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石坡砸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废石坡砸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4

1.上班后必须检查轨道及道架子是否牢固。如有问题必须处理好后才能翻车。

2.不许把重车全部顶上道架子去翻车,顶上一个翻一个。

3.顶车时必须听翻车工指挥。

4.翻车工指挥顶车时必须在机车前边。

5.发现道岔子不牢靠时必须立即修理。

6.翻车前必须挂好安全钩。

7.翻车工必须把轨道内外打扫干净。

8.顶车时必须与司机联系好,确认无误才能顶车。

9.夜间工作地段应有足够的照明。

10.夏季遇有大雨、雷电停止作业。

篇2:运输车间吊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汽车吊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合格,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和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持证上岗作业。严禁非吊车司机擅自开车和吊运。

2、吊车司机必须严格执行汽车驾驶安全操作规程。严禁酒后开车。行车时驾驶室外一律不准站人,行车时必须将吊杆放平,吊钩挂牢,支架抬起,上好插销,方可行车。

3、起重吊运严禁酒后作业,工作时必须执行起重指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严禁汽车吊升降人员。

4、必须对吊运、起重、传动、制动等部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前对起重机械、液压系统、电气装置,制动器、钢丝绳等吊索具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才准作业。严禁带“病”作业。

5、起重机作业地面必须适当平坦,地面必须坚实。在不平场地工作时机架倾斜角不应起过3度。

6、吊车作业必须查看现场地面、空间、周围环境安全状况,并要有警械标志或设专人安全警戒。每天工作开始前,须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认机械是否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7、汽车吊与周围建筑物、设备保持安全距离。禁止吊物从房屋上越过。

8、吊车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要保证安全距离。起重机在输电线下面通过时,应先将起重臂放下。

9、司机与起重工必须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手势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工作。吊运工作必须统一指挥信号,指挥工必须持证操作。除发生紧急危险时,不得听从其他任何人发出的指挥信号。

10、严禁超负荷吊运和歪拉斜吊。起重机在工作时,不准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1、吊车作业区域内严禁人员行走、作业或停留。

12、吊运重物捆扎要牢固平稳,重心不得偏移,用两根吊绳时,受力要均匀,不得滑动。吊离地面30-50厘米时要进行观察证实牢固平稳、制动性能良好起动机平稳后再继续吊运。

13、在吊运中任何人不准上、下吊车,司机和指挥人员在操作过程中,不得离开工作岗位,要密切配合,相互监护,确保安全。

14、重物起吊和回转禁止同时操作,转动转台时,应将重物吊到一定高度停稳后再转动,速度要慢。如吊杆发生颤动,应立即停止转动。

15、吊运重物时,不得把悬吊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不得在起吊物件时吊车行驶或自行移动。

16、吊运重物时,禁止进行检修、调整、紧固螺栓等工作。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吊运工作,待处理后再作业。

17、两台吊车同时起吊同一重物,要有一定距离,起重吨位相同,并要有技术人员在场。

18、吊运处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物时,应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程,防止操作不当引起事故。

19、如遇风力6级以上时,不准吊笨重和体积过大的物体。

20、夜间作业时照明要充分。

21、作业结束后,汽车吊应停到规定位置。短时间离开吊车时,必须取下钥匙随身携带。

22、必须执行起起重作业“十不吊”的规定。

23、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和接近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进行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臂的左右旋转角度不准超过45度。

篇3:码头作业安全规程

第一条遵守《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在装卸作业前,确认各装卸设备、消防系统符合技术标准,并处于正常状况。

第三条船舶系解缆作业必须认真执行《系缆工》操作规程;高处作业时认真执行《高处作业》操作规程。

第四条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调度指令确认作业程序、避免跑、冒、滴、漏、混、串、憋压等情况发生。

第五条拆软管后应加盲板封死,将软管摆放整齐。

第六条在操作输油臂前,应确认输油臂中没有任何液体、输油臂的内臂及配重运行范围内无人。

第七条操作输油臂严格执行工艺规程。

第八条作业人员在上下船前应确认舷梯放置牢固,舷梯下方挂置防护网,行走时要注意防滑、防摔、防碰。

第九条船岸静电线连接时,待船方人员先将静电线一端与船舶接地点连接好后,码头作业人员方可将岸上静电线开关拨至“开”位置。

第十条拆除静电线时,码头作业人员必须先将岸上静电线开关拨至“关”位置,待船方拆除后,将静电线收回。

篇4:汽车外部清洗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㈠、被洗车的安全

⒈在汽车外部清洗时,如被清洗的车是被动移动的,应注意牵引的可靠性和被洗车的稳定定位。如被清洗车是主动移动的,应注意行驶的车速和方向。

⒉无论何种清洗方式在清洗时,车门、车窗,包括行李箱、发动机盖应关闭并锁止牢靠。

㈡、环保安全

⒈无论是清水清洗还是采用化学溶剂清洗,都存在清洗后的废水处理问题。通过清洗必然从车上洗下油泥和污物,因此应严格防止废水不经处理直接排人地面、车间、下水道。应设置废水处理设施,让污泥沉淀、油水分离、水质中性。让经过处理的水尽可能循环利用。

⒉若清洗后还要用软布等擦干车身或打蜡处理的,应注意这类材料的存放处理。

篇5:客运驾驶人安全考核规程

依据《中华人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及相关规定及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安全风险管理责任制,规范客运驾驶安全行为;防止和减少道路交通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本规范规定了驾驶员安全操作标准与考核办法,本规程适用于对客运驾驶人安全操作的考核。

第二条?驾驶人安全考核机构设置及职责

公司设置客运驾驶人安全考核专职机构负责公司有客运驾驶人的安全行为考核。

公司安全第二责任人为客运驾驶人安全考核机构负责人,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机构成员的设置、调整;

(2)?负责安全考核制度、规程的制定、修订;

(3)?负责制定公司年度驾驶人安全考核计划;

(4)?负责安全考核制度的督查与实施;

(5)?负责安全考核的评估与总结;

(6)?负责安全考核结果的奖惩与落实;

公司安全科、资产科、驾乘科、客运部为机构成员,负责具体考核实施工作,l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按公司年度驾驶人安全考核计划组织实施;

(2)?根据各部门科室管理安全职能,分项落实明确责任;

(3)?执行安全考核各项目分值的考评;

(4)?负责考核结果的统计、分析和报告;

(5)?负责对考核优秀的驾驶人进行表彰建议;

(6)?负责对不考核不合格的驾驶人进行惩处建议;

(7)?负责安全考核的总结

第三条?安全考核的实施

(1)驾驶员安全考核的周期;

驾驶员安全考核半年和年度必须分别进行考核一次。

(2)有下列情况时应进行驾驶员安全考核

1、新聘驾驶人上岗前;

2、在职驾驶员岗位调整;

3、按制度必须进行的半年和年度考核;

3、专项活动需进行的安全考核;

4、其他根据公司安全和收车需要要进行的安全考核

第三条?安全考核结果

驾驶人安全考核的结果纳入驾驶人工资绩效管理,并作为评优奖先的重要组成部分,记入驾驶员个人档案。

第四条?安全考核的流程

驾驶人安全考核的流程为

1、?制定定计划

2、?召开相关会议

3、?组成考核机构

4、?通知考核人员

5、?公布考核内容、时间、地点方式

6、?考核实施

7、?结果评估分析

8、?奖惩建议

9、?考核总结

10、?建档保存

第五条?考核内容及分值:

(一)驾驶人安全考核总分值100分;

95分以上为优秀

90分为合格

9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考核内容及分值如下

(1)不按单排进站扣、强行进出站扣、出站时未注意观察扣5分。

?灯光齐全,使用正确(15)

?操作标准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五十七条、第一、二款、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之规定。

车辆进站时,距站点50m前打开右转向灯,出站时,起步前打开左转向灯,驶出30m关闭。

?考核标准

不按操作标准使用转向灯扣10分,会车、超车、通过交叉路口不正确使用灯光扣10分,夜间行车不开灯或雾天不开防雾灯扣15分。

?(2)规范准确,停靠站点(5)

?操作标准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六款及《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

车辆停靠站时,应将车身拉直,前门对正站杆或上客通道。条件允许的站台、站点,车辆停靠时右车身与站台、路崖距离不得大于0.3m。

?考核标准

停靠站点车身不直扣10分,与站台、路崖距离大于0.3m扣10分。

?(3)安全开关车门(5)

?操作标准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六十三条第四款之规定。

车辆进站、待车辆停稳先开前门上客,后开后门下客,乘客上、下完毕先关后门,再关前门起步出站。严禁上、下客时移动车辆和用门泵开关催促乘客。

?考核标准

车辆未停稳开门上、下客或上、下客时移动车辆扣10分,未按顺序开关门扣5分,用门泵开关催促乘客扣10分,车门未关好起步扣10分。

?(4)其它妨碍安全行为15分

?操作标准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四、八款、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考核标准

机动车行驶中超过限速标明的最高时速扣20分;通过交叉路口不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行驶的扣20分;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排队,强行借道或占用对面车道行驶的扣20分;行车中拔打接听手持电话扣20分;行驶中下陡坡,熄火或空档滑行扣20分。

在禁鸣区域或路段鸣喇叭扣10分;行驶中在禁停标志线的路段,人行横道线、网状区域内停车的扣10分;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线时不减速让行扣10分;其它妨碍安全行驶的行为扣10分。

?(5)遵章守纪,谨慎驾驶(5)

?操作标准

行驶中不与人闲谈,不做与驾驶无关的动作,合理分配注意力。

?考核标准

行驶中注意力不集中,处置路面情况不力扣10分;在车厢内吸烟扣10分;行驶中与他人闲谈扣5分;行驶做与驾驶无关的动作扣5分。

?(6)安全行车不超速行驶(10)

?操作标准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之规定。

?考核标准

超过规定时速行驶扣10分,未根据道路情况合理控制车速扣5分。

?(7)不强行超车(10)

?操作标准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

被超越车辆无让行动态、道路条件不允许,不强行超车,车辆进站离站30m不得超越任何车辆。

?考核标准

前车未有让车动态,强行超越扣5分;禁止超越路段超车扣10分;车辆进站离站30m内超越车辆扣10分。

?(8)不强行会车(10)

?操作标准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三、五款之规定。

?考核标准

有障碍的路段,不让对方先行扣10分;在狭窄路的路段未让上坡一方先行扣10分;夜间会车未按规定使用灯光扣10分。

?(9)保持安全距离(10)

?操作标准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

?考核标准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措施安全距离扣10分。

?(10)滑行操作规范得当(10)

?操作标准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四款之规定,减速滑行时,右脚应搁置在制动踏板上,执行预制动。冰雪道路行驶,严禁空档或踏离合器滑行。柴油发动机车辆及带有转向助力装置的车辆,严禁熄火滑行。

?考核标准

下陡坡时熄火或空挡滑行扣20分;减速滑行操作不当扣5分;冰雪道路空档或踏离合器滑行扣20分;柴油发动机车辆、带有转向助力装置车辆熄火滑行扣20分。

?(11)进入路口减速让行(10)

?操作标准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第五十二、第五十三条之规定。

?考核标准

通过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未按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扣10分;在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未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扣10分;车辆左转弯时,未靠路中心点左侧转弯的扣10分;转弯时未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未开启近光灯扣10分。

在没有方向指标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的扣10分,在通过没有交通标志、标线的路口,未减速或停车瞭望,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扣10分。

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未在路口以外等候依次排队,强行穿插通行的扣10分。

?(12)认真执行安全承诺规定10分

?操作标准

认真执行客运驾驶人行车安全承诺。

?考核标准

?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承诺扣?分

1、?上车查验

2、?路检询问旅客

3、?旅客回访

第六条?本规程自?年月日?起实施

附件:客运驾驶人安全考核表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