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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4

一、目的: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全公司人员在消防安全方面应该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它是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在公司的延伸和具体化。为了使消防安全落到实处,结合我公司自身特点,制订出本制度,使消防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避免盲目管理。

二、范围:

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职责:

消防安全检查小组

四、内容:

(一)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1、为了加强检查、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制度。

2、消防安全检查小组。

3、全公司与消防安全相关问题

检查的内容包括:

(1)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完好、有效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单位人员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和遵守安全规则的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有关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4、各区域责任人对区域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制。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为有效消除火灾隐患,落实整改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1)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①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

②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③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④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⑤违章关闭消防设施的;

⑥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3、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意见。

4、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小组及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5、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及防范责任人,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立即整改或停用。

6、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各小组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为有效落实、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特制定本制度。

1、单位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应负责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应当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组职责如下;

(1)灭火行动组负责扑救火灾,平时要熟悉本院的消防设施和水源情况;

(2)通讯联络组负责火灾报警、火场联络、接应消防车等任务;

(3)疏散引导组负责引导火场内人员的安全疏散,并负责抢救被困人员和重要物资;

(4)安全防护救护组负责火场安全警卫工作,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防止物资丢失,并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

3、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重点部位应不少于二次,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演练后应填写记录。

4、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四)用电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公司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

1、用电设备应由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至少每年进行检查、测试一次,并填写检查、测试记录。

2、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3、责任人应对所使用用电设备进行每日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设备的使用情况,有无异常现象;

(2)电脑是否有异常现象;

(3)是否存有违章安装使用电热器具、照明器等现象;

(4)电气设备的接地、短路等保护装置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负荷运行的现象;

(5)检查设备静电连接是否齐全、可靠。

4、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有关部门应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五)用火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1、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和私自乱接电源。

2、用火、用电由用火用电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3、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4、认真做好各室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室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经常检查电源线路、开关是否达到安全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进行维修;严禁超负荷用电,对乱接乱拉电线、不合理用电等及时进行清理,对严重的进行处罚

(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

1、消防设施、器材由各小组的安全责任人指定岗位责任人负责保养、维护、看管。

2、岗位责任人应每季度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一次,发现问题要立即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并做好记录;

3、严禁圈占、埋压、遮挡、挪用消防设施、器材,因火险、火灾使用后,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4、消防设施、器材丢失、人为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按价赔偿;

5、灭火器材应放置在明显、干燥、便于取用位置;

6、紧急情况下,灭火人员可就近调用其他部门、部位的灭火器材。

篇2:消防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战斗员在训练和实战中,必须穿戴好个人的防护器材、装备。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二、战斗员在训练前做好安全准备工作,制定安全措施,对场地、器材装备进行训练前的检查。做好热身运动,将自己的身体活动开,防止拉伤、扭伤。在天气寒冷时,做好人员的防冻工作。

三、战斗员要进行点火、实地出水(泡沫)的灭火演练时,应事先制定安全措施,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避免发生烟火、和水枪伤人的意外事故。

四、战斗员进行模拟实战、演练前,应事先熟悉灭火预案,了解环境地形、地貌和水源位置,对危险部位做好标志,认真采取防护措施,并在其单位相关人员配合下进行演习。

五、战斗员登车后,要关好车厢门,禁止飞车、扒车,头部和上肢不得伸出车窗,不准坐在车厢上部。

六、战斗员进入燃烧区灭火、救人,至少有2人配合,相互保护,协同作战。

七、战斗员进行破拆,应有建筑工程技术人员配合指导,注意不破拆到承重结构和要害部位,防止房屋倒塌事故。

八、攀登消防梯和在高处进行射水或破拆作业时,要用安全带、安全钩进行自身保护、防止坠落。

九、扑救化学危险物品火灾时,应佩戴空气呼吸器,携带安全绳、照明灯具和通讯联络工具等防护装备,防止中毒和易燃易爆物品伤人。

十、扑救电气火灾,一般应首先切断火场的电源,特殊情况下必须进行带电灭火时,一定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高压电伤人。

十一、防火员到生产区域进行防火检查时,应采取戴安全帽等防护措施。

十二、防火员在进行可燃气体检测时,应严格遵守《船舶产品可燃气体测爆规程》。

十三、防火员在做器材收发、检查工作时,及时处理过期、报废的灭火器,防止灭火器爆炸伤人。

篇3:消防设施安全操作规程

1.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实行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

4.各类货物的堆放严禁阻挡各种消防器材设备使用。

5.公司内严禁吸烟,不准烧焊(割焊),要动用明火的人员必须到安全部办理申请手续,方可作业。

6.各类危险物品不准堆放在一般货物仓库内。

7.物品入库前应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实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可入库。

8.公司内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电工应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9.各类机动车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内停放及维修。

10.公司人员离开仓库之前必须要关好门窗及一切电源,并严格检查是否有其他火灾隐患。

11公司内储存的货物,按不同性质、类别分堆,堆垛之间应留出安全通道距离。具体规定如下:主要通道2.5-3米,墙距1-1.5米,堆距0.6-1米,垛距0.8-1米、柱距1米,堆垛距消防灭火器材1.5米。

12.仓库内不准住人(包括午休),不准搭建搁层,不准使用电烫斗、电炉、电钟、电烙铁、电视机及交流收音机等电器设备。

(三)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为防止用电造成火灾事故发生,凡动用电维修、安装各类用电设备者必须持证上岗。

2.非电工人员严禁动用、检查、安装各类用电设备,外来人员要动用电时必须到安全部门交用电说明并报行政部电工审批后方可作业。

3.发现用电设施损坏、不安全(包括各类电器)应及时向码头安全部门汇报。

4.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插座和电线。

5.电工安装、维修用电设施时,一律严禁赤脚。

6.安全管理部和电工要定期对公司各类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如有发现各类电器、电线等用电设施损坏,及时更换。

7.所有办公室、仓库、车间等部门人员在离开时要切断电源,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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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单位、部门、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防火责任人职责

(一)公司防火责任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条例》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法规,推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2.组织制定港内消防设施更换计划,审定安全操作规程。

3.组织安排每月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4.遇有火警、火灾,制定临时扑救方案,并指挥实施。

5.查究发生火警、火灾原因,对事故责任者作出处理决定。

6.对公司的消防工作、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管理。

(二)部门级防火人职责

1.负责本部门管辖的仓库、油料存放点、电焊区、易燃物品区等全面安全防火工作。

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法规,文件和指示以及本公司安全防火等各项管理规定。

3.把安全防火工作列入本部门正常工作内容,做到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落实。

4.除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防火大检查外,本部门每月自查一次,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5.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防火的宣传教育,消防知识教育,提高职工的防火警惕性。

6.如遇火灾,及时带领职工群众扑救、援救,并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7.对本部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的消防火灾事故要负管理责任。

(三)班组级防火责任人职责:

1.负责本班组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防火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及公司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的指示规定。

2.带领组员学习安全防火知识,消防知识,树立“防火工作,人人有责”的观念。

3.经常对安全防火或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及时解决,并把情况报告部门领导。

4.如遇火警火灾,及时带领组员赶赴现场扑救或援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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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消防安全教育制度

1.加强消防职业安全培训,教育职工群防群治,做好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和扑救工作。

2.定期张贴消防宣传标语,挂消防宣传图,致力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消防业务水平和防火、灭火基本技能。

3.制定落实每年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消防灭火实战演习,义务消防队每月进行训练。

4.严格要求员工通过经常化、制度化的教育培训,使在各自懂得在岗位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扑救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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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防火检查制度

1.设立防火检查登记表,详细记录检查情况。

2.落实三级防火检查:即班长和职工在上班前后对本岗位(地段)自查一次,由车间(仓库)防火负责人负责,每周检查一次;检查完毕,由班长或车间防火责任人登记签名;公司(仓库)防火责任人每月组织有关部门责任人检查一次。

3.发现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在下月检查时,对整改情况予以复查;难以整改的要向公司防火责任人报告。

4.每次防火检查,应根据本行业、本岗位的特点着重做好三件事:一是关好窗,二是切断电源,三是清理易燃杂物,检查是否遗留烟头、火种和其他灾害隐患。对重点要害部位和用火用电多的工作场所进行全面的细致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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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整改火灾隐患制度

1.为确保安全生产,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计划,在巡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情况必须及时向其所在的部门领导、防火责任人提出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整改意见,切不可拖延。

3.对一时解决不了的火灾隐患,安全部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定时、定人、抓紧整改落实。

4.对无意整改火灾隐患或无法完成整改火灾隐患部门领导、防火责任人,安全部有权暂停其工作,并报公司领导作出处理。

5.整改火灾隐患由安全部负责、落实,任何部门、个人必须服从管理,安全部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不得放松消防安全意识,做到从严要求自己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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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消防设备定期检测、维修制度

1.港区内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配套消防设施和器材。

2.消防器材应当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3.港区内的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乱用。

4.对消防水池、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善备用。

5.港区内的消防车道和仓库、办公室、车间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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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理制度

1.港区内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必须符合《消防法》的有关规定。

2.安全出口通道不得存放货物,不准停放车辆和其他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3.安全管理部门每天要进行安全巡视检查,严禁安全出口上锁、堵塞,保证码头内所有安全出口正常通行。

4.码头内所有仓库、车间、办公楼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必须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5.安全部应对码头各种安全疏散指示牌进行检查保养,发现损坏要及时更换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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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单位建立防火档案制度

1.为了使防火工作能顺利地进行,便于有效的安全管理,特建立本制度。

2.为便于查找和使用,防火档案资料应按其系统进行分类编号。

3.公司防火档案由安全部严加保管,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员不能查看档案资料。

4.消防监督档案在保管人员变动时办好移交手续,不得把档案带走或据为己有。

5.凡涉及到公司重大机密内容,不能归入此档,以防泄密,并严格落实防火档案保管责任人。

6.消防防火档案及其材料在撤销、销毁时必须经公司领导同意方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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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1.安全部负责每日防火巡视计划,保证巡查工作顺利完成。

2.巡查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工作,未经部门领导允许,不得私自离岗,违者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3.巡查员在每日防火巡查中如发现有消防隐患情况时必须如实记录,并即报其部门领导或防火责任人,商议解决隐患,待确实无法解决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4.安全部是码头防火监督部门,每日防火巡查时如发现有违反消防安全防火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防火教育,纠正错误,并进行处罚,严重违反者送公安消防局处理。

5.安全部防火巡查员除对码头作重点巡查外,其他部门同样要安排人员进行对本部门自查。

6.防火巡查员每日必须进行严格巡查,不得放松防火意识,更不能隔日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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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职工定期消防培训制度

1.为了保障消防安全,提高员工灭火作战力量,特制定本制度。

2.成立义务消防队,落实义务消防队训练计划,每月进行一次消防训练,并做好训练记录。

3.每年由公司领导组织全港员工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消防灭火实战演习。

4.凡属本公司重点工种生产人员必须到消防局参加学习消防培训,培训上岗证后方可从事重点工种工作。

5.公司安全部是码头的安全监察部门,除对本部门员工进行严格学习培训外,还要经常深入到其他部门(仓库、车间)等,对其员工进行消防指导工作,形成人人会消防、人人重消防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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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重点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为了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凡是公司的仓库员、安全员、电工、烧焊工等重点工种人员,在上岗前必须先进行培训、学习、领取有关工种的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公司安全部人员有权查看重点工种人员上岗证。

3.不同的重点工种人员应按其种类上岗证进行各自工种作业、不得拿非本行业的上岗证进行工作。

4.重点工种人员上岗证应细心保管,防止遗失,上岗证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5.凡无上岗证、上岗证过期使用者及持假证上岗者均属违章行为,按公司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6.重点工种人员的上岗证遗失或过期后,应及时向安全部报告,其间该人员暂时不得从事其重点工种的工作,待补办证后方可正常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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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灭火疏散预案制度

1.制度紧急的疏散方案,定期组织疏散演习,当发生火灾时,在岗工作人员才能立即引导在场人员疏散。

2.人员疏散工作,应设专人指挥、分组行动、互相配合。

3.火灾袭来时内部指挥疏散引导人员不断用手势或喊话的方式引导并迅速疏散其他人员逃生,不能贪恋财物。

4.外部疏散人员应将已疏散到外人员引导到安全地方,并维护外部秩序,为消防队到场灭火创造条件。

5.疏散完毕,安全部人员马上加入灭火自救并协助消防队灭火。

6.灭火疏散期间,安全部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参加灭火疏散行动,不得私自离岗,违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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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消防中心值班制度

篇4:消防控制室值班室设施设备消防设施操作规程

(一)固定消防设施是发现和扑救初期火灾的重要设施,必须在控制室的集中控制下实施有效的操作。

(二)消防控制室的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控制功能,并坚持

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

(三)消防控制室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接通)位置。

(四)消防控制室在接受火警信息后,应履行如下规程:

迅速查明报警部位,利用对讲机通知巡查人员(或就近现场人员)现场核实火情;

1、系统误报,查找误报原因,登记备案,控制室消音复位。

2、火情确认,迅速通知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控制室确认火情后,值班人员立即将联动控制系统转入“自动状态”,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通知单位领导并启动《灭火疏散预案》。

2.根据现场情况及现场指挥部指令,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实施如下消防设施操作:

(1)、配合灭火组及疏散组随时控制、启动起火层应急广播,防排烟系统及相关的自动灭火设施。

(2)、通知配电室确保照明用电及消防设施、设备用电,确认消防设施、设备电源控制柜状态;关停中央空调电源。

3.根据火警现场火势情况及现场施救人员要求,消防控制室操作

人员操作监控以下消防设施:

(1)空调机组是否停止。

(2)楼梯间正压防烟系统和走道内的机械排烟系统是否启动。

(3)根据现场情况,控制有关部位防火卷帘。

(4)操控消防泵,监视有无启动信号反馈,并查证水泵运转状态。

(5)根据水流指示器反馈信号,操控喷淋泵,监视有无启动信号反馈,并查证水泵运转状态。

(6)监控气体灭火系统报警控制器和灭火控制室的信号反馈和动作情况。

(7)若无反馈信号、自动控制功能失灵,立即通知设备保障组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启动。

篇5:消防监控中心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监控内容。

(2)密切注意消防控制屏以及监控画面,发现报警信号或可疑情况应及时按规定程序处理。

①如遇电梯故障困人,应立即接通电梯通话器安慰客人。通话时要礼貌,声调自然、音量适中,并询问被困人员健康情况,告诉客人我们已经知道有人被困,不要试图扒开梯门;同时以最快的速度通知电梯维修人员或电梯工、安保部领班(经理或主管)以及客房服务部。故障排除后应将受困时间、故障原因、楼层及处理情况记录在《中控室值班记录表》上。如发现客人用客梯搬运货物时,应有礼貌的进行劝阻,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就近保安或前台人员对其说明会议中心的有关规定,让其从货梯搬出。

②如遇消防控制屏报警,应立即用电脑显示器查出报警的具体位置,并通知领班或就近保安到现场查看,同时做好简要记录。如属火警,应以最快的速度当值安保部主管(经理),并按对火警的处理规范处理;如属误报应复位,若不能复位应通知工程部人员到场检查维修,对所有报警及处理过程都应记录在《中控室值班记录表》上。

③如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情况应重点监控或录相,并让班长和就近保安员控制和处理;如客人要求查看录相,须由安保部主管(经理)报总办主任批准同意,同时应记录中止录相时段。突发事件的录相资料必须封存备查。

(3)熟悉监控设备的性能并能熟练操作,保持摄像镜头的最佳角度,如发现角度偏移,要立即通知就近保安到现场矫正。如因供电导致录相中止,应保持镇定迅速报告主管(经理),组织保安加强防范,同时通知工程部并保持通讯畅通,恢复供电后继续录相。对断电及恢复时间要做详细记录,查明缘由。严禁擅自断电、中止录相,严禁擅自启动报警系统和利用电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杜绝闲杂人员进入中控室,相关人员如因工作需要进入监控室,须经主管或经理同意并填写“中控室进出登记表”后,方可入内。

(5)爱护中控室的一切设备设施,除值班人员及工程部维修人员,严禁其他人员按动各种键钮。注意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对仪器设备经常进行擦拭、每天交接班前应认真检查系统性能是否完好并做好清洁,如发现监控设备故障,应立即通知当值保安加强防范,同时通知工程部人员维修,事后做好记录。

(6)按规定使用录相带(设施),协助部门资料管理员做好录相带的封存保管工作。

(7)值班期间严禁吸烟、吃零食、看报纸、杂志或占用消防电话接打私人电话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

(8)当值人员不得随意离岗、串岗。

(9)接听电话时须在铃声三响内拿起电话说:“你好,中控室”,如系火警应问清报警人姓名、所在楼层及房号,火灾燃烧的面积、燃烧物的性质、有无人员被困等,要求语音清晰、简洁明了;如系会议中心情况咨询应耐心地回答客人。如自己不能回答的,应在充分了解后及时报告部门主管或联系其他部门解答,并尽快反馈给客人。请领班将处理过程详细记录在“值班日志”上。

(10)每日例行消防检查,巡楼期间发现问题应及时反馈给主管并记录在《中控室值班记录表》和《巡视记录表》,并跟进处理,每月例行消防月检查并向消防主管提供书面材料。

(11)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增添电器设备,室内消防灭火器要经常检查维护,保证完好、有效。

(12)严格交接班制度,交接时工作情况必须交接清楚,接班人未到前上班人不得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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