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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工程部培训材料电梯常识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4

物业工程部培训材料:电梯常识

1.常见名词解释

(1)电梯:是用于高层建筑物中的固定式升降运输设备,它有一个装载乘客的轿厢,沿着垂直或倾斜角度小于15°的导轨在各楼层间运行。

(2)轿厢:是直接运载乘客的类似于车厢的部分,一般在门关闭后是一个封闭的箱体。

(3)轿门:轿厢的门,乘客从轿内看到的自动开、闭的门。它跟随轿厢一起上下运行。

(4)层门(或称厅门):设置在各楼层电梯入口处的门,它不随电梯上下运行,但随轿门一起开启或关闭。

(5)呼梯盒(或称召唤盒):设置在各楼层电梯入口层门的旁边,一般有上下两个带箭头的按钮,供乘客召唤轿厢来本层站时使用。

(6)轿内操纵盘:安装于轿厢内壁上,有代表各楼层的数字按钮,还有开关门按钮以及紧急呼叫按钮,主要供进入电梯后乘客选择目的楼层使用。

(7)自动扶梯:带有循环运行的梯级,用于倾斜向上或向下连续输送乘客的运输设备。直观看起来它就像移动的楼梯,同时伴随移动的扶手带。

(8)自动人行道:循环运行的走道,就象放平了的自动扶梯,一般用于水平或倾斜角度不大于12°的乘客和由乘客携带物品的运输。

2.分类

(1)乘客电梯:用于运送乘客的电梯,一般用于办公楼、宾馆等场合。

(2)病床电梯:用于运送病床(含病人)医疗设备的电梯,主要设置于医院等场合,其特点是载重量和轿厢面积不能太小,否则就无法装运病床及氧气瓶、吊瓶架等抢救设备。

(3)住宅电梯:供居民住宅楼使用的电梯,其轿厢的形状和大小除考虑运送人员外,同时要考虑能运送一些家具、电器及担架或轮椅。

(4)观光电梯:主要安装于宾馆、商场、高层办公楼场合,有一面或几面的井道壁和轿厢壁是透明材料,乘客在乘坐电梯时,可以观看轿厢外的景物。

3.乘梯基本常识

3.1正常乘坐电梯

目前载人电梯都是微机控制的智能化、自动化设备,不需要专门的人员来操作驾驶,普通乘客只要按下列程序乘坐和操作电梯即可。

(1)在乘梯楼层电梯入口处,根据自己上行或下行的需要,按上方向或下方向箭头按钮,只要按钮上的灯亮,就说明你的呼叫已被记录,只要等待电梯到来即可。

(2)电梯到达开门后,先让轿厢内人员走出电梯,然后呼梯者再进入电梯轿厢。进入轿厢后,根据你需要到达的楼层,按下轿厢内操纵盘上相应的数字按钮。同样,只要该按钮灯亮,则说明你的选层已被记录;此时不用进行其他任何操作,只要等电梯到达你的目的层停靠即可。

(3)电梯行驶到你的目的层后会自动开门,此时按顺序走出电梯即结束了一个乘梯过程。

3.2文明乘梯注意事项

(1)呼叫(召唤)电梯。根据自己上下楼的需要按动呼梯盒上的呼梯按钮,上楼只按上行箭头按钮,下楼只按下行箭头按钮。不要两个按钮都按,否则的话电梯可能更慢。呼梯按钮只要按一次即可,只要按钮灯亮就不需要再去按。因为按多少次都一样,不会加快电梯的速度反而更容易损坏按钮。更不要因等待时间稍长就去拍打按钮或层门门板。

(2)进入电梯。所呼叫的电梯到达本层站时,会有灯光、数字或声音提示,根据这样的提示去等待进入电梯。电梯到达开门后,按顺序依次进入电梯后在轿厢内操纵盘上选定自己的目的层按钮即可。在进入电梯时如果电梯门关闭,这时也不要害怕,因为每部电梯的门上都有关门检测装置,碰到或检测到有乘客出入时,门会自动重新开启,即使门关闭时安全触板碰到人体,有一点撞击,也不用害怕,不会造成任何伤害。注意:乘客及儿童不要在电梯门口停留玩耍。当电梯轿厢乘客已满时,不要再强行进入轿厢,否则轿厢会因超载而报警,无法启动。

(3)电梯行驶过程中。乘客在电梯行驶过程中,应放松站立,不要去扒门;一旦扒开门缝电梯就会紧急制动,影响正常运行。

(4)走出电梯。当电梯到达你的目的楼层时,要等电梯停止运行,门自动打开后,再依次走出电梯。

3.3正确乘坐自动扶梯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是连续运行的运输设备,乘坐自动扶梯时,儿童应有大人牵领,幼儿应由大人抱起。进出自动扶梯时不要犹豫。一般自动扶梯站人的梯级上有方框形安全警告线,踏脚时,不要踩线,也就是不要踩在两个梯级的接缝处,否则在自动扶梯进入倾斜运行段时,人就会站立不稳而摔倒。对于正常乘自动扶梯的人,应靠右侧站立且手扶右侧扶手带,在扶梯出口处也不用紧张,顺势迈出即可。

3.4文明乘坐自动扶梯注意事项

(1)儿童不能在扶梯梯级上下出入口处逗留玩耍。

(2)不要爬坐到扶手带上。

(3)不要用手抠扶手带下部。

(4)不要在运动的扶梯上弯腰把手伸到梯级出入口的梳齿板中。

(5)不要将果核、石子等硬物丢弃在梯级上,也不要把伞尖等尖锐硬物伸进梯级周围的缝隙中,更不要伸进梳齿板中。

(6)行李物品应手提携带。

4.乘坐电梯时紧急情况的应对

4.1电梯门不能关闭

进入电梯后,如电梯门不能自动完全关闭,按关门按钮也不能完全关闭,此时乘客应立即走出轿厢,换乘另外的电梯或走楼梯,方便的情况下应向电梯的维修保养部门报修。

4.2被关在轿厢内

乘客在轿厢内,轿厢无论因何种原因而停止或不启动,且不能自动打开门,此时乘客应保持冷静,不要采取任何过急的行动(比如,扒门或撞开轿顶天花板上部的安全窗向外爬等),正确的做法是:(1)连续按压轿厢内操纵盘上的报警按钮,此时电梯警铃会响起,轿厢外的人员会马上知道轿厢内关人,立即找专业维保人员来处理。(2)拿起轿厢内操纵盘上的电话机,根据上面的提示拨号求援;或者按下操纵盘上的电话按钮,向外部报警求援。目前电梯轿厢内的电话都是与机房和值班室三方联通的,用电话呼叫会有人应答。(3)被关在轿厢内的人员,应该等待外部专业人员前来救援释放。在专业人员到来进行救援时,一定要通过电话或喊话,听从救援人员的指挥,配合救援人员的行动,以保证所有人员的安全。

5.乘坐自动扶梯时紧急情况的应对

在扶梯的上下两站出入口处的下部,均设有2个红色的按钮,并标有“停止”字样,如果扶梯上发生人员摔倒或手指、鞋跟等物品被夹住等情况时,应呼叫处在扶梯两端的人员,立即按下“停止”按钮以便马上使扶梯停止。处在扶梯端部的值班人员或一般乘客,如发现发生了紧急情况,也应立刻按动“停止”按钮,以免造成更大的伤害。

6.电梯的管理

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特种设备”包括电梯、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压

力管道、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七类。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统一负责全国特种设备的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工作;地方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的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工作;各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实施特种设备的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在实施特种设备的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时,应当发挥行业部门、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电梯属于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该产品统一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篇2:物业工程部培训资料电梯的安全知识

物业工程部培训资料:电梯的安全知识

------安全知识(1.三角钥匙等专用钥匙如何管理和安全使用?)

1、电梯机械钥匙应由持专业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人员专门保管,严禁乱拿乱放。

2、由于工作需要确实要用钥匙时,保管人员应及时做好跟踪记录。

3、当电梯发生故障须开启电梯厅门时,应由专业人员开启。

4、当您开启电梯厅门时,务必观察电梯是否在本层,以防发生危险。

5、严禁在电梯运行时开启电梯厅门。

6、严禁无证上岗操作电梯。

------安全知识(2,如何配合电梯维修人员进行工作?)

电梯出现故障后,首先第1时间给维修单位报修,然后自己检查一下电梯里有没有困人,在1楼及电梯所坏的楼层做好电梯防护或安全标识,防止再有人使用,再准备好交待接待电梯维修人员工作(机房钥匙准备好),节约电梯维修时间。维修人员到了以后,询问一下他们是否需要配合,做哪些能在份内的配合工作,结束后尽快撤除安全标识,恢复正常使用。

------安全知识(3.乘客被困轿厢里的救援方法?)

电梯里困人全国各地每天都在发生,首先做为电梯管理人员要自己普及电梯知识,安抚好被困乘客。配合电梯维修人员选择电气方法(动慢车)到安全楼层的平层位置放人或选择机械方法(手动松闸)到安全楼层的平层位置放人,切不可不考虑电梯高低位置就随便放人,操作时要保证好自身的安全及乘客的安全,做到万无一失,不要试图用手推开门爬出来。

------安全知识(4.电梯突发事故的应急措施和现场急救?)

1应立即停用

2尽快组织抢修后方可使用

3电梯突发停电或重大事故时,维修人员应尽设法使乘客安全退出轿厢

4妥善保管好机械钥匙,配合电梯维修人员组织疏散、维修,情况严重时必需第1时间报警或救护。

------管理人员必答(如何建立特种设备(电梯)管理制度?)

电梯设备管理主要包括电梯设备的安全管理、运行管理、维修管理等内容。电梯设备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

电梯使用安全教育、安全措施,电梯困人的援救管理等。电梯设备的安全管理好坏直接影响电梯管理人员和电梯司乘人员的安危,所以电梯设备的安全管理居物业管理的首要地位。电梯的运行管理主要包括:规范电梯的日常管理工作,以保证电梯设备的正常运行。

电梯设备的维修管理是规范电梯的维护保养工作,使电梯各项性能指标达标,消除电梯的故障隐患,以减少运行费用。

篇3:物业治安保卫常识培训教案

物业治安保卫常识的培训课

培训目的:打好治安保卫理论基础,从而在工作中扎实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培训重点:治安管理常识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常识现场保护常识。

课时安排:共90分钟。

教学方法:讲授、案例分析

讲课内容:

1治安管理常识

A.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类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很多,根据长期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斗争的实际情况,《条例》按照行为的违法内容,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归纳为以下八大类。

1)扰乱公共安防行为。

2)妨害公共安全行为。

3)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

4)侵犯公私财物行为。

5)妨害社会管理安防行为。

6)违反消防管理行为。

7)违反交通管理行为。

8)违反户口或居民身份证管理行为。

《条例》对卖淫、嫖宿暗*、介绍或者容留卖淫、嫖宿暗*行为,违反政府规定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行为,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行为,制作、复制、出售、出租或者传播淫书、淫画、淫秽录像或者其他淫秽物品行为,作了单独的规定。

B.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区别

1)情节轻重和对社会危害大小不同。犯罪情节重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社会危害性大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2)触犯的法律不同。犯罪触犯《刑法》,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触犯《条例》。

3)应当受到的处罚不同。犯罪应受刑罚处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受治安管理处罚。

2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常识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并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成立正当防卫必须满足以下要件:

A.有实际的不法侵害存在,这是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不法侵害行为是指违反法律并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既包括构成犯罪的严重不法行为,也包括尚未构成犯罪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之类的不法行为,而且这种不法侵害是客观的、现实的。如果实际上不存在不法侵害,但行为人自以为存在不法侵害而实施防卫行为的,不是正当防卫,而是属于假想防卫。

B.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指不法侵害人已经着手实施侵害行为且侵害行为尚未结束。不法侵害行为开始和存续的时间,就是行为人实施正当防卫的时间。

C.目的是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不具有防卫合法权益的目的而实施的貌似正当防卫的行为,如防卫挑拨即故意挑逗、引诱对方实施不法侵害,然后以正当防卫为借口加害于对方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情况而是犯罪行为。

D.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进行,是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正当防卫必须对准目标,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

E.防卫行为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是正当防卫的行为和结果限度要件。所谓必要限度是指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防卫强度。

F.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是防卫过当。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是指一般人都能认识到其防卫强度超过了正当防卫所必需的强度。重大损害是指防卫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或者其他人人身伤亡,或者造成其他能够避免的严重损害。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

G.防卫过当没有独立的罪状,也没有独立的法定刑,法律规定按行为人触犯的有关条文和罪名确定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除处罚。

H.无限防卫权:为了鼓励公民积极同犯罪作斗争,有效地制止严重暴力犯罪,维护合法权益,我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和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I.对无责任能力的人实施的不法侵害行为,虽客观上造成损害,但不是非法行为,应尽可能躲避,只有万不得已情况下,才能实施一定的损害行为来制止不法侵害,但其性质不属于正当防卫,应属于紧急避险行为。

J.对动物的侵害动物是无主的,其加害不属于不法侵害,不属于正当防卫;动物是有主的,或是国家保护的珍贵动物,其加害行为可以实施"紧急避险"行为;如果动物的加害是其主人或他人故意利用,应属于正当防卫。

O.互殴案件一般不存在正当防卫,双方都有伤害的故意,有两种情况可能有正当防卫:(1)一方放弃斗殴逃避,另一方不肯罢休,逃避一方有正当防卫的权利;(2)在斗殴过程中,一方行为的性质发生急剧的变化,另一方存在正当防卫的权利。如开始是动手动脚,另一方突然掏出枪来。

3防卫的必要限度有两种观点:

a.防卫行为与侵害行为强度大致相适应;(适应说)

b.只要是为了保护合法利益必须采取的行为,都在限度之内;(必须说)

适应说对防卫人的要求过严,必须说体现了防卫目的,但往往放得过宽,不利于保护侵害人。

防卫设置是指为了预防可能到来的不法侵害,事先采取一些防卫措施,在不法侵害到来时能够起到防卫效果。

法律上没有禁止,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目的是为了防止不法侵害,不是为了报复他人;

2.本身不能危害公共安全;

3.防卫装置对不法侵害人造成的损害不能超过必要限度。

4常见的非正当防卫

非正当防卫,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某个条件的"防卫"。非正当防卫属于不法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常见的非正当防卫,主要有以下几种:

a.假想防卫正当防卫必须要针对真实存在的不法侵害行为才能进行。假想防卫,是指不法侵害行为实际不存在,只是由于行为人认识上的错误,想象或者推测存在着不法侵害,并对想象或推测中的侵害人实行侵害的行为。

b.防卫挑拨正当防卫所针对的不法侵害行为是侵害人主动发起的,防卫人被迫进行防卫,以避免损害。防卫挑拨,是指不法侵害的行为人以故意挑衅、引诱等方法,促使对方先对自己实行袭击,然后以"正当防卫"为借口加害对方的一种行为。

c.不适时防卫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才能实行。不适时防卫,是指针对不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所进行的"防卫"行为。它包括两种情况,提前防卫和事后防卫。

d.局外防卫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局外防卫,是指防卫者对不法侵害者以外的人实行的侵害行为。

e.抗拒防卫正当防卫是合法权益的保卫者,对不法侵害者进行的反击。对实行合法行为的人,不存在

正当防卫问题。抗拒防卫,是指行为人为了保护自己的非法利益,而对执行职务或其他实行合法行为的人所进行的抗拒、侵害行为。例如:逃犯抗拒公安人员的追捕。

f.互殴行为正当防卫的双方,一方是不法侵害者,另一方是合法权益的保卫者。如果双方都有互相侵害的故意,都实施了不法行为,则都属于不法侵害者,双方都无正当防卫的权利。互殴行为,是指双方互相殴斗的行为。

g.防卫过当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防卫过当,是指行为人的防卫行为超过了必要限度,给对方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的行为。

5正当防卫在保卫工作中的意义

正当防卫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对于我们做好保卫治安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a.正当防卫可以保证我们有效地履行职责,积极地同违法行为作斗争我国《刑法》上规定的正当防卫既是我们一项合法权利,也是我们为国家和社会应尽的法律义务,是光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我们在保安工作中,当遇到公共利益、本人或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不法侵害时,就可以正当防卫为武器,排除不法侵害,确保我们单位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从而有效地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尽到我们应尽的职责。

b.正当防卫能够起到预防违法犯罪,保证社会安定的作用

根据正当防卫的规定,任何公民在正当防卫过程中,依法对不法侵害者本人造成人身或财产的损害,不负法律责任。这样就使那些图谋不轨或胆敢以身试法的分子,感到恐惧,有所震慑,使其不敢或轻易地进行危害社会的活动,从而起到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作用。

c.正当防卫有利于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正当防卫,一方

面鼓励公民积极地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一方面又要求公民严格遵守正当防卫的条件,防止感情用事,滥用防卫权,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以致破坏社会主义法制。

6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其成立的要件有:1、必须遭受现实的危险。现实的危险包括:自然力量产生的危险,如洪水、地震等;机械、能源设备产生的危险,如飞机故障、油库自燃等危险;动物侵袭造成的危险;人为原因造成的危险等。2、必须是正在发生的危险,即危险迫在眉睫,合法权益正处在危险威胁之中,如不实行紧急避险,危险立即会转化为现实危害,使有关的合法权益遭受不可挽回的损失。3、必须是不损害某种合法权益就无法避免的危险,紧急避险是别无选择的一种选择。4、必须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目的。行为人损害某一合法权益,必须是出于避免较大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失的正当目的。5、必须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为有效避免危险而必须损失的合法权益的方式必须以"必要限度"为前提。紧急避险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的,是避险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同防卫过当一样,避险过当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而是根据避险过当行为所触犯的具体罪名,并根据避险过当所造成的损害的大小,确定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7现场保护常识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犯罪现场,并立即通知公安机关派员勘察。"安防人员在自己执勤辖区内如果发现刑事案件,更应担负好保护现场的工作,为公安机关破案创造条件。

案件现场,是指犯罪分子作案的地点和留有与犯罪有关痕迹和物证的一切场所。犯罪分子在一定的时间、地点,采用一定的方法和手段实施犯罪,由于行为的后果必然引起所涉及事物的改变,以致留下痕迹物证。现场是破案人员分析案情,捉拿罪犯及审判罪犯的重要实证依据。

A.现场的分类

一般是根据现场的完损、真假以及犯罪分子活动的次序划分的,在现场勘查中,通常所遇到的现场大体可分为如下几种:

1)按现场的状态、状况及保护情况分

a.原始现场。即从案件发生后至勘察前,没有遭到任何改变和破坏,仍然处于犯罪分子作案时的原始状态的现场。

b.变动现场。即案件发生后,由于自然或人为的原因,致使现场的原始状态发生了部分或全部的改变,罪犯遗留的痕迹、物证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

c.伪造现场。即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为了毁灭证据,逃避打击,有计划、有目的地将现场加以伪造,企图转移侦察视线,或者嫁祸于人,妄图陷害;也有的为了某种需要,而有意制造假案的现场。但是,不管犯罪分子如何狡猾,只要实施犯罪,都必然引起客观事物的变化,其实施犯罪和掩盖犯罪的矛盾是无法克服的。

2)按犯罪活动地点的主次分

a.中心现场。即犯罪分子作案的地点。

b.外围现场。即中心现场以外、留有犯罪可能有关痕迹及物品的现场。

3)按作案活动的次序,可分第一、第二现场,乃至第三、第四现场

4)按犯罪案件的性质可分为政治案件现场、刑事案件现场、治安案件现场。

B.现场保护方法

1)露天现场的保护

对露天现场的保护,通常是划出一定的范围布置警戒。范围的大小,原则上应当包括犯罪分子作案的地点和犯罪分子可能遗留痕迹的场所。范围划定后,即可采取措施加以保护,如对于不大的露天现场,条件又许可时,可以在现场周围绕以绳索,或撒以白灰作为标记,防止人们闯入。对于现场的重要部位和出入口,应当设网看守或者设置屏障遮挡。对于通过现场的道路,必要时可以中断交通,指挥行人绕道而行。对于大院内空地上的现场,可以将大门关闭,如果院内有其他住户,可以划出进出通道。有些露天现场虽位于偏僻处,但也应加以保护,防止破坏。

2)室内现场的保护

对室内现场的保护,通常可将房门封闭,并在门窗和重点部位设岗看守,对房子周围和进出室内经过的场所,应布置警戒,禁止任何人接近。

C几类主要案件现场的保护

1)凶杀案现场的保护

凶杀犯罪对社会治安和人们的生命安全有严重危害,发生这类案件社会危害很大。这类案件的现场有在室外、室内、荒郊野外、闹市、公共场所等。对这类现场的维护主要从这几方面考虑:一是以尸体为中心向周围广大现场范围。凶杀案件侵犯的目标是人体,所以尸体躺卧的位置就是现场的重要位置。凶手杀人后为了消灭罪证,往往采用移尸、焚尸的手段。因此,发现尸体的现场不都是中心现场。如果发现尸体的地点与尸体征象不符(例如被用刀杀害的人,尸体周围应有大量血迹),就要考虑是否是第二现场。对这类现场的保护就要根据尸体附近的拖拉痕迹、滴溅血迹等现象逐渐扩大范围。凡是和尸体有关的现象都要被保护起来,并做上记号,以免被破坏。二是保护中心现场的同时,注意发现痕迹物证。在凶杀案件发生时,往往伴有被害者与罪犯搏斗的过程,因此现场周围遗留的

痕迹、物证也较多,特别是一些细小物品。如果能对现场周围的遗留物很好地保护,对侦察案件会起相当重要的作用。

2)强奸案现场的保护

强奸是一种严重的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其特点之一是犯罪分子和被害人有一定时间的正面接触,现场上有挣扎、搏斗的痕迹,往往有犯罪的遗留物。如果是发生在室内的案件,应对室内留下的烟蒂等物品注意保护,并对床单、被褥、地毯、衣服等物上的斑迹、血等作出标出注意保护。在保护这些物证中,注意不要用手触摸。对发生在野外、道旁的强奸案现场,要注意对现场周围的足迹、泥地、草地上发现的身体压痕、拖拉、抵抗的痕迹进行保护。还要对现场附近的遗留物,如作案工具、衣服、纸片、口罩、纽扣、表带等等不甚起眼的物品,都要加以保护。

3)毒害案现场的保护

毒害是一种较为隐蔽的杀人手段。由于投毒暗害的手段比较隐蔽,使被害人不易察觉,有时使案件不易侦破。特别是*投毒案,往往可使数十人甚至更多的人死亡,危害极大。对这类现场要特别注意保护。发现中毒现场后要注意以下几方面:一是封锁中毒现场,防止因当事人死后亲属、朋友及周围人进出,破坏现场内的痕迹、物证,并要防止因多人进出增加现场内的杂物,给毒物检查增加困难。二是对中毒死亡者食用后的器皿、餐具要用洁净的(不含化学试剂)物品包装起来,对死者的呕吐物更要保护,不能让人随便收拾,须等现场勘查人员到后处理。三是中毒现场一切物品,如纸袋、小瓶、注射器、药片、果品等均要在保护之内。因这些物品有可能和中毒有关。

4)纵火案现场的保护

纵火犯罪对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和生命危害极大。犯罪分子往往利用这种手段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给社会造成很大的灾难。纵火案往往因群众在救火时使现场遭到严重破坏,使案件的侦破产生困难。对纵火案现场的保护要注意:火灾现场在起火时,如未成火灾,起火点一般比较明显,只要保护好起火点,使其免遭破坏,就可以达到保护好现场的目的;如已酿成火灾,要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及有关单位抓紧灭火。灭火后要及时封锁现场,并配合消防部门及刑侦部门认真清理火场,查找起火点,发现后要注意保护。在参加保护纵火案现场时,灭火中要注意听取周围群众的议论,往往在收集群众的反映中可以获得很有价值的线索,比如有关火势、风向、气味、异响、起火部位等方面的情况。

5)抢劫案现场的保护

抢劫案件是严重破坏社会安防,危害人民生命财产的重大刑事案件,必须给予严厉的打击。对于这类犯罪现场保护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注意现场中罪犯潜伏、袭击被抢对象的路线、逃走时的痕迹、足迹,发现痕迹后要划出范围,避免破坏;二是现场中心及周围一般会遗留搏斗中遗失的物证,如撕打中纽扣的脱落,出血后血滴的溅落,毛发的脱落等;三是要及时询问被害人,如案件刚刚发生,估计罪犯潜逃不久,还要立即组织人力追捕,不能消极等待公安机关派人来处理。

在各种现场维护过程中,还必须注意:一是在人命案现场(如杀人、伤害、投毒、纵火等),要及时抢救受伤者,这既包括受侵害人。也包括犯罪分子,如已生命垂危者,在给予适当的抢救的同时,还应注意向其询问有关案件情况;二是清理、排除还在扩散,继续造成危害的危险因素。如火焰未熄、毒气蔓延,未爆炸物品时,以防案件事态进一步扩大,带来更严重的后果。

篇4:绿化员技能培训绿化养护基本常识

绿化员技能培训:绿化养护基本常识

培训内容:

1.绿化基本知识

(1)苗木的分类:苗木分为树木、花卉、草坪三大类。

(2)树木的分类:

a.乔木:树体高大,具有明显的主干。

b.灌木:树体矮小,主干低矮。

c.丛木:树体矮小,无明显主干。

d.藤木:能缠绕或攀附它物而向上生长的木本植物。

e.匍地:干、枝等均匍地生长。

(3)常绿树与落叶树

a.常绿树:一年四季保持绿色,叶的寿命较长,每年仅仅脱落部分老叶,然后马上又能

篇5:保安部消防安全常识培训灭火基本措施

保安部消防安全常识培训:灭火的基本措施

按照燃烧原理,一切灭火方法的原理是将灭火剂直接喷射到燃烧的物体上,或者将灭火剂喷洒在火源附近的物质上,使其不因火焰热辐射作用而形成新的火点。

1.冷却灭火法

这种灭火法的原理是将灭火剂直接喷射到燃烧的物质上,以降低燃烧的温度与燃点之下,使燃烧停止。或者将灭火剂喷洒在火源附近的物质上,使其不因火焰辐射作用而形成新的火点。冷却灭火法是灭火的主要方法,常用水或二氧化碳做灭火剂冷却降温灭火。灭火剂在灭火过程中不参与燃烧过程中的化学反应。这种方法属于物理灭火方法。

2.隔离灭火法

隔离灭火法是将正在燃烧的物质和周围未燃烧的物质隔离或移开,中断可燃烧物质的供给,使燃烧缺少可燃物而停止。

具体方法有:

(1)火源附近的可燃.易燃.易爆和助燃物品搬走。

(2)关闭可燃气体.液体管道的阀门,以减少和阻止可燃物质进入燃烧区。

(3)设法阻拦流散的易燃.可燃液体。

(4)拆除与火源相毗连的易燃建筑物,形成防止火势蔓延的空间地带。

3.窒息灭火法

窒息灭火法是阻止空气流入燃烧区或用不燃烧区.不燃物质冲淡空气,使燃烧物得不到足够的氧气而熄灭的灭火方法。具体方法是:

(1)沙土.水泥.湿麻袋.湿棉被等不燃或难燃物质覆盖燃烧物。

(2)洒雾状水雾.干粉.泡沫等灭火剂覆盖燃烧物。

(3)用水蒸汽或氮气.二氧化碳等惰性气体灌注发生火灾的容器.设备。

(4)封闭起火建筑.设备和孔洞。

(5)把不然的气体或不燃液体(如二氧化碳.氮气.四氯化碳等)喷洒到燃烧物区域内或不燃物上。

4.抑制灭火法

是将化学灭火剂喷入燃烧区参与燃烧反应,终止链反应而使燃烧停止。采用这种方法可使用的灭火剂有干粉泡沫和卤代烷灭火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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