受过警告处分以上惩处的员工若功过未抵消,不得参与评选,每月考核平均等级未达到“B”者也不能参与评选

篇5:员工考勤奖惩规定

一个单位拟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对于出全勤的员工及缺勤的员工都要进行一定的奖励及惩罚。以下是某学校的员工考勤的奖惩规定的范本,仅供参考。

一、目的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健全工作岗位责任制,提高教职员工的工作效率,鼓励全勤,调动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完成学校的各项工作任务,特订出此奖惩条例。

二、设立月度全勤奖金,发放办法如下。

1、当月根据上月考勤情况计发全勤奖金额,全勤奖金额根据学校财力及政府有关政策制定,按照考勤情况减发,减发金额如超过当月全勤奖金额的,不累计到下月。

2、凡是学校规定的坐班时间和必须参加的会议及活动,教职员工病假每次减发10元,事假每次减发20元,未经请假缺席减发40元。(晚修每晚为一次)

3、升旗仪式缺席的,病假每次减发20元,事假每次减发40元,未经请假缺席的每次减发80元并做旷课一节或旷工半天处理。

4、教师缺课,病假每节减发10元,事假每节减发20元,未经请假每节减发100元并做旷课处理。男教师55岁以上,女教师50岁以上在一个月内病假4节以内的不减发。

5、行政干部、职员、工人缺勤,病假每天减发10元,事假每天减发20元,未经请假旷工每半天减发50元,缺席超过半天的如此类推。男职工55岁,女职工50岁以上,一个月内病假在一天以内的不减发。

6、教职员工的工作和必须参加的会议和活动,必须依时参加,一个月度内迟到和早退加起来不能超过两次,由第3次起,每次减发10元。

三、实行考勤结果与学期育人奖和年终奖金挂钩的制度

1、事假全学期累计少于15天(含15天)的不减发,超过15天少于30天的减发半个月,超过30天少于45天的减发一个月,超过45天少于60天的减发1个半月,超过60天少于75天的减发2个月,依次类推。

2、病假全学期累计少于30天(含30天)的不减发,超过30天少于60天的减发一个月,超过60天少于90天的减发二个月,依次类推。

3、教师旷课一节减发一个月,旷课六节(含六节)以上不发。

4、行政、职工旷工半天减发半个月,旷工一天减发一个月,1天以上不发。

四、一些具体问题的说明

1、要加强全勤奖考核的管理,实行部门登记考勤制度。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科组、级组要切实做好登记,各部门的负责同志、科组长、级组长要重视和了解本部门成员的出勤情况,将考勤工作列入日常管理工作的内容,切实加强思想教育工作,并亲自负责或检查督促做好考勤登记,如实地反应出勤的真实情况,每月底将考勤表送办公室审核、统计。

2、教师因故不能上课,必须按照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由教导处做好工作安排,不得私自调课或停课自修,不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课处理。

3、重申教职员工的请假手续

教师、职员、工人请假须填写《请假单》,教师请假一天以内的,由科组长出具意见,呈教导处批准,超过一天的,先由科组(部门)提出意见后送校长批准。

职员、工人请假在两天以内的,由部门(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的领导批准,超过两天的,由主任加意见后送校长批准

教职员工请假,期满返校工作时,要到有关部门销假。

4、教师坐班时段、升旗、早读、早操、会议、科级组活动、晚修、午休等考勤一次作半天计算,缺席两次作旷工一天处理。

5、本规定由此20**年11月1日开始试行,如教职工有好的建议和意见,欢迎到校务办反映。

校务办

20**年11月2日

制度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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