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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顶岗实习工作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4

文学学院顶岗实习工作管理规定

为强化学生教育实践环节,提高学生教师职业技能,有效地提升学生的职业竞争力,河北师大已正式实行3.5+0.5的培养模式。全日制师范专业的本科生在学期间一般应参加0.5学年的顶岗实习(含教育实习)实践学习,以顶岗任课的方式完成教学实践环节的学习任务。为了保证我院顶岗实习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现根据《河北师范大学顶岗实习工程管理办法》和《河北师范大学顶岗实习教学工作安排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教学和学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文学院顶岗实习工作管理规定。

一、顶岗领导小组

根据学校有关顶岗实习工作的文件精神,特成立文学院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书记、教学副院长。

成员:实习年级辅导员或班主任、教学秘书、团委书记、教法教研室主任。

职责:见《河北师范大学顶岗实习工程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

二、顶岗安排与要求

1、按照本科师范专业教学计划规定,文学院顶岗实习工作安排在第六学期进行。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分为整学期顶岗和参加一般教育实习两种形式进行。

2、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为师范专业全日制本科生,专接本、对外汉语专业和语言专业学生原则上不参加顶岗实习。

3、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必须修完本专业必修课和教育类必修课程,具备从事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与能力,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以上,且身体健康。

4、不允许不具备条件的低年级学生提前申请参加顶岗实习。

5、学院要选派驻县教师和专业教师对顶岗实习生进行全方位指导,确保实习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巡视指导的具体时间与时段将根据学校和学院顶岗实习工作情况统筹安排。

三、顶岗工作分工

顶岗实习工作由教学和学生工作两部门同时管理,分工负责。具体分工:

(一)学生工作部门(副书记、年级辅导员或班主任)职责

1、与顶岗实习办公室协调,确定实习形式、具体人数及市县分配情况,制定顶岗实习计划。

2、负责实习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培训工作。主要包括心理培训、组织纪律教育、校纪校规教育、安全教育、师德教育、教师形象教育等。详细要求见《关于做好顶岗实习学生实习前培训工作的意见》第二条第二款之规定。

3、负责学生实习期间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4、顶岗实习结束归来的总结与表彰工作。

(二)教务部门(教学副院长、教学秘书和教法教研室主任)职责:

1、与教务处和顶岗实习办公室协调,制定顶岗实习专业培训计划。

2、做好顶岗实习前教学技能培训工作。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备课、听课、说课、上课、评课等教学技能及班主任工作的具体培训工作。

3、对学生进行顶岗前的专业知识与教学技能测评与考核。

4、选派并组织专业教师到各实习点对实习生进行专业巡回指导。

5、顶岗实习(包括教育实习)考核与成绩评定。

6、顶岗实习工作的评定与总结。

四、驻县教师与专业指导教师职责

1、驻县教师由领导组从学院教师中选定,驻县教师要按学校顶岗实习办公室统一要求,按时进驻负责县市,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协调实习县市、实习学校和实习生等各种关系,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与顶岗办和学院保持密切联系,保证实习工作安全顺利地进行。

2、专业指导教师,离校前需到教务办填写巡回指导登记表。到达和离开实习学校时,都必须有驻县教师的签字认证,回来方可报销差旅费用。

3、巡回指导教师要对所负责的实习生认真指导,指导备课、检查教案、听试讲、听上课,把握实习生的教学水平,总体上解决学生专业上或生活上的问题后方可离开实习点。不认真进行专业指导,流于形式过程,引起学生不满者,视为教学事故。

4、巡回指导教师要根据巡回指导把握的学生实习水平与状况,结合实习学校所给成绩,为所指导的学生做出顶岗实习成绩评定,并指导学生填写相关的各类实习表格。

5、驻县教师和专业指导教师的待遇按学校规定执行,往返差旅费由教务处报销,驻县或巡视补贴由顶岗办报销。驻县或巡视期间学院为驻县教师或巡视指导教师每天记2个教学工作量。

五、实习生成绩评定

1、顶岗实习从性质上说包括传统的教育实习和顶岗实习两部分。参加整学期顶岗者记6+12=18个学分。参加半学期顶岗者记6+6=12个学分。参加传统的教育实习者记6个学分。

2、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首先要求实习学校对自己的实习进行成绩评定,给出顶岗实习分数(百分制记分)。

3、实习返校后由专业巡回指导教师根据巡回所把握的学生实习水平与状况,结合实习学校所给成绩,为所指导的学生做出顶岗实习成绩评定,给出顶岗实习分数(百分制记分)。

六、其他

1、顶岗实习是一项探索性实习形式,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会遇到许多新的问题。本细则如有未尽事宜,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2、本细则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通过并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篇2:妇幼保健院各类假期待遇规定

妇幼保健院关于各类假期待遇的规定

职工请假在本市范围,须经科室领导同意;职工离开嘉兴五县两区2天以内向科室请假,3天及以上(包括公休、法定假)填写请假单,按医院要求执行。以下各类假期均需个人申请,科室、职能科室或分管院长同意后由人事科审核备案。

(一)年休假

1.年休假对象

工作年限满1年以上的工作人员,享受带薪年休假(简称年休假,下同)。

2.年休假假期

(1)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工作人员,年休假5天;

(2)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工作人员,年休假10天;

(3)工作年限满20年的工作人员,年休假15天。

3.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不享受年休假

(1)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工作年限满20年以上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上述2、3、4、5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则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不再享受。

4.有关问题处理

(1)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和按规定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交流调动人员的年休假,由单位根据原单位出具是否已休年休假的证明进行安排。如原单位已休年休假的,交流调动的当年度不再安排;未休或已休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天数的,所在单位应当统筹安排休年休假或补足其应休天数。

(3)职工的年休假假期一般在当年度休完,年休假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受影响。

(二)病假

1.凡请病假者,本人须凭本院指定医生签字的疾病诊断证明,经防保院感科审核登记后向所在科室领导请假,上交人事科,经同意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2.外院病假及急诊病假证明应凭病历卡,须由本院指定医生复诊签字。

3.职工病假六个月为长病假,凡请长病假者,必须提供长期病史资料或每年复检一次,并经本院指定医生签字。

4.职工连续病假三个月者,如要求复工须进行试工:

(1)连续病假三个月要求复工者,须经半个月的试工期,在试工期内,累计病假超过一周,则取消试工,按连续病假处理。

(2)连续病假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内要求复工者,须经一个月的试工期,在试工期内,累计病假超过一周,则取消试工,按连续病假处理。

5.职工长病假要求复工,须由本院指定医生复查,防保院感科审核,职能部门同意

方可安排一个月试工,在试工期内,累计病假超过一周,则取消试工,按连续病假处理。

6.试工原则上须在原工种、原岗位进行。

7.各类毕业生在见习期间休产假、病假,其见习期相应延长。

8.病假期间如遇法定假、公休日,病假时间要连续计算。

9.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发放参照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执行。

10.病假期间福利发放待遇:1-15天扣除半个月,16天及以上扣除一个月。

11.职工病假工资待遇

项目病假工资条件

连续停工医疗在6个月以内的

连续停工医疗在6个月以上的从第7个月起

二个月以内

2-6个月以内的从第3个月起

工作年限不满十年

工作年限满十年

工作不满十年

工作满十年

待遇标准100%90%100%70%80%

附:医院指定医生

内科:z外科:z

妇科:z产科:z

(三)放射保健假

为了保障从事放射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完善放射工作人员的假期制度,现对放射保健假期作如下规定:

1.假期

(1)从事放射工作,满二十年及以上者,可享受保健假每年4周。

(2)从事放射工作,不满二十年,满十年以上者可享受保健假3周。

(3)从事放射工作,一年以上,十年以下者,可享受保健假2周。

2.休养规定

(1)工作满二十年以上者,每年并入参加医院组织的职工疗休养。

(2)工作二十年以下者,假期自行安排,不列入疗休养安排。

(3)以上假期由科室自行安排。

3.费用规定

(1)参加放射疗休养的对象,不再享受医院工会组织的旅游。

(2)参加每年一次的疗休养费用,给予一定的基数,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

(3)疗养费用按医院规定的地点及标准费用。

(4)基数按每年1800元。

(四)探亲假

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在公休假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不住在一起的、不能在公休假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母一方能在公休假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项目

职工国内探亲

归侨、侨眷、台胞、台属出境探亲

父母已去世的归侨侨眷台胞台属职工探亲

已婚未婚已婚未婚出境国内

探父母探配偶探父母探配偶探父母探父母探亲兄弟姐妹

篇3:人民医院实习学生教学管理规定

人民医院实习学生的教学管理规定

一、凡接受实习生的科室,应指定一名主治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担任,带教老师,负责管理,制定实习计划,组织实施完成教学大纲。

二、临床实习生必须参加各级医师、护理查房,结合病员病例进行实践教学,并随时向实习生提问和作必要的解答。

三、根据实习大纲要求,定期安排不同形式的专题、专业讲座和教学查房,每周至少一至二次。

四、实习生必须按时完成住院病员的住院病历和各种观察记录,带教老师应认真检查修改病历并指导学生进行各项技术操作。

五、实习生应严格考勤制度,病、事假三天以内由科批准,三天以上须有所在院校正式函电证明,实习学生本人的请假函电一律不准假。

六、各科室对实习生要严格要求,实习结束时,认真做好实习鉴定,并征求实习生对教学工作的改进意见。

篇4:公司人力企划部职责规定

公司人力企划部职责规定

1.目的:明确各部门管理职责。

2.范围:适用各部门的职责范围。

3.职责:

3.1人力企划部职责:

3.1.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人力企划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3.1.2根据公司发展和生产的需要,做好人力企划部的管理工作,包括考勤管理,人员的招收、任用、晋升、教育培训、考核、奖惩、调配、辞职与辞退的办理、劳动合同的签订、解除等工作。

3.1.3根据公司的发展策略和市场预测结果,编制人力资源长远规划、进行岗位分析和岗位评价,并制订合理的薪酬体系及薪酬规划。

3.1.4负责公司组织架构及岗位设置,不断修正及完善公司的定编,并提交总经理审批。

3.1.5健全公司员工人事档案,并核实档案内容的真实性。

3.1.6负责组织员工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文化、技术、业务素质。

3.1.7负责公司重大外事活动和地方关系的接待、协调、处理。

3.1.8负责企业文化宣传、策划工作及员工文体康乐活动的组织工作。

3.1.9配合公司推行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工作及7S管理工作,及做好文控工作。

3.1.10完成上级领导交付的其他任务。

篇5:酒店PA工作时间小休规定

酒店PA工作时间及小休规定

具体内容:

1、本部门工作时间为:

A班:08:00-17:00

B班:15:00-24:00、14:00-23:10

C班:24:00-08:00

2、小休规定:

⑴每天连续工作8小时,中途进餐时间为30分钟。

⑵每月休4天,一年有11天国家法定假日。

⑶连续工作满一年还可享受以下有薪假期:

①7天有薪年假。

②如因生病评医院证明可享有6天有薪病假。

③已婚女员工可享90天有薪产假。

④凭结婚证可享3天有薪婚假。

⑤凭有关证明(如死亡证明)可享有3天恩恤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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