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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酒店员工奖惩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4

***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奖励办法

第五条本酒店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六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酒店利益,为酒店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向酒店提出合理化建设,为酒店采纳;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其他对酒店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有以上表现,酒店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篇2:实业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EE实业有限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1.为加强公司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激励约束机制,特制订本制度

2.奖励

2.1奖励的形式及内容:嘉奖并给予物质奖励、加薪。

2.1.1嘉奖:奖励人民币200元以上。

2.1.2加薪:在原岗位工资的基础上晋升300元以上。

2.2具备下列事项之一者,经公司研究可以给予嘉奖或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2.2.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有明显业绩者。

2.2.2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2.2.3拾金不昧(价值壹千元以上)。

2.2.4有显着的善行佳话,为公司赢得荣誉者。

2.2.5克服特别困难,忍受恶劣条件,坚持努力工作,为同事和主管首肯者。

2.2.6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2.2.7节约物料或对废物利用,成效显着者。

2.2.8遇有事故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2.2.9制止重大违规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者。

2.2.10发现职守外故障,予以速报或妥为防止损害足为嘉许者。

2.2.11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2.2.12维护员工、设备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2.2.13维护公司或工厂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害者。

2.2.14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2.3具备下列事项之一者,经公司研究可予以加薪:

2.3.1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2.3.2一年内累计嘉奖三次或在公司工作期间累计嘉奖四次者。

2.3.3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

2.4奖励的申报、审批程序:

2.4.1员工受奖均由部门提出书面详细材料送人力资源部。部门为员工请奖不受时间限制,凡符合公司规定的受奖条件,均可随时申报。

2.4.2人力资源部负责核实申报材料,并提出员工具体受奖意见,报公司总裁/董事长审定批准。

3.惩罚

3.1违纪处罚形式及内容。按照违纪行为的轻重,对违纪员工的处罚形式分为三种:

3.1.1行为不检点告诫:每次予以100元至800元人民币的处罚。

3.1.2警告:岗位工资下浮500元以上;六个月之后本人可以书面向人力资源部提出恢复原岗位工资申请,如被批准,即从批准之日次月起恢复;如个人申请两次未被批准,则不再有申请资格。

3.1.3解除劳动合同。

3.2有下列任一行为将受到“行为不检点告诫”的处罚:

3.2.1无正当理由拒绝主管的工作指令。

3.2.2在公司有着装规定的时间或地点,不按公司规定着装。

3.2.3无视作业场所、公共场所整洁,随地吐痰,不按规定处理废弃物。

3.2.4在公司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

3.2.5在工作场所、公共场所喧哗、嬉笑、吵闹。

3.2.6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直接关系的阅读或闲谈。

3.2.7擅自携带公物离开公司。

3.2.8认为地蓄意浪费。

3.2.9在公司办公场所的工作台、办公桌上摆放非工作用物品。

3.2.10因个人原因,发生工作过失。

3.2.11言行举止有损公司形象。

3.2.12不爱护公物。

3.2.13在各种报表、记录、墙壁上乱写乱画。

3.2.14无特殊情况不按规定参加会议或其他活动。

3.2.15就餐、乘车等不守秩序。

3.2.16未遇火警,擅自动用消防器材。

3.2.17擅自驾驶公司车辆。

3.2.18工作时间,未按规定佩戴公司有关证件。

3.2.19在工作场所饮酒。

3.2.20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未造成后果或形成危害。

3.2.21擅自公费安排亲友随同出差、参观等。

3.2.22乘出差之机擅自借故延长在外时间用以旅游。

3.2.23恶意议论或传播他人隐私。

3.2.24对来访、学习、参观、工作的外来人员做出无礼举止。

3.2.25利用公司计算机从事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2.26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或唆使他人制造私人物件。

3.2.27践踏草坪或破坏公司花草树木。

3.2.28其他“行为不检点告诫”的。

3.3有下列任一行为将受到“警告”处罚:

3.3.1工作时间躲卧休息,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3.2擅离岗位。

3.3.3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造成后果。

3.3.4酒后上岗(主管应责令其离开岗位;非生产一线、有接待任务的员工除外)。

3.3.5在公司禁火区域擅自动火。

3.3.6蓄意破坏公物。

3.3.7矿工且情节严重的。

3.3.8擅自变更工作内容或方式,使公司蒙受损失。

3.3.9

轮班制员工拒不接受轮班。

3.3.10未经许可不侯接替,先行下班。

3.3.11损毁、涂改重要文件、凭证等。

3.3.12违章操作、违章指挥,造成后果或形成危害。

3.3.13打架、斗殴。

3.3.14受到治安处罚,情节轻微的。

3.3.15自己或唆使他人对同仁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

3.3.16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本公司同类业务。

3.3.17传播不利于公司之言论或蓄意挑拨,搬弄是非,离间同仁关系。

3.3.18个人携带刀枪或其他违禁品、危害品进入公司。

3.3.19泄露公司机密(包括技术、经济、人事、财务等方面)。

3.3.20弄虚作假、欺骗组织,包括提供虚假证明等。

3.3.21在公司内擅自张贴大、小字报等宣传品或覆盖撕毁公司公布的文件材料。

3.3.22一年内累计受到三次“行为不检点告诫”的员工。

3.3.23其它违纪行为但情节较重的。

3.4有下列任一行为员工将受到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并不作任何补偿。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均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3.4.1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收受贿赂。

3.4.2一年内违反第3.2条所述违纪行为三次、第3.3条所述违纪行为两次的或工作期间累计违反第3.2条所属违纪行为五次、第3.3条所属违纪行为三次。

3.4.3劳动合同中规定的、约定的数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3.4.4因员工责任心或能力不足,给公司造成中的损失的(大于20000/次)。

3.4.5煽动怠工、组织非法罢工的。

3.4.6伪造盗用公司印信,或以公司名义招摇撞骗、谋取私利的。

3.4.7因员工故意或过失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应该给予的补偿金的相应数额给予经济处罚,并解除劳动合同。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4.8其它违纪行为,情节严重的。

3.5违纪处罚程序:

3.5.1书面下达《奖惩通知书》,一式三份,一份人力资源部备案,一份抄送本人,一分抄送员工所在部门或部门自留。

3.5.2“行为不检点告诫”处罚,有部门自主决定并下达通知书。

3.5.3“警告”处罚,有部门提议、人力资源部核实确定,并下达通知书。

3.5.4“解除劳动合同”处罚,由部门提议,人力资源部核实,报公司总裁/董事长批准。

3.6异议处理程序――员工如对其处罚不服,可按下列程序提出异议:

3.6.1对“行为不检点告诫”处罚不服,可以书面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异议,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处理。

3.6.2对“警告”处罚不服,可以书面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异议,由公司总裁/董事长处理。

3.6.3对“解除劳动合同”处罚不服,可以书面向职代会提出异议;如不服处理,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述。

3.6.4《奖惩通知书》自送达之日起一个月内为员工提出异议的有效期,过期不再受理。异议期间违纪员工必须执行处罚决定。

篇3:公司员工奖惩制度(9)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九)

一、奖惩原则:依法奖惩,奖惩分明,公开平等,以奖为主。

二、奖励:

1.奖励的原则:对业绩突出者或有特殊贡献的员工,实行物资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2.奖励的目的:认可员工的工作业绩,鼓励激发员工用自己的聪明才智不断开拓创新,创造最佳的经济效益,塑造企业形象。

3.奖励种类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

4.奖励的方式:(1)授予各种光荣称号;(2)给予特殊津贴;

(3)发放奖金。

5.奖金发放的标准:

(1)嘉奖一次,奖励200元。

(2)记功一次,奖励500元。

(3)记大功一次,奖励1000元。

6.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嘉奖:

(1)能完成重大或特别难办的事务者。

(2)超额或超标准完成本职工作者。

(3)厉行节约、充分利用、卓有成效的工作者。

7.凡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记功:

(1)提出生产、经营和管理等方面合理建议被采纳者。

(2)遇见紧急情况,不怕风险敢于承担责任及时处理,避免公司损失者。

(3)积极检举损害公司利益的违纪行为者。

(4)遇到意外事件奋不顾身,避免或减少经济损失者。

8.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大功:

(1)勇于开拓市场,为公司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有显着贡献者。

(3)对公司有特殊贡献,使公司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4)入公司期满五年工作成绩优异,未曾旷工或有劣迹记载者。

9.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直接予以发放奖金:

对公司提出建议性意见被采纳者,并为公司创造巨额经济效益或广泛效益,按其所创利润的3%发给当事人奖金。

三、惩罚:

1.惩罚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国家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准绳,对员工的惩罚要定性准确,处理恰当。

2.惩罚的目的:为保证公司的一切工作正常进行,时刻提醒、规范员工的行为举止,做到令行禁止。

3.惩罚的种类: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解聘。

4.惩罚的形式: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

5.经济处罚标准:

(1)警告一次,罚款100元;

(2)记过一次,罚款200元;

(3)记大过一次,罚款500元;

6.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

(1)未经允许,擅自离岗,贻误工作者;

(2)因个人过失,以致发生危害公司工作,情节轻微者;

7.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记过:

(1)对上级合理指导或有期限的工作安排,无故不按期完成,以致影响公司利益;

(2)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闹、吵架,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阻的;

(3)对同事恶意攻击、诬害,制造事端的;

8.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记大过:

(1)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者。

(2)一个月内旷工累计达三日以上者。

(3)违反操作规程操作,造成损坏或发生事故者。

(4)一年内累计两次记过者。

篇4: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7)

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七)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证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企业所有员工。

第二章奖励

第3条企业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特别贡献奖三种。

第4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获得奖励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现。

(2)热心服务,有显着善行佳话。

(3)检举违规或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4)发现职责以外的故障,予以上报或妥善处理。

(5)对经营业务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实施,并取得重大成果和显着成绩。

(6)为企业取得重大社会荣誉,或其他特殊贡献,足为员工表率。

(7)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

第5条企业设有“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杰出员工”、“先进员工”、“优秀管理者”等奖项,在每个工作年度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评选活动,对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6条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通报,颁发奖金____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

(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

(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

(3)其他对企业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

(4)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

第7条针对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企业设有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共五级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8条优秀员工每名奖金为____元。

第9条对杰出员工奖项,企业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三个档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10条对“优秀管理者”奖项,企业设有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两个档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三章惩罚

第11条惩罚包括批评、记过、罚款、降级或降职、辞退。

第1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评

(1)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或窜岗、闲谈。

(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3)妨碍工作或企业秩序,情节轻微。

(4)不按规定着装。

(5)在非吸烟区吸烟、工作时间吃零食以及在办公区从事娱乐活动。

(6)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7)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或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第13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罚款、记过、降级或辞退处理

(1)迟到或早退每次罚款____元;当月累计达三次及以上,罚款____元并警告一次。

(2)旷工一日,除扣发当日基本薪资的____%外,另罚款____元。

(3)代人打卡被查出者每次罚款____元;三次(含)以上,通报批评并另罚款____元。

(4)委托他人打卡或涂改、故意损坏考勤卡除按旷工处理外,另每次罚款____元;三次(含)以上,通报批评并加罚____元。

(5)未按企业印信制度要求使用、保管印信,造成丢失、盗用等视情节轻重处以____~____元罚款,并警告一次;情形特别严重者予以降级、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6)损毁公物除照价赔偿外,另处罚金____元;如查实属故意行为,视情节轻重加罚____~____元,并警告一次。

(7)拉帮结派、聚众斗殴、煽动谣言、罢工误产、打架盗窃等严重损害公司声誉。

(8)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损公肥私,在对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礼金,给企业声誉带来不良影响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9)其他违反企业制度和规定的行为,按相关制度或规定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14条员工奖惩的核实及手续办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篇5:公司员工奖惩制度(10)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明确奖惩考核的标准、依据和方法,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从而更好地规范公司及员工的行为,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为配合《公司考核管理制度》《员工考勤和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配套文件,对于公司业务开展中涉及的重大问题或影响效果在较长时期内存在的行为予以规范。

第三条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第四条惩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又要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员工。

第二章奖惩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包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工作目标(承包指标)和临时工作任务。公员工的日常行为要接受月度的考核评价,其分值将决定员工的工资水平。

第七条员工的表现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或者其行为可以在较长时期内为企业带来收益,除在当期考评得分上予以反映外,还可以通过奖励的形式予以表彰,以起到宣传、鼓励的推动作用。

第八条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根据情节不同,均要给予相应惩戒。

第九条处罚和过失单必须及时通达本人,本人有向上级申诉的权利。

第十条下属的行为应予处罚,而其直接管理者没有处罚的,管理者承担责任过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可以下达责任过失单。

第三章奖励

第十一条奖励的方法有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荣誉奖励三种:

(一)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等。

(二)行政奖励包括晋升、扩大职权、参与决策等。

(三)荣誉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称号。

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第十二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嘉奖通报全公司。

(一)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二)领导有方,使主管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三)预防事故或抢修工程使正常经营不致受到较大影响者;

(四)品行端正,一贯忠于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五)增收节支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者;

(六)全年考勤记录无缺勤者;

(七)其他对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八)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一定效果者。

第十三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记功通报全公司。

(一)绩效考核成绩超过上级安排任务的50%以上者;

(二)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三)增收节支10万元(含)以上,50万元(不含)以下者;

(四)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和损失者;

(五)维护公司安全,积极采取措施排除险情,确有实效者;

(六)全年累计获嘉奖五次者;

(七)连续三年,完成本职工作,无任何劣迹者。

(八)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

(九)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第十四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

(一)全年累计获记功三次者;

(二)全年能超额10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三)增收节支50万元(含)以上者;

(四)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较十一条(二)款表现更为突出者;

(五)连续五年,工作业绩突出,并无任何劣迹者。

(六)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的;

(七)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者。

第十五条公司每年评选“先进工作者”一次,人数在5-10人。

第十六条“劳动模范”授予那些在公司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员工。

第十七条奖励事项如为多人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可作为集体奖励,其中的主要贡献者可以获得个人奖励。

第十八条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上述情况均需填写奖励申请单,并文字汇报主要行为。奖励行为的核实由企管部负责,各有关部门出具书面意见,汇总后由企管部提出奖励意见(包括荣誉奖励及经理奖励),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九条员工晋级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

第二十条公司对第十四条(七)款中合理化建议提议者,除予以记大功奖励外,另给予特殊奖励:即按合理化建议应用后实现利润或节支费用的一定比例提成奖金。具体办法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四章惩戒

第二十一条公司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一)检查员工对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如果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称为违纪过失,填违纪过失单。

(二)考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如果因失职而使自己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部分工作受到损失,称为责任过失,填责任过失单。

(三)员工可以对公司内部的各种行为进行举报,企管部负责调查核实;

(四)处罚的决定在企管部开具的“惩戒通知单”中注明。

第二十二条员工对惩戒处罚有异议,可以向总经理或工会申诉。

第二十三条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一)经济处罚分为罚款、扣发奖金、降薪。

(二)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辞退、开除。

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第二十四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扣除薪点10-20点/次。

(1)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戴安全防护措施者。

(2)在办公场所、作业场所、修理场所吸烟者。

(3)上班时间串岗聊天者。

(4)在上班时间离开办公或营业场所20分钟以上,未在记事板上标明去向者。

(5)同事间互相谩骂、说脏话、粗话者。

(6)参会人员迟到者。

(7)私自留客在食堂用餐者。

(8)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摆放车辆或堆放杂物者。

(9)在食堂就餐,乱倒饭菜者。

(10)乱扔杂物,破坏环境卫生者。

(11)私自挪动消防设施者。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也视为违纪,扣除薪点20-40点/次。

(1)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2)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

(3)下班后所辖区域或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空调等)电源未切断者。

(4)本部室及所辖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者。

(5)部室内发生重大事情,如物品丢失等,未能及时上报有关部室或主管领导者。

(6)对本部室员工进行行政检查不力者。

(7)本部室员工,一周内有5人次(含)被查处违纪者。

第二十六条各部门、生产作业点,可以根据规定制定劳动纪律管理的具体规定,报企管部批准后颁布执行。

企管部可参照上述条文制定相应的违纪行为标准及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二十七条对上述所列行为(第二十四条(七)除外)的当事人,由检查人员当场填写“员工过失单”,当事人签字后,检查人员将过失单送交企管部,由企管部填写“惩戒通知单”。(对具有第二十四条(七)款规定的当事人,由企管部直接开具“惩戒通知单”。)

经其他员工举报,企管部负责核实真相,也可以开具“惩戒通知单”;其中当事人具不承认错误的,可以加倍处罚。

“惩戒通知单”一式两联,企管部留一联,转当事人直接上级一联;由当事人直接上级负责落实,通知当事人。

第二十八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以警告处分,扣除薪点50-100点,并扣减薪点值5%-10%。

(1)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2)未经批准擅自离职怠慢工作者;

(3)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

(4)不能按时完成重大事务,又不及时复命,但未造成损失者;

(5)工作时间饮酒者;

(6)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者;

(7)违纪达5次(含)者。

第二十九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扣除薪点100-150点,并扣减薪点值10%-15%。

(1)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及工作调动者;

(2)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3)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4)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5)损公肥私或泄露公司机密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害者;

(6)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事故发生后不及时上报,导致公司利益受到损害者;

(7)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者;

(8)年度内累计警告三次者。

第三十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扣除薪点150-200点,并扣减薪点值15%-20%。

(1)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2)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3)因个人原因致工作失误造成2万元(含)以上,5万元(不含)以下损失者;

(4)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财物者;

(5)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公司者;

(6)在职期间受治安拘留者;

(7)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者。

第三十一条员工有下列条件之一者,视情节予以辞退或开除并扣除当月工资。

(1)玩忽职守,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5万元(含)以上)者;(公司同时保留要求赔偿责任);

(2)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3)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4)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

(5)在工作时间内赌博者;

(6)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故意泄密或者出卖公司秘密造成较大损失者;

(8)偷盗、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事实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9)在执行公务和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数额较大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11)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者;

(12)第二次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财物者;

(13)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14)在职期间负有刑事处分者;

(15)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6)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两次者。

第三十二条员工被处罚时,如果其直接上级有领导责任,给予该直接上级如下处罚:

(1)被警告员工的直接上级扣除薪点30-50点;

(2)被记过员工的直接上级扣除薪点60-100点;

(3)被记大过员工的直接上级给予警告处分;

(4)被辞退、开除员工的直接上级给予记过处分。

第三十三条管理人员年度犯有记过以上处分者,可以并处降职或撤职。

第三十四条惩戒的提出人可以是公司的任何员工,企管部负责核查,并填制报告。对企管部的惩戒核查由主管副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五条警告和记过处分的决定由企管部作出,(涉及企管部的由主管副总经理作出),对记大过(含)以上的惩戒,批准人均为总经理。

第三十六条对当事人的经济处罚,由企管部出具罚单,计入当月工资核算。

第五章员工年度奖惩

第三十七条员工功过抵消规定:

(一)员工功过抵消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者为限。

(二)嘉奖与警告抵消。

(三)记功1次或嘉奖3次,抵消记过1次或警告3次。

(四)记大功1次或记功3次,抵消大过1次或记过3次

第三十八条依据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不同等级,给予员工相应的奖惩,具体内容如下:

当年考评分总和的前2%:奖励1000元;

当年考评分总和的前5%:奖励500元;

当年考评分总和的后5%:罚款500元;

当年考评分总和的后2%:进入末位淘汰系列(详见“末位淘汰制管理办法”)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员工考勤的奖惩规定另见《考勤及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四十条公司各部门可依据本制度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以及针对岗位的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报企管部汇总,由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企管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四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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