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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焊割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要求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4

1、气焊工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明火作业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2、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3、氧气瓶、乙炔瓶必须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严格进行技术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如果超出有效期,不得使用。应远离高温、明火和熔融金属飞溅物10米以上,氧气瓶避免直接受热。

4、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5、氧气瓶、乙炔瓶应有防震胶圈,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并防止曝晒。冻结时应用热水加热,不准用火烤。氧气瓶、乙炔瓶必须按规定单独摆放,使用时确保两者间的安全距离。

6、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

7、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登高。

8、严禁在带压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焊接带电设备时必须尢切断电源,,

9、在贮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把容器或管道清理干净,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10、严禁在油漆未干的工件上切割!严禁切割油桶、油漆桶等易燃气体桶类。

11、工作完毕,应将氧气瓶、乙炔瓶的气阀关好。氧气瓶应拧上安全罩。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准离开。

篇2:电气焊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焊割一般安全规程:

(1)电焊、气割工均为特殊工种,需身体检查合格,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殊工种安全操作证”,方能独立操作;

(2)焊接场地,禁止放易燃易爆物品,应备消防器材,保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

(3)操作时(包括敲渣)必须戴好防护眼镜或面罩,仰面焊接应扣紧衣领,扎紧袖口,载好帽子;

(4)在易燃易爆的车间、场所或受压容器、密闭容器、各种油桶、管道工件进行操作时,必须事先进行检查,经过冲冼清除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解除容器及管道压力,消除容器密闭状态,确认无误方可进行工作;

(5)在焊接、切割密闭空心工件时,必须留有出气孔,在容器内焊接,外面必须设人监护,并有良好通风措施(禁止用氧气作通风),照明应采用36V以下;

(6)电焊机接地零线及电焊工作回线都不准搭在易燃、易爆的物品上,也不准接在管道和设备上。工作回线应绝缘良好,机壳接地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7)高空作业应戴安全带,采取防护措施,并设人地面监护;

(8)工作完毕,应检查场地,灭绝火种,切断电源后,才能离开现场;

(9)助手必须懂得电焊、气焊的安全常识,操作者必须注意助手的安全。

2、电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应掌握一般电气知识,遵守焊割一般安全规程,还应熟悉灭火技术,触电急救的人工呼吸方法,穿戴好防护用品;

(2)工作前应检查焊机电源线,引出线及各接线点是否良好,线路横越车行道应架空或加保护盖,焊机二次线路及外壳必须有良好接地;焊钳绝缘必须良好,手柄紧固螺丝不得凸出手柄;

(3)下雨天不准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工作时,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绝缘鞋;

(4)电焊机的接线或栓线,以及接地等工作均应由电工进行;

(5)推闸刀开关时,身体要偏斜些,一次推足,然后开启电焊机,停机时要先关电焊机,才能拉断电源闸刀开关;

(6)移动电焊机位置,须先停机断电,焊接中突然停电,应立即关好电焊机;

(7)在人多或妨碍他人视沉的地方焊接时,应安设遮拦挡住弧光;

(8)换电焊时,应戴好手套,身体不要靠在铁板上或其它导电物体上;

(9)焊接有色金属器件时,应加强通风排毒,必须时使用防毒面具等;

(10)工作完毕应关闭电焊机,再切断电源。

3、气焊(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焊割一般安全规程,熟悉灭火技术,穿戴好劳保用品;

(2)工作前必须检查氧气表、乙炔表、附件胶管是否良好。如发现有松动、破损、漏气、串气、等应处理后再进行工作,氧气瓶及其附件、皮管工具上严禁有油脂、严禁用火试验漏气;

割具安全检查方法:先将氧气管(红色)装入割具O2进气口上并扎紧,乙炔管不装,然后打开氧气阀,用手清摸割具C2H2进气口,看有无吸力,如有吸力证明割具正常可以使用;如无吸力或有氧气冒出,证明割具有问题,应检查或修理后达到要求再用,不允许未作处理使用;

(3)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的距离应在10m以上。如条件限制也不准低于5m,并应采取隔离措施,禁止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去开启氧气、乙炔气阀门;

(4)不准滚动,不得在强烈阳光下曝晒氧气瓶和乙炔瓶,在水泥地面上工作,应加保护铁板,氧气胶管为红色,乙炔为黑色,与焊(割)连接时不可搞错;

(5)操作中注意事项:

①点火时,严禁咀头对人;

②发生回火时,应立即关闭乙炔阀门,以免回火进入乙炔管道引起爆炸;

③清理氧化铁渣时,戴好保护镜;

(6)氧气瓶使用须知:

①氧气瓶在运输、贮存和使用过程中,应避免剧烈振动和碰撞冲击,严禁从高处滑下或滚动;

②预防直接受热。运离高温、明火和可燃易爆物质等,照规定戴好安全帽,防止摔断瓶阀;

③气体内的气体不能用完,应留有余气0.05Mpa;

④已充气的钢瓶,禁止用钢绳或链条捆绑、吊装等。氧气瓶不得与油脂物质、可燃气体钢瓶一起运输或存放;

(7)乙炔瓶使用注意事项:

①乙炔气瓶在运输、贮存和使用过程中,不得受剧烈震动,严禁敲击和碰撞,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乙炔瓶只能直立,并且要牢固,防止倾倒,严禁卧放,防止丙酮流出;

②防止气瓶温度升高,瓶体表面温度不应超过40℃,与明火距离≥10米;

③乙炔瓶贮存在通风良好处,禁止与氧气瓶同库贮存;

④瓶阀冻洁时,严禁用明火烘烤,必要时用40℃以下温水解冻;

⑤贮存间应有“严禁烟火”的标志等;

(8)工作完毕或离开工作现场,关好所有阀门,清理现场,把气瓶

放在指定地点,灭绝明火。

篇3:金属焊割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从事焊接工种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进行操作。

2.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3.焊接场地应保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应备有消防器材。

4.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服、绝缘胶鞋、焊工手套、防护眼镜或面罩等必要的防护用品;检查设备、工具是否完好;水源、气源、电源及接地必须处于良好状态。

5.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板上。

6.严禁在带电和带压力的容器上或官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7.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8.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9.设备发生故障应先停机、切断电源,然后方可检查修理。电器故障必须由电工检修,焊工不得擅自修理。

10.作业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11.高处焊接、切割应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必须系好安全带、并设人监护。作业点下面不准有人或易燃易爆物品。

12.电焊工不准将工作回线缠绕在身体上;切割时对切割掉物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坠落伤人或因火花飞溅引发火灾事故。

13.工作完毕检查和清理现场、灭绝火种,切断电源,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工作场所。

篇4:金属焊割作业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焊工

1.1施工现场电焊(割)作业应履行三级动火申请审批手续,作业前,应根据申请审批要求,清理施焊现场1Om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并采取规定的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1.2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

1.3电焊机电源线路及专用开关箱的设置,应符合电焊机安全使用的要求,并必须安装二次空载降压保护装置和防触电保护装置。电焊机开关箱及电源线路接线和线路故障排除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

1.4雨天不得在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应穿绝缘鞋。

1.5电焊机导线应有良好的绝缘,不得将电焊机导线放在高温物体附近。电焊机导线和焊接地线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品上,接地线不得接在管道、机床设备和建筑物金属构架或轨道上。

1.6电焊机导线长度不宜大于30m,当需要加长导线时,应相应增加导线的截面。当导线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穿入防护管内埋设在地下;当通过轨道时,必须从轨道下面穿过。当导线绝缘层受损或断股时,应立即更换。

1.7电焊钳应有良好的绝缘和隔热能力。电焊钳握柄必须绝缘良好,握柄与导线连接应牢靠,接触良好,连接处应采用绝缘布包好并不得外露。

1.8严禁在运行中的压力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承载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

1.9在容器内施焊时,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1容器必须可靠接地,焊工与焊件间应绝缘。

2容器上必须有进、出风口并设置通风设备。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3容器内的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

4焊接时必须有人在场监护。

5严禁在已喷涂过油漆和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1.10高处焊接或切割时,应有可靠的作业平台,否则必须挂好安全带。焊割场所周围和下方应采取规定的防火措施并应有专人监护。

1.11多台焊机在一齐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焊接铜、铝、锌等有色金属时,必须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焊接人员应戴防毒面罩或呼吸滤清器。

1.12更换场地移动焊把线时,应切断电源。作业人员不得用胳膊夹持电焊钳。禁止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1.13清除焊渣,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头部应避开敲击焊渣飞溅方向。

1.14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锁好开关箱,并检查作业及周围场所,确认无引起火灾危险后,方可离开。

2气焊(割)工

2.1施工现场气焊(割)作业,应遵守本规程24.1.1条的规定。

2.2电石的贮存地点必须干燥,通风良好,室内不得有明火或敷设水管、水箱。电石桶应密封,桶上必须标明“电石桶”和“严禁用水灭火”等字样,如电石有轻微受潮时,应轻轻取出电石,不得倾倒。

2.3电石起火时必须用干砂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不得用泡沫、四氯化碳灭火器或水灭火。电石粒末应在露天销毁。

2.4气焊严禁使用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进行作业。

2.5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2.6氧气瓶应有防震胶圈,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并防止爆晒。冻结应用热水加热,不准用火烤。

2.7乙炔气瓶不得平放,瓶体温度不得超过41℃,夏季使用应防止瓶体曝晒,冬季解冻应用温水。乙炔瓶内剩余工作压力与环境温度的关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乙炔瓶内剩余工作压力与环境温度的关系

环境温度(℃)0O~1515~0520~41

剩余工作压力(kgF/cm)0.5123

2.8气焊、切割现场lOm范围内,不准堆放氧气瓶、乙炔气瓶(乙炔发生器)、木材等易燃物品。氧气瓶与乙炔发生器的间距不得小于lOm,与乙炔气瓶的间距不得小于5m。

2.9高处焊接或切割应遵守本规程第24.1.10条的规定。

2.10严禁在运行中的压力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2.11焊接铜、铝等有色金属时,必须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焊接人员应戴防毒面罩或呼吸滤清器。

2.12乙炔发生器必须设有防回火的安全装置,保险链、球式浮筒必须有防爆球。

2.13乙炔发生器不得放置在电线的正下方,不得横放,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夜问添加电石,严禁使用明火。

2.14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严禁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乙炔或氧气时,严禁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2.15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登高。

2.16工作完毕,应将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乙炔浮桶提出时,头部应避免浮桶上升方向,拔出后要卧放,禁止扣放在地上,并检查作业周围场所,确认无引起火灾危险,方准离开。

篇5:手工气焊割工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一般焊工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橡胶软管、氧气瓶、乙炔瓶的安全使用规则和焊(割)具安全操作规程。

(2)工作前或停工时间较长再工作时,必须检查所有设备。乙炔瓶、氧气瓶及橡胶软管的接头,阀门紧固件应紧固牢靠,不准有松动、破损和漏气现象,氧气瓶及其附件、橡胶软管、工具不能沾染油脂的泥垢。

(3)检查设备、附件及管路漏气,只准用肥皂水试验。试验时,周围不准有明火,不准抽烟。严禁用火试验漏气。

(4)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间的距离应在10米以上。如条件限制,也不准低于5米,并应采取隔离措施。

(5)禁止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去开启氧气或乙炔气阀门。

(6)设备管道冻结时,严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击冻块。氧气阀或管道要用40℃的温水溶化;回火防止器及管道可用热沙、蒸气加热解冻。

(7)焊接场地应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露天作业应防止阳光直射在氧气瓶或乙炔瓶上。

(8)工作完毕或离开工作现场,要拧上气瓶的安全帽、收拾现场,把氧气和乙炔瓶放在指定地点。下班时应立即卸压。

(9)压力容器及压力表、安全阀,应按规定定期送交校验和试验。检查、调整压力器件及安全附件,消除余气后才能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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