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司机点检员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前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上下机车时要严格停上、停下制度,检车时抓牢站稳,防止跌落摔伤。
3.对设备精细检查,及时发现故障并进行处理;掌握检测仪器使用要求和测点,防止误测。
4.点检机吊车,严格执行点检规程,在点检过程中,要注意与有关人员联系,并加强呼唤应答。
5机车运行中对机车进行必要点检时,要与乘务员联系好,并且手抓紧、脚站稳,严禁对带电、旋转和运动的部件进行点检。
6.现场行走时,严禁走道心,随时注意临线的机车车辆的动态。
7.在厂内外道路行走、骑车及通过铁路道口时,应遵守交通规则,执行一停、二看、三通过,随时注意过往车辆,防止撞伤和自身摔伤。
8.机吊车验收和试运行时,严格执行乘务员有关安全作业规定。
篇2:指导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严格执行《调车作业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提前10分钟上岗,对出机房机车走行部及制动系统做重点检查。督促检查待命人员对在机房机车擦拭保养及整备工作。
第三条安排好待命机车的上油、上水、上砂和整备工作,确保待命机车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第四条作业机车发生故障时,提出处理意见,并通知站调和检修单位。
篇3:作业指导书电瓶车司机安全规程
电瓶车司机安全规程
1.驾驶员必须由劳动、技安部门审核、批准,经体检,训练和考试合格者,发给操作证后方准驾驶车辆。驾驶员有权制止其他人员动用车辆,严禁非司机开车。
2.驾驶员必须经常注意维护保养车辆及时润滑、加油。开车前要检查刹车、喇叭、转向、灯光等装置是否齐全完好,每周大检查一次。发现问题立即修理,不准开带病车。
3.驾驶员不准酒后开车,行驶中精神要集中,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4.电瓶车严禁出厂行驶,在厂区内必须按规定路线靠右侧行驶,行驶速度规定:
(1)道路宽直,视线良好,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
(2)通过路口、转弯、狭路、交会车、行人众多、雨、雪、雾天,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并注意鸣笛,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不准争道抢行。
5.进出厂房大门,在车间、仓库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并注意鸣笛。
6.电瓶车驾驶室只准乘两人(包括司机)无扶手或拦板的车厢严禁载人,装运物件车上严禁载人。行驶中任何人不准爬上,跳下。电瓶车严禁带小孩。
7.装运物件左右不得超过去时0.5米;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2米;长度前后各不得超过车身1米。超出部分不得触及地面,严禁超负荷运载。
8.凡需载运超宽,超高、超长、超重物件时,必须有单位主管安全负责人,随车负责安全监护,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车上严禁载人,(除司机外)。
9.装运物件必须放置平稳,容易滚动和大件物品必须捆扎牢固。
10.工作完毕后,必须将车停放在指定地点,取下钥匙,保养和清扫车辆。
篇4:作业指导书汽车司机安全规程
汽车司机安全规程
1.严格遵守公安部、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规则》。
2.汽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训练,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执照后,方可独立驾驶车辆。实习驾驶员除持有实习驾驶证外,应有正式司机随车驾驶。严禁无证驾驶。
3.开车前严禁饮酒,行车、加油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
4.行车前必须检查刹车、方向机、喇叭、照明、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齐全完好。严禁带病出车。
5.汽车起步、出入工厂、车间大门,倒车、调头、拐弯、过十字路口时,应鸣号,减速,靠右行;通过交叉路口时,应“一慢、二看、三通过”;交会车时,要做到礼让“三先”(先让、先慢、先停)。
6.汽车在厂区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进出厂门、车间、库房,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车间、库房内时速不得过3公里。
7.在车间、库房及露天施工工地行驶时,要密切注意周围环境和人员动向,并应鸣号、低速慢行,随时作好停车准备。
8.严禁超重、超长(车身前后2公尺)、超宽(车身左右0.2公尺)超高、(从地面算起4公尺)装运。装载物品要捆绑稳固牢靠,载货汽车不准搭乘无关人员。
9.停车时要选择适当地点,不准乱停乱放。停车后应将钥匙取下,拉紧手刹车制动器。
10.货车载人时,严禁超过规定人数。汽车开动时,应待人员上下稳定,关门起步。严禁抡上跳下。脚踏板、保险杠严禁站人。
11.在厂内和车间内行驶时,只准走规定的道路。不准从传送带、工程脚手架和低垂的电线下通过。
12.在过铁道时,要减速瞭望,确认无火车时再通过。有横杆放下时,要按次停车;离火车道30米内不准调头、倒车、更不准超车。
13.用起重设备装卸时,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不准在这里检查,修理车辆。
篇5:作业指导书铲车翻斗车推土机拖拉机司机安全规程
铲车、翻斗车、推土机、拖拉机司机安全规程
1.驾驶人员必须经过专业训练,并经有关部门考核批准,发给合格证件、方准单独操作,严禁无证驾驶。实习司机除持有实习证外,必须有正式司机随车带教。
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3.车辆发动前,应检查刹车、方向机、喇叭、照明、液压系统等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严禁带病出车。
4.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号起步。行驶中如遇不良条件,应减速慢行在厂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十公里;出入厂门、车间、库房门时速不得超过五公里;厂区、库房内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
5.车辆不准超载使用。铲工件时,铲件开起高度不得超过全车高度的2/3。运行时铲件离地高度不得大于0.5米。
6.车辆在运行中和尚未停妥时,严禁任何人上下车和扒车、跳车。除司机室和拖车,车辆的其它部位严禁乘人。翻斗车驾驶室有人乘坐时,司机须向其讲清搬杆使用,防止误碰油压搬杆造成事故。
7.推土机在有坡的地面行驶时,上坡坡度不应大于25°,下坡坡度不应大于35°,并禁止在超过10°的斜坡上进行检修。
8.推土机发生故障时,不准停止在斜坡上进行检修。
9.工作完毕后,必须将车辆刹稳并摘挡熄火。铲车的铲脚和推土机的刀片应放落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