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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3

1.严格遵守公安部、交通部《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规则》。

2.汽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训练,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执照后,方可独立驾驶车辆。实习驾驶员除持有实习驾驶证外,应有正式司机随车驾驶。严禁无证驾驶。

3.开车前严禁饮酒,行车、加油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

4.行车前必须检查刹车、方向机、喇叭、照明、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齐全完好。严禁带病出车。

5.汽车在起步,出入工厂、车间大门、倒车、调头、拐弯、过十字路口时,应鸣号、减速、靠右行;通过交叉路口时,应“一慢、二看、三通过”;交会车时,要做到礼让“三先”(先让、先慢、先停)。

6.汽车在厂区内行驶,宽9米以上的干道上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一般情况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进出厂门、车间、库房,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车间、库房内时速不得过3公里。

7.在车间、库房及露天施工工地行驶时,要密切注意周围环境和人员动向,并应鸣号,低速慢行,随时作好停车准备。

8.严禁超重,超长(车身前后2米)、超宽(车身左右0.2米)、超高(从地面算起4米)装运。装载物品要捆绑稳固牢靠,载货汽车不准搭乘无关人员。

9.停车时要选择适当地点,不准乱停乱放。停车后应将钥匙取下,拉紧手刹车制动器。

10.货车载人时,严禁超过规定人数。汽车开动时,应待人员上下稳定,关门起步。严禁抢上跳下。脚踏板、保险杠严禁站人。

11.在厂内和车间内行驶时,只准走规定的道路。不准从传送带、工程脚手架和低垂的电线下通过。

12.在厂内过铁道时,要减速嘹望,确认无火车时再通过。有横杆放下时,要按次停车,离火车道30米内,不准调头,倒车,更不准超车。

13.在用起重设备装卸车时,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不准在这时检查,修理车辆。

——摘自《机械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篇2:内燃机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司机必须熟悉机车的构造性能、路线信号、场地设施情况,遵守铁路行车人员一般安全规定。

2.机车运行中要经常注意操作台上各仪表信号灯的指不。加强瞭望,注意铁路上是否有障碍物,防止车辆冲撞,并注意掌握行车区内行人、车辆的动态。

3.机械间内禁止烟火,机车上配备的灭火器具,应按期检查,并能掌握使用方法。

4.棉纱、机油等易燃物品,要放在固定安全地点。机车上进行焊接时,应做好防护措施。对溅落的焊渣要及时清除干净,防止失火。

5.认真做好交接班。对影响正常运转,容易发生故障的因素要及时排除。

——摘自《机械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篇3:电机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经考试体检合格者方可驾驶电机车。驾驶人员对电机车的构造及其安全装置(包括信号、保险装置等等)必须熟练的掌握。各种安全装置应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2.必须经常检查机车各种电气设备线路的绝缘情况,驾驶室必须敷设绝缘垫,开车前应检查所有安全装置(包括信号,刹车、嗽叭、等等)和传动系统,认为确无问题方可开车。开车时应遵守铁路行车人员一般安全规定。

3.机车开动时,他人不准在机车驾驶台顶上或平台上(包括驾驶室门下的踏板)停留或站立。

4.机车开动时应观察岔道是否正确,机车本身和道轨是否正常。机车开动前应先鸣笛(电铃)10秒钟后方可开车。在机车运行过程中发现行人必须鸣笛,若在轨道上有障碍物必须在排除后方可继续开动机车。

5.驾驶人员应时刻注视指挥者的信号。非指挥人员不得向驾驶人员给信号。但任何人给予的紧急停车信号应立即停车。

6.机车挂车不得超过限额。机车夜间行车前必须检查照明,信号,在确认无问题后才可开车。

7.工作结束后,驾驶人员离开驾驶室时,必须切断电源,同时驾驶室的门必须加锁。做好交接班工作。

——摘自《机械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篇4:企业门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了解本机的性能、构造,不得操作未经检验合格和没有取得安全合格证书的门式起重机,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严格按规定进行操作。新造或移位后的门吊设备,在开始吊重前应进行试吊。

二、操作中发现电气绝缘不良、电压不稳,钢丝绳有损伤,机械运转不灵、电机设施温度超过规定等异常现象时,应及时停机修理,故障未经排除不得作业,严禁边操作边修理保养。

三、听从指挥信号,起、落钩要稳、轻、准。垂直起吊、高度以能越过障碍为度,前进后退时应防碰撞。起吊长大笨重物件时,速度要慢,物体两端须用稳定索牵拉。

四、操作中遇有短路停电,应立即将操作手柄或开关置于零位。并将货物落地。

五、风力达八级以上时应停止作业,并做好防风加固工作。

六、吊运物体运行时必须响警铃,随时注意轨道上人物情况,吊物下严禁站人。

七、严格遵守“十不吊”原则:

(一)超过负荷不吊;

(二)指挥信号不明,光线暗淡不吊,重量不明不吊;

(三)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四)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五)歪拉、斜挂不吊;

(六)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放有活动物体的不吊;

(七)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八)带棱角、块口物体尚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损或割断)不吊;

(九)埋在地下的物体未采取措施不拔吊;

(十)违章指挥不吊。

八、随时注意轨道平衡,对轨道要经常进行调平。门吊前后应装有扫轨板和反撞装置。轨道两头安设阻挡块,阻挡块应牢固,防止门吊外滑。

九、作业完毕应收紧吊钩,将手柄放在空档,并将起重锚定位,切断电源。

十、加强对设备的日常检查,特别是门吊的各联接点,认真做好设备的例行保养工作。

篇5:轮胎式起重机司机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如起重机司机还要进行机动车驾驶,还需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后方可进行道路驾驶。

2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辨色能力、视力良好,身体健康,无精神病、高血压、心脏病、痫病、视力听力不正常等禁忌性疾病。

3每台起重机应配备专职司机。

4操作人员必须穿戴整齐。

5不得酒后操作。与本机无关人员禁止上机。

6起重机上配备的变幅指示器、重量限制器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完好,要求动作灵敏可靠,且不得以安全装置代替操作机构进行停机。

7起重机吊有重物时,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室;作业时,司机不得从事与操作无关的事情。起吊作业时,只听从一人指挥,但必须听从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指令。

8夜间或洞室作业时,机上及工作地点应有足够的照明。

10遇六级以上大风或雷雨、大雾时,应停止作业。

11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在公路上行驶时,要严格执行汽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11起重机上应设置2支ABC型灭火器,并设置于易于摘取的明显部位,操作人员都应掌握其使用方法。

12用汽油、酒精清洗机件时,严禁烟火,清洗完毕后,要及时处理干净。废油擦拭后的破布、棉纱等不得乱扔、乱放,应集中妥善保管或处理。

13起动前要检查冷却水、润油滑、燃油、液压油是否充足,各轮胎气压是否达到规定标准,各连接部位的螺栓是否牢固。

14拉紧手制动器,将变速杆、取力器(PT0杆)都置于空档位置,踩下离合器踏板,并适度踏下加速踏板,连通起动开关,进行起动。每次起动时间不得超过10s,一次起动未成,约停30s后,方可再次起动。如果3次未成,则应检查原因,设法排除故障。禁止在陡坡、泥泞的滑道、交通情况复杂的路段停车,在没有可靠的制动条件下,不得采用拖、推、溜坡及倒车等方法起动发动机。

15发动机起动后,缓慢放松离合器踏板,观察各仪表的指针是否动作,机电压力是否达到本机要求的压力。怠速运转3min~5min,使发动机水温上升到50℃~60℃(正常工作水温75℃~90℃),然后经中、高速运转,观察发动机有无异声、焦臭气味,漏油、漏水、漏气等现象。在机油压力和水温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最低标准之前,不得高速运转。无论何时,发动机都不应在无负荷的情况下长时间高速运转。

16有下列情况之一,操作人员有权拒绝吊运:

1、捆绑不牢、不稳的货物;2、吊物上有人;3、起吊作业需要超过起重机规定范围;4、斜拉重物;5、物体重量不明或被埋压;6、吊物下方有人;7、指挥信号不明或没有统一指挥;8、作业场所不安全,可能触到其它物体;9、吊运易燃易爆物品没有安全措施;10、起吊重要大件或采用双机抬吊,没有安全措施。

17起吊鸣铃应:1、起升、落下物件时;2、起吊物件从视线不清处通过时,应连续鸣铃;3、吊运货物接近人时;4、在其他紧急情况时。

18作业前的准备应遵守下列规定

1应熟悉所使用的起重机的主要技术参数,掌握起重机特性曲线的使用方法,严格根据特性曲线允许的工作范围来起吊物品,根据现场条件(物品重量,作业半径,起升高度)选择滑轮组倍率,起重臂长及仰角。

2作业前,应检查起重机各部位的安全装置灵敏、齐全、可靠,未经允许不得任意拆除或调整安全装置。

3各操纵杆应置于空档位置,并锁住制动器踏板。

4发动机在中速下接合输出动力,使液压油及各齿轮箱的润滑油预热15min~20min。

5起重机进入现场应检查作业区域周围的环境条件,起重机应在平坦坚实的基础上放支腿作业,并应全部伸出水平支腿,不得在未伸出状态下从事起吊作业。支腿不得支撑在有暗沟、涵洞及地下不明构筑物上面和松软泥土地面。

6汽车式起重机支腿时应使机身处于水平状态,轮胎不可接触地面。放支腿时,应先放后支腿,后放前支腿;收支腿时,必须先收前支腿,后收后支腿。

7作业时,不要扳动支腿操作机构。如需调整支腿时,必须将重物放至地面,臂杆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再进行调整。

19主臂操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变幅应平稳,不得猛然起落臂杆。

2作业时,臂杆可变倾角不得超过制造厂规定;如制造厂无规定时,最大倾角不得超过78°。

3作业时,不得在起吊负荷时进行伸缩臂杆作业。

4变幅角度或回转半径应与起重量相适应。

5回转前要观察周围情况,回转前方和吊车尾部不得有人和障碍物。

6应在被吊物体停止晃动后,方可改变转向。当不再作回转时,应锁紧回转制动器。

7起吊作业应在起重机的侧向和后向进行,向前回转时,臂杆中心线不得越过前支腿中心。

8臂杆对外伸时,第二、三节必须同步,如其中一节发生迟缓现象,应即予调整。第四节臂杆只有在第二、三节全部伸出后才允许伸到需要的长度。

9臂杆向外延伸时,应充分下降吊钩。

10臂杆向外延伸,当限制器发生报警时,应立即停止不得强行继续外伸。

11当臂杆外伸或降到最大工作位置时,应防止超负荷。

12在缩回时,臂杆的仰角不得太小,先缩回第四节,然后再将第二、三节缩回。

20副杆延伸应遵守的下列规定:

1延伸副杆时,工作范围内应无任何障碍物。

2延伸或收副杆时,各支腿应完全伸出。

3副杆需外伸时,将第一节臂杆稍低于水平,插入副杆根部与第四节相连的旋转轴销后,取出与第一节相连的栓挂轴销,由人工旋转副杆与第四节相对接并插入另一侧连接的固定销。

4收存时,应根据指挥信号拆卸或存放副吊钩。在操作中力矩限制器可能会使起重机停止动作。此时,应操作力矩限制器释放扭矩,以便收存工作继续进行。

5收存时应特别注意不可将钢丝绳绞得太紧。

21提升和降落应遵守的下列规定:

1起吊前,应查该起重机特性曲线表确定臂杆长度、臂杆倾角、回转半径及允许负荷间的相互关系,每一数据都应在规定的范围以内,绝不允许超出规定,强行作业。

2应定期检查起吊钢丝绳及吊钩的完好情况。

3起吊前,要检查力矩限制器、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过卷扬警报、断路装置、幅度指示器等是否灵敏可靠。

4为防止作业时离合器突然脱开,应将离合器操纵杆加以锁紧。

5正式起吊时,先将重物吊离地面20cm~30cm,然后停机检查重物绑扎的牢固性和平稳性,制动的可靠性,起重机的稳定性,确认正常后,方可继续操作。

6作业中如突然发生故障,应立即卸载,停止作业,进行检查和修理。不得在作业时,对运转部位进行修理、调整、保养等工作。

7当重物悬在空中时,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室。

8起吊钢丝绳从卷筒上放出时,剩余量不得少于3圈。

22应避免双机抬吊。确因工作需要双机抬吊时,必须两机性能相同,负荷分配均匀,荷重不得超过两机总起重量的75%,单机所分担的负荷不得超过该机额定重量的80%。起吊时动作要一致,服从统一指挥,不得回转臂杆。

23行驶前,必须先将稳定器上的调整螺丝松开,收回支腿,插好销轴,将起重机回转制动器锁住,各操纵杆放在中间位置,关闭上盘操作室车门。

24行驶前,用钢索将吊钩拉挂在保险杠拉钩上,但要保持一定的松动量,不应过紧。

25行驶时起重机架上不得乘人。

26应注意行驶路线上的驾空电线,不得冒险通过。

27行驶时应遵守道路交通规则。

28行驶时,制动气压应大于490kPa。

29起重机收班时应停靠在安全平坦、不妨碍交通的地方(或指定的停车位置),拉紧手刹车,挂入低速档。在坡道停车,车头向上坡时挂一档,车头向下坡时挂倒档,并用三角木把车轮塞死。

30停车时低速运转几分钟后再熄火。

31作业终了停车,要按规定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32应根据气温变化情况,选用合适的液压油、润滑油(脂)和燃油。

33液压油、润滑油(脂)和燃油必须十分清洁。添加时,加油口要擦净,加油口有滤网时,不得取下滤网加油。添加燃油禁止吸烟。

34应减少液压系统的折卸工作。

35放泄液压油和润滑油,应在作业终了,油温尚未完全冷却以前进行。

36检查加注油时,均应将起重机停在平坦的地方进行。

37冷却水必须用洁净的水。加入冷却水时应先加入总量的80%,然后启动发动机,待冷却水温暖后,再加注满。

38放泄冷却水,必须待水温降到60℃以下进行。

39发动机在更换冷却水、油料和附件后,应先空转5min~10min,排除回路中气体,经检查后再补充油、水。

40蓄电池的电解液的比重应依据不同气温进行调整,添加蒸馏水应在当班作业前进行。

41对传动部分进行保养时,必须可靠切断动力。

42检查钢丝绳其断丝根数、磨损量或其它损坏是否达到或超过报废标准、检查卷筒上是否有窜槽或叠压现象,固定位置是否牢固可靠。

43日常保养工作,按各保修工作中的例保项目执行。

44交班人员要切实作好机械的例保工作,认真填写机械运行、维护、保养记录,为接班人员提供方便、创造条件。

45交接双方要认真做好“五交”、“三查”。即交生产任务,施工条件及质量要求,交机械运行及保养情况,交随机工具及油料、配件消耗情况,交事故隐患及存在问题。查机械运行记录是否完善,查随机工具是否齐全,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协商处理。重大问题应向有关部门报告。

46机械发生故障,应由当班人员处理完毕。若处理时间过长,在取得有关领导同意,并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开始接替以后,方可下班。

47交接双方要认真填写交班记录,并共同签字。

48每周对起重机的各部件、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维护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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