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管理机构:公司业务人员由公司销售部负责管理和调配,在销售部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
积极宣传、维护公司的品牌和产品、服务形象;进行市场业务拓展,按计划拜访客户,开发、建立并维持稳定的客户关系;确保公司利润率,达到客户需求和公司利益的平衡;按照公司制定的指标积极完成、超额完成销售任务。
第二节、基本要求
第三条、严格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严于律己,团结互助,互相学习,积极进取,不进行拉帮结派,不酗酒、不赌博。
第四条、为人正直、坦诚、成熟、豁达、精明、友善、自信,思维敏捷,勤奋敬业,积极上进;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进取精神,吃苦耐劳精神,能够在较强的压力下工作,拥有良好的自我管理能力和服务意识。
第五条、观察能力和应变能力强;接受能力强;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强,良好的沟通表达(包括阐述,讲解,基本商务写作,倾听和理解能力)技巧;拥有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一定的团队建设及管理能力。
第六条、具有敏锐的商业意识、市场洞察力;具有良好的市场预测、统筹规划、分析及应变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风险预控能力、谈判能力、公关能力、执行力。
第七条、有开拓、维护客户经验;客户导向,能够倾听、理解、和准确把握客户的真实需求,并客观地影响客户的购买行为与决策。
第八条、业务人员应认真学习营销理论,不断提高营销技巧和电话营销技巧。以目标为导向,理解团队目标并不断提升个人目标以及执行力。
第九条、熟悉企业全面运作,企业运营管理,各部门工作流程;熟记产品知识、功能、作用机理,了解公司基本情况;掌握基本功能及延伸功能,熟知口碑宣传资料以及产品优势,并能形成一套有见解的说服客户的理论。
第十条、实践与理论相结合,勇于探索和创新,善于将自己的工作经验加以归纳和提升,提高销售能力,并向上级提供建设性意见。
第十一条、服从部门经理的安排,增强团队合作精神,协助部门销售计划的完成。
第三节、业务人员工作职责
第十二条、收集市场信息
采集、整理市场及行业信息,追踪同行竞争对手及整个行业的发展动态,特别是竞争品牌动向,提交市场分析报告,相关业务的记录和分析,定期撰写行业发展情况及重点客户情况简报,为企业战略调整提供情报,为重大营销决策提供建议和信息支持;从而实现“市场引导制造”的经营理念;为做好产品、市场定位、市场、研发决策提供依据;及时提供市场反馈意见,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三条、收集、整理客户信息
1、根据公司产品特点,实用性以及市场定位策略,通过多种渠道收集潜在客户,建立、维护潜在客户档案。从网上或从公司及其它渠道获得的详细的客户需求应及时备案,谁先备案算谁的,以免业务员之间的业务冲突。
2、通过电话,拜访等不同途径了解潜在客户的需求,客户前期的需求分析、方案、演示与商务沟通。
3、建立新客户开发履历表,负责收集、整理客户信息建立资料档案,完善现实客户履历,为企业长足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4、与客户交流中要充分了解客户目前的状况,和采购渠道,建立各级客户资料档案,保持双向沟通。
第十四条、客户征信调查
1、验证对方当事人有效证件,验明主体资格,经营权限,了解其资信状况、履约能力,审查对方经办人代理权限,审查对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并复印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及专业资格证书留存。
2、关注出现在主要经营者、企业管理制度、生产、经营、财务、市场表现、宏观环境等方面的信用异常征兆,并取得相应证据。
第十五条、推广介绍
1、拓展市场开发渠道,负责向潜在客户推介,阐述公司的产品以及服务;处理客户询价;努力拓展新客户。
2、联合公司内部产品、技术支持等不同人员向客户阐述公司产品与服务,获得销售机会。
3、完成客户联系,定期拜访客户,了解客户需求、市场动态,挖掘行业客户潜在销售机会,向用户提供最佳的解决方案,获取客户订单以促进产品销售,扩大市场份额,确保公司利润。
4、做好分管区域终端拜访工作。至少保持每月拜访频率:辖内A类店为3次以上、B类店为2次以上、C类店为1次以上。
第十六条、谈判与订约
1、业务人员联系客户时,严格按公司公布的价格向客户报价,并记录备案(含报价时间、客户名称、所报价格等)。
2、业务人员负责向本辖区的客户报价,若接到其他区域用户询价,须转达给主管。
3、签订合同前,了解客户、商家资信,做好资信调查,有效防范资金风险。
4、签订合同时,业务人员对合同文本所规定的条款填写内容进行认真推敲,逐项填写完善,不得涂改,严格按《民法典》和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执行,并签章认可,对违规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5、合同文本采用公司规定的标准合同。
第十七条、履约
1、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资源,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信息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协调,做好客户与公司其他支持部门的沟通桥梁;使公司内部各有关部门为完成客户开发或完成客户定制产品而形成合力;以期保证客户的满意度。
2、货款、货运等事宜的跟踪,保证合同完全履行和合同款的按期收回。
3、业务人员在合同或订单签好后,应严格按约定支付款项,不得为难客户、故意拖欠货款。
4、严格执行公司促销政策,所有促销产品除质量问题外,一律不得退货。
第十八条、售后服务
1、协助客户服务部完成客户投诉的处理,包括原因分析、紧急处理对策及永久改善对策等。
2、公关、促销活动的总体、现场指挥。协助客户服务部维护客情关系。
3、持续改善客户关系,客户档案的管理、客户拜访及关系维护。
第十九条、回款
1、业务人员未妥善地履行客户征信调查义务造成坏账的,依公司奖惩制度予以处罚。
2、业务人员因重大过失而未妥善地履行客户征信调查义务造成坏账的,承担公司损失的一半。
3、业务人员因重大过失造成款项丢失或被骗,承担全额损失。对配合客户诈骗公司货款的,挪用公司货款等行为,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反馈
1、向销售经理提供例行性销售报告以及制定销售活动计划。
2、负责处理价格、合同、谈判、收款等销售相关的客户资料的整理与更新,并及时反馈到公司客户管理系统中。
第二十一条、公共关系
1、依据市场发展需要,维护、开拓与政府、媒体、客户及相关企业间的积极交流与良好合作。
2、开展公关营销,负责辖区终端营业员生日礼物派送,与终端营业员建立良好关系。
3、参与培训、指导和管理、考核促销员。
4、组织、参与各项促销活动。
第四节、劳动纪律
第二十二条、考勤
1、应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请假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
2、业务人员每天须打卡两次,不出差需按正常工作时间每天打卡四次。
3、为了随时保持良好的沟通与联系,业务员的手机从7:00--22:00必须处于开机状态,保证有充足的话费及电量,并不能随意更改号码。如影响到任务执行者,则记大过一次处分。
第二十三条、提交日常报表
认真按时完成工作日报、周报表及各类计划和总结。日报表、周报表将各项事宜交代清楚,并于次日上午8:30前交办公室,不能按时完成的按20元/次处罚;月总结下月2日前交办公室,无正当理由迟交的,处罚50元/次;字迹潦草、敷衍了事的,按10元/次处罚并重新填写,重新填写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按10元/次处罚。
第二十四条、参加业务会议,无故缺席除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罚外,销售部处罚20元/次。
1、、每天早晨参加由主管或经理主持的晨、会,汇报昨天工作情况和今天的工作安排:包括昨天推销地点,洽谈成败经验,提出市场的技术和商务上反馈问题,以供大家讨论解决;今天计划推销地点,预计成败可能。
2、、按时按要求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各项会议或活动。
第二十五条、必须履行对公司机密、业务上的重要信息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公司业务及营销信息泄露给他人。不打听,不传播与本人无关的,不该打听不该传播的事项。
第二十六条、无操作资格者不得操作公司的有关设备、器具等。
第五节、业务员日常行为规范
第二十七条、注重商务礼仪,形象气质佳,仪表良好,员工着装应以反映良好的精神面貌为原则。男职员着装要清洁整齐,禁止穿拖鞋、背心、田径裤。女职员穿着要大方得体,不浓妆艳抹,不准单穿吊带衫、凉拖鞋。
第二十八条、公司员工间及对公司外的人员,必须礼貌待人,文明用语,不讲粗话、脏话。语言表达能力强、有谈判沟通技巧、不得啰嗦。
第二十九条、除在指定场所、时间外,不允许饮食、吸烟。与工作无关的私物不得随意带入公司,工作场地非经许可不得进行各类娱乐活动。
第三十条、工作期间应认真工作,不允许串岗聊天和在工作区内大声喧哗,不得妨碍其他人开展业务工作,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可阅读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书报杂志。
第三十一条、同事之间要和睦相处,互相团结、帮助。对同事的升迁要吃积极的态度,不议论同事的私事,关心同事,帮助同事。
第三十二条、工作时,不打非业务性电话,接非业务性电话时应尽量缩短时间。打接电话:态度和气、热情;内容简短、不闲谈;对有不合理要求的电话要委婉拒绝,语调适中不要过高。
第三十二条、客人来访原则上应有预约,并在指定场所接待。非工作人员不经许可不得进入工作场所。
第三十三条、外出办事应注意:
1、要遵守其他单位的门卫制度,主动出示证件。
2、进门时要轻声敲门,说话和气举止大方得体。
3、不讲影响公司形象的话和对公司不利的话。
4、礼貌道别。
5、做到据实报销,不隐瞒行程,不瞒报费用。
第六节、出差管理
第三十四条、出差前做好出差准备,最好电话预约好,做到有的放矢。
第三十五条、出发前检查仪表的整洁,并携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销售物品:
1、销售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行业监管机构批文》、《价格表》。
2、终端日报表、笔记本、笔。
3、名片、计算器。
4、产品样品、传单和招贴画。
第三十六条、出差期间应注意:分区销售不得越界;统一价格不得抬高或降低;有效地张贴和散发传单。
第三十七条、出差期间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要有工作计划,每天填写拜访记录表(客户报备表),出差日记要有客户详细档案及客户库存和当月产品消化情况,分析竞争对手信息,并按时交回公司。
第三十八条、业务员出差期间,每隔固定期限用当地固定电话向公司汇报,每月出差前、后到公司登记,以便考核工资。
第七节、驻点日常管理注意事项
第三十九条、业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在公司人员执行公司作息时间;驻点人员可以根据区域特点制定本驻点的作息时间,但要报公司备案;每日工作服从主管安排。驻点人员晚上非因业务需要不得外出,如因业务需要外出必须经驻点主管批准。
第四十条、每天根据值日程表安排人员值班,由值日人员负责做好驻点的卫生打扫及伙食安排,始终保持清洁整齐的办公环境。驻点的公共物品及个人物品摆放整齐,如人为损坏公物及租住房屋原有设施,照价赔偿。
第四十一条、驻点人员外出时要有防范意识和安全意识,应做好自身的保护工作,以防止发生意外。
第四十二条、驻点电脑由内勤保管和使用,在使用电脑的同时做好保养、维护和管理工作。驻点电话及传真只用于公事,不得因私使用电话,驻点内勤和主管负管理责任。
第四十三条、客户来访时,礼貌接待,并将各种资料收藏好,以防止公司机密外泄。
第八节、薪酬制度
第四十四条、业务员工资=底薪+岗位津贴+业务提成。
第四十五条、底薪:业务员按工龄四个月以内、工龄四个月以上、工龄一年以上,分三个档次确定底薪。因业务突出且具备一定管理能力的升为业务主管的,除底薪+岗位津贴+提成外,公司另行根据其贡献进行实施物质奖励。
第四十六条、业务提成计算方法:每季度完成销售任务以内的,提成为5%、;超出销售任务的部分提成为10%。每季度支付一次,提成结算时间为收回全部货款之日。销售任务另行分区域确定。
第四十七条、业务员未完成每月销售任务的,按完成比例发放底薪和岗位津贴。销售额以签约为准。
第四十八条、当月销售总额达到销售任务的300%以上或连续三个月销售总额累计达到销售任务的300%以上,则次月可享受公司特别奖励。
第四十九条、业务主管有责任帮助其它业务员提高业务能力及解决业务员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于影响个人的业务量,公司另行给予业务主管岗位津贴;业务主管每三个月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业务主管资格。
第五十条、试用期薪资的特别规定
1、新业务员到岗后,由公司统一安排参加岗前培训。每个业务员需通过基本培训后方可上岗。培训期间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薪资。
2、试用期内的薪资:无销售定额;无岗位津贴和提成;只支付底薪;有突出表现的,公司给予奖励。
3、试用期内按本管理制度第四十七条计算的薪资高于业务员底薪的,其薪资按本管理制度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计算。
4、业务员入职的第三个月份按本管理制度第四十七条计算的薪资低于业务员底薪的,视为不能胜任业务员工作岗位,将依据劳动合同法进行处理。
第九节、费用核销
第五十一条、业务员出差如需预借差旅费的,到财务处填写预借差旅费单,经财务部和总经理审核同意并签字后方可领取预借差旅费。预借差旅费最多不可超过1000元。
第五十二条、经批准的出差车程时间在3小时以外的,长途车费凭据报销;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出差伙食补助费实行分区域包干,包干费用另行规定。
第五十三条、未经批准的出差车程时间在3小时以外的,签单金额达万元以上的,按前条规定核销费用;签单金额达万元以下的,按前条规定的50%核销费用;未签单,费用自理;无可查证确实具有出差情形的证据的,按旷工处理。
第五十四条、经批准的出差车程时间在3小时以内的,公司不予住宿补助。长途车费凭据报销;市内交通费、出差伙食补助费实行分区域包干,包干费用另行规定。有特殊情况经许可的,在经许可的范围内报销住宿费。
第五十五条、未经批准的出差车程时间在3小时以内的,签单金额达三千元以上的,按前条规定核销费用;签单金额达三千元以下的,按前条规定的50%核销费用;未签单,费用自理;无可查证确实具有出差情形的证据的,按旷工处理。
第五十六条、单笔订单金额超过五万元需请客户吃饭的,成交则公司据实报销;不成交则不报销。
第五十七条、每趟出差去外地见同一客户,最多不可超过两次。两次之后的费用,自行处理。如果同一客户,第一次出差见面没有成交,第二次见面才成交的,则按交通费,住宿费的报销标准,给予报销。
第五十八条、每趟拜访同一客户,最多不可超过两天,超过两天之后的费用自行处理,超过4天,按旷工处理。
第五十九条、尽量做到自己的客户自己见,减少出差人员。如果邀同事一起去见客户,那么受邀人员出差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公司均不予报销。特批除外。
第六十条、出差人员出差回来后,必须在一周内,拿着有关报销票据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每趟出差回公司后,应积极核对费用,以免长时间不对帐,发生混乱现象。
第十节、奖惩
第六十一条、货款按合同约定日期全部收回的,公司另行给予货款的1%的奖励。货款超过合同约定日期的30天内全部收回的,公司另行给予货款的0.5%的奖励。
第六十二条、货款超过合同约定日期的60天才全部收回的,公司进行业务员每笔200元的处罚。货款超过合同约定日期的180天才全部收回的,业务员提成减半。货款超过合同约定日期的一年才全部收回的,取消业务员提成。
第六十三条、货款超过合同约定日期的一年未全部收回的,取消业务员提成,公司进行业务员每笔200元的处罚。造成坏账的,依据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第六十四条、销售中收回票据未能如期兑现时,经办业务员应负责赔偿损失的30%。
第六十五条、公司将货款回收、清欠工作纳入业务员的绩效考核范围,并作为今后提拔任免和奖惩的依据。
第六十六条、因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出错或不及时而导致货款不能及时回收的,公司对财务人员每笔处罚30元。
第六十七条、发现窜货的,每次罚款300元,并承担因窜货发生的一切损失。
第十一节、离职审计
第六十八条、业务员离职,需接受离职审计。
第六十九条、离职审计流程
2、离职审计流程如下:
① 离职人员向人事行政部递交离职申请。
② 人事行政部通知业务员原所在部门和财务部开始审计。
③ 业务员原所在部门、财务部、人事行政部各自履行审计职责。
④ 业务员原在部门、财务部向人事行政部递交审计报告。
⑤ 人事行政部决定时间并通知相关人员召开审计会议。
⑥ 召开审计会议并做出审计结论。
⑦ 通知被审计人到公司办理清结手续。
⑧ 有关部门办理清结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至人事行政部备案。
第七十条、审计小组是负责离职审计的组织。离职审计小组由公司行政部、离职者原所在部门、公司财务部等部门人员组成,小组推举一人为小组长,对审计工作全面负责。离职审计小组在业务员离职时即成立,开始相关审计事务。
第七十一条、离职审计注意事项
1、离职审计工作应重事实,摆证据,合法理,不能模棱二可。
2、调查过程应有记录,并由相关人员或单位在调查资料上签名或盖章。
3、离职审计期限为一个月。除特殊情况外,相关部门一般应在两个月内完成审计工作并做出结论。
4、离职审计结果即《离职审计报告》由人事行政报汇报总经理并存档。
5、业务员离职后一周内,业务部门应完成与公司客户的接洽,以文件或函件或通知的形式对客户单位做出说明,表明离职业务员的工作继任者、今后的业务往来注意事项等内容,并尽量取得对方签章(名)或复函。
第七十二条、离职审计主要内容
1、在离职前是否有“炒单”行为或损害公司利益的企图。
2、离职前后是否有转移公司客户的侵权预备或实质行为;私自带走或毁损公司客户资料的行为;以公司名义或假冒公司名义私自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类似业务的行为;诋毁公司形象的行为。
3、离职后的审计期内,是否与自己联系过的公司原有客户有过实质性接洽;与自己开发或跟踪的原有客户继续保持往来;是否与公司竞业的口头合同或书面合同行为。
第七十三条、离职审计的处理
1、在离职前有炒单或诋毁公司形象行为的,不予支付暂押工资。
2、擅自带走或毁损公司客户资料的,在离职审计结束时扣除其在公司暂押工资、500、元以上;离职前后实施转移公司客户的预备行为或实质行为的,扣除其在公司暂押工资的、1000、元以上;如果转移公司客户成功的,不予支付其未结算的工资。公司所做的审计结论及相关证据将用来支持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假冒公司名义从事业务的,不予支付暂押工资,并依法提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第十二节、附则
第七十四条、本制度实施以前,公司制定的有关业务员管理制度及规定,自本制度实施后即行废止,公司有关业务员管理工作自本制度实施后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第七十五条、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七十六条、本管理制度自公示之日起开始生效执行。
篇2: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为强化劳动纪律管理,增强员工劳动纪律性,特制定《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1、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窜岗,不睡岗,违者每次罚当事人20元。午餐时间未到提前就餐者视同早退。
2、上班必须按公司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违者每次罚50元。
3、禁止员工酒后上班,违者每次罚100元。
4、上班时间禁止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私事,违者每次罚50元。
5、各部门、车间必须在早7:50前组织召开班前会,8:00后所有人员需进入工作状态,违者每次罚30元。迟到、早退、脱岗、窜岗、睡岗30分钟以上者当天(班)一律按旷工处理。
6、员工在工作日中间原则上不饮酒,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主管领导同意。违者可给予批评或处以50元次的经济处罚。
7、严禁员工打架斗殴,不管何种原因,只要一经发现查实即处以200-500元人次的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并直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旷工违纪者,旷工期间考勤不计,另旷工1天扣发三日工资。如全月旷工累计达3天及以上者,扣发当月10天工资,连续旷工7天或全年累计达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辞退处理,旷工7天扣罚一月工资并赔偿其因旷工造成生产计划秩序不能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必要损失。
9、员工偷窃、转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财物的除负责全额赔偿损失外,并扣发当月的全部的工资,一律予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对危害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破坏企业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为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发挥应有的作用,给企业造成损失者,经调查核实后,视情节给予扣款、调离岗位、降级、降职处分。属专职工作人员失职者,从重或加重处罚。
11、员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根据其情节对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1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在员工中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可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其作出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的处分,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13、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公司可以给予罚款50元处理:
(1)员工出厂,除正常下班时间以外必须持有出门证(出门证需注明出厂时间和返回时间同时门卫室要做好登记)。无出门证出厂门卫值班人员有权拒绝进出厂或报公司管理部处理。
(2)着装得体,禁止穿拖鞋上班(包括无跟凉鞋)。不合着装要求的,车间主管有权拒绝入内,班组不得安排生产作业。
(3)员工车辆(自行车、摩托车、汽车)不按企业指定方式、区域停放,乱停放的。
(4)上班期间,员工个人来客来访一律在门卫室接待。工作时间内非业务需要,禁止工作时间用手机上网、玩游戏。
(5)不服从企业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的。
(6)不按规定确定产品状态标识或者自行改动状态标识,造成生产混乱的。
(7)未经许可,非对应职能人员进入企业的重要场合,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的。重要的场合包括例如仓库、财务部门等。
(8)工作期间溜岗、串岗。离岗超过5分钟至30分钟内的视为迟到。
(9)工作期间,消极怠工,吃零食,打闹嬉戏或进行娱乐活动,大声喧哗干扰他人工作等的。
(10)没有健康的卫生习惯,破坏企业环境卫生的。
(11)不爱护公物,浪费企业机器设备、工具、物料,损失轻微的。
(12)员工不按规定做好日常的机器、设备的保养工作的。
(13)操作机器、设备时,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
(14)设备、工装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员工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处理,不及时告知班组长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盲目操作的。
(15)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不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造成企业损失的。
(16)在生产、仓库等禁止吸烟区域吸烟的,造成损失的并根据损失大小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17)下班时不整理作业现场,搞好工作场地卫生,关好门、窗的。
14、存在以下行为的,公司可以给予罚款100元处理:
(1)不经批准,擅自休假造成旷工的(矿工除扣发三日工资外,可视情节根据规定进行处罚)。
(2)在考勤上弄虚作假的。代打卡的,给予双方处理。
(3)无理取闹,造谣生事、谩骂吵架的。
(4)接到生产或质量或安全等问题的整改要求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的。
(5)上班时间出厂,没办理规定手续,私自出厂的。
(6)没有物资放行单,携带有企业财产的。
(7)对主管人员正常工作指派、安排不遵守,争吵并有威胁、侮辱,甚至产生身体冲突者。情节严重的,认定为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
15、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企业可以认定严重违纪,造成损失的,可以认定重大过失予以辞退并处罚款200元:
(1)连续或一个月内旷工累计三天或以上者,认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旷工除按规定扣发工资以外可视情节按本规定给予加罚)。
(2)工作期间打架闹事,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
(3)严禁酒后进厂返工,对于有明显饮酒迹象的,值班保安有权拒绝入内。
(4)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令企业蒙受声誉或利益的损失者。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被依法实施劳动教养的。
(6)使用非法手段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应记重大过失。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或以上的。
(7)经认定煽动员工怠工的指使者。
(8)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企业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企业提出后不改正者。
(9)泄漏企业的技术、商业机密,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者。
1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考虑进行奖励,其中嘉奖,每次奖励30-50元。立功,每次奖励100元以上。突出表现的,由企业另行研究给予奖励。
(1)弘扬正气,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立功者。
(2)助人为乐,拾金(物)不昧者,行为足以嘉奖或立功者。
(3)及时发现并揭发徇私、舞弊,避免企业的损失。嘉奖或立功。
(4)根据企业的状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嘉奖或立功。
(5)企业出现临时突击任务,如因交货而临时增加生产任务、抢修、抢险等任务,能担负责任,以身作则,出色完成任务者,嘉奖或立功。
(6)连续长期对使用的设备进行良好的保养,使设备长期处于良好的运作状况,得到设备管理人员或车间主任的确认。嘉奖或立功。
(7)非本属职能者,能发现产品的质量问题、生产过程问题,及时反映,消除产品隐患,避免企业出现损失者,嘉奖或立功。
(8)工作岗位中能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并得以认定,嘉奖或立功。
(9)无论从事生产或管理工作,发现或改进工艺、方法、流程,提高生产效率或者降低生产成本,节约费用。坚守企业利益,积极为客户、商户服务,得到客方的一致好评。给予嘉奖或立功。
16、员工因违纪受到经济处罚、行政处分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17、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18、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篇3:公司员工晋升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及奖励先进、选拔贤能,为使公司员工晋升及调任有所依据,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晋升条件
1、人员之晋升及调任,应以各部门编制职称及人数为基准,遇有缺额时始得办理。
2、各部门编制职称及人数。每年至少应检讨修订一次,并于每年3月前(年度预算核定前)提报人力资源部转呈总经理核定。
3、各部门之职称及人数编制以厂(处)为单位,若其总人数未达编制人数时,为人员练习培养需要,得以较低职称人员占用较高职称之编制缺额。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晋升,是指公司对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给予工资的晋级或职务的升迁。
第四条、晋升基本原则
1、能力与绩效并重的原则。升迁需全面考虑员工的个人素质、能力以及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
2、以逐级升迁为主、越级升迁为辅相结合的原则。员工一般逐级升迁,为公司做出了突出贡献或有特殊才干者,可以越级升迁。
3、纵向升迁与横向升迁相结合的原则。员工可以沿一条通道升迁,也可以随着发展方向的变化而调整升迁通道。
4、能升能降的原则。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员工职位可升可降。
5、职位空缺时内部人才优先替补的原则。当职位空缺时,首先考虑内部是否有适合人员可以替补;在没有合适人选时,考虑外部招聘。
6、晋升各级主管以先晋升副主管再晋升正主管为原则,其任职副主管到少应满一年以上,并经考核适任,始得晋升为正主管,无副主管编制者亦同。
第五条、公司员工工作努力、业绩突出者,均可成为被晋升的对象。对员工的晋升应当严格要求,公平对待。
第六条、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晋升工资一级:
1、忠于公司,在公司效力5年以上且表现良好者。
2、积极做好本职工作,连续3年成绩突出受到公司表彰者。
3、业务有突出专长,个人年创利100万元以上者。
4、连续数次对公司发展提出重大建议为公司采纳,并产生重大经济效益者。
5、非本人责任而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者。
6、领导有方,所领导的单位连续2年创利200万元以上或成绩显著者。
7、领导亏损单位扭亏为盈,经营治理有方者。
8、有其他突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该给予晋级嘉奖者。
9、对成绩非凡突出或贡献非凡重大者,可给予晋升工资二级,同时具备领导才能者,可给予提升行政职务一级。
第七条、晋升方式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人力资源部审核。
3、人力资源部提升会推荐。
3、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晋升由监察委员会审核,总经理提名报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晋升由监察部审核,劳动人事部提名报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晋升程序如下:
1、人力资源部依据年度定期办理提升会。
2、各部门主管对各自下属进行初步评定后,按规定提出晋升申请。
3、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提报之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晋升资格者将同意评估,否则退回申请部门。
4、人力资源部对被评人进行评议,根据需要进行公开讨论或个别面谈,并填写考核评估表。
5、人力资源部依考核进行结果汇总,并依核定权限将考核决议结果呈相应主管核准后正式生效。
6、人力资源部部将晋升结果公布,并将晋升情况知会相关部门备案以做相应调整,晋升者以提升信形式个别通知。
7、晋升人员接到提升信后,应在指定期限内办妥工作交接手续,就任新职。
第九条、晋升名单由董事局或总经理发布,公开表彰。
第十条、晋升手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
第十一条、其他相关规定
1、经批准晋升后,员工需接受新岗位的任职培训,且考核合格方可正式上任。
2、聘任期一般为二年,聘任期满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3、晋升条件不足时可设职务代理:
(1)各级职务出现空缺时,若无具备晋升条件的人员派任,应提升适当人员代理职务。
(2)主管级以上人员,除任职年限不足外(以不足一年为限),其余条件不足者,不得提升。
(3)同等职位代理,视代理期间工作绩效于适当时机办理直接调任;不同职等代理,跨一职级代理满半年,跨两职级代理满一年时,可办理晋升。
第十二条、本规章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4:企业员工 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目的: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操作技术,确保安全生产。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
责任人:生产副总经理、制造部经理、工程部经理、生产车间主任、机修车间主任、班组长。
内容:
1.安全教育设施:
1.1公司应有必要的安全教育器材,费用在安全技术措施费中列支。
1.2工程部、制造部应充分利用安全教育设施,摄制、录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教育题材及事故案例等内容。不断积累、充实、完善教育史料。
2.三级教育:
2.1新工人(临时工、合同工、实习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2.2公司级教育由行政部组织,工程部、制造部负责教育,内容为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和规定,公司生产特点、典型事故案例和安全守则。
2.3车间级教育由车间主任负责,由车间安全员进行教育,内容为本车间生产特点,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
2.4班组级教育由组长负责,内容为岗位技术安全操作法,岗位责任制,岗位事故案例预防事故的措施,安全装置及个人保护用品和消防器材的性能、用途和正确使用方法。
2.5员工在公司内车间之间调动,干部参加劳动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要再行车间、班组级安全教育,车间内部各工段之间工作调动也要履行班组级安全教育。
2.6行政部对批准来参观、学习人员应讲明一般安全注意事项。
2.7经三级教育后,必须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归档保存。
3.特殊教育
3.1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地方政府机构(或受委托的公司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安全作业证方可操作。
3.2对特种作业人员,工程部每年要组织培训考核。
3.3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产品投产前,按新的岗位安全操作法,对岗位操作者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3.4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所在部门主管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避免发生类似事故。
4.日常安全教育
4.1各级领导应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工艺纪律、劳动纪律和法制教育。
4.2公司应经常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活动内容:
4.2.1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先进经验;
4.2.2学习有关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知识,检查规程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4.2.3开展事故预想及事故紧急处理的训练,分析、讨论事故或事故苗头的原
4.2.4参观安全生产展览会,观看安全教育电影等;
4.2.5安全操作表演;
4.2.6进行典型教育,表扬先进.
4.3大修前,停车中,检修前和开车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
4.4对员工违章以及重大事故责任者,由行政部、工程部或制造部根据情节,进行离岗安全教育。重大事故责任者复工时需经制造部或有关单位进行复工安排教育,并将事故性质和责任记入安全档案。
4.5有计划地对女员工进行特殊劳动保护教育。
5.安全技术考核
5.1制造部对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考核,考核成绩予以公布并记入档案。
5.2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安全技术考核由上级负责。
5.3中层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由行政部负责。
5.4员工安全技术考核,由各车间主任主持,车间管理员具体执行。
篇5:企业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企业集团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制度。
一、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1、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者,可以申请住宿。
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不得携眷住宿。
4、需遵守本公约。
二、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房屋的使用权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三、宿舍统由行政部管理,由宿舍内职位最高者或年资长者担任宿舍舍监,其工作任务如下:
1、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煤气,门户。
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及台风)。
3、备置员工资料(如血型、紧急联络人……)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2)留宿亲友者。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
四、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尽管理人责任,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五、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觉,即停止其居住权利,并由其承担相应责任。
六、行政部需经常视察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七、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电视、煤气炉、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八、住宿员工(含出差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1、服从舍监管理、派遣与监督。
2、禁止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4、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5、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及其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
7、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8、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9、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如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10、夜间最迟应于24时前返回宿舍(注意关闭门窗),否则应向舍监报告。
11、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12、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13、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4、各房间的清洁由住宿人轮流清洁整理。
15、对水、电、煤气的使用,应遵照下列规定:
①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②煤气使用后务必关闭,轮值人员于睡前应巡视一遍。
③沐浴的水、电、煤气用毕即关闭,浴毕应清理浴池。
16、不得于床上抽烟。
17、员工不得于宿舍或办公室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九、住宿人员需排轮值人员,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物品的修缮,水、电、煤气、门窗等的巡视,管理及其他联络事项。
十、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退宿)并呈报管理部议处:
1、不服从舍监或所长的监督、指挥者。
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4、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6、有偷窃行为者。
十一、员工住宿应向警察单位办理流动户口登记。