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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师备考:物业公共关系管理的步骤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4

物业管理师备考-物业公共关系管理的步骤

物业管理公共关系管理的步骤

调查策划实施评估

6.1物业管理公共关系调查

6.1.1物业管理公共关系调查的含义

6.1.2物业管理公共关系调查的内容

6.1.3物业管理公共关系调查的基本程序

6.1.1物业管理公共关系调查的含义

物业管理公共关系调查是指运用科学的方法,有计划,有步骤地去考察物业管理公司的公共关系状态,收集必要的资料,综合分析相关的因素及相互关系,以达到掌握公司的情况,解决公司面临的公共关系方面的实际问题为目的的实践活动,是公共关系工作程序的第一步.

6.1.2物业管理公共关系调查的内容

1)物业管理公司的基本情况

2)物业管理公司外部公众意见

3)对公司信息传递状况的调查

1)物业管理公司的基本情况

(1)对物业管理经营管理方面的各种情况的调查.(创办的背景,重大事件,经营管理目标,思想和特点,资产状况及对物业经营,管理和服务的品种,价格,质量,特点.与其他物业管理公司比较其竞争力如何,有哪些潜在的竞争对象.)*

(2)对物业管理公司领导者的情况的调查.(领导者的素质,个性,经营管理的思想以及与职工的关系,与前任领导和上级领导的关系.)

(3)对物业管理公司员工的情况的调查.(队伍变化情况和目前的一般状况,以及他们的需要,愿望,基本要求和意见建议.)

2)物业管理公司外部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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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管理师备考:物业管理公司组建程序

物业管理师备考-物业管理公司组建程序

在自身具备了法律规定的基本条件之后,组建物业管理公司的过程,就是让这些基本条件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认可,并最终获得企业法人地位的过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以及地方政府制订的一些管理办法,对这个过程做了明确的规范。这里着重介绍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的关键环节。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正如一个新生儿,只有经过户口登记,才能获得属于自己且被社会认可的名字一样,一家新的物业管理公司,也只有经过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才能具有专属性和惟一性的公司名称。公司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可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核准登记。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的主管部门,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一般要经以下步骤:

1)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最好取3个以上的备用字号,自己排列出顺序,以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次查重,以首先不重名的名称为核准使用的名称。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将不予被核准。使用3个字作为字号,能够大大降低重名几率。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相关材料,自递交之日起10日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递交的材料主要有:

①全体股东签署(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本单位公章,下同)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②全体股东签署的"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

③代办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申请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应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

⑤使用自然人姓名(该自然人应当是公司股东)作字号的,应当提交该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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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物业管理师备考:物业管理公司组建条件

物业管理师备考-物业管理公司组建条件

国家法律法规对不同形式的公司组建条件都有明确的要求。确定按照何种形式组建物业管理公司,必须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关于这种形式公司设立应具备的条件。不同形式的公司的设立条虽然不尽相同,但基本的东西大同小异。这里为了叙述方便,重点对有限责任公司的组建加以阐述。

有符合法定人数的股东

股东实际上就是公司设立的出资者,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业或社团组织。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除一人制有限责任公司以外,设立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需要有2名以上、50名以下的股东。但并非所有的自然人和企业或社团组织都能够成为物业管理公司的股东,需要事先进行确认。

1)自然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和无其他受到法律禁止的情形,才能作为公司股东。

2)企业化经营的事业单位应当先办理企业法人登记,再以企业法人名义投资入股物业管理公司。

3)社团组织成为物业管理公司股东的前提条件,是已经办理了社团法人登记。

4)工会作为物业管理公司股东,应事先得到县级以上工会的投资批准文件。

5)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不得作为投资主体向其他行业投资,基金会不得投资举办企业,因而也就都不允许作为物业管理公司的股东。

达到法定的资本最低限额

法定资本是指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时,经法定程序认定的资本。它既是公司成为法人的基本要求之一,又是企业承担亏损风险的资本担保,同时也是股东权益划分的标准。物业管理属于服务业,国家规定设立服务性有限责任公司所需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0万元,也就是说,最少注册资本10万元,就可以设立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但《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5号)规定,最低资质物业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要在50万元以上,而获得最低资质,是一家物业管理公司能够实施物业项目管理服务的起码条件。所以,应当把50万元视为物业管理公司法定的资本最低限额。

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如国科发政字「1997」326号文件规定:以高新技术成果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入股,作价总金额可以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但不得超过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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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物业管理师备考:物业管理品牌内涵

物业管理师备考-物业管理品牌内涵

随着物业管理行业的迅猛发展,行业内的竞争也日趋激烈残酷,为了企业自身的生存和发展,稍有战略眼光的企业大多在实施品牌战略。"品牌致胜"已成为人们的共识。为了成功打造和经营物业管理品牌,势必要求我们物业管理人首先应对"物业管理品牌的内涵"要有一个准确而完整的认识。

一、"品牌"与"物业管理品牌"概念的界定

(一)关于"品牌"

综合国内外有关专家的定义,笔者认为,"品牌"是一个全优的综合概念,是经权威机构评定,社会公众认可,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具有高品质和价值的产品、组织或个人。

品牌的载体不仅仅局限于某种"产品",有时还包括生产产品的组织(即企业和人)等。如企业品牌(麦当劳、肯德基)、产品与企业同名品牌(金利来、皮尔。卡丹)、产品与个人同名的品牌(李宁运动服和李宁)。

(二)关于"物业管理品牌"

根据以上对品牌的定义的理解,笔者认为,物业管理品牌主要是指经行业主管部门、社会公众和所在物业业主认可,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较大的物业管理规模,能提供高品质和价值的物业管理产品、企业或个人。就当前实际情形而言,物业管理品牌主要指从事物业管理的知名企业及其所能提供的优质产品"物业管理与服务"。而事实上物业管理行业的"企业"与"产品"往往是合二为一的,如万科物业管理品牌,实际上就是指万科物业管理企业精湛的内部管理及其具体定型化了的分散在各"物业管理处"每天所提供的优质物业管理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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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物业管理师复习提纲:基本制度与政策

物业管理师复习提纲-基本制度与政策

第一章物业管理概述

本章要求:

掌握:《条例》对物业管理的定位,《条例》的指导思想以及确立的基本法律关系。

熟悉:物业管理的基本特征,物业管理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条例》确立的基本制度,《条例》涉及的主要问题。

了解:物业管理的产生和发展,我国物业管理制度建设的历史沿革。

本章考试知识要点:

1.《条例》对物业管理的定位

2.物业管理的特征

3.物业管理的市场化特征

4.市场原则作为物业管理活动的前提条件

5.我国物业管理的产生和发展

6.我国gg开放前城镇住房制度的主要特征

7.物业管理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8.我国物业管理制度建设的历史沿革

9.政府在我国物业管理发展中的特殊地位

10.《条例》颁布前物业管理制度建设的主要特点

11.《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

12.《条例》颁布后物业管理制度建设的主要特点

13.《条例》的指导思想

14.《条例》创设的法律制度及其内容

15.《条例》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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